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何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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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规定背景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增值税制度,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

为了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管理,进一步规范其使用及验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了发票开具的流程与规范,强调了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合法性。

办法内容一、发票开具的范围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范围主要包括: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提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二、发票开具的条件《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发票开具的条件,主要包括:1.发票的字样要准确无误,包括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人、收款人、编码、金额等内容。

2.发票纸张要统一使用税务部门认证的正规印刷厂印制的发票专用票据。

根据不同类型的发票,可以按照规定的形式和颜色使用发票纸张。

3.发票开具须由具备资质的纳税人经办人员进行。

经办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严格遵守国家税政法规,确保发票开具真实合法。

三、发票开具的技巧1.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包括填写、登记、审核、开具、签名、验签、交付等多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顺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纳税人应当在经办人员现场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填写发票的各项内容,并且将相关的票据、发票资料等全部提交给发票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开具、签名等程序。

四、发票开具的验收《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发票验收的流程:1.验收人员应当按照发票领用单的规定验收发票,包括发票签章、发票号码是否连续、发票填写内容是否准确等方面。

2.审验合格的发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并进行账务记载。

五、发票开具的记录1.发票开具记录应当纪录到账簿中,内容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购买方地址、购买方电话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证和保管。

增值税差额征税发票怎么开?(老会计人的经验)

增值税差额征税发票怎么开?(老会计人的经验)

增值税差额征税发票怎么开?(老会计人的经验)一、金融商品转让1.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按照卖出价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按照卖出价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经纪代理服务1.一般纳税人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支付的费用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1.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适用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不动产融资租赁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5%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营改增发票开具、使用相关规定

营改增发票开具、使用相关规定

营改增发票管理相关政策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2条)二、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3条)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一)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四、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财税〔2016〕36号附件三)五、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老会计人的经验)

【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老会计人的经验)

【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老会计人的经验)发票的开具几乎涉及到所有的发生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行开具发票和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对于发票的开具除了一般性规定外,对一些特殊性企业、行业等有一些特殊性的规定。

应该说发票的开具是有严格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可能需要承担不合规发票带来的税收风险,比如:可能在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凭证、土地增值税计算时不得扣除等等。

本文对开具发票的一些规定进行了梳理。

一、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一)发票管理办法的一般性规定1.开具使用范围和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目前,付款方开具主要是农产品收购和国网公司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时间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候。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中,有先开具发票的,按照发票开具日期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对于这一点的理解,笔者一叶税舟认为应当相互印证着看,并不是说可以随意地,没有时间限制地先开具发票,否则在完全还没有发生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有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很容易触犯刑法,追究刑责。

2.开具的基本要求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一、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营改增后代收代缴车船税管理中有关发票信息的问题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文件,5月1日营改增后,保险公司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应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额、滞纳金、合计等。

三、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作为纯地税纳税人,原有的开票设备是否还能够使用?如不能使用应如何办理?答:原有开票设备不能再继续使用,您需要重新到国税机关核定增值税发票,参加技术服务单位免费税控操作培训,购买新的开票设备。

同时,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营改增纳税人不开发票是否还需要安装税控装置?答:营改增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的范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纳入推行范围,但暂不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国税机关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尊重纳税人的意见,经纳税人确认后可暂不安装,待以后纳税人需要的时候,国税机关再行安排安装。

税法增值税开票规定

税法增值税开票规定

税法增值税开票规定增值税是一种按照销售额、应税项目或进口货物的增值额计算和征收的税种。

在企业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开票是保证企业税务合规的重要环节之一。

因此,税法对增值税开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税法对增值税开票的规定和要求。

一、开票的基本要求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1. 发票必须填写完整、清晰、准确,不得涂改、盖章或加贴标签;2. 发票所需各项内容必须齐全,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3. 发票上的金额必须准确,包括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含税价款、税率、税额等;4. 发票上的抬头必须与购买方名称一致,不得出现错别字或差异。

二、开票的时间要求对于增值税开票,税法也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企业纳税人必须在以下时间范围内开具发票:1. 对于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应当在收到货款或者交付货物之日起30日内开具发票;2. 对于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劳务完成之日起30日内开具发票;3. 对于承揽建设工程的纳税人,应当在验收、结算或者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开具发票;4. 对于承包修理、加工、鉴定、鉴证、仲裁、保管、代理销售等有关的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开具发票。

三、特殊情况下的开票规定税法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开票也有相应的规定,企业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情况:1. 对于销售混合税率货物或服务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同税率分别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明确注明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和金额;2. 对于对外贸易中的退税,纳税人应当在海关监管下开具退税专用发票,并按照退税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3. 对于销售或进口免税货物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免税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明确注明免税原因和免税性质。

四、电子发票的开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税务部门已经逐步推行了电子发票的开具,企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开具发票。

税法对于电子发票的开具也有相应的规定:1. 电子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获得税务部门的认可;2. 电子发票必须具备真实、完整和可靠的电子数据,并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 企业纳税人在开具电子发票时,需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妥善保存开具的电子发票及相关数据。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增值税发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重要凭证。

因此,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有着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以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首先,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有着明确的要求。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开具发票,而且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比如说,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金额、数量、税率等信息都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在发票上。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更加严格。

一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受票方也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在开具专用发票时,除了要填写上述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填写购货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详细信息。

另外,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也有相应的规定。

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领用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批准后,才能领取增值税发票。

而且,领用的发票数量和种类也会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纳税信用等情况进行核定。

在增值税发票的保管方面,同样不容忽视。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

包括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保证发票的安全;建立发票的收发存台账,详细记录发票的领用、使用、作废等情况;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如果增值税发票发生丢失或者被盗,纳税人必须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比如取得相关证明等。

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上,严禁出现虚开发票的行为。

所谓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还有,增值税发票的红冲也有严格的规定。

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营改增后利息收入如何开票

营改增后利息收入如何开票

营改增后利息收入如何开票营改增后利息收入能开增值税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制定〕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制定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企业利息收入营改增后如何缴税依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就跟平常每月取得的收入一样,最后看是否盈利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注:如果是个人存款的利息不必须要缴纳个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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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何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问: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何规定?
答:
(一)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六)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七)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系统税票号码是指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赋予的税票号码。

(八)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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