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外派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外派财务人员的定义和范围1. 外派财务人员是指集团所属公司派遣到境外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财务工作的员工。
2.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范围包括:外派财务岗位的人选选择、培训和考核、工时安排、薪酬福利、安全与保障等方面。
三、外派财务人员的选拔与任命1. 外派财务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公司财务岗位要求和岗位描述进行,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语言能力等方面。
2. 选拔确定后,应进行任命手续,包括签署外派协议、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订立工作合同等。
四、外派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 外派财务人员在派遣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财务流程、系统操作、税务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 外派财务人员的培训需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在境外工作期间,定期组织交流、分享和学习。
3. 外派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协作能力等,并据此进行薪酬调整和奖惩。
五、外派财务人员的工时安排与休假制度1. 外派财务人员应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规定执行工时制度,严禁超时工作。
2. 外派财务人员享有合法的带薪休假制度,休假申请需提前报备并得到批准。
六、外派财务人员的薪酬福利1. 外派财务人员的薪酬应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工资水平相适应,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2. 外派财务人员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七、外派财务人员的安全与保障1. 外派财务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的安全事宜,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规定。
2.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险购买、应急救援机制等,确保外派财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附件1.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附件一:外派财务人员选拔标准2.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附件二:外派财务人员培训计划3.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附件三:外派财务人员工时安排表4.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附件四:外派财务人员薪酬福利方案5.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附件五:外派财务人员安全保障流程九、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外派:指派遣员工到境外公司或分支机构工作的行为。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对全资、控股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财务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外派的财务人员主要指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财务负责人等重要财务岗位。
1.3 财务外派的原则(1)回避原则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
(2)岗位轮换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在集团范围内进行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
外派的财务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
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财务人员。
1.4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2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2.1 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直、公正、实事求是的品格,具有迎难而上、勇于奉献的精神;(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5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4)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财务专业相关注册资格(CPA、CTA、CIA),根据派往公司经营情况和所任职级不同分别限定最低资格,按集团财务部相关流程审批为准;(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执行力;(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7)遵守集团公司的相关保密职责。
2.2 财务人员的职责包括财务监督及财务管理两个方面:督职责(1)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公司其他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2)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所在公司遵守集团制定的财务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按照权限对投资、融资、资金、资产、收益分配、重大担保等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报批;(4)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所在公司经营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事项;(5)每月至少一次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或主管财务副总书面报告当月的主要财务工作;(6)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及监督,促进财务管理人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构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明确了外派财务总监工作规程,包括联签事项范围及金额起点、监督企业改制、改组、重大投资、融资、担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他事项及有关职权;明确了外派财务总监考核时间、考核机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等内容。
第三条本工作规程所指外派财务总监为集团直属企业财务总监。
第二章外派财务总监工作规程第四条外派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与集团公司一致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公司财务管理全面有序运行。
第五条外派财务总监实行联签制度。
联签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参股二级、三级及以下所有企业。
第一部分联签事项范围及金额起点-1-第六条联签事项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结算、资金调拨及融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合同审签、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
第七条现金及银行结算企业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现金提取、使用的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一)一次性提取、支付现金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二)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购入的原材料、支付的工程款项,每笔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支出;(三)资金调拨:企业发生的资金拆借、关联企业间资金划拨,企业内部上下拨款等有关资金调拨事项;(四)企业向银行办理各种贷款、在银行开立各种存(贷)款账户、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事项。
第八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新增购置支出,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改良支出,以及年度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和改良支出,实行联签。
第九条合同会签年度预算内金额超过3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合同,年度预算内金额超过30万元及以上的非生产经营合同,年度预算外的所有经济合同。
省xx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省xx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管理,强化对企业的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委派或推荐到成员企业(指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上市公司另行规定)担任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职务(均含副职,下同)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包含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职级,集团根据所属企业(指全资及控股企业)的企业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需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集团参股企业根据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
第二章选拔和委派第四条任职条件(一)具有相应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二)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三)在会计、财务、投资、税收、价值创造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四)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财务管理、资本运作和风险防范等履职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五)原则上需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三年以上(财务总监需五年)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对集团文化具有认同感。
(六)集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财务负责人:(一)不具备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五)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集团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任用程序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分为集团系统内选拔人选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选两类,分别按规定程序进行任用。
其任用程序如下:(一)集团系统内选拔财务负责人的任用程序1. 集团财务管理部在集团财务系统内选择合适的人选进行推荐;2. 集团管理的干部(指外派财务总监,下同)由集团董事长提出动议;3.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4. 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5. 集团管理的干部须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由集团董事长进行任前谈话;6. 谈话结果不影响任用的,集团出文或函予以委派或推荐;7. 企业按法定程序予以聘任。
外派人员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财务行为,确保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投资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在财务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纪律,确保外派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外派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2. 负责境外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账务处理、报表编制、资金管理、税务申报等;3. 配合公司总部对境外机构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4. 及时向公司总部汇报境外机构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
第五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境外机构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2.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 对境外机构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财务管理要求第六条外派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财务管理: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工作流程和责任;2. 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3.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境外机构的财务状况;4. 加强税务管理,确保税务申报准确无误;5. 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合法合规进行外汇收支。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财务管理能力;2. 工作态度;3. 风险控制能力;4. 沟通协调能力。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外派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外派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派人员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外派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远辰投资对子公司的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全方位、系统化、高效率、统一性的管理,以适应远辰投资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客观需要,根据远辰投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远辰投资。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外派财务人员应当以相关法规和远辰投资内部规章制度为依据,组织好被派驻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派驻单位贯彻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情况,单位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外派财务人员作为远辰投资外派的监管者,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对所在单位财务活动的领导和控制,支持所在单位依据远辰投资整体战略目标健康发展,保障远辰投资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五条外派财务负责人主要职责:1、按照远辰投资财务制度体系的原则、内容、要求,结合所在子公司实际进行适度调整后,建设所在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上报远辰投资审核后使用;2、组织拟定所在单位的预决算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并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生产经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和资金收支情况;3、组织所在单位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按照国家及内部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合理使用资金,正确核算成本、费用;4、审查资金的合理使用。
所有资金付出均须外派财务人员先审查签字,行政领导后审批签字;5、按规定及时编报财务报告,确保被外派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6、参与对本单位重大事项的研究。
重大事项包括经济合同、工程招投标、融资等。
列席有关经济分析、专题论证等总经理办公会议;7、监督本单位资产营运、财务收支和执行远辰投资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的情况。
对违反远辰投资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的事项及可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的,及时向远辰投资汇报。
8、协助审计部门的工作9、负责组织所在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保障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法律合规性,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派驻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集团外派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及集团相关规定,忠诚于集团,维护集团利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外派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准确;2. 负责子公司、分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3. 参与子公司、分公司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4. 参与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5. 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五条外派财务人员的权限:1. 对子公司、分公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2.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集团财务部门报告;3. 参与子公司、分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4.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具体内容包括:1. 制定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职责、权限;2. 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3. 定期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4.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派财务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派财务人员进行调整或解聘。
第七条子公司、分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财务部门对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与考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培训与交流第八条集团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外派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
第九条鼓励外派财务人员参加行业内的专业培训、研讨会等活动,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条集团应搭建外派财务人员交流平台,促进外派财务人员之间的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2023版)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一、概述本《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规范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在外派期间能够正常履职,维护公司财务秩序,保护公司利益。
二、外派范围和条件⒈外派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向海外或境外分支机构派遣财务人员的情况。
⒉外派条件:外派财务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a) 具备相关财务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完成财务工作任务。
b) 熟悉外汇、税务和相关法律法规。
c) 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外派程序⒈提交申请:外派财务人员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外派申请,并附上个人简历、外派目标地详细报告以及所需的外派时间和工作安排。
⒉内部评审:所在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⒊总经理审批:经过内部评审并审批通过后,申请将提交给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⒋外派安排:一旦获得批准,所在部门将组织相应的物品(如工作设备、住宿等)以及相关培训,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顺利履职。
四、外派人员的权益和义务⒈权益:a)获得与所在公司相同的薪酬福利待遇。
b)享有外派期间的交通和住宿补贴。
c)外派期间享受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⒉义务:a)忠实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所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b)外派期间需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维护集团的声誉和利益。
c)及时向所在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及相关风险。
五、外派人员绩效考核⒈外派人员绩效考核主要以完成的工作任务或合同约定的目标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交付的时间点、相关财务指标的达成情况等。
⒉考核周期和方式:根据外派任务的周期和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周期和方式,可以包括日常考核、中期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或相关规定的外派人员,集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津贴或终止外派资格等。
附件:⒈外派申请表格(参考附件一)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外汇:指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兑换和支付结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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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财务人员
管理办法
XX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监督,约束分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全资、控股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分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财务人员外派的岗位类别
需要集团对分子公司外派的财务岗位有出纳、财务管理人员二类岗位,财务管理人员按级别可分为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财务主管。
第四条财务人员的外派的原则
(一)回避原则
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
(二)属地招聘原则
为保证外派岗位的人员的工作稳定及便利性,外派的出纳人员必须招聘当地户籍的人员或能提供当地户籍担保的人员;财务负责人也尽量
招聘当地户籍的人员(条件优秀且工作意愿强烈的则可不受此限制)。
(三)岗位轮换
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对于外派的财务负责人在集团内部进行定期轮换。
外派的财务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二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
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外派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外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
第一条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1、财务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直、廉洁、守法、敬业、敢于坚持原则的品格;
(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5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三)具有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主管以下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经理级别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备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2、出纳的任职资格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直、廉洁、守法、敬业、敢于坚持原则的品格;
(二)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法规,银行结算业务和出纳流程,1年及以上出纳工作经验。
(三)具有会计上岗位证,财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五)精通OFFICE软件,如WORD,EXCEL;熟练操作财务软件。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第二条财务人员的职责
1、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
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财务监督及财务管理两个方面:
(一)财务监督职责
1、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会计监督机制,健全对资
金收付管理的内部牵制制度,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公司其它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
所在公司遵守集团制定的财务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集团资产保值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3、按照权限对投资、融资、资金、资产、收益分配、重大担保等
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报批;
4、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及时
报告所在公司经营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
事项;
5、每月至少一次向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当面报告当月的主要财务工
作。
6、集团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财务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质量,提供准确真实的
会计信息及数据。
2、配合集团公司做好预算管理、财务分析工作,提高财务分析及
预算管理水平。
3、参与对所在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决策;
4、负责组织各项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的编制和及时报送;
5、组织企业财会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对所在单位会计人
员进行业务考核;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费用、成本的控制,降低费用节约成
本。
7、依法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8、其它财务管理职责。
2、出纳的职责
(一)、遵守集团公司及外派公司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依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