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考核办法_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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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岗位年度绩效等级考评方案

部门及岗位年度绩效等级考评方案

部门及岗位年度绩效等级考评方案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二)坚持员工绩效考核和公司年度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与有效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全体员工。

三、考核内容年度绩效考核以业绩评价为主,综合评价为辅,包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

(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包括部门业绩评价和部门综合评价,业绩评价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综合评价指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民主测评等内容确定。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分为IOO分。

其中,业绩评价占70分,综合评价占30分,另设30分加分。

(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包括岗位业绩评价和岗位综合评价,业绩评价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综合评价指标根据所在部门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纪律作风建设等内容确定。

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其中,业绩评价占70分,综合评价占30分,另设30分加分。

四、工作流程(一)人事综合部门提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会同其他部门提出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二)分管领导审核所分管部门和岗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三)考核领导小组确定部门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四)人事综合部门负责部门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五、考核结果(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先进部门,根据考核得分综合其他因素确定;C类为发生重大过错需追责的部门,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其余为B类。

(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优秀等次推荐对象,根据考核得分综合其他因素确定;C类为发生重大过错需追责或符合不合格等次条件的员工,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其余为B类。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推进集团战略顺利实施,科学评价职能部门及员工的业绩,促进职能部门绩效改进,切实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与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包括战略投资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人事行政部、市场推广部、信息技术部以及其他经总经理办公会明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的部门。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总经理办公会1、审定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2、审定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

(二)分管高管1、负责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负责绩效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意见;3、负责审签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指导所分管职能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2、负责所分管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3、审定并处理所分管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结果的申诉。

(四)人事行政部1、制订并组织实施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收集、统计绩效考核结果,建立绩效考核档案;3、受理绩效考核申诉;4、执行绩效考核结果。

(五)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和推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受理员工申诉意见并反馈最终处理意见。

第四条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职能部门员工岗位晋升、培训发展、薪酬兑现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内容第五条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分为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

第六条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部门员工年度绩效等级评定挂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等级评定、员工个人绩效奖金挂钩。

1、每年年初,人事行政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年度绩效考核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提取日常职责指标。

并制定《职能部门季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2、人事行政部以季度为周期,收集部门绩效考核数据,反馈绩效考核结果。

3、《职能部门季度绩效考核评分表》采取上级评分方式,由分管高管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由高管会确定最终结果。

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积分制)

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积分制)

XXXXXXX有限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的整体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并通过建立权责清晰、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量化考核(KPI)、积分考核、季度督查考核及民主综合测评相结合原则;(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兑现挂钩原则;(四)量化考核(KPI)、民主综合测评以部门为单位考核为原则;积分考核以职能部门个人为单位考核为原则。

(五)各职能部门个人工作量化考核部门负责人决定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含科技研发部门。

第四条考核周期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积分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年度计算部门整体平均值;量化考核(KPI)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计算整体平均值;季度督查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度汇总平均值;民主综合测评实行年度考核,按比例记入考核总成绩。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五条考核指标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实行职能量化考核和综合测评相结合。

其中:职能量化考核(KPI)占比40%,月度积分制考核占比10%,季度督查考核占比20%,综合测评占比30%。

第六条职能量化考核KPI(40%)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能量化考核指标主要包括部门核心职能量以及创新指标,依据来源于岗位职责、年初详细的工作计划,职能量化考核作为年底奖金兑现的主要数据之一。

(一)核心职能量化指标:根据公司《各单位(部门)岗位职责及定员定编》所确定的各部门职能及考核年度工作计划,以必须完成的部门重点工作以及与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紧密关联的常项工作作为衡量指标,依据公司对该项职能的要求,从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中(三项指标总分上加权平均)的一个或多个维度实施量化考核。

每个部门核心职能原则上必须要可量化,具体事务性的工作和常规性、程序化业务不作为核心职能考核,但可作为综合测评时的评分依据。

评分依据:根据确定的机关职能部门各项核心职能权重,将核心职能量化考核分值分配至各项核心职能,每项核心职能考核分值再平均分配至有量化标准的考核维度(无量化标准的维度不分配分值),如果某一个核心职能的其中一个维度没完成,则扣减对应分值,核心职能量化指标满分为40分。

绩效考核与年终奖分配办法范本

绩效考核与年终奖分配办法范本

绩效考核与年终奖分配办法范本一、绩效考核1.考核目的:为了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2.考核对象:所有在编员工。

3.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出勤、工作积极性、团队协作等方面;(2)工作能力:包括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3)工作成果:包括完成任务的质量、创新性、对幼儿园的贡献等方面。

4.考核方式:采用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季度考核以自评、同事评价、园长评价等方式进行;年终考核以季度考核为基础,结合工作成果、业务竞赛等方面进行。

5.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年终奖分配1.年终奖设置:年终奖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部分,个人奖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团队奖根据幼儿园整体业绩分配。

2.个人奖分配:(1)优秀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将按工资的20%给予年终奖;(3)合格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将按工资的5%给予年终奖。

3.团队奖分配:根据幼儿园年度业绩,将年度净利润的10%作为团队奖,按照部门进行分配。

4.年终奖发放:年终奖将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

三、考核与奖分配的注意事项1.员工应认真参加考核,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园长提出申诉,园长将在收到申诉后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年终奖的分配将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3.员工在年度内如有请假、迟到、早退等现象,将按幼儿园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并影响年终奖的分配。

4.幼儿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内容和奖分配比例。

四、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3.本办法的修订权归幼儿园所有。

绩效考核与年终奖分配办法范本了解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职能部门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考核办法_923

职能部门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考核办法_923

职能部门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考核办法一、说明本办法是结合企业实际及企业激励机制,以公司经营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导,以职能、职级等级管理制度为基础,实现对职能部门及职能部门员工的业绩、能力、态度等的评价。

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的推行员工绩效评价工作,以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以此作为晋升、调薪等的依据。

本办法经董事会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讨论决议后实施。

本考核办法具有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即依本办法实施的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应按时公布,真正作到奖优罚劣。

各部门对于考核办法应严格执行,不得打折扣。

各部门应服从最终的考核决议。

二、设计原则及考核范围1、有效原则(考核办法应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员工自我能力)2、实用原则(考核办法应切实可行,易于操作)3、科学原则(考核办法应科学有据,形成体系)4、部门综合考核与个人考核结合原则(考核办法应即关注整体效益,相互监督,同时也要个性化并具有针对性)5、收入与绩效挂钩原则(考核办法应使收益能充分反映个人绩效)本办法适用的考核范围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具体为: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证券投资部。

三、考核时间及流程1、部门考核:依据部门分管职责确定的考核项目及标准,于每月第一个周例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考核者对于职能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2、个人考核:依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确定的考核项目及标准,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于每个月的5日前对于被考核人的绩效进行评价。

3、考核流程4、部门考核者因故无法参加评价的,应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委托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评价。

部门考核者应将拟做出的考核评价告知被委托者,被委托者在进行绩效评价时,必须如实反映委托者的意志。

若部门考核者既无法参加评价,又未委托他人,视同对于考核无异议。

5、个人考核者因故无法评价的,应事先告之人力资源部,由个人考核者的上一级领导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对个人被考核者进行评价。

四、考核的实施及考核依据1、公司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主要由考核者、人力资源部共同完成,各职能部门在考核工作中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和相关数据的提供与收集。

公司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管理办法

公司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管理办法

公司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公司绩效奖金办法的施行,以鼓舞工作士气奖励工作绩效为目的,每月核算定期发给。

第二条本公司绩效奖金包括两项。

第一项为生产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现场主管、助理及模具制作保养人员。

第二项为工作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一般办公室职员及非直接参加生产作业的职员作业员。

但任何从业人员不得同时支领两项奖金。

第三条试用人员,当月份遭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及该月份未服务期满的从业人员,概不发给绩效奖金。

第四条生产绩效奖的计算方式以该月份完工部分的生产金额计算。

首先依表列折算每人基本奖金,再以此奖金基本额及各单位实际绩效计算每人应发的奖金。

但各单位的助理,保养人员的奖金金额以其直接主管的奖金的六成计算。

每人基本奖金的折算标准如下表(略)。

第五条工作绩效奖金以当月份净利润为计算标准。

第六条绩效奖金的核发工作由经理室及各厂处长会同办理,经经理签准后发给。

第七条本办法第四条订定的完工金额得视现场作业人员的人数增减而调整;第五条制定的净利标准得视营业额的多寡而调整。

第八条年终奖金适用范围:1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按规定办理;2本规定以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但得视情况另行发给)。

第九条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定。

第十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中途到职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1个月计。

第十一条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1 辞职或解雇者;2 资遣者;3 停薪留职者(期间扣除);4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第六条年终奖金的发放计算基数标准如下:本薪- 主管加薪- 职务加薪- 技术加薪。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年终奖金:1嘉奖一次:加发xx日份薪额的奖金;2小功一次:加发xx 日份薪额的奖金;3 大功一次:加发xx日份薪额的奖金;4 申诫一次:扣减xx日份薪额的奖金;5小过一次:扣减xx日份薪额的奖金;6 大过一次:扣减xx日份薪额的奖金。

职能部门绩效奖金制度范本

职能部门绩效奖金制度范本

职能部门绩效奖金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职能部门绩效奖金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员工,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销售部、研发部等。

1.3 绩效奖金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员工个人绩效与团队绩效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方针。

二、绩效奖金构成2.1 绩效奖金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季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

2.2 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占全年绩效奖金的30%。

2.3 季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季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占全年绩效奖金的20%。

2.4 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占全年绩效奖金的50%。

三、绩效考核指标与方法3.1 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个人绩效指标和团队绩效指标。

3.2 个人绩效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提升等。

3.3 团队绩效指标包括:部门整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部门工作质量、部门协作程度、部门业务能力提升等。

3.4 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各项指标得分计算总分。

四、绩效奖金发放与计算4.1 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当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结果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

4.2 季度绩效奖金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结果由公司领导审核签字,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

4.3 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结果由公司领导审核签字,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

4.4 绩效奖金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金 = 月度绩效奖金 + 季度绩效奖金 + 年度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 = 月度绩效分数× 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季度绩效奖金 = 季度绩效分数× 季度绩效奖金标准年度绩效奖金 = 年度绩效分数× 年度绩效奖金标准五、绩效奖金的调整与申诉5.1 绩效奖金标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平均收入水平适时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公司年终绩效奖金考核办法

公司年终绩效奖金考核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二、考核指标1.绩效指标应对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和可衡量的描述。

指标应具备一定的挑战性,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考核指标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进行设置,并结合个人绩效目标和部门目标进行综合评估。

3.考核指标应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定量指标可通过量化的数据来衡量员工的工作绩效,如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

定性指标则通过评估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来进行考核。

三、考核流程1.绩效目标设定每年初,员工和上级主管一起制定个人绩效目标。

个人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和公司目标相一致,并具备可衡量性。

2.过程考核在工作过程中,上级主管应定期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专业知识和工作质量进行考察和评估。

过程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3.绩效考核每年底,绩效考核委员会将组织全面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评估将综合考虑过程考核结果和个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员工在岗位工作中的其他贡献。

评估结果将按绩效等级划分给出绩效得分。

4.绩效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将通过面谈的形式向员工反馈,上级主管将与员工讨论绩效得分、职业发展和工作改进计划等相关问题,并提供适当的激励和奖励建议。

四、绩效奖金分配1.绩效奖金分配应根据员工的绩效得分和公司的绩效预算进行决定。

绩效得分越高,奖金比例越高。

2.绩效奖金可以分为标准奖金和特别奖金两部分。

标准奖金按绩效得分比例发放,特别奖金则是公司对杰出表现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3.绩效奖金可以作为现金发放,也可以以公司股票、股权激励或其他形式给予。

五、绩效监督与申诉渠道1.绩效考核过程应该公平、公正,确保不受任何人身或个人偏见的影响。

2.员工在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式的申诉渠道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3.公司将组织专门的绩效申诉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诉案件,并作出最后的决定。

申诉结果一旦作出将是终局。

六、年终绩效奖金考核办法的修订与调整公司保留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年终绩效奖金考核办法进行修订与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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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考核办法
一、说明
本办法是结合企业实际及企业激励机制,以公司经营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导,以职能、职级等级管理制度为基础,实现对职能部门及职能部门员工的业绩、能力、态度等的评价。

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的推行员工绩效评价工作,以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以此作为晋升、调薪等的依据。

本办法经董事会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讨论决议后实施。

本考核办法具有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即依本办法实施的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应按时公布,真正作到奖优罚劣。

各部门对于考核办法应严格执行,不得打折扣。

各部门应服从最终的考核决议。

二、设计原则及考核范围
1、有效原则(考核办法应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员工自我能力)
2、实用原则(考核办法应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3、科学原则(考核办法应科学有据,形成体系)
4、部门综合考核与个人考核结合原则(考核办法应即关注整体效益,相互监督,同时也要个性化并具有针对性)
5、收入与绩效挂钩原则(考核办法应使收益能充分反映个人绩效)
本办法适用的考核范围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具体为: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证券投资部。

三、考核时间及流程
1、部门考核:依据部门分管职责确定的考核项目及标准,于每月第一个周例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考核者对于职能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2、个人考核:依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确定的考核项目及标准,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于每个月的5日前对于被考核人的绩效进行评价。

3、考核流程
4、部门考核者因故无法参加评价的,应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委托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评价。

部门考核者应将拟做出的考核评价告知被委托者,被委托者在进行绩效评价时,必须如实反映委托者的意志。

若部门考核者既无法参加评价,又未委托他人,视同对于考核无异议。

5、个人考核者因故无法评价的,应事先告之人力资源部,由个人考核者的上一级领导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对个人被考核者进行评价。

四、考核的实施及考核依据
1、公司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主要由考核者、人力资源部共同完成,各职能部门在考核工作中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和相关数据的提供与收集。

3、考核要素的确定及权重
考核指标主要依据部门及岗位职责,从“德”、“勤”、“能”三个方面,以及内部运营及外部客户等方面进行设计。

部门及个人的考核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报人力资源部汇总讨论及调整后,由董事长审批确认。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职能部门考核指标表)
4、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绩效工资=基本绩效工资*绩效系数
绩效系数的确定详见下表:
其中月度综合评分(C)=部门评分(A)*个人评分(B)/100
(1)当月休假超过10个工作日者,综合评分不能超过70分;
(2)经认定有重大失职行为者,综合评分不能超过60分;
(3)当月旷工1次者,综合评分不能超过70分,旷工2次者,综合评分不能超过60分。

(4)试用期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但其绩效考核评分不影响期绩效系数,其绩效系数按1.0计算。

(5)当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投诉、严重舞弊行为超过1次,或当月投诉次数超过3次者,综合评分不能超过60分。

5、年度奖金的计算方法
年度奖金=月度平均薪资*年度奖金系数
月度平均薪资=Σ月度税前工资/实际发放月数
年度奖金系数的确定详见下表:
年度综合评分=Σ月度综合评分/实际考核月数
(1)当年休假超过1个月者,评分不能超过80分;
(2)年度迟到、早退超过10次以上者,评分不能超过70分;
(3)受到降职以上处分者,评分不能超过65分;
(4)年度计划、总结未按时上交次数超过3次以上者,评分不能超过70分,超过5次以上者,评分不能超过60分;
(5)一个考核年度内,月度考核评分超过3次以上评分低于70分者,评分不能超过70分;评分超过2次以上评分低于60分者,评分不能超过60分。

(6)发生严重舞弊行为超过1次以上,重大责任事故超过2次以上,责任事故超过5次以上,或重大投诉次数超过3次以上,投诉次数超过5次以上,评分不能超过60分。

(7)由公司外派培训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者,其年度奖金的计算方法为
年度奖金=(月度平均薪资*年度奖金系数)*非外派期间月度/12+(月度平均薪资*0.5)外派期间月度/12
(8)入职不满一年及休产假和工伤假的员工,其年度奖金按其实际在岗的期间月度占考核年度月度的比例计算。

年度奖金=(月度平均薪资*年度奖金系数)*实际在岗期间月度/12
五、考核结果的存档和查阅
1、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所有考核表,并将个人考核表存入员工档案。

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考核汇总报告作成文档交档案室保管。

2、在工作中若须查阅员工个人绩效评价结果,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之后,到考核结果保管者处查阅。

六、考核申诉
1、申诉
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长进行申诉。

2、申诉处理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长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分析考核是否出现差错,以及导致差错的原因,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当由于其他部门或外部客观原因而导致指标不能完成时,部门及被考核者有权提出申诉。

如果申诉成立,因其他部门原则导致指标不能完成的,则可以将本部门的考核责任转嫁到影响指标完成的责任部门。

因外部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的,则可对于该考核指标不予扣分处理。

3、申诉时效
申诉则必须在评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超过投诉时效的投诉将不予成立。

七、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1、使公司能及时准确地获得员工的工作信息,为改进公司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2、促进管理者和员工的了解和信任,加强相互协作,提高管理的穿透力和工作效率。

3、使员工明白自身的优势、不足和努力方向。

4、为员工绩效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月度个人及部门考核与员工绩效工资挂钩,月度考核的加权平均结果与年终奖挂钩。

5、为员工的薪资层级调整提供依据。

6、为员工的管理层级和岗位调整提供依据。

八、其他
1、人力资源部应于一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十月份分别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撰写绩效考核分析报告。

2、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异动的员工,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的要求进行考核。

3、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视同本月没有考核处理。

4、职能部门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一经批准原则上在一个考核年度内,不再变更。

如确因公司战略发生变化或指标承担部门及岗位需要变更指标时,应提交变更申请及变更后的绩效考核指标表,上交人力资源部,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5、指标变更必须在考核正式实施前15个工作日内进行
九、附则
1、本办法手册自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本办法相关的规定、制度同时作废。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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