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营销指引
产业园与民生银行业务合作细则

科瀛上庄创新产业园与民生银行按揭业务合作细则一、法人按揭业务定义科瀛上庄创新产业园与民生银行合作的业务是民生银行的法人按揭业务。
该业务是指民生银行向该创新产业园发放的用于购置生产、经营、仓储、物流所需的办公楼、厂房等工业房产和商业房产,并以所购房产等设定抵押,按月还本付息的中长期融资业务。
二、买方客户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合法经营且无不良记录;2. 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3. 成立二年(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从事三年(含)以上;4. 主营业务清晰,但不得以房产出租经营为主业;5. 有正常的资金需求,按揭房产、动产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现金流来源较稳定。
三、民生银行授信调查、审查和审批将关注如下要点:1. 买方客户的行业背景及生产经营情况;2. 买方客户的财务情况、银行信用记录,以及主要资产构成、收入及利润来源、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营运能力等;3. 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有无不良嗜好;4. 房产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及是否为操纵定价的关联交易;5. 房产权属是否清晰、明确,是否符合我行准入条件;6. 房产用途及还款来源、现金流预估情况;7. 房产状况,包括地理位置、变现能力、价值与保值增值情况等;8. 首付款及其他购房、设备款项的支付凭证。
四、业务办理流程:1. 民生银行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双人贷前调查,实地查看按揭房产、动产,收集授信资料(买方客户所需准备资料清单见附件一);2. 民生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市值进行评估;3. 客户经理撰写授信调查报告,风险经理出具风险评价意见,明确个人授信建议;4. 业务部负责人对授信资料进行审查,明确授信意见;5. 评审员出具评审意见,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出具审批意见;6. 买方客户开立结算账户,签订授信和保证合同等;7. 买方客户办理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落实审批条件,提交放款;8. 民生银行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按规定开展授信后管理;9. 民生银行的中小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10. 买方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本付息,直至结清。
融资券承销业务营销方案

电子邮件营销
向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发送电子邮件,介绍融资券承销业 务的特点、服务优势、最新动态等,增强客户黏性和拓展 市场。
线下营销方案
举办宣讲会
在高校、金融机构等举办融资券承销业务宣讲会,介绍产品特点、 分享成功案例,解答客户疑问,提高市场认知度和品牌形象。
融资券承销业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融资券承销业务已经得到了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机构 不断增多,市场活跃度不断提高。
未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融资需求的不断增长,融资券承销业务将 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02
目标客户分析
目标客户群体定位
定位为大型企业
提升。
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 后续业务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问题与挑战
市场竞争激烈,需进一步增强 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以满足客 户需求。
部分客户对融资券承销业务仍 存在疑虑和担忧,需加强风险 管理和合规宣传。
受政策影响,部分客户融资需 求受到限制,需调整业务策略 以应对市场变化。
发展方向与展望
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提升融资券承销业务的核心竞争 力。
公关活动
组织新闻发布会、专家讲座等活 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形象。
促销活动
推出优惠活动、折扣等促销措施 ,吸引客户购买。
04
营销实施方案
线上营销方案
社交媒体营销
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关于融资券 承销业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介绍、优惠活动、案例分 享等,吸引潜在客户关注。
网络广告投放
定性评估
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管理办法的抵押物要求

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管理办法的抵押物要求1. 简介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是该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支持服务。
为确保贷款安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民生银行在该业务中对抵押物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管理办法中的抵押物要求。
2. 抵押物类型•不动产抵押:包括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动产抵押: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存货、应收账款等;•股权抵押: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有价证券抵押:包括股票、债券等;•其他权利抵押: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
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抵押物类型进行贷款申请。
民生银行将根据抵押物的价值、流通性和可变现性等要素综合评估抵押物的质量。
3. 抵押物要求3.1 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抵押物的市场价格;•抵押物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和发展趋势;•抵押物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3.2 抵押物的权属清晰•不动产权属证明;•动产权属证明;•股权证券持有证明;•有价证券持有证明。
3.3 抵押物的保全措施•不动产抵押: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动产抵押: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质押等手续;•股权抵押: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有价证券抵押:办理有价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其他权利抵押:办理相应权利抵押登记手续。
3.4 抵押物的变现能力民生银行要求抵押物具备较好的变现能力,即在借款人违约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能够比较容易地变现为现金。
借款人应提供关于抵押物市场流动性的相关证明和评估报告。
3.5 抵押物的保险和维护民生银行强调抵押物的保险和维护意义重大,借款人需要购买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保险,并定期向银行提供保险保单和缴费证明。
此外,借款人还需要保证抵押物处于良好状态,有必要时承担相应的维护成本。
4. 结论。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用仓单及动产质押融资文山日报2010年12月01日在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过程中,很多银行都发现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经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增长的需求。
因此这些银行经过积极的探索与业务的创新,逐渐从单一的贷款方式中摆脱出来,摸索出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模式。
比如,仓单及动产融资业务就是民生银行为民营及中小企业尤其是纯贸易型企业倾力推出的短期贸易融资产品之一。
该业务是以动产和货权质押为核心、以产业链为依托、以票据业务为平台的新的贸易融资组合模式,很好的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为民生银行带来很大的新的业务发展空间。
【案例】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是一家从事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务的贸易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C公司是国内某大型牛奶生产企业(上市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在深圳地区的牛奶总代理。
Y公司资产规模40多亿元,年销售额60多亿元,是国内经营良好、绩优蓝筹股的上市公司。
C公司作为一家成立时间较晚、资产规模和资本金规模都不算大的民营企业,自有资金根本不可能满足与Y公司的合作需要。
同时又没有其他可用作贷款抵押的资产,如果再进行外部融资,也非常困难,资金问题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
此时C公司向民生银行提出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申请融资的业务需求。
在了解C 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经营情况,并结合其上游供货商Y公司,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经过研究分析,开创性的推出了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的仓单质押业务,给予C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敞口3000万元人民币,采用先票后货形式,以购买的牛奶做质押,由生产商Y公司承担回购责任。
该业务自开展以来,C公司的销售额比原来增加了近2倍,很好地扶持了企业,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有效控制了银行的风险。
【点评】案例只是民生银行仓单及动产融资业务支持的众多客户中的一个,通过对企业货权的控制,使物流和资金流正常有序的运转,既支持了企业的发展,又控制了银行的风险,真正实现了银企双赢甚至多赢。
民生银行国内信用证经典案例及融资产品新模式

民生贸易金融 专业成就梦想
赵成海 tel:57093648 zhaochenghai@
A公司与B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向我行申请开立延期付款国内信
用证给B,付款期限半年.B与C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即期现金支付。 (发货后15天内现金支付)
B公司开立发票给A,C发货给A,运输单据通过B交单,我行延期付款确
认后,B支付资中间商融资方案
5.发货
融资申请人 (买方)
国内证融资产品新模式三:TSF-中间商融资方案
方案描述:国内信用证中间商融资方案
借鉴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将其运用在国内贸易中。利用大企业的
闲余资金,通过在贸易环节中嵌入资金提供者作为中间商,由中间商用
自有资金即期付款后向买方远期收款,达到向客户融资的目的,解决我 行无法提供融资的困难,同时通过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付款确认,为中间
商的资金提供内在的还款保障。
业务核心:中间商替代了代付行
国内证融资产品新模式三:TSF-中间商融资方案
背景介绍 A公司天津XX能源公司,融资需求旺盛,无法出账。 B公司国有大型企业下属贸易公司,资金充裕,融资渠道通畅,但缺 乏业务。(财务公司拆借资金成本为基础利率7折) C公司中海油下属三产企业,为A公司供应柴油。
贸易合同、发票嵌入交易,合法性显而易见. 业务操作 无任何瑕疵 获取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低风险业务收益。 操作简单:开证、到单、付款确认即可完成交易。 目标客户:资金充裕、营业收入考核压力、对风险控制 较高的大型国有企业。
国内证融资产品新模式三:TSF-应收账款融资方案
方案描述:国内证应收账款方案
国内证融资产品新模式五:批量资金出口
1,国内信用证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与公司部合作, 100亿产品额度已经获得总行授信评审部批准。(对公对私均可购买) 2,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交易: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 作,我部已经成为该所会员,首笔交易已经于2012年2月27在北金所 挂牌,信用证金额:2045.8万元,转让标的金额:2147.6667万元, 期限90天。(对公机构购买) 3、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正在进一步沟通推进中。
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押品目录2011-05-26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乙酸甲酯 甲缩荃 PTA PX PMMA 聚氯乙烯 尿素 磷酸一铵 磷酸二铵 硫酸钾 氯化钾 有机化工 聚乙烯 聚丙烯 ABS 纯碱 二甲荃 环已酮 苯 甲苯 二甲苯 丁二烯 复合橡胶 硅氧烷 聚丙烯薄膜(BOPP) 豆油 棕榈油 大豆 菜籽油 棉花 玉米 农产品 小麦 早籼稻 粳稻 豆粕 油菜籽 木薯淀粉
押品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冷轧不锈钢 球扁钢 不锈钢管 马口铁 稀土 锡 锌锭 镁锭 铜材 铜精矿 粗铜 氧化铜 阴极铜 铝矾土 氧化铝 电解铝 铝合金 铝材 废铜 废铝 有色金属 镍精矿 铅 氧化钼 钼精矿 铂金 硅 电解镍 钨精矿 铅精矿 APT 碳化钨粉 钨粉 氧化钨 钴精矿 钼铁 锆英砂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铁精粉 球团矿 铁矿砂 铬铁 冶金原料 铬矿 硅锰 磷矿石 炼钢用生铁 硅铁 镍铁 锰铁 兰碳 动力煤 电煤 烟煤 焦煤 洗精煤 煤炭产品 无烟煤 焦炭 冶金焦 煤焦油 针状焦 炭黑 原油 柴油 汽油 石脑油 润滑油 石油产品 非标油 石油焦 燃料油 航空煤油 沥青 聚苯乙烯 二氯乙烷
民生银行小企业贷款经典案例

案例一:动产融资+买方付息代理贴现某分行W石油有限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方面有融资需求,且提出低成本的要求,为此,该分行针对W公司业务模式进行深入剖析,策划采用“动产融资+买方付息代理贴现”的票据产品模式,W公司以存货质押在民生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向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
在该分行的努力营销下,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南安市W石油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接受民生银行方案,由W石油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贴现公司并承担贴现利息。
当年成功办理代理贴现1513.6万元。
〔点评〕此笔业务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三方共赢的局面。
南安市W石油有限公司等同于现金采购原材料,享受现金采购的优惠;大连保税区C化工有限公司提前收到全部现金货款;而民生银行则提高了票据优势产品的社会影响度。
案例二:船舶抵押融资组合方案上海A工程公司成立于1989年,专门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水工勘测、驳岸修建等,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公司拥有大小工程船舶50余艘,包括自航式抓斗挖泥船、链斗式挖泥船、吸砂船、吹泥(砂)船、打桩船等配套施工船舶。
本次A公司承揽了某港区2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工程施工期17个月,总价款2.5亿元,该港区总承包商为B公司,B公司座落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隶属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是上海航道局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A公司需要采购大量的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急需1000万元左右的采购资金,拟以企业自有的四条船舶设定抵押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以项目回笼款项归还贷款。
针对以上工程项目,民生银行拟订授信方案,由A工程公司申请单笔应收帐款有追索权暗保理额度800万元,并以A公司自有的四条船舶设定抵押,以评估价计算的抵押率不超过70%,应收帐款付款人限定为B公司,B公司与A公司书面确认应收帐款直接付至A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立的收款帐户,同时由A公司大股东及其配偶提供个人无限责任保证担保。
银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正文

xx银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行授信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动产融资业务,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存货类动产作抵(质)押担保,我行通过控制物流和资金流而开展的授信业务。
以下将抵(质)押动产统称为押品。
所有动产融资业务须纳入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追加和附加动产抵(质)押的授信业务除非经过有权审批人审批,否则须执行本办法相关要求。
第四条根据存货动产的货权表现形式不同,动产融资业务可以分为现货融资和货权凭证融资。
(一)现货融资: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现货动产作抵(质)押担保,从我行获得融资的授信模式。
(二)货权凭证融资:借款人以我行认可的货权凭证作质押担保,从我行获得融资的授信模式。
货权凭证包括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提单等,相关管理要求详见对应的产品方案及操作规程,不符合产品方案及操作规程的非标准仓单质押授信,须对仓单所载明的货物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按照抵质押法律关系不同,动产融资业务可以分为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
(一)动产抵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现货动产作抵押担保,向我行申请融资的授信模式。
动产抵押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动产作质押担保,向我行申请融资的授信模式。
第六条押品原则上须由我行认可的第三方监管方进行监管。
根据监管方对监管场地的所有权及控制权的差异,监管模式分为监管方自有仓库监管和监管方输出/派驻监管。
第七条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模式的选择。
分行应根据业务需要,按以下原则合理选用监管模式:(一)原则上,监管方输出/派驻监管模式下必须采用动产(浮动)抵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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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营销指引(试行)动产融资业务是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打产品之一,特别是在围绕中心厂商的产业链服务领域中,由于其能有效“激活”企业担保资源,且具有操作灵活、形式多样、与企业需求联系紧密的特点,历来大受产业链流通环节中中小企业的欢迎。
从银行角度来看,由于动产融资能培养忠实客户群体,并通过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带动改善银行收入结构,资本占用少、综合收益高,符合资本约束下银行经营的需要。
为应对当前经营形势变化和未来我行健康发展需求,总行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大力推广动产融资业务,特制定本营销指引,请各单位学习领会并参照执行。
一、定义和定位本指引所称动产融资业务,是指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融资业务,或虽不实现抵质押担保、但我行能有效控制企业物流和资金流从而有效控制风险而开展的融资业务(如知名品牌乘用车汽车合格证、进口汽车“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进口货物证明书”等)。
动产融资业务具体授信使用方式可采取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融资等多种。
动产融资业务客户定位为自身实力规模难以达到传统授信条件、或授信额度难以满足其真实需求、但银行能通过对其经营货物实施有效监控并以此为还款来源而进行融资的各类企业。
动产融资所涉及的企业商品定位参照总行动产融资监管中心定期在内部网站公示的《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押品目录》中所列商品。
二、名词标准解释动产融资业务环节较多,流程设计较为灵活和复杂,为清晰描述业务模式,统一行内经营机构、评审、监控、合规等部门的认识,防止概念不统一造成的操作风险,现对动产融资涉及到重要概念或名词进行解释,各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使用本指引规定的标准概念或名词来描述具体模式。
(一)基于中心厂商(卖方)责任描述的名词1、卖方担保。
俗称厂家担保,即厂家作为卖方为民生银行向受信人(买方)在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所提供的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若授信到期,发生受信人无法按约还款的情形,则卖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差额回购:是指买方履行买卖合同存在资金缺口,由民生银行在融资授信额度内向买方提供融资,卖方根据协议约定按民生银行的指令进行发货,在民生银行每笔融资到期日时(也可约定为到期日后,但要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卖方对所收到的货款与发货金额之间的差额向民生银行予以退款的业务。
提示:差额回购是卖方责任较大,风险较小的一种方式,由于我行根据受信人保证金回款情况发出提货指令,因此我行无需关注受信人提货后的风险状况。
对于卖方不按我行指令发货,且当买方未售完货物导致不能兑付债务的,如果卖方承诺回购责任,不属于标准差额回购范畴,我们称之为保购责任(卖方保购),见本指引“保购责任”部分。
3、未发货部分退款:俗称保证发货,即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不可抗力、买方违约等),导致未能按时发运货物时,卖方应于收货日将已收到的该批未按时发运货物的货款退还至民生银行指定的账户。
提示:未发货部分退款相关于差额回购的差别其核心是卖方不按我行指令发货,厂家承担的责任较小,我行应审核货运商的资质,必要时引入物流监管商加强全程监管。
4、阶段性担保:又称阶段性回购,是指卖方保证民生银行或其指定的保管商能够收到卖方发运的符合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约定数量和质量的货物,即在货物发运后至民生银行或其指定的保管商收到货物这一阶段,无论由于何种原因致使民生银行或其指定的保管商未能收到符合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约定数量和质量的货物,则卖方应于收货日将民生银行或其指定的保管商应收到的而未能收到的上述货物对应的货款退还至民生银行指定的账户。
提示:阶段性担保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向卖方详细解释。
阶段性担保包括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保管商未能收到货物的情形,若卖方不承担上述责任,而采取投保并将我行作为第一受益人,或卖方在理赔后转配给我行方式处理,请明确说明。
5、调剂销售:该模式主要适用经营知名品牌,经销网络较为完善的卖方(如知名汽车品牌生产商)。
在每笔融资到期日前,如受信人未能将融资项下货物全部销售,且导致不能按期足额还款的,在融资到期日前(也可约定为到期日后,但要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卖方将对应的未销售货物授予网络内其他经销商销售,销售款项用于偿还银行债务,但卖方不承担最终调剂销售不成时的债务清偿责任,其实质上经销商协助民生银行处理抵质押物。
提示:若卖方承担最终调剂销售不成时、通过回购完全清偿债务的责任,则视同保购责任(卖方保购);若卖方不经过调剂销售程序,对受信人最终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视同卖方担保。
(二)具体业务操作涉及到的名词1、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包括动产固定抵押和动产浮动抵押,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也就说动产抵押必须在相应的法定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但不实现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转移。
法律上动产抵押又分动产固定抵押和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固定抵押:是指抵押人(受信人或第三人,下同)将自己所有的动产,不转移占有,为受信人的受信向民生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须与民生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且必须在相应的法定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上述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固定不变,且非经民生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故称动产固定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指抵押人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受信人在民生银行的债务提供抵押,受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民生银行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以上述财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于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动产,因此抵押财产处于变动,故称为动产浮动抵押。
在浮动抵押权中,抵押期间,抵押人用于抵押的动产是变动的,可以流入也可以流出,抵押人可以自由处分抵押财产。
这也是我行动产融资业务在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的同时,还必须实行严格监管的原因。
但是,一旦发生法律规定的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事由时,该抵押财产才被特定化,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随意处置。
2、动产质押。
是指质押人(受信人或第三人,下同)以自己所有的动产,出质给民生银行或民生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占有的方式,为受信人在民生银行的受信提供担保,质权自质押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在质押期间,质押人不得自由处分质押财产。
受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不得处分质押财产。
动产质押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但必须转移占有。
3、静态动产抵质押。
一种监管模式,指抵质押人将货物于民生银行指定的仓库监管,受信人对该批货物不能自主提货,授信项下,每一次赎货都要求受信人及时补足相当于提货额的保证金(含我行认可的现金等价物如票据、存单等,下同)或相当于提货金额的我行认可的货物办理抵质押,经过我行审核后,签发提货指令,监管仓库按指令发货,无提货指令或提货指令不符合协议要求的,监管抵质押不得出库。
4、动态动产抵质押(底线控制)。
一种监管模式,要求抵质押人在监管仓库保证协议规定的底线存量的抵质押物,当抵质押物超出协议规定的数量或价值的,超出部分的抵质押物受信人可以自行向监管商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换货新入库货物必须办理抵质押),不需另行征得民生银行的同意。
底线存量以下的货物出库,受信人必须补足相应的保证金或民生银行认可的等值货物抵质押。
关于动产抵押或质押的提示:我行将动产融资业务所涉及的动产抵押或质押统称抵质押,但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要酌情处理:当地工商局不受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的,即使可以办理固定抵押登记,考虑到操作方便性,以及抵质押先后顺序的不确定性,应优先考虑动产质押;当地工商局可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的,由于动产浮动抵押相对他行具有排他性,各营销机构应做好工商局、同业信息沟通与了解工作,一旦当地可办理动产浮动抵押,应积极争取客户办理,抢先他行抢占客户资源。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动产抵押或质押,其核心是对货物的有效控制,即必须加强各环节的监管工作。
5、保证金赎货。
是指受信人支付保证金提取已抵质押(或无抵质押,但在民生银行有效控制下,下同)给民生银行的货物,民生银行发出提货指令,受信人提货。
保证金赎货含首笔保证金赎货和追加保证金赎货,提货比例根据具体抵质押率要求可自行设计。
6、以货换货。
是指受信人以未抵质押给民生银行的货物以抵质押的方式来置换其已经抵质押的货物。
民生银行或监管商在审核确认受信人提供的未抵质押已办妥抵质押手续后,监管商发出货物(动态)或民生银行发出提货指令(静态),受信人即可提取相应的货物。
7、保购责任。
是指为便于民生银行及时便利地行使抵质权,处置抵质押财产,民生银行要求保购方受让抵质押的货物(保购方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其他方),其受让价格为抵质押的货物发票载明的销售价格的一定百分比。
对于保购方因其履行的购买义务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抵质押的货物而遭受的价差损失、货物折旧损失、货物质量瑕疵以及其他合理损失,保购方均有权要求受信人给予全额赔偿和补偿,民生银行不参与争议处理也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即保购对民生银行不享有因购买抵押物的任何追索权。
三、动产融资与传统融资的区别(一)担保方式的突破性。
传统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以有实力的第三方担保和不动产担保为主,但在贸易链条中,存在大量中小型企业并不符合传统担保方式的要求。
动产融资业务以企业正常经营中所产生的动态货物为抵(质)押物或有效监管,从而突破了中小型企业在担保方式上的融资瓶颈。
并且,动产融资业务并不影响动产的流动性,经销商和生产商可以随时赎回抵(质)押物以满足正常经营需要。
(二)风控理念的创新性。
传统的银行授信是对整个企业进行授信,关注企业的规模、净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担保方式等基本面情况,而动产融资业务则关注于每笔真实的业务交易,通过对单笔业务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控制来防范风险。
这种风险控制理念与传统的理念有三个方面的不同,一是由额度风险控制和长期贷款思维转化为单笔授信和贸易短流程的风险判断和控制;二是将贷前风险控制延伸到对贷款操作环节及货物的控制和判断;三是由主体准入为基础的风险控制理念转变为基于流程控制以及在把握主体的同时控制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风险控制理念。
(三)业务操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相对传统授信业务,动产融资业务在产品设计、人员设置、职责安排、操作流程、日常监管等方面都更加复杂和专业化。
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不同操作模式,都需要制订不同的营销指引、产品指引、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四)还款来源的自偿性。
通过产品组合,构造封闭的授信环境,保证销售回款用于直接归还授信。
动产融资业务的授信方案中,贸易环节所产生的销售收入是该业务的主要还款来源,融资额度的核定根据贸易循环的资金需求量及自有资金比例确定,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相匹配,授信资金专项用于该笔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