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治理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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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职责及召开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大会职责及召开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大会职责及召开操作流程公司股东大会职责及召开操作流程作者戚谦一、股东大会的职责(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第38条)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第100条)(1)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策事项(第122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与主持人(一)有限公司(第41条)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召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4、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1.范围与宗旨本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召开形式与决策程序,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进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本规则适用于股份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与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3.股东大会议事原则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大会应本着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职责。

4股东的权利与义务4.1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与法人。

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种类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种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4.2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4.2.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与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4.2.2 参加或者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4.2.3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4.2.4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者质询;4.2.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4.2.6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含:4.2.6.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4.2.6.2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与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财务报告与年度财务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4.2.7公司终止或者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4.2.8法律、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所给予的其他权利。

4.3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者索取资料的,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4.4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与侵害行为的诉讼。

4.5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4.5.1 遵守公司章程;4.5.2 依照其所认购的股份与入股方式缴纳股金;4.5.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5.4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承担的其他义务。

关于公司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方式

关于公司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方式

关于公司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方式公司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方式在公司治理中,股东会议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股东会议上的议案表决方式是公司决策的重要环节。

本文就关于公司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方式进行探讨,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议案表决方式的作用议案表决方式是指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对于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程序。

议案表决方式的确定直接影响着股东会议的决策效率和民主性。

合理的议案表决方式有助于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的效能。

二、常见的议案表决方式1.无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是指股东在会议上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不需要公开自己的意见和岀资数量。

这种表决方式可有效保护少数股东的权益,减少可能的压力和干扰,提高投票效率。

然而,无记名投票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难以追究股东的实际意愿和责任。

2.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是指股东在会议上对议案进行明确的投票,公开显示支持或反对某一议案的股东及其所持股份数量。

这种表决方式能够增加股东间的透明度和相互监督,有利于股东行使其持股权益,但可能导致少数股东受到压力和影响,降低表决效率。

3.委托代理投票委托代理投票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表决权委托给他人或公司进行投票。

委托代理投票方式能够增加股东对于议案表决的参与度,方便股东行使其权益,但也存在可能被代理人滥用权力的风险。

4.电子投票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投票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议案表决方式。

股东可以通过电子投票系统在股东会议上进行远程投票,提高了投票的便利性和效率。

然而,在采用电子投票系统时,需要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范操纵和黑客攻击等风险。

三、优化议案表决方式的建议1.多样化表决方式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议案性质和事项的重要性,灵活运用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委托代理投票和电子投票等不同的表决方式,以满足股东的需求和会议的实际情况。

2.信息透明度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在股东会议上充分披露议案内容和影响股东权益的主要事项,以便股东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三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

三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

XXXXXXX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审议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及担保事项;(15)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董事会认为必要时;(4)监事会提议召开时;(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临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主持会议。

股东大会流程

股东大会流程

股东大会流程步骤及流程1. 引言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们可以行使其权益,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进行表决和决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东大会的流程步骤及流程。

2. 准备工作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准备工作的主要步骤:2.1 确定召开日期和地点公司需要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地点,并提前通知股东,确保股东能够及时参加大会。

2.2 准备会议材料公司需要准备股东大会所需的各项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程、决议草案、股东权益表决表、会议通知书等。

这些材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给股东,以便股东事先了解会议内容,并做好相关准备。

2.3 选择主持人和监票人公司需要选择一名主持人和一名监票人。

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秩序井然;监票人负责统计投票结果,并确保投票的公正和准确。

2.4 确定股东名单公司需要核实股东名单,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东才能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名单需要提前准备,以便股东在会议前进行核对。

2.5 确定会议的形式公司需要确定股东大会的形式,可以选择线下会议或线上会议。

线下会议需要确定会议场地、设备和安全等事宜;线上会议需要选择合适的会议平台,并确保股东可以顺利参与会议。

3. 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3.1 主持人开场白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前发表开场白,向股东介绍会议的目的和议程,说明会议的规则和程序。

3.2 确认与会股东名单主持人宣布股东名单,并确认与会股东名单的准确性。

只有在与会股东名单确认无误后,会议才能正式开始。

3.3 审议和表决议案按照会议议程,逐一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

主持人依次宣读议案内容,并邀请股东发表意见和提问。

在讨论和提问环节结束后,主持人发起表决,股东通过投票表决来决定是否通过议案。

3.4 计票和公布结果监票人负责统计投票结果,并将结果公布给与会股东。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股东会会议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会议的表决规则对于公司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将从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表决规则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是指在会议中进行决策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一般而言,股东会的表决规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每个股东拥有一票:无论股东持有的股份多少,每个股东在会议中都应有平等的表决权。

这体现了股东的平等地位和权益保护原则。

2.简单多数原则:一般情况下,股东会的决策采用简单多数原则,即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决议通过。

这是一种常见的表决规则,能够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特殊事项的表决要求:对于一些重大事项或涉及公司根本利益的决策,可能会设置特殊的表决要求,如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加决策的谨慎性和权威性。

二、表决方式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有多种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现场投票:会议现场通过举手、站起等方式进行表决。

这种方式直观简单,能够及时反映出股东的意愿。

2.书面投票:会议前或会议过程中,股东以书面形式提交自己的表决意见。

这种方式方便股东进行思考和表达,尤其适用于复杂的议题。

3.电子投票: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进行投票。

这种方式省去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三、表决结果会议的表决结果是根据股东的表决意见统计得出的。

一般而言,表决结果有以下几种可能:1.决议通过:当达到规定的表决要求时,决议被认为通过。

这意味着会议的决策被确认并将被执行。

2.决议未通过:当未达到规定的表决要求时,决议被认为未通过。

这意味着相关的决策不能执行,需要重新讨论或修改。

3.弃权:有些股东可能选择弃权,即不参与表决。

弃权通常不影响决策结果,但会反映出股东对该议题的态度。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是确保公司治理有效运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明确的表决规则、灵活多样的表决方式以及准确无误的表决结果,可以保证股东会议的决策合法、公正和科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决策基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及表格决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及表格决程序

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初次股东会初次股东会是指有限责任企业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

一个会议,一定有招集人和主持人,企业法例定初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

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肩负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招集和主持是必需的。

出资最多是指向企业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如期足额实质缴纳的出资最多。

其主要工作是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度和推动有关各项决策的经过。

2、股东会会议共有二种,按期会讲和暂时会议一是按期会议,二是暂时会议。

按期会议是指在一准期间内一定召开的会议。

暂时会议是一种不按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以外因为法定情况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按期会议应该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准时召开。

这就要求企业章程对按期股东会会议作出详细规定,比方是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等等。

暂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因为法定人员的建议而召开的会议。

建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建议召开;第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有权建议召开;第三是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的监事有权建议召开。

这里的“以上”包含本数。

监事会建议召开暂时股东会一般应该由监事会作出决策。

暂时会议应在确有必需时召开。

比方,企业需要就重要事项作出决策,或企业出现严重损失,或企业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企业董事、监事有严重违纪行为需立刻改换等状况,才能由法定人员建议召开股东会暂时会议。

法定人员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该召开暂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的招集和主持因为初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还没有产生,所以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

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产生后,依据《企业法》的规定,无论是股东会的按期会议或暂时会议,都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招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

董事长主持是指由董事长掌握会议的进度、保持会议次序。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未来的2023年,企业治理已经进入了更加高效、规范的阶段。

在这个背景下,公司股东大会作为企业最高决策机构,拥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探讨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并试图给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应对方案。

一、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是企业治理的核心环节,其召开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在2023年的未来,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将更加规范和严格,同时也更加倡导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

在召开股东大会前,企业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召通知书,向每一位股东发出邀请,并附上股东权利事项。

同时,在通知书中也会说明股东所持有的投票权为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

为了让更多的股东参与到股东大会中来,未来企业也将会倡导股东以电子化、网络化等方式参与到股东大会中来,在线参与和投票的方式将会逐渐成为趋势。

对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企业将会越来越重视信息化科技的运用。

未来,企业可以利用智能化信息化工具预测股东参与情况,自动化检测、管理程序流程,使得股东大会的召开更加顺畅、科学、高效。

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是企业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未来的企业焦点所在。

在2023年的未来,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将更加强调公开、透明,让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运作情况了然于心。

首先,公司股东大会必须依据企业章程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表决过程需要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的公平公正,同时也需要保障清晰细致的表决流程,例如在选举董事、审定年度报告等环节的选票分配、计票等操作。

同时,未来的企业还将广泛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干预投票,利用数据统计和分析进行结果预测,为股东之间的投票带来更多的力量支持。

总之,在未来的企业治理中,公司股东大会将会更加规范、透明和科技化。

企业需要高度重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体系,才能使公司股东大会更加顺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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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治理实操)
1、首次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

一个会议,必须有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法规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承担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召集和主持是必要的。

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按期足额实际缴纳的出资最多。

其主要工作是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程和推动有关各项决议的通过。

2、股东会会议共有二种,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

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是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等等。

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

这里的“以
上”包括本数。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般应当由监事会作出决议。

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

比如,公司需要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或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公司董事、监事有严重违法行为需立即更换等情况,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由于首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尚未产生,因此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产生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召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

董事长主持是指由董事长掌握会议的进程、维持会议秩序。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包括生病、出差在外或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予主持等情况,应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的,该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履行。

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公司的经营决策层出现问题,难以正常发挥作用时。

为了使公司能够顺利运转,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和相关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补救程序,即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这实际涉及一种公司治理僵局的救济办法,采用了一种递进、替补式的安排,规定了公司各机关和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的股东会召集权,在程序上保证了股东会的正常召开,以防止公司重要的权力机构陷入瘫痪,避免公司僵局。

4、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应当于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要提前通知,提前的时间为十五日,目的是便于股东准备决定有关问题,也便于会议的顺利召开。

二是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是公告的方式。

通知时,应将会议即将讨论的议题同时通知每一个股东。

三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求,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

《公司法》对股东会会议记录作出了规定。

股东会会议记录是指股东会召开会议时,对会议主要议题和该议题的讨论过程,各股东发表的意见及最后决定所做的书面记录。

公司有义务制作
并留存这一记录。

为此,股东会的召集人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制作工作。

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股东查阅会议记录,通过记录了解股东会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同时,该记录也是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证据,使公司经营层有据可依,有关执法机关也可以将该证据作为执法的依据。

5、股东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股东作为股东会的成员,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是股东表达自已意志的场所。

股东会决定有关事项,由股东提出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意志。

二是股东在股东会上有表决权。

股东的表决权是指股东基于投资人地位对公司的有关事项表示自己同意、不同意或放弃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是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依本条的规定,按照各出资人的投资比例确定。

也就是说,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不是没有限制的,股东只能根据自己所持公司资本的比例的多少来表达自己的意志。

出资多的表决权就多,反之就少。

通常有一个计算方法。

一个出资的整数计算单位规定一个表决权。

如果规定10元出资有一个表决权,张三这个股东出资1000元,就有100个表决权。

李四这个股东出资100元,就只有10个表决权。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体现的是资本的本质,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作法。

四是为体现公司自治的原则,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例外处理,公司章程如果规定另外的
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也是合法的。

这样规定体现了公司法的灵活性,给予公司章程以更大的自治权。

6、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具体途径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法定要求。

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表决程序是指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表决和表决时需要多少股东赞成,才能通过某一特定的决议。

《公司法》在一些条文中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规定,如股东会应依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依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其他标准行使表决权等。

《公司法》还规定,各个公司对具体问题的规定,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可以由公司股东协商在公司章程中订明。

此外,《公司法》对下列决议规定了法定的表决通过方式。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决议,并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考虑到以上事项对公司及股东的意义重大,《公司法》规定以股东会特别决议的形式做出决定。

这样规定能够较好地保护多数股东的利益,避免控制股东利用简单多数资本表决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这一规定是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公司章程或其他方式予以改变。

7、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所涉及事项既重大又较多,股东会又是以会议方履行职权。

为了节省人力物力,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特点,《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股东对该法第一款所列事项书面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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