贵阳市十二五智慧城市建设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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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 专章阐述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 专章阐述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专章阐述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核心提示:新华社3月16日授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共分为十六篇、六十二章,在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中的第十章和第十三章分别就“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进行了阐述。

《纲要》指出,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国脉电子政务网整理新华社3月16日授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共分为十六篇、六十二章,在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中的第十章和第十三章分别就“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进行了阐述。

《纲要》指出,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纲要》第十章和第十三章具体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黔府办发[2009]146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的发展环境,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9月28日召开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9〕257号),正式部署启动了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历史性跨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黔建科通[2012]737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黔建科通〔2012〕737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局):现将《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2月4日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2月)目录前言一、现状与形势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三、主要任务四、保障措施前言“十一五”以来。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结构、促转型、扩内需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建筑节能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为完成我省“十二五”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走出贵州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实现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根据国家、省相关方针、政策,制定《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5.《“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6.《“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7.《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8、《贵州省“十二五”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规划》9、《贵州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规划》适用范围:贵州省《规划》时限:2011-2015年,《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方案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方案目录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为了响应“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市场化的高度融合的要求,很多城市都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的信息化发展目标。

“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基础设施体系、智慧城市管理体系、智慧公共服务体系、智慧经济运行分析体系和公安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中的支撑作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绿色引擎”作用。

“智慧城市”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是在已有智慧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实现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和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汇总整合,为领导和各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信息资源服务,并在数据中心建设的同时,实现全员人口管理系统的应用示范建设。

1.2项目目标通过梳理整合各局委办政务信息资源,建立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实现政务数据的集中,为各局委办业务应用提供权威数据;建设目录和共享交换体系,完成信息的采集和定位,实现政务系统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基础设施,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智能、直观、易用的信息资源服务应用,支持业务系统应用和辅助领导决策。

具体建设目标:梳理政务外网信息梳理信息资源的内容及分布情况。

建立标准体系建立电子政务外网数据标准规范、目录与交换体系数据和接口标准。

建设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建设基于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与定位。

搭建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搭建智慧城市数据中心,依据信息资源分类,建立主题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发集成GIS功能的可视化分析展示工具,利用集成GIS功能的可视化分析展示工具的即席查询、OLAP多维分析、交互式图表设计和展现等功能,辅助建设智慧城市领导信息资源服务系统,为各政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和辅助决策的支持。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与物及其⾏为的全⾯感知和互联互通,⼤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的效率和效益,实现⽣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智慧城市是新⼀轮信息技术变⾰和知识经济进⼀步发展的产物,是⼯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

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将进⼀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泛应⽤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相关说明《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平、综合竞争⼒、绿⾊低碳、⼈⽂科技等⽅⾯的因素综合⽽成,⽬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平,为进⼀步提升城市竞争⼒、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便和科学的;⼆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反映某个⽅⾯的总体发展⽔平;三是具有可⽐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科学⽐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增减和修改。

⼆、指标体系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3个⼆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络覆盖⽔平。

指各类有线和⽆线形式的宽带⽹络在城市中的覆盖⽐例。

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试点名单

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试点名单

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试点名单智慧城市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各地也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

为加速智慧城市建设的进程,我国国家发改委已经确定了20个试点城市,这些试点城市将在不同的领域进行试点示范,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规模化和系统化。

下面列出这20个试点城市以及它们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1. 北京市:将从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智能自行车共享系统、城市能源智能化、智慧环保等方面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2. 天津市:推动智慧交通、智能能源、智慧政务、智慧商业四个方面的应用、科研和产业化发展。

3. 上海市:将从城市交通智能化、城市环保智能化、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4. 广州市:将通过推进智能交通、智慧城市交通一体化、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智慧人居等计划,实现计算机视觉及语音识别等智能信息处理技术的应用。

5. 深圳市:将以智能交通、智慧园区、智能配套、智能环保四大主要领域为核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6. 成都市:将以打造智慧交通、智慧社会管理、智慧教育、智慧安全、智慧环保等五个方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7. 武汉市:将以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环保、智慧公共安全四大业务领域为重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8. 杭州市:拟实现全国首个无服务人员智能汽车停车场、无人无门的顶层地铁站、垃圾分类智能辨识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9. 南京市:将从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环保、智慧政务四方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0. 郑州市:实现“1小时生活圈、30分钟服务圈、5G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社区等智慧城市项目。

11. 西安市:将从智能交通、智能公共安全、智能教育、智能医疗等方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2. 长沙市:将以智慧交通、智慧政务、智慧商业、智能社区等领域为重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3. 重庆市:推进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安全、智能医疗、智能环保、智慧政务等建设项目。

14. 大连市:将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城市建设和空间信息记录系统建设,打造智慧交通、智慧设计、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项目。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

可行性分析。

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

创建目标和任务。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1.基本概况。

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

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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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智慧城市(2013-2015)建设纲要十八大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贵阳市正努力实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宏伟目标,面临着“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发展结构”的城市战略选择。

智慧产业作为当前信息产业中重要的发展方向,对贵阳市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瓶颈性障碍,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水平,拉动本地就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智慧城市的建设,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层位,推动城市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化;有利于提高城市建设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城市运行效率,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科学性、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城市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构建城市经济发展新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进贵阳市建设以人为本、感知互联、融合创新的现代生态智慧城市,特制定本纲要。

一、建设思路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构建完善城市智慧应用服务体系,加快智慧产业的聚集发展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提升城市层位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社会运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为贵阳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原则建设“智慧贵阳”,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政府规划引导,强化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建设,完善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建设智慧城市的整体合力。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做好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综合平衡贵阳市区域、城乡、行业间智慧化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工程的实施;各部门、各功能区要以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为指导,因地制宜,按步骤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进程,实现各区域间的相互协调、科学发展。

——市区统筹,整合资源。

坚持市区统筹,以应用为重点,充分整合贵阳市政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信息资源,深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多层次、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机制,促进贵阳市智慧城市科学发展。

——基础共建,示范带动。

加快信息化基础网络的建设,完善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提供基础支撑。

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应用,优化配置各类资源,选择示范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以示范和试点带动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工作。

——立足产业,开放合作。

把培育智慧产业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立足点,以智慧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智慧应用。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市场换产业进程和招商引资步伐,汇聚全国乃至全球“智慧资源”,更好地为“智慧贵阳”建设服务。

(三)建设目标争取通过3年打基础,5年见成效,建成一批符合贵阳特色的智慧型成熟应用系统,部分行业和领域智慧化建设和应用具备国内领先水平,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智慧产业,生态文明示范性应用成效明显,政府公共智慧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智慧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建设思路1、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优先发展和建设基础较好的领域和行业应用,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

2、以产业要素聚集和产业链整合为目标,统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智慧产业相关的资源,加快我市智慧产业市场的规模化。

3、以整合产业市场为抓手,加快市场换产业进程,大力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积极培养本地企业,使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可持续化。

4、以公共基础信息建设为基础,建成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网际互联、共享交换、业务协同的综合信息资源库、城市信息采集系统和城市智慧化发展运行机制。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重点工程以政务、产业、民生三大领域应用需求为导向,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智慧应用、智慧产业、技术支撑、安全保障和政策保障六大体系建设,实施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环保、智能电网、智慧工业、智慧物流、智慧公共服务和智慧金融等十一个应用示范。

(一)示范区域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区县、产业园区(基地)、应用示范点,进行小规模的智慧化试点示范。

在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之上,推广到全市进行智慧城市建设。

重点考虑已获国家住建部批复为全国首批智慧城市的乌当区作为试点示范区县。

(二)完善智慧基础设施1、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工程充分发挥电信、广电运营商的主力军作用,按照规划引导、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满足需求、适度超前原则,加大建设投入,基本建成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

以下一代互联网(IPV6)的推广为契机,加快建设集IP化、宽带化、融合化为一体的“城市光网”,出省带宽达到1000G;推进新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升级改造NGB传输骨干网络、NGB业务平台和NGB管理系统;加快无线城市建设,实现公共交通、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公园绿地、旅游景点、宾馆酒店、教育卫生、商业金融等重点场所的无线宽带全覆盖,第四代无线通信(LTE)试商用规模不断扩大。

2、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建设引导各大运营商建设国内领先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建设,注重节能环保和服务创新,为大力拓展存储、灾备、高性能计算、高精度位置服务等网络增值业务做好基础支撑。

3、三网融合试点工程搭建三网融合公共平台,重点推进综合业务运营支撑软件平台、云计算平台、电视播控平台、媒体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和灾备中心平台建设等。

(三)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搭建智慧城市信息交换共享平台。

以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和政务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建设“综合数据库集群”;制定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统一规范标准和使用、更新制度等,规范资源使用和维护,保持信息资源的现势性和准确性,解决各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率;进一步丰富功能,增加可共享的信息类型,提升贵阳市综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水平。

(四)智慧贵阳应用体系智慧城市的建设是较长期的过程,按照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根据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找准突破口,先行先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以试点示范工程带动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推进。

1、智慧政务智慧政务是以市级政务云数据中心为载体,构架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专业数据库,通过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公共云服务。

(1)基础数据库建设。

以支持各领域信息化融合发展和信息资源整合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采集、共享使用”的原则,建设政务云数据中心。

加强社会保障、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土地、住房、交通等专业数据库建设,为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源。

(2)构建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平台。

进一步优化整合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资源,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统一、现代、便捷的行政服务综合系统。

有机整合所有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单位的业务系统,统一实现行政服务网上咨询查询、表格下载、网上登记预约、网上公示。

对具备条件的审批业务开展全程网上审批服务。

(3)整合完善网络安全平台。

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推广以数字证书、电子身份认证为核心的网络信任体系,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及重要应用系统的安全;完善以病毒防范、漏洞管理、入侵防范、信息加密、访问控制等为重点的安全防护体系;完善以安全审计、系统监控、接入控制等为重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4)建设移动电子政务平台。

根据机关移动办公、移动执法需求,规划建设移动政务安全接入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形成有线无线互为补充、安全可靠、统建统管、充分共享的移动电子政务平台。

2、智慧城管围绕城市管理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利用先进、可靠、适用的信息技术和创新的管理理念,通过强化跨部门数据整合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1)完善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加快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完成五大平台和326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并进一步整合资源和深化应用,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加快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三期3000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建设;继续开展700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建成“一体化、全方位”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

(2)完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

加快建设完善覆盖全市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市级信息平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平台、区县应急指挥中心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显著增强城市应急、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应用。

管理范围拓展至各社区,完成拓展区域的部件数据调查入库、万米网格和责任网格划分、处置单位联网等工作;加强城市管理与社区治安、教育、卫生、工商等其他社会管理联动;完善市容绿化专业网格系统,实现对生活垃圾、市容保洁、户外广告、景观灯光等领域的管理。

(4)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在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内,根据全市市政管网(水、电、气、通讯、照明等)相关位置、用途、管径等信息,形成一张可见、可查、可控的电子地图,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为城市防汛排涝、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支撑。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不仅反映既有管网数据,同时也能对流量、压力等各种管网运行指标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安全隐患防范能力。

(5)12319公共服务热线。

改造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建设“12319”公共服务网站,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链接,通过“信息共享、在线咨询”等方式,发挥信息咨询、服务民生和舆情引导的作用。

3、智慧交通加强交通各行业信息共享和交换,提高交通信息化对综合交通组织、运行、管理的支撑作用,为公众、交通运输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综合交通信息服务。

(1)道路交通综合信息应用服务平台。

完善现有道路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交通状态指数参数采集发布系统,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道路通行状况等动态交通信息服务。

(2)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整合交通管理各业务系统和静态、动态交通数据,深入挖掘数据在交通管理决策中的应用;拓展交通指挥调度、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功能,提高交通指挥协调能力和交通智能诱导能力,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3)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完善公交企业营运调度系统,提升公交车辆运营效率,通过公交电子站牌、公交信息网站等方式,向市民提供公交线路、公交到站等综合信息服务,全面提升公交出行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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