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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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XX学校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基础,为建设美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依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全校所有共产党员。

二、主要内容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75分、履职分25分和贡献分8分。

2016年党员基础分为75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按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标准进行。

(2)任务分:按照XX学校党支部制定的党员评定细则进行考核赋分。

(3)贡献分:按照党支部制定的党员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表彰、表扬的加分标准进行加分,最多不超过8分。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 = 基础分值 + 履职分 + 贡献分党员年度积分 = 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4.党员定级标准年度积分90分以上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为合格党员;60——7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三、操作流程1.制定积分细则XX学校党支部党员任务分月考核细则、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附后。

2.确定记录员XX学校党支部确定组织委员李春海为支部党员考核记录员。

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资料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每月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由支部书记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然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须认真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

5.支委会初评。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xx实验小学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党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一、基本原则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一)基础分。

一般为每年度6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xx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

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

一般为每年度4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

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

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2022年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2022年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2022年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2022年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发展社区党组织,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社区党员是党组织联系基层群众的重要力量,有效管理社区党员是促进基层党建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员的履职能力和执行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决定在2022年开始实施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以此能够激励党员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党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形成党员履职的常态化机制,促进党员在社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为社区党员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保护正常工作的党员的权益。

三、积分项目和规则1. 参加学习培训:按照课时统计积分,党员每参加1小时学习培训活动,可获得1积分,培训按照党风廉政和业务能力进行分类,党员可以选择参加适合自己的培训。

2. 参与社区工作:按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积分,党员每上交一份工作报告,可获得相应积分。

具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社情民意调查等。

3. 民主生活会参与:参与党组织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可获得相应积分,这是党员展示自己表态和监督能力的重要机会。

4. 援助帮扶:参与农村、贫困地区等援助帮扶工作,可获得额外积分,以鼓励党员关心困难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5. 违纪处分:凡是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将扣除相应的积分,以此保证违纪行为有相应的惩罚。

四、积分管理和排名1. 积分计算:社区党员积分将由党员大会监督委员会负责计算和审核,确保积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积分排名:每月将对所有社区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并公示,根据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前十名的党员将被表彰为“优秀党员”,并得到相应的奖励。

五、奖励和表彰办法1. 优秀党员表彰:根据每月积分排名确定前十名的党员为“优秀党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2022年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一、积分获取范围。

1.党员在本单位工作表现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可获得积分奖励;2.党员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可获得积分奖励;3.党员在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中取得成绩,可获得积分奖励;4.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可获得积分奖励。

二、积分使用范围。

1.积分可用于党员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等方面的参考;2.积分可用于党员奖励、表彰等方面的依据;3.积分可用于党员参加培训、学习等方面的加分;4.积分可用于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加分。

三、积分管理机制。

1.建立党员积分档案,记录党员的积分获取情况;2.定期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审核和清零,确保积分的公平公正;3.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由党组织负责,党组织书记对党员积分管理负总责;4.对于违纪违法的党员,将取消其在积分管理方面的权利。

四、积分奖惩机制。

1.对于积分突出的党员,可给予表彰奖励;2.对于积分低于标准的党员,可给予提醒警告;3.对于积分严重不达标的党员,可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4.对于积分造假的党员,将取消其积分资格。

五、积分实施效果。

1.激励党员积极向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工作落实;3.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凝聚党心;4.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六、总结。

党员积分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全体党员能够认真执行该方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党员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推动党组织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们党支部将采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管理措施1. 积分来源党员积分的来源包括:按时参加支部党员会议、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参加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扶和调查工作、参加集体组织的讨论等工作。

2. 积分评定根据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和党组织的工作需要,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对党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积分评定,并按月公示。

各项积分评定细则如下:(1)参加党员会议积1分,担任会议主持人或记录员再加0.5分。

(2)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党课等工作,积分数由支部决定。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帮扶和调查工作,积1~3分。

(4)组织讨论或撰写征文等工作,积1~2分。

3. 积分激励党员根据每月积累的分数,得到相应的激励,如:(1)积累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发放荣誉证书,表彰其工作表现,同时在评优评先中给予特殊关注。

(2)积累10分及以上者,将被推荐给上级党组织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党建骨干培训等活动,并优先推荐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3)积累1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通报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全区性党员优秀表彰活动。

三、评分表党员积分评定表姓名:入党时间:月份:当月积分总数:序号工作项目评定标准分值1 参加党员会议每次1分,主持人和记录员再加0.5分 1~1.5分2 党组织学习补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每类议程不限次数) 1~5分3 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1~3分4 帮扶和调查工作党组织分配的调查或帮扶工作 1~3分5 集体讨论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座谈、讨论、撰写征文等活动1~2分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各项工作积分数根据支部年度计划、具体情况和特殊工作任务等适当调整,每季度一次。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校党员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教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群众公认、务求简便易行,全面推行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任务通过推行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组织的决议,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更加爱党忧党兴党护党。

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做到遵规守纪、公私分明、干净做事、廉洁从教、勤俭节约。

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自觉讲奉献、有作为,带头教研教改,关爱学生,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树立和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全区中小学校党组织管理的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都要纳入积分制管理范围。

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各学校党组织要根据党员情况,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同意并公示无异议,报区委教育工委备案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

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上门送学、电话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同步教育学习,吸纳其参与党内生活。

四、积分构成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积分三部分构成。

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学校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使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党建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探索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方案。

一、积分考核办法1.考核分值为100分2.本考核由学校党支部监督,以支部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核分为组织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两部分,党员考核成绩包括组织考核占70%和民主评议占30%两部分折算而生成。

3.组织考核为每月一记录,年终一总结。

满分100分,(100-每个月扣分之和)x70%即为该党员的年度组织考核成绩。

民主评议一学年一次,党员等级分值x30%即为民主评议分数。

4.每次考核结果及时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5.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每个党员的最终的考核档次,考核档次具体分为:考核总分91(含91分)以上为优秀党员考核总分81(含81分)至90.9以上为合格党员考核总分71(含71分)至80.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考核总分71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6.考核结果可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和推选上级各部门优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组织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严治党和先锋模范作用两个方面。

三、组织考核及考评标准(一)从严治党方面(41分)1.三会一课(15分)积极按时参加党支部大会(5分),党支部会(5分),党课学习(5分)。

⑴不参加学习、开会不得分。

缺席一次扣1分,无故不到的扣5分。

⑵迟到、早退分别扣1分。

⑶参加开会、学习不认真,发言不积极主动扣1分。

⑷参加会议和党课学习不记录的扣1分,不写心得扣1分。

⑸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部署的学习活动,按要求缴纳学习笔记,缺一次扣1分。

⑹两月写一篇心得,缺一次扣1分。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5分)3.思想汇报(7分)党员每学期向党支部至少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年度写出述职报告上交各支部,少一次扣4分,态度不认真者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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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实验小学党支部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
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
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
文件要求,我校党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
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
分)。

(一)基础分。

一般为每年度6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
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
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

基础分项目是对一
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

一般为每年度4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
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
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
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

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党员在
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

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

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

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

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

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学区党支部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管理档案。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

在活动场所悬挂党员积分制管理公示牌,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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