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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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3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副组长:杨敏任旭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试行)。

一、就餐对象1、日常就餐原则上为局机关、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为局机关服务的临时人员、保安人员等,每人一卡,刷卡就餐。

2、相关单位来局检查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

二、就餐要求(一)日常就餐要求1、就餐人员须在当日早上上班签到时到保安处登记是否在食堂就餐。

2、登记的就餐人员在11:30-12:00按时就餐,不得超前,如有工作原因需推迟就餐的,需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食堂将不能确保其正常就餐。

3、就餐时按先后顺序排队,刷卡打菜,因故未带餐卡则当场签名,次日补刷;或实行集体就餐,每十人一桌,坐满就餐,不满十人、不得开席。

4、米饭、菜汤按需自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饭菜打包带出餐厅。

(二)来人接待、加班工作餐就餐要求1、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来客接待管理制度》,按程序填报《就餐通知单》。

2、食堂工作人员接《就餐通知单》后,根据接待标准,本着经济实惠的原则拟定菜谱,并报人秘科备存。

3、接待科室就餐时将《就餐通知单》财务联交食堂工作人员。

就餐结束后,接待科室人员应核对菜品与菜单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食堂结账单上签字确认。

4、中午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上午10:00前,晚上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下午16:00前。

5、加班工作餐遵照执行。

三、就餐标准1、日常就餐:工作餐标准为10元,其中个人支付1元/人,局补贴9元/人。

每周一张榜公布本周菜谱。

就餐卡金额未用完的,年终视具体情况对余额以实物的形式进行处理。

2、来人接待:严格按《就餐通知单》规定的标准执行。

3、加班工作餐:原则上按20元/人的标准安排就餐。

四、物资采购1、严格按照预定菜谱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金额超过50元以上的必须有2个人员同时到场进行采购,物资到食堂后要有采购人、证明人、验收人共同验货、过秤并当场签名登记,发现质次价高的要当场退货,人秘科派员不定期督查。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91.07.30•【文号】•【施行日期】1991.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1991年7月30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机关饭堂管理办法一、总则机关饭堂是为了满足机关单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有品质的餐饮服务。

为保证饭堂的运行有序、食品安全与质量可靠,制定本《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二、饭堂管理机构1. 机关饭堂设立饭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 饭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供应与品质管理1. 餐饮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卫生安全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饭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菜品选择,根据职工需求及时调整菜单。

3. 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饭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食品生产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3. 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追溯和处理。

4. 对食品检测、储存和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记录。

五、就餐环境卫生管理1. 饭堂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 饭堂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的餐具、餐巾和纸巾,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

3. 加强室内通风,保持饭堂空气流通,避免细菌滋生。

六、就餐服务管理1. 饭堂应提供快捷、高效的就餐服务,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安排。

2. 饭堂应设置明确的食品标价和结算方式,并保证价格公示的透明度。

3. 饭堂应提供友好、礼貌的服务态度,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七、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1. 饭堂应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资料和就餐记录。

2. 饭堂提供的菜品和食谱等相关信息,属于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使用。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质量评估,对饭堂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篇一: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根据食堂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自觉遵守区政府和事务处的规章制度,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自觉接受广大机关同志的监督,虚心听取机关同志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肴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打菜,做到对待机关同志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3、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

所有菜一律由两位及以上采购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

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员要坚决拒绝。

复核人员根据有采购员(两人及以上)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负责人。

验收人员、复核人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分管主任、食堂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市场询价。

4、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并且当日公布。

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

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

按时开饭打菜。

6、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借,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8、执行节电、节油、节水、节气规定。

空调、电灯、电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少开勤关。

9、树立消防、用电、用气、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0、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卫生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1、服从主任室的领导、接受监督。

机关食堂卫生安全制度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员工的合理用餐权益,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2. 食堂管理责任2.1 机关食堂的管理责任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管理员需具备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

2.2 食堂管理员应对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负责,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堂卫生等工作。

3. 食品安全3.1 食堂管理员应确保食品安全,选择符合卫生标准并具有相关资质的食材供应商。

3.2 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材进行检验和验收,以确保食材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3.3 食堂管理员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和器具进行食品加工,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3.4 食堂管理员应制定食品加工工艺和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操作人员正确执行。

3.5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设置适当的储存温度和湿度。

3.6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食堂设施和器具,保持食堂的卫生环境。

4. 就餐管理4.1 机关职工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就餐,严禁在非指定区域或非指定时间食用食品。

4.2 就餐人员应自觉排队就餐,按规定口粮成分摆放食品。

4.3 机关职工在就餐过程中应文明用餐,不得浪费食物。

4.4 机关职工应遵守食堂的秩序和规定,不得私自带食品入内就餐。

4.5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职工对食堂服务和食品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处理职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

5. 食堂卫生5.1 食堂管理员应设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和任务分工。

5.2 食堂管理员应每日记录食堂的清洁和消毒情况,并及时处理卫生问题。

5.3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4 食堂管理员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6. 处罚与奖励6.1 食堂管理员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工资、停职或解雇等。

6.2 食堂管理员和员工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将受到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文章标题: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为员工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负责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日常用品及水、电使用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炊事人员要服从分行办公室和膳食小组的管理与监督。

膳食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3人。

第一届膳食小组组长由X同志担任,副组长为X、X,组员为X、X、X。

第二条职工食堂要为分行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早、中、晚餐,确保员工健康安全;承担分行一般性公务接待。

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

炊事员要真正用心做饭,要多多研究菜式和烹饪方法,尽可能做到“色、香、味”俱全,又兼顾营养,严禁敷衍了事。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食堂管理的主要环节,食堂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小金库”、帐外物资、贪污挪用公款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坚持食物不定时验收制度,膳食小组要每周对食堂买菜、买米、买油等进行一至二次抽查,对食堂管理的其他方面随时检查,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五条职工食堂要搞好成本核算,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每月上旬公布上月的收支明细表,接受员工的监督。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日清月结,每月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第六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到批发市场或超市购买物美价廉的菜肴、米、油等。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向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到食堂时间分别不得晚于7∶30、10∶00、15∶30。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包括米、油、剩余饭菜等)拿回家。

剩余饭菜应放入冰箱存放,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放在橱窗供员工选择食用,不计入餐费,不得与每餐的正常饭菜混合,防止变质剩菜剩饭导致员工身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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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意见)
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负责机关食堂的全面协调、监督和管理。

**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

**为机关食堂管理员,负责机关食堂的采购,用餐安排、用餐记录、账目报销。

**负责机关食堂采购的清点监督。

**为食堂主厨,**为食堂副厨,主厨负责按时开膳,保障供应机关人员、来客的饭菜,提高烹调技术,保证食品卫生、可口、安全。

副厨协助主厨,保障开水、热水供应,(正常情况下早餐前烧开锅炉开水,如有大型会议及其它特殊情况需保证供应开水)。

休假时,主厨、副厨最少要有一人值班。

**协调食堂采购物品运输。

(二)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
1、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管理,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转;
2、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机关的宗旨。

3、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

4、及时做好机关干部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管理内容
(一)就餐须知
1、镇机关食堂只限于机关工作人员,本人一次一人打一份饭菜,每日早、中、晚就餐标准为普通工作餐。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4、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二)食堂卫生制度
食堂环境卫生
1、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食堂厨师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

2、食堂厨师负责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食堂厨师负责餐后将整个食堂的地面、水池、灶台、工具、餐具清扫洗刷干净。

食品安全卫生
1、食堂管理员要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食堂厨师负责将食品清洗干净,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荤素食品要分开盛放。

3、食堂用的肉类、水产品类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4、主厨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
及时处理。

(三)管理规定
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由机关食堂管理员购买,其中200元以下的采购由食堂厨师验收签字,200—500元由办公室文书验收签字,500元以上的必须呈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才可购买,购买后由分管后勤领导签字。

机关食堂管理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2、食堂每月购买物品统一由机关食堂管理员造表登记。

食堂管理员要将每日的用餐情况进行登记,妥善安排物料使用管理,做好节约工作。

每月要将食堂开支情况(食品、酒水)分三大类:“工作餐、会议餐、来客接待”做出明细账。

3、成立机关食堂监督委员会,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分管后勤领导、财政所所长、机关食堂管理员为成员。

每月由纪委书记牵头对食堂管理员提供的机关食堂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查实无误后,由机关食堂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交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报账。

4、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副厨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和破坏。

副厨要做好库存物品的盘点,较紧缺时应提前告知管理员搞好采购保障供给。

5、机关食堂管理员要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

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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