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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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
党员姓名:
年度总分:内容及分值Fra bibliotek评分细则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组织生活 (30分)
履行职责 (30分)
廉洁自律 (20分)
遵纪守法 (20分)
加分项 (10分)
1、不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2、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学习 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评议会、党员活动日等迟到、早退每 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3、不积极参加文 明志愿者活动的每次扣2分。
1、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 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2、有不团结行为扣2 分,不配合工作的每次扣2分;3、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发现 一次扣1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 分;4、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任 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5、不参与联系走访的 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1、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2、热心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内容;3、获本年度 镇级以上个人荣誉。


1、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 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2、在工作、生活中 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其 中有违章建筑或不缴纳垃圾管理费的扣5分;3、参与封建迷 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3分,本人及 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4、制造 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 分,参与群众上访、闹事的扣5分。
1、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2、不能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的扣2 分,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3 、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模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 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又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 的每次扣1分,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中不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房屋租赁的,扣4分。

党员积分制管理系列材料(含程序、评分细则和台账表格).docx

党员积分制管理系列材料(含程序、评分细则和台账表格).docx

党员积分制管理系列材料(含程序、评分细则和台账表格)党员管理积分基本程序1、制定积分评定细则。

结合职能、行业特点及党员岗位职级,党支部制定党员基础积分(50分)、业绩积分(40分)和奖励积分(10分)的赋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积分评定细则应与单位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分员。

记分员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

无组织委员的,由支部书记指定或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分员。

记分员应由综合素质高、原则性强、处事公正的党员担任。

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3、党员申报。

党员每季度末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汇报本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处(室)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或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分员汇总。

4、考核登记。

记分员每季度对党员的日常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5、支部评议。

党支部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分员考核结果和群众反映,按照积分细则进行评议定分。

6、公示登记。

记分员将党员每季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

无异议的,在积分记录表进行登记。

7、评定等次。

年终党支部依据党员每季度积分情况平均得出年度总积分,确定相应的评定等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8、积分核查。

机关党委和下属基层党委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所属党组织党员积分制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积分管理工作操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积分运用。

党员管理积分作为党员个人评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年度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列为“帮教”对象,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管理(季度积分)赋分标准及评定办法一、基础积分(50分)主要从履行党员义务、政治思想素质、参加组织生活、联系服务群众、遵章守纪和廉洁示范等方面制定条标准,具体赋分及扣分办法按照下发评分细则执行,也可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下发细则基础上自行制定,但必须涵盖以下内容:1、认真履行党员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拥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3、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逬一步延伸拓展“四个一”活动内容,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和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组织关系隶属XXX的全体党员二、目标要求一枚党徽、亮身份;一本笔记、重学思;一份心得、促践悟; 一百基分、强考核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原则。

在职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在职党员)》(附件1)执行。

离遐休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离退休党员)》(附件2)执行。

四、积分内容(一)基础分(分值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履职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履职分或作用分是对党员完成岗位职责赋予任务的客观评价。

(三)鼓励分(分值5分)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一票否决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规则积分周期为1年,即12个月。

周期开始时,党员的初始基准分均为100分。

周期内,党员每月依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次月以上月党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积分作为基数计算当月的积分,以此类推,周期末的积分即为党员的年度积分。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中共沅陵县妇幼保健院支部委员会党员积分制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党员积分管理适用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积分内容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奖分、扣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日常行为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1)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

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西组〔2018〕15号关于印发《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属各党委(组)、工委、总支,区直各部门:经组织部部务会同意,现将《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工区委组织部2018年5月15日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洛组通〔2018〕6号)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性,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如实记录、量化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开展评先推优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对于年龄较大(原则上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积分考评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第四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以年度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项目分别设置为基础积分、先锋积分、违规扣分和一票否决4项指标。

第六条本区流出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凭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证明进行积分;外地流入我区党员,也可参加我区党内组织活动,并进行积分。

第二章基础积分第七条党员基础积分按80分计算。

重点突出党员政治素质、学习培训、遵规守纪、服务群众、开展组织生活、参与党内活动、履职尽责、承诺践诺、作用发挥等方面,总分80分。

第八条党员基础积分是衡量党员各方面综合表现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党员总体划分为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无职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党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6个领域,各领域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延伸拓展“四个一”活动内容,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和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组织关系隶属××××的全体党员二、目标要求一枚党徽、亮身份;一本笔记、重学思;一份心得、促践悟;一百基分、强考核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原则。

在职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在职党员)》(附件1)执行。

离退休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离退休党员)》(附件2)执行。

四、积分内容(一)基础分(分值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履职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履职分或作用分是对党员完成岗位职责赋予任务的客观评价。

(三)鼓励分(分值5分)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一票否决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规则积分周期为1年,即12个月。

周期开始时,党员的初始基准分均为100分。

周期内,党员每月依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次月以上月党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积分作为基数计算当月的积分,以此类推,周期末的积分即为党员的年度积分。

党员管理积分手册

党员管理积分手册

党员管理积分手册(试行)(2018年度)党员基本信息所在支部:党员姓名:职务:入党时间:党员积分表一、基础分(80分)(一)十项基本要求1.认真履行党员各项义务。

(4分)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拥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4分)3.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

(4分)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分)5.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党的组织活动。

(4分)6.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廉洁勤政。

(4分)7.坚持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现象。

(4分)8.认真履行个人承诺,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4分)9.服从组织领导,团结待人,群众口碑好。

(4分)10.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分)(二)十个行为底线1.理想信念动摇,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分)2.“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4分)对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3.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或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分)4.被公安、检察等机关立案查处,或醉酒驾驶被查处的。

(4分)5.思想作风不正派,长期搞不团结的。

(4分)6.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或为无理上访提供资金、交通便利的。

(4分)7.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的。

(4分)8.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产生恶劣影响的。

(4分)9.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为封建迷信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经教育不改的。

(4分)10.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党员形象不佳的和其它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

党员积分登记表

党员积分登记表

类别: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按时参加会议
服从组织安排 履行义务 20分
5
主动缴纳党费
5
热心公益奉献 日常积分 学习意识
5
12
服务意识 发挥作用 60分
12
形象意识
12
责任意识 道德意识 季度测评积分 20分
12 12
季度积分
德行测评
20

度 扣
得 分 得



分(四个季度平均分)
附件2-4-3
党员积分登记表
支部:
积分设置 内 容
姓名:加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 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与信息 的不得分(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置)。基础分2分。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分2分;补缴党费的不 计分。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有组织 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 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 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 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该项实行扣分制。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做好 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 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廉洁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基础分6分。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 奉献,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基础分6分 。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 支部每季度召开党员积分制测评会议,汇总党员申报的积分,讨论确 定党员季度加减分情况,通过德行测评(群众参与测评的比例为党员 总数的50%)确定季度考评分,最后通报、公示党员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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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中心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方案。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更加严格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实现党员队伍的自我净化。

二、考核对象
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一票否决”三部分构成,采取扣分与奖分并行方式,基本
分值1000分,加分“上不封顶”,扣分“下不加底”。

(一)日常行为积分(800分),包括日常行为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1、日常行为积分。

主要包括参加党的活动、岗位现实表现、参加社会实践三个方面。

(1)参加党的活动
a、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记10分。

b、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记10分。

c 、党员参加年度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次记10分。

d、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每次记10分。

e、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记10分。

f、党员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记10分。

g、党员在本单位内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20分。

h、党员受邀外出作党建方面的讲课、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30分,同一内容外出到不同单位的,不重复记分。

以上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且经请示党组同意的仍可计分;未经允许无故不参加党内日常活动的,不记分;在活动中,
自由散漫不服从安排、散布消极言论、影响活动进程或带来负面影响的,不予记分,并按活动相应分值扣分,情节严重的由支委集体研究酌情加大扣分比例,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党纪国法追究责任。

(2)岗位现实表现
a、党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于“称职”的记200分、“优秀”的记300分。

b、党员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加30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00分,受市级以上表彰的酌情加200-300分;
c、党员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的,记50分。

(3)参加社会实践
a、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每次记10分。

b、党员参加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活动,在10月份顺利脱贫的,年内记50分。

c、党员参加“双建双联”、文明创建以及党组织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每次记10分。

d、党员参加其他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活动,每次记10分。

2、负面扣分,主要包括:
a、党员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每次扣10分。

b、党员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扣30分。

c、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0分。

d、党员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0分。

e、党员在日常考勤、作风督查中出现违纪行为被单位通报的,每次扣10分。

f、党员有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形扣10-40分。

(二)年度评议积分(200分)。

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

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200分;“合格”等次的,记150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100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三)“一票否决”项。

1、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2、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全年无积分。

3、被上级纪检部门立案调查,且经查实后受到纪律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4、发现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或因主观故意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及以上处罚的,全年无积分。

5、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执法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学习秩序的,全年无积分。

6、违反县委、县政府相关通告、禁令要求,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全年无积分。

机关党支部专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由支部全体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每月一汇总,每半年一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积分定级。

全年累计积分900分以上的党员,具有评为优秀党员和年度“先进工作者”等次资格;累计积分700-890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600-690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二)积分运用。

依据党员个人积分和党小组全体党员总积分,确定推荐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

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考虑。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

预备党员积分为850分以上(含850分)的按期转正;700-840分(含70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一年转正,延期一年后仍不能达到转正要求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70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且三年内支部不考虑吸收入党。

五、工作要求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

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各党小组组长、纪实管理员要专门负责,协助机关支委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一视同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积分管理,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本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党员每月积分管理情况登记表
2018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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