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

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国防科研项目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重要项目,其过程管理及管控不仅关系到项目的成功实施,也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发展。
因此,必须采取科学的过程管理及管控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项目过程管理1.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计划是项目开展的基础,必须在项目启动前进行详细的计划制定,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成本、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资源分配计划。
在计划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需要,确保项目目标的达成。
项目需求是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需要满足的要求和条件,是保证项目成功的根本基础。
需求管理包括需求定义、需求分析、需求优先级排序、需求变更控制等环节,必须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需要,确保项目需求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项目交付是指项目结束时,将项目成果交付给用户或利益相关者的过程。
在项目交付管理中,必须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并确保成果符合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要求和标准。
同时,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档案管理,以便后续的审计和监督。
二、项目管控1.风险管理风险是指事物发生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给项目带来威胁或机遇。
风险管理是识别、评估、规划、实施、监控和控制项目风险的过程,必须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计划,确保项目的稳定实施。
2.成本管理成本是指在项目过程中消耗的资源和费用,成本管理是通过规划、估算、控制和监测项目的成本,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算和计划的要求顺利实施。
在成本管理中,必须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需要,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成本管理措施,确保项目的高效运行。
3.质量管理在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项目成果符合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要求和标准。
质量管理是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通过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实施质量控制、进行质量保证和不断改进等方式,确保项目交付的成果达到质量要求。
4.变更管理变更管理是对项目变更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过程,包括可行性分析、变更申请、变更评估、变更批准、实施变更和监测变更效果等环节。
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

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随着军事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国家安全的日益重视,国防科研项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防科研项目是研制先进武器装备、提高国防科技实力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关键途径。
然而,由于该领域的项目远比一般项目更加复杂和风险高,因此在过程管理和管控方面更为重要。
过程管理1.项目立项:在该阶段,项目需根据国家战略和需要制定项目计划,并制定详细的项目框架和计划书;2.团队组建:在该阶段,需要招募并组建适当的团队,并进行培训和管理,以确保团队的凝聚性和执行力;3.资源配置:在该阶段,需要制定清晰的资源计划,包括预算、人员招聘、材料采购等,并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4.任务分配:在该阶段,需要根据项目计划和团队的技能和经验,进行任务分配,以确保每个团队成员充分利用其专业技能和能力,完成项目任务;5.进度控制:在该阶段,需实时监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和整改,确保项目按时、质量高、成本低地完成。
管控为确保国防科研项目的成功实施,在过程管理中需要进行严格的管控。
其中包括:2.质量管控:质量控制是国防科研项目成功实施和成果利用的关键。
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对项目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国防标准和要求;3.成本控制:建立有效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通过预算管理和监控项目过程中的成本变化,确保项目的成本与预算相符,实现最大化利润目标;4.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项目信息系统的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为决策者提供准确、及时的项目信息和数据支持,提高项目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总之,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管控是保证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减少风险、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
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要积极创新,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管理方法和措施,以确保国防科研项目的成功实施和成果利用。
国防科研管理制度

国防科研管理制度一、科研项目管理1.1 项目申报国防科研项目的申报应符合国家和军队的战略需求,与军事实践及应用紧密结合,具有较高的科研实践和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应经过科研机构、军事部门、专家评审等程序,确保项目的科研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符合国防需求和科研规划。
1.2 项目立项国防科研项目的立项应经过科研机构、军事部门、主管部门等审批程序,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任务分工、实施计划、预算等内容,确保项目的科研目标和实施计划符合军事需求和科研规划,项目预算合理科学。
1.3 项目实施国防科研项目的实施应按照立项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科研计划,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不断进行技术评估、进展检查、调整和指导,确保项目研究方向正确、研究内容丰富、研究方法科学。
1.4 项目验收国防科研项目的验收应经过科研机构、军事部门、专家评审等程序,评估项目完成情况、科技成果、研究水平等,确保项目符合科研要求和国防需求。
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提出建议,并对研究人员进行奖励和激励。
二、预算管理2.1 预算编制国防科研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和军队的科研规划、项目需求、科研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科研支出的规模和结构,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可行、合理有效。
预算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支出透明、合规。
2.2 预算执行国防科研预算的执行应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实行科学管理、精细操作,确保预算执行符合科研规划、项目需求,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法、规范、节约。
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成本、管理费用、杜绝浪费,提高经费利用效率。
2.3 预算监督国防科研预算的监督应建立科研经费监管机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合规、透明、公开。
预算监督要加强对科研单位、项目负责人、经费管理人员等的监督和考核,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人才管理3.1 人才选拔国防科研人才的选拔应按照技术能力、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标准,选拔优秀的科研人才从事国防科研工作。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995]计计字第1765号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制定了《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使本办法的实施与有关规定更好地衔接,并使“八五”国防科研计划不受过大影响,“八五”期间立项并可完成的国防科研项目,原则上不按本办法重新计价。
附件: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财政部国防科工委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附件: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
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
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第六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995]计计字第17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
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
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第六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1、设计费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论证费,调研费,计算费,技术资料的购买、复制和翻译费,设计用品费,设计评审费,设计跟产费等。
计算方法为:(1)论证、调研、设计评审、设计跟产等费用,按预计参加人次乘以人均费用(本单位人员工资费除外)计算;(2)支付外单位计算费用=∑(计算时数×小时费用率)2、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制中研制产品:必须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元器件的费用(包括购买、运输和整理筛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应用试验费、型谱外专用电子元器件研制费和燃料动力费等。
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

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从项目的规划和制定、项目的执行和监控、项目的评估和总结三个方面对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进行详细阐述。
一、项目的规划和制定项目的规划和制定是国防科研项目成功进行的基础,也是项目过程管理的起点。
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需求,明确项目的实施范围和任务分工。
在确定项目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科研项目的详细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关键路径和主要工作节点,为后续的项目执行提供清晰的指导。
确定项目的资源需求,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需求,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的执行和监控项目的执行和监控是项目过程管理的核心环节,有效的执行和监控将保障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需要建立科研项目的组织架构,明确各工作组织的职责和权限,保证项目的监督和执行的有序进行。
然后,对项目的进展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项目管理软件、远程监控系统等,实现对项目的全程监控和跟踪,以便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
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各类报告和沟通机制,确保项目组织和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沟通,提高科研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三、项目的评估和总结项目的评估和总结是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能够为后续的科研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并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不足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水平。
需要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以确认项目是否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过程中的问题。
在项目结束后,还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分析项目成果和效益,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教训,为未来的科研项目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国防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管控需要在项目的规划和制定、项目的执行和监控、项目的评估和总结三个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
只有科学有效地管理和管控科研项目的过程,才能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同时能够为后续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是我国国防科研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规范和优化国防科研项目的计价和管理方式,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推动国防科研创新和军事现代化建设。
国防科研项目的计价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项目计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计价标准的确定、计价结果的审核和监督等方面。
首先,在计价原则方面,科研项目的计价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和透明的原则,确保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研人员的合理收入。
其次,在计价方法方面,可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现金流量法等综合计价方法,以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为了确定计价标准,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应考虑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难易程度以及技术难度等因素。
一方面,项目的性质是确定计价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
例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价值,因此应有不同的计价标准。
另一方面,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易程度也应纳入考虑范围。
复杂、难度高的科研项目通常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因此其计价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在计价结果审核和监督方面,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应设立相应的机构和程序,对计价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
审核机构可以由科研单位内部或由外部专业机构负责,以确保计价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另外,监督机制也应加强,对不符合计价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以维护科研计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国防科研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规范的计价管理可以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科研人员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难度和价值,合理安排资源和投入,提高科研项目的成功率。
其次,优化的计价管理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资源配置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入。
同时,科研项目的计价和管理也需要与其他政策和措施相衔接,形成科研项目的全方位管理体系,以实现科研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难点。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财政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颁发《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995]计计字第1765号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依据《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制定了《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使本办法的实施与有关规定更好地衔接,并使“八五”国防科研计划不受过大影响,“八五”期间立项并可完成的国防科研项目,原则上不按本办法重新计价。
附件: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财政部国防科工委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附件: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 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
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
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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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国防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国防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教育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科研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型号研制等,我校承接的国防科研项目主要来自于总装备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各军工企事业单位等。
所有的国防科研项目均按本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我校承接的国防科研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单位、项目组三级管理体制。
三者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军工办”)是学校国防科研管理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国防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政策环境建设、发展方向的宏观规划和指导,配合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做好国防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国防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国防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有关保密规章制度,配备兼职保密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并组织实施,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要求完成研究工作。
配合军工办进行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组根据项目申请指南,填写申请书、合同书、任务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按要求报送项目阶段、年度进展报告及各类报表;按合同书或任务书要求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立项
第八条国防科研项目申请前,项目负责人须认真研读有关申请通知、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按文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统一上报军工办,由军工办审定、备案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各项目组有关人员和学院有关人员对于知悉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第九条申请项目或签订合同时,有明确经费配套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经费配套有效证明或承诺书,留军工办备案。
如果获得立项,配套经费应保证及时到位。
第十条与校外单位合作申请或承担项目时,须按有关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任务分工、经费预算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第十一条国防科研项目立项前,项目组应根据项目密级确保具备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各项条件,包括涉密人员资格、涉密场地、硬件设施等,不具备条件的限期整改。
整改合格后凭相关批复文件或合同书方可到军工办进行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军工办将国防科研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国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项目经费到款后项目负责人凭军工办开具的经费到位通知单,经计财处核实后办理项目经费卡。
国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是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国防科研项目一经立项实施,项目组须严格履行合同书、计划任务书及立项申请书中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调整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
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及时向军工办反映有关情况,军工办按规定报任务下达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按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要求撰写项目进展报告,并按相关要求报送项目主管单位或委托单位。
无故变更、中止或不能按时保质完成计划任务的,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二级单位的责任。
第十六条禁止在读本科生参与国防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对参与国防科研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加强国防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协议。
尽量避免研究生参与关键技术研究,杜绝可能失、泄密的各种渠道。
第十七条项目组应确保涉密载体使用,涉密文档密级确定,各种涉密介质的制作、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等涉密行为符合保密规定。
第五章项目的验收与结题
第十八条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总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经费决算,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相关要求报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申请验收、结题。
第十九条经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通过验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办理校内结题手续。
6个月内未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的,军工办将统一予以结题,并进行经费结算。
第二十条办理校内结题手续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西南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和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第二十一条项目不能按时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按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单位管理办法或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第六章项目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防科研成果的鉴定,按照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方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国防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承担的国防科研项目在推广与转化过程中,必须在列入相应涉密等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的单位中招标或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保密条款或签订保密协议,监督中标单位实施。
第二十五条国防科研成果不得参加地方、社会团体评奖。
国防科研项目申报奖励过程中,项目组应确保涉密载体的制作、传递、复制、保存和销毁等涉密行为符合保密规定。
第二十六条国防科研项目确需对外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交流的,须先进行脱密处理,经军工办、保密办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公开发表。
第二十七条国防科研项目涉密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经学校军工办审核和学校保密办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我校取得的国防科研项目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预算是项目预算执行、财务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经费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按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以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无具体要求的,在学校规定额度标准范围内进行编制(详见附件2)。
第三十条科研经费预算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支出预算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经计财处审核确认,可以根据项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
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提
出调整意见,经计财处审核后,按相关程序报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批准。
第三十一条科研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二条科研经费到款后,计财处出具经费到款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到款通知单到军工办办理立项手续,财务处负责核发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三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控制数,不得超预算、超范围开支。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比例详见附件2,开支范围详见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科技经费转拨(外协费),由项目所在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向军工办、财务处提供科技项目批复、项目合同书等资料,否则不予转拨。
转拨经费不计提扣,亦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三十五条凡含有设备费的科研项目,设备费不计提扣,亦不计算科研工作量,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预算,合理分配。
第三十六条用于项目研究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均属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明确约定由我方代为购置仪器设备的,原则上应分别订立合同,或有相应的条款明确约定,其费用在“项目设备款”科目中列支。
第三十七条国防科研项目经费,需依法纳税的,其费用在所在项目中列支,由计财处代扣,项目负责人应作好预算。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根据国防项目保密要求,在国防项目过程管理中,对公开流动的某些信息将采取屏蔽措施。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军工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2:
国防科研经费使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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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