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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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成品保护管理指引(⼟建)1.⽬的1.1.为确保⼟建及安装⼯程施⼯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得到有效的保护,防⽌并减少损坏、破坏和丢失,以及保护和修复责任得以恰当的归属和落实⽽制定本指引。

2.适⽤范围2.1.适⽤于在建项⽬施⼯⼟建及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管理。

3.定义3.1.成品保护:为防⽌⼯程中已施⼯(安装)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序衔接、交叉作业、竣⼯验收前等施⼯全过程发⽣的碰撞、腐蚀、污染、⼈为破坏、丢失等造成材质损伤、功能损失及质量缺陷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段,是⼯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3.2.总包管理:⽑坯交楼成品保护为⼟建总包管理。

4.相关部门职责4.1.项⽬部4.1.1.负责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

4.1.2.参与成品保护⼯作⾯的移交。

4.1.3.负责处理成品保护⼯作中产⽣的纠纷。

4.2.招标采购部4.2.1.在招标及拟定合同时,⽆论总包、分包负责成品保护的,由甲⽅⽀付的已含在预算费⽤项⾥的应约定说明。

4.2.2.将成品保护管理指引中的主要内容作为合同专⽤条款进⾏约定。

4.3.总包单位4.3.1.进场前向项⽬部提交详细的成品保护⽅案。

4.3.2.制定承包范围内⼯序及相关专业交叉施⼯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

4.3.3.安排专⼈进⾏成品保护。

4.4.分包单位4.4.1.负责分包范围内成品保护责任。

4.5.监理单位4.5.1.执⾏本指引的⼯作内容。

4.5.2.审核施⼯单位的成品保护⽅案,督促、检查施⼯单位保护措施到位。

4.5.3.界定因成品保护不善或不按照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的有关⽅责任。

5.⼯作程序5.1.成品保护管理原则5.1.1.责任、分⼯明确原则:各施⼯单位对所施⼯区域内的所有成品保护负直接责任,验收及交接前的成品、半成品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应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

5.1.2.⼯程移交责任转移原则:成品接收单位对各移交单位移交后的成品负有管理责任,承担接收后对成品的保护及维护的责任;5.1.3.合理安排⼯序原则:根据⼯程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序,尽量避免同⼀作业套间内有多个专业单位交叉作业的情况,以减少、降低成品保护和⽂明施⼯责任不清的局⾯。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是为了施工人员对建筑成品的保护而制定的办法,没每个建筑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可能会有一定区别但是都是大同小异的,下面有关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由小编为您介绍。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所有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管理。

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以及工程产品。

▲三、单位职责1、甲方工程部及工程监理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及违反制度的处罚。

2、工程总包单位协助、配合工程部及监理部管理,并履行总包职责。

3、未施工完毕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本单位负责保护。

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接收单位负责保护。

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细化编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6、各单位成品被破坏时,应提供证明破坏者的有效证据(照片、视频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复。

(破坏痕迹明显无疑除外)▲四、管理程序1、凡参与XXXXXXXX项目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各施工单位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可能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采取防护措施。

4、各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

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成品保护以谁施工,谁保护为原则,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各工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各工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各工种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结构工程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各工种进行交接。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各工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各工种。

(2)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各工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各工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工种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4)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

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5)各工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各工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工种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6)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7)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工作进行交底。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项目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一)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是施工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整体项目的外观质量、面貌,更重要的是减少损失,换言之替建设单位节约项目投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制度,加强库管人员专业学习教育,严明纪律,具体措施如下:(二)设备、主材保护首先掌握设备清单中各类设备的性能、体积重量、吊点位置、注意事项等.应将设备存放场地坪夯实,使地坪略高、道路畅通,有足够的面积供吊车和载重车辆装卸设备,并使设备成列堆放.将设备分类存放,露天堆放的设备必须准备足够大的防雨、防晒的物资对之加以保护,对贵重、有特殊需求的设备应存放于室内隔离保护.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封好门窗、堵塞孔洞、布置毒鼠药等,做好防鼠、防盗、防火、防潮工作.设备、主材装卸运输时,一定要选好吊点,轻拿轻放,易碰伤处要加缓冲、防滑的软接触垫物.(三)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加强教育,增强施工人员产品质量保护意识,各工序交接时,交接记载上应有成品保护方面的内容.凡是进场的材料,进场前必须验证合格(合格证、材质证、生产许可证或说明书),抽检符合质量标准才能入库;整齐成列分类堆放或上架放置,标识齐全,同时做好防雨、防晒、防水、防潮等工作.根据施工进度,按计划进场减少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交叉工作,尽量避免因叉工作可能对半成品或成品造成的损坏.如因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影响上道工序的产品质量时,必须事先研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加强与同一现场友邻单位的联系,减少外来因素造成对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坏,施工单位负责项目交付前的维护及保管工作.必要时,采取派专人守护的方法.(四)成品保护工作管理措施1)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及分工1.1现场成品保护管理1.1.1《项目成品保护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并审批,项目经理部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精心组织施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需求,对分部、分项项目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保护,减少人为或自然条件下损坏成品、半成品的可能性.1.1.2项目成品保护工作由项目质量检测部经理负责措施的制定、修正、调整,并对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涉及项目成品保护工作的人员还有现场责任项目师、质检员、施工班组长等负责人.1.1.3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应在施工技术交底时,将成品保护措施向生产班组交底,生产班组应按保护措施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项目进行保护.1.1.4各项工作完后,要交给另一分包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时,两单位之间要有中间交接手续,双方签字.1.1.5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将严格执行制订的项目成品保护方案以及相关的“项目成品保护程序”和“项目竣工交付程序”.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要听从总包单位的安排、调度.所有进场人员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不得谁意破坏其它工种的成品,必要时要通过总包单位进行协调处理.1.1.6成立专门的项目成品保护队,沿现场、楼层巡视,纠正、处罚一切违章行为.1.2成品保护工作的分工1.2.1对项目成品、半成品保护要将责任落实到位,由项目总工在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提出.1.2.2原材料、半成品的存放,场内搬运的保护由材料员负责.1.2.3加工产品在进场前由加工车间保护,进场后由现场责任项目师指定专人负责保护.1.2.4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保护由现场责任项目师负责.(五)机电安装阶段的成品保护1)电气专业在埋设电线管、盒后,应及时将管、盒堵好,防止发生堵塞.此项工作由工长负责,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实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2)对所有进场设备在搬运及施工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用软质物品保护,防止碰伤,并做好防潮措施.此项工作由工长负责,材料员监督劳务人员实施.3)对已安装完的配电箱、桥架、灯具,应采用软质物品及塑料布遮挡,以免损伤及二次污染,并及时与总包办好交接,避免丢失.此项工作应由工长督促施工人员施工,如发现问题需求有关人员认真处理,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做好整改工作.4)管道安装过程及安装完成后,不允许施工人员踩踏、敲打、用管道做支撑等危害管道安装质量的行为.5)管道安装中途停止施工时,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防止被恶意破坏.6、管道在试水、打压检验时,应有防管道、管件渗漏措施,并有可靠的泄水措施.7)排水立管安装完毕,闭水试验结束后,外缠一层保护层,防止土建抹灰、堵洞污染.塑料布接头处用铅丝捆扎.8)消防立管,成品保护措施同上.9)消防箱安装,为防止漆膜脱落,安装时,内贴一层薄塑料布保护.安装完毕后,外部再封一层塑料布,防止污染,并且,消防箱派专人保护,落实到人.10)卫生洁具成品保护措施,卫生洁具未交付使用时,保留保护材料,为防止碰坏,责任到人.11)对安装好的闸门、阀门、风机、泵等设备,用塑料布加以覆盖,防止土建抹灰污染.特别注意新进场的设备,在尚未安装前,应做好防雨防雪锈蚀的措施.(六)项目保修工作管理措施从项目交付之日起,我单位的项目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单位将依照《建筑项目质量管理条例》、《项目保修合同》,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精神,以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优质、迅速的服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在项目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建筑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建筑正常使用后,我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建设单位进行回访,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我企业的项目维修部主要负责人及通讯联络方式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如有质量问题,以便联系.1)保修组织机构我公司本着“用户至上、竭诚服务"的宗旨,对已竣工的项目进行保修,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设项目保修小组.公司项目管理部、材料设备部配合保修的工作.各专业保修小组组成员由工作认真负责、经验比较丰富、技术水平比较好的技术工人组成.公司保修小组在项目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配合招标人做好各种保修工作,同时,将向招标人提供详尽的技术说明资料,帮助招标人更好地了解装修项目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2)保修责任我单位作为项目施工的总承包方,对项目合同(含总包合同内的专业分包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质量保修负全部责任.若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保修小组可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给以维修:2.1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回访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凡属于总承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交由参加施工的项目部组织人员按期实施.实施完毕后由专职质检员进行检验,合格后交业主签认;将实施的全过程认真做好记载,并将记载交项目管理部门备案,以便于总结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2.2凡不属于总承包造成的问题,而发包方需求维修的,总承包方协助解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保修响应本项目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填写《建筑项目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单位派驻现场保修负责人(或先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我单位自接到《建筑项目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派相关负责人到达现场与招标人商定处理办法,一般质量问题自接到报修通知的24小时到达现场,能自行处理的质量问题,保证在1~3日内给予解决,需有关部门配合方可解决的问题,维修部经理及时上报公司项目部,妥善处理.若6h后我单位未作出反应,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单位承担.4)保修措施4.1项目交付时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保修合同,并建立项目保修业务档案.成立项目保修小组,项目保修小组由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在项目交付使用后的半年至一年内,保修小组将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各种保修工作.项目竣工后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保修合同》,并建立《项目回访服务卡》.4.2项目保修小组在接到建设单位的维修需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积极与建设单位商定解决、处理办法,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h内处理完毕.对于较大的质量问题,首先解决满足使用功能的问题,保修工作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未按《规范》、《标准》和设计需求进行维修,造成维修延误或者维修质量问题,由我单位负责.4.3维修实施时认真作好成品及环境卫生保护.。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三篇)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三篇)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防止损坏和浪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指的是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成品。

第四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应当落实责任制,分工明确,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护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分类、储存、使用、保护、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计划,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章分类第七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按照其性质、用途、材质等因素进行分类,可分为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

第八条建筑材料包括水泥、钢筋、砖瓦等。

第九条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等。

第十条构件包括板材、钢构件、玻璃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成品应当按照类别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三章储存第十二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应当按照规定的场所进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防潮、防火、防盗等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各类建筑工程成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存放,相同类别的成品应当分别存放。

第十四条建筑材料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火、防腐等,确保质量不受损害。

第十五条设备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尘、防震等,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构件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晒、防锈等,确保构件的完整性和质量。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应当按照先进先用的原则,及时使用,防止长时间闲置。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记录应当详细,包括成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使用第十九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使用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成品的使用应当注意安全,杜绝操作不当、滥用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建筑材料的使用应当按照合理消耗的原则,避免浪费和损耗。

建筑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案

建筑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案

建筑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案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聊聊建筑工程中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方案。

这可是个大活儿,涉及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甚至安全,马虎不得。

明确了概念,咱们就开始制定保护方案。

一、成品保护1.成品标识在成品施工完成后,我们得给它们挂上标签,标明成品的名称、规格、施工日期等信息。

这样,施工人员就能清楚地知道哪些是成品,需要重点保护。

2.成品防护对于易损、易污染的成品,我们要采取防护措施。

比如,地面成品可以用塑料薄膜覆盖,防止灰尘、油漆等污染;门窗成品可以用防护套、防护膜等包裹,防止划伤、磨损。

3.成品维护成品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害。

我们要定期检查成品的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成品的质量。

二、半成品保护1.半成品堆放半成品堆放要有序,按照种类、规格分别堆放。

同时,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防止半成品因地面不平而损坏。

2.半成品覆盖对于易受潮、易污染的半成品,我们要用塑料薄膜、遮阳网等进行覆盖,防止水分、灰尘等对半成品造成损害。

3.半成品防护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易损的半成品,我们要采取防护措施。

比如,墙面半成品可以用木板、泡沫板等遮挡,防止碰撞、划伤。

三、保护措施实施1.施工人员培训我们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知识的培训,让他们了解保护的重要性,掌握保护方法。

2.保护措施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严格监督施工人员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成品、半成品不受损害。

3.成品、半成品检查施工完成后,我们要对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四、应急预案1.成品、半成品损害应急预案一旦成品、半成品出现损害,我们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2.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我们要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降低损失。

建筑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案的实施,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从细节入手,做好每一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保证工程验收合格,维护建筑工程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的单位及人员,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业主代表等。

三、建筑工程成品范围建筑工程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砖瓦、钢筋、混凝土、玻璃、门窗、装饰材料、设备等。

四、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代表业主对工程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2.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成品的保护、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4. 业主代表应参与成品保护管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施工前成品的保护1.1 砖瓦、混凝土等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1.2 钢筋等金属材料应存放在防潮、干燥的地方,避免受到雨水等腐蚀。

1.3 玻璃、门窗等易碎材料应储存在平整干净的地方,避免受到撞击和损坏。

2. 施工中成品的保护2.1 施工现场应设置成品保护区域,确保成品不受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影响。

2.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成品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影响成品的质量。

2.3 成品在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应加强保护措施,避免发生碰撞、脱落等问题。

3. 施工后成品的保护3.1 施工完工后应对成品进行清洁、除尘等处理,减少外界环境对成品的影响。

3.2 完工成品应及时进行验收和保护处理,保证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3 完工后的成品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认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六、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记录1. 施工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情况、问题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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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管理指引(土建)
1. 目的 1.1. 为确保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得到有效的保护,防止
并减少损坏、破坏和丢失,以及保护和修复责任得以恰当的归属和落实而制 定本指引。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在建项目施工土建及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管理。 3. 定义 3.1. 成品保护:为防止工程中已施工(安装)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序衔接、 交叉作业、竣工验收前等施工全过程发生的碰撞、腐蚀、污染、人为破坏、 丢失等造成材质损伤、功能损失及质量缺陷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手段, 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3.2. 总包管理:毛坯交楼成品保护为土建总包管理。 4. 相关部门职责 4.1. 项目部 4.1.1. 负责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 4.1.2. 参与成品保护工作面的移交。 4.1.3. 负责处理成品保护工作中产生的纠纷。 4.2. 招标采购部 4.2.1. 在招标及拟定合同时,无论总包、分包负责成品保护的,由甲方支付的
腻子完成 涂料完成 室内总包负责清理玻璃污染,室外涂料清理所以外墙
及门窗栏杆的污染。
进户门、防火门
进户门防火门做好各自的成品保护及时移交总包管理
地砖墙砖
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彩条布和木板的保护,对各拐角 做 1m 一下包角
毛坯房交付标准
管道安装完毕及时安装
拆除时间 住户入伙前
标准做法 采用成品 PVC 配套封口进行封堵
5.6.1. 毛坯装修 1)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2) 铝合金
保洁要求
施工安装过程中避免下水管中进 入杂物,保证封堵密实,可用专 用粘接剂进行粘接。
部品
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实施单位
总包单位
实施时间 拆除时间 标准做法
部品 实施单位 实施时间 拆除时间 标准做法
保洁要求
住户电箱
总包单位
安装完毕,即时进行保护
细部整改完成后 安装后,用塑料纸或薄膜用美纹 纸粘贴牢固,防止污染。 禁用钢丝球、毛刷等接触配电箱 外壳表面,不得使用酸、碱性及 有腐蚀性的清洁剂,用干净棉布 湿润后轻擦即可。
部品 实施单位 实施时间
下水管道口 总包单位
3) 住户电箱 4) 下水管道口
拆除时间 标准做法
面板安装前、细部整改完成后
盒安装完毕后,清除杂物垃圾, 用聚苯泡沫板切割成适合的形 状、尺寸,塞满盒体并凸出少许。 面板安装中避免工具对面板表面 造成划痕。面板安装完成、对表 面污染清除后,用美纹纸满帖保 护。
保洁要求
不得使用腐蚀质溶液,用干净不 褪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 可。
坏)
内墙粉刷 外墙保温 先施工百叶和窗框边,给后续涂料提供工作面(总包窗
边先包角,后玻璃安装,內粉注意甩浆)
地坪施工 外墙腻子底漆 百叶涂料先施工,顶层或边角难处理的位置先施
工,施工完成后对百叶线条做好下架前的保护
二遍腻子 外墙面漆 吊篮施工面全部保护,保护完拆除前完成所有清理,并
组织甲方及监理验收后方可拆除吊篮
6.1.1 .甲定分包工作面移交单完成后统一项目部备案。表单格式见表一 6.1.2.甲定乙供或者总包内部上道工序移交下道工序的工作移交表 统一总包备案,表单格式 见表二。
移交单位名称 交接部位 交接内容:
工作面移交表一
接收单位名称 交接日期
验收结果 本道工序遗留问题:
完成情况:
移交单位签章:
接收单位签章:
4.5. 监理单位 4.5.1. 执行本指引的工作内容。 4.5.2. 审核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方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保护措施到位。 4.5.3. 界定因成品保护不善或不按照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的有关方责任。 5. 工作程序 5.1. 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5.1.1. 责任、分工明确原则:各施工单位对所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成品保护负直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1、工序完成情况应写明是否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本道工序遗留问题应注明整改完成时间;
年月日
玲珑湾项目装饰工程工序衔接中成品保护方案:
原则是:谁施工谁保护,一完工就移交。边角先处理,大面后施工。 主体墙体完成(土建类)
主体验收 外墙底糙 门窗框安装,总包及时窗下口塞缝,以防门窗框被踩
监理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1、工序完成情况应写明是否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本道工序遗留问题应注明整改完成时间;
年月日
移交单位名称 交接部位 交接内容:
工作面移交表二
接收单位名称 交接日期
验收结果 本道工序遗留问题:
完成情况:
移交单位签章:
接收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已含在预算费用项里的应约定说明。 4.2.2. 将成品保护管理指引中的主要内容作为合同专用条款进行约定。 4.3. 总包单位 4.3.1. 进场前向项目部提交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 4.3.2. 制定承包范围内工序及相关专业交叉施工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 4.3.3. 安排专人进行成品保护。 4.4. 分包单位 4.4.1. 负责分包范围内成品保护责任。
应组织专人巡查,严防破坏、偷盗行为发生。 5.2.5. 主导总包与专业分包、专业分包之间和专业分包与总包的工程移交验收。 5.3. 分包单位成品保护管理 5.3.1. 分包单位施工前向总包单位提交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须包括承包范围
内各工序的成品保护措施、规章制度,以及总、分包单位工作面交接的 标准和要求。成品保护方案经上报总包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并将内部 交底记录报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5.3.2. 分包单位并设置专职人员与总包对接进行成品保护管理工作,接受总包 的统一协调管理。 5.4. 工程移交管理 5.4.1. 施工单位结束了本施工任务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后,需与下道工序的施 工单位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即应担负起对前道工 序及其施工区域内所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移交签字确认后,交总 包方备案。 5.4.2. 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进行工序交接时,须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经各 方签字确认后,接收单位担负起移交成品的直接保护责任。 5.4.3. 甲方分包的工程验收移交须分阶段进行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经 各方签字确认后由总包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移交后的产品由 总包看管,发生损失由总包承担。 5.4.4.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移交,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否则以违抗甲方指 令,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论处。 5.5. 成品保护的失效管理 5.5.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责任明确的成品损坏(含移交前),经监理拍照并签字 确认,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或甲方通过签证形式按价扣罚责任单位并补偿 受损单位。 5.5.2. 忽视天气变化未关闭门窗造成成品损坏、临时断电(断水)期间未关闭 电闸(水龙头)造成成品损坏,作业面施工单位应负全部责任。
5.5.5. 如发生偷盗、蓄意破坏,经调查取证(有足够说服力的人证或物证)可 认定肇事责任人和单位的,由肇事人单位负责对损坏或丢失所产生的后 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情节严重者将肇事人移送公安机关。
5.6. 土建阶段成品保护实施标准
1) 落水管
部品 包单位、水电安装单位
接责任,验收及交接前的成品、半成品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应经验收符 合合同要求。 5.1.2. 工程移交责任转移原则:成品接收单位对各移交单位移交后的成品负有 管理责任,承担接收后对成品的保护及维护的责任; 5.1.3. 合理安排工序原则: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避免同一 作业套间内有多个专业单位交叉作业的情况,以减少、降低成品保护和 文明施工责任不清的局面。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物品如进户门、 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完成后进行安装。 5.2. 总包单位成品保护管理 5.2.1. 总包单位负责全部现场的成品保护管理和监督责任。 5.2.2.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体现成品保护管理的总体部署、管理方案、保护措施。 包括:明确合理施工顺序、作业面优化;主体施工期间各工序的成品保 护措施;各工序之间相互影响而需采取的必要防范措施、管理措施、组 织措施。 5.2.3. 制定工程总体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奖罚条例。并在自行专业分包、甲 方分包交底中进行宣贯落实。总包单位应行使总包管理权力,对所有分 包单位擅自违反了既定施工顺序、成品保护措施等,应及时纠正或后果 严重可予以处罚,甲方应予以充分的支持。 5.2.4. 负责审核分包单位在施工前申报的成品保护方案。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宣贯相关的规章制度。设专人负责总的协调管理,
交付入伙前
标准做法
1、 在已建好的道路满铺薄膜一 层,然后再满铺 5 ㎝细沙保 护。
2、 铺好的沥青道路上铺上无纺 布,严禁大型施工车辆通行。
3、 严禁在直接在上道路上搅拌 砂浆。
4、 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影响 树苗正常生长。
5、 建好的道路严禁堆放建筑垃 圾
保洁要求 清水冲洗地面
6.1 工作面移交单格式
保洁要求
施工中实施对阳台、雨棚、百叶 等的保护,施工完成后、交叉作 业施工前即时保护
交叉作业完成后拆除
涂料施工中对阳台、雨棚、百叶 等预先铺设、缠裹报纸、胶带等, 防止涂料滴落污染。 园景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 五彩布,确保完整、无裸露;出 现破损,及时补加保护塑料薄膜。 外墙砖清洗时,严禁使用草酸溶 液,关闭窗扇。 严禁污水、杂物污染装饰面层; 擦洗外墙砖时注意水源中容易二 次污染物、酸碱物的含量
部品 实施单位 实施时间
拆除时间
铝合金
铝合金安装单位、总包单位
铝合金安装完时,工作面移交后 交由总包二次保护。 “U”型槽在湿作业完成后拆除; 与墙面接口部位铝合金保护膜在 最后一遍涂料施工前拆除;其他 保护措施在细部整改后拆除。
标准做法
门窗框用专用保护胶纸(不污染 铝型材的自粘式胶带纸,见下图) 满粘,同时框边留出 10mm 宽不粘 胶纸以利于和密封胶及水泥砂浆 的结合。 铝合金门底框用废旧木模板做成
5.5.3. 分包单位接收工作面后,因自身疏于管理、措施不力造成的材料、设备、 产品损坏、丢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该分包单位负责照价赔偿总包的经 济损失和维修更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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