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抗震设防(概率)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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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26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2.1 性能要求 (2)2.2 地震影响 (2)2.3 城镇抗震防灾 (2)2.4 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6)2.5 工程抗震体系 (7)2.6 材料与施工 (8)3 岩土工程抗震 (10)3.1 场地抗震勘察 (10)3.2 地基与基础抗震 (11)4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12)4.1 一般规定 (12)4.2 水平地震作用 (13)4.3 竖向地震作用 (14)4.4 抗震验算 (15)5 建筑工程抗震措施 (18)5.1 一般规定 (18)5.2 混凝土结构房屋 (22)5.3 钢结构房屋 (25)5.4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房屋 (27)5.5 砌体结构房屋 (29)5.6 木结构房屋 (32)5.7 土石结构房屋 (33)5.8 混合承重结构建筑 (34)6 市政工程抗震措施 (37)6.1 城镇桥梁 (37)6.2 城镇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 (39)6.3 城镇地下工程结构 (43)附:起草说明 (45)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与市政工程经抗震设防后达到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加快震后的恢复与重建进程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1.0.2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市政工程,其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必须符合本规范要求。

1.0.3 本规范是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

当建筑与市政工程采取的抗震技术措施与本规范规定不一致时、应进行合规性评估并符合本规范第2.1节规定。

1.0.4 抗震设防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专门规定外,尚应遵守相关通用规范的要求。

2 基本规定2.1 性能要求2.1.1抗震设防的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其抗震设防目标不应低于下列的要求:1当遭遇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基本无损伤,震后可立即使用。

建筑抗震标准

建筑抗震标准

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现有建筑,在遭受预估的第一级水准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预估的第二级水准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预估的第三级水准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说明】GB 50023-95标准是在1977年唐山大地震后发布的77版鉴定标准基础上修订而成的,针对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建筑,在震前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的要求编制的。

按照国家的技术政策,考虑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和需要加固工程量很大的具体情况,鉴定和加固的设防目标略低于GBJ 11-89设计规范的设防目标。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从设计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同概率的角度,在全国范围内平均,30、40、50年地震作用的相对比例大致是0.75、0.88和1.00;抗震构造综合影响系数的相对比例,6度为0.76、0.90、1.0,7度为0.71、0.87、1.0,8度为0.63、0.84、1.0,9度为0.57、0.81、1.0。

据此,考虑到95鉴定标准的抗力调整系数取0.85,89设计规范系列的场地设计特征周期比01规范约减少10%且材料强度大致为01规范系列的1.05~1.15,于是可以认为:95鉴定标准、89设计规范和01设计规范大体上分别在设计使用年限30年、40年和50年具有相同的抗震安全概率。

震害经验也表明,按照77版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加固的房屋,在80年代和90年代我国的多次地震中,如1981年邢台M6级地震、1981年道孚M6.9级地震、1985年自贡M4.8级地震、1989年澜沧耿马M7.6级地震、1996年丽江M7级地震,均经受了考验。

2008年汶川地震中,除震中区外,不仅严格按89规范、01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房屋没有倒塌,经加固的房屋也没有倒塌,再一次证明按照95系列鉴定标准执行对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是有效的。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其他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

第五条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有关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审定。

第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设立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

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应当由15名以上地震行业及有关行业的技术、管理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七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委托本级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基础资料、技术途径和评价结果等进行审查,形成评审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根据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的评审意见,结合建设工程特性和其他综合因素,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建筑与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建筑与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I-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使 建筑与市政工程经抗震设防后达到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加快震后的 恢复与重建进程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1.0.2 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市政工程,其规划、勘察、 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必须符合本规范要求。 1.0.3 本规范是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当建筑与市政工 程采取的抗震技术措施与本规范规定不一致时,应进行合规性评估,当符合本规范第2.1节规 定时,应可以采用。 1.0.4 抗震设防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专门规定外, 尚应遵守相关通用规范的要求。
2.3.4 城镇抗震防灾规划时,应充分收集和利用城镇现有各类基础资料、规划成果和已有的专 题研究成果。当现有资料不足时,应补充进行现场勘察测试、调查及专题抗震防灾研究。
2.3.5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城镇抗震防灾规划应进行修编:
1 城镇总体规划修编。
2 城镇抗震防御目标或抗震设防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3 规划区遭受到重大或特大地震灾害影响,原有城镇抗震防灾体系不健全或遭到严重破 坏。
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2.1.2 抗震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其多遇地震动、设防地震动和罕遇地震动的概率水准不应 低于表2.1.2的规定:
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 城镇桥梁
城镇给排水工程 城镇燃气热力工程 城镇地下工程结构
表2.1.2 建筑与市政工程的各级地震动的概率水准
多遇地震动
设防地震动
63.2%/50年
反应谱特征周期值按表2.2.2-2的规定确定。工程场地类别应按本规范第3.1.3条规定确定。

第1章抗震设防水准

第1章抗震设防水准

(2)历史地震活动规律: 活跃期源自平静期 1976年后,我国经历了十多年的平静期, 从90年开始又进入新的活跃期,已发生多起5级以 上地震。
(3)基本烈度和烈度区划图
未来将要发生的地震被看作随机事件。 ①***基本烈度:在50年期限内,一般场地条 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值。 ②烈度区划图:按基本烈度划分为不同的区。 意义:做为抗震设防的依据。 ③烈度区划的方法:根据地震活动,地质构造 ——划为基本单元——分析在一定时间内各 单元的发震震级、次数——各震级的影响范 围、烈度——划出等烈度范围。
地震的成因: 断层说、板块构造说……。
地球构造 地层剖面 断层图 板块图
地震序列:震源的能量释放不是一次瞬间 完成的,况且各种地震波在介质中的传 播速度有快有慢,在分层介质的界面上 又有反射与折射,因此到达地面某一地 点形成若干个具有一定持续时间的过程。 其中能量最集中、震动最剧烈的称为主 震,主震之前发生的称为前震,主震之 后发生的称为余震。
1.1.2 未来可能发生地震的烈度
已经发生的地震可以明确地确定其烈度 大小,而工程结构抗震设防是为了抵御将 来可能发生的地震,而将来发生的地震是 不确知的。如何准确地预估将来发生的地 震仍是一个大难题。 (1)关于地震预报 人类研究地震虽已取得大进展,但对 地球本身的了解还太少,还不能准确预报 地震,目前的水平是“偶有成功,错漏甚 多”。地震预报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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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地震的分布规律
世界范围——环太平洋地震带、地中海南亚地 震带; 国内——属板块内地震,分布规律不十分明显, 大体上可分为南北和东西两大地震带。
地震带
岩层断裂带。 我国是多地震区,邯郸处于太行山断裂带。
0.1.4 震源、震中、震中距、等震线 地下地震的发源处为震源 垂直于震源的地表为震中

《建筑结构抗震与防灾》复习题2

《建筑结构抗震与防灾》复习题2

《建筑结构抗震与防灾》复习题2一、填空题1.一般来说,某地点的地震烈度随震中距的增大而减小。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及设计工作寿命期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建筑场地类别根据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土层厚度双指标划分为4类。

4.震害调查表明,凡建筑物的自振周期与场地土的卓越周期接近时,会导致建筑物发生类似共振的现象,震害有加重的趋势。

5.为了减少判别场地土液化的勘察工作量,饱和沙土液化的判别可分为两步进行,即初判法和标准贯入试验法判别。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根据房屋的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分别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构造措施要求。

8.为了保证结构具有较大延性,我国规范通过采用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和强节点、强锚固的原则进行设计计算。

9、震源在地表的投影位置称为震中,震源到地面的垂直距离称为震源深度。

11、丙类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房屋高度和结构类型查表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

15.地震反应谱的定义为:在给定的地震作用期间,单质点体系的最大位移反应、最大速度反应、最大加速度反应随质点自振周期变化的曲线17、柱的轴压比n定义为:n=N/fc Ac(柱组合后的轴压力设计值与柱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

18、建筑平面形状复杂将加重建筑物震害的原因为:扭转效应、应力集中。

19、多层砌体房屋楼层地震剪力在同一层各墙体间的分配主要取决于:楼盖的水平刚度(楼盖类型)和各墙体的侧移刚度及负荷面积。

二、选择题1.地震烈度主要根据下列哪些指标来评定( C )。

A.地震震源释放出的能量的大小B.地震时地面运动速度和加速度的大小C.地震时大多数房屋的震害程度、人的感觉以及其他现象D.地震时震级大小、震源深度、震中距、该地区的土质条件和地形地貌3.描述地震动特性的要素有三个,下列哪项不属于地震动三要素( D )。

抗震设防水准及其设计实现问题

抗震设防水准及其设计实现问题

抗震设防水准及其设计实现问题王世权(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450003)[提要]对目前我国抗震设防水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进行梳理,并详细讨论在实际结构设计中的实现方法。

[关键词]多遇地震设防烈度地震罕遇地震1、设防水准基本规定:《抗规》总则有如下规定:“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即我们常说的“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我国目前的抗震设计是以小震为设计基础的,中震和大震则是通过地震力的调整系数和各种抗震构造措施来保证。

2、小震、中震、大震的量化标准:在《抗规》总则的条文说明中,对小震、中震、大震有较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华北、西北和西南地区地震发生概率的统计分析,50年内超越概率约为63%的地震烈度为众值烈度,比基本烈度约低一度半,规范取为第一水准烈度;50年超越概率约10%的烈度即1990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规定的地震基本烈度或新修订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峰值加速度所对应的烈度,规范取为第二水准烈度;50年超越概率2%~3%的烈度可作为罕遇地震的概率水准,规范取为第三水准烈度,当基本烈度6度时为7度强,7度时为8度强,8度时为9度弱,9度时为9度强。

根据超越概率我们可以推算出:50年一遇的地震,其50年不遇的概率是(49/50)^50=0.364,50年内发生的概率为1-0.364=63.6%,即这里所说的多遇地震(小震)。

500年一遇的地震,其50年不遇的概率是(499/500)^50=0.90,则50年内发生的概率1-0.9=10%,即这里我们所说的设防烈度地震(中震)。

1700~2500年一遇的地震,其50年不遇的概率是(1699/1700)^50=0.971,(2499/2500)^50=0.98,则50年内发生的概率1-0.98=2%~1-0.971=3%,即这里我们所说的设防罕遇地震(大震)。

抗震结构设计复习题

抗震结构设计复习题

抗震结构设计复习题一、填空题1.构造地震为由于地壳运动,推挤地壳岩层使其薄弱部位发生断裂错动而引起的地震。

P12.建筑的场地类别可依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为4类。

P173.《抗震规范》将50年内超越概率为10%的烈度值称为基本地震烈度,超越概率为63.2%的烈度值称为多遇地震烈度。

P124.丙类建筑房屋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

5.柱的轴压比n 定义为n=N/f c A,即柱组合后的轴压力设计值与柱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

6.震源在地表的投影位置称为震中,震源到地面的垂直距离称为震源深度。

7.地震动的三大要素,分别为最大加速度、频谱特征和强震持时。

8.某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集中于楼盖和屋盖处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相等G 1=G 2=1200KN ,第一振型Φ12/Φ11=1.618/1,第二振型Φ22/Φ21=-0.618/1,则第一振型的振型参与系数γj =0.724。

P50式(3.87)[由于G 1=G 2,可知m 1=m 2,那么WOγj =X 11+X 12X 112+ X 122=1+1.6181+1.618=0.724] 9.多层砌体房屋楼层地震剪力在同一层各墙体间的分配主要取决于楼盖的水平刚度(楼盖类型)和各墙体的侧移刚度及负荷面积。

10.建筑平面形状复杂将加重建筑物震害的原因为扭转效应、应力集中。

11.在多层砌体房屋计算简图中,当基础埋置较深且无地下室时,结构底层层高一般取至室外地面以下500mm 处。

12.某一场地土的覆盖层厚度为80米,场地土的等效剪切波速为200m/s ,则该场地的场地土类别为Ⅲ类场地。

13.动力平衡方程与静力平衡方程的主要区别是,动力平衡方程多惯性力和阻尼力。

14.位于9度地震区的高层建筑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为wk w w Evk Ev Ehk Eh GE G S S S S S γϕγγ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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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抗震设防(概率)水准
4.水工建筑
4.0.1水工建筑物应根据工程级别、建筑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分类,各类别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按表4.0.1的规定确定。

4.0.2 当遭受本地区第一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水工建筑物能抗御地震;如有局部损坏,经一般处理后仍可正常运行。

9.储油(气)罐
9.0.1 储油(气)罐应根据储罐的容积及破坏后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大小分类,各类别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按表9.0.1的规定确定。

9.0.2当遭受本地区第一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不发生破坏,可以正常使用;当遭受本地区第二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不发生泄漏以至引发严重次生灾害。

表9.0.1 储油(气)罐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
10.海洋平台
10.0.1 海洋平台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按表10.0.1的规定确定。

10.0.2 当遭受本地区第一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工程结构与基础无显著破坏;当遭受本地区第二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工程结构与基础有一些损坏,但不倒塌。

表10.0.1 海洋平台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
12.长输管线
12.0.1 长输管线工程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分类,各类别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按表12.0.1的规定确定。

12.0.2 长输管线重要站点的建筑工程当遭受本地区第一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本地区第二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本地区第三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12.0.3 长输管线线路工程当遭受本地区第一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不发生泄漏以至引发严重次生灾害。

13.电力设施
13.0.1 电力设施工程应根据其重要性程度分类,各类别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按表13.0.1中的规定确定。

13.0.2 电力设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当遭受本地区第一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本地区第二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本地区第三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严重破坏。

13.0.3 电力设施的电气设施,当遭受本地区第二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不受损坏,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本地区第三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不致严重损坏,经修理仍可使用。

15.核工程
15.0.1 核电站和核设施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按表15.0.1的规定确定。

15.0.2 当遭受本地区第一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应能正常运行;当遭受本地区第二水准对应的地震影响时,应能确保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安全停堆状态,且放射性物质的外逸不越过国家规定限值。

表15.0.1 核电站和核设施的抗震设防(概率)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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