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拍卖程序及规范概述

艺术品拍卖程序及规范概述
艺术品拍卖程序及规范概述

艺术品拍卖业务流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艺术品拍卖业务的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艺术品拍卖活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流程。

2.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公司艺术品拍卖业务各岗位人员的作业以及参与拍卖会的顾客范围。

3.职责

3.1业务部门负责依照此程序,进行作品征集、鉴定、拍品选定、招商以及拍品展览工作。

3.2设计人员负责拍品的拍照、图录设计制作、拍卖会场的拍品演示工作。

3.3库管人员负责对征集的作品办理编号入库手续,对拍品的出入库管理、协同其他人员对拍品

装裱、装框以及张贴标签等工作

3.4文案人员负责按照法规进行拍卖公告发布及拍前、拍后备案和拍卖会的信息发布等工作

3.5行政人员负责拍卖会期间对外联络、会场布置以及整个后勤保障工作。

3.6财务部门负责依照规定履行拍卖成交的财务手续。

4.拍卖会前的流程

4.1拍卖计划

每年年初,由业务部门结合上年度拍卖的情况,制定本年度的拍卖计划,包括拍卖会场次、拍卖会时间以及拍卖会的主题,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核,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

4.2拍卖会的作品征集

4.2.1根据拍卖计划时间表安排,拍卖会的作品征集应提前三个月的时间启动。征集作品可结合多种形式,包括群发短信、媒体发布征集公告、上门征集等多种方式。

4.2.2所有征集的作品,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委托拍卖合同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证件号码、住所、联系方式;

——拍卖标的作者/年代、名称、质地、形式、尺寸、数量、保存状况;

——委托人提出的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的时间、地点表述;

——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的鉴定;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执行公司的统一规定,如特殊情况需事先获得公司批准,财务组拍前对特殊事项进行汇总);

——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拍卖未成交的有关事宜;

——有关保密事项的约定;

——违约责任,包括因委托人中止或终止拍卖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2.3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应在委托拍卖合同中提供委托人的结算帐号(拍卖会后的结算以此帐号为准),拍卖人应要求委托人提供身份证明: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加本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提供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代理人委托拍卖标的的,必须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

4.2.4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该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并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该拍卖标的的瑕疵。

拍卖人与委托人应准确、清晰、完整填写合同的各项内容,有附件的合同应在附件中注明主合同编号。

4.2.5业务人员需核实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的身份以及拍卖标的的真实情况,做到“三清四核对”,即看清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拍卖标的的可能性证明文件是否全面、真实、有效,问清拍卖标的来源和瑕疵,写清拍卖审核意见;核对身份证件与委托人是否相符,核对委托人对拍卖标的是否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核对拍卖标的是否属于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核对拍卖标的的其他资料是否能够真实的说明拍卖标的的基本特征、基本情况等。

委托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应当保密。

4.2.6委托拍卖合同应妥善保管,原件存于库房管理员处,复写件存入专门的档案,同时委托合同全部录入拍卖管理系统内。

4.2.7空白合同由典藏部统一管理,业务人员领取合同需由办公室盖合同章方可使用;未签订的空白合同需及时归还典藏部。

4.2.8征集的作品应于当日或者不迟于一个工作日随同委托拍卖合同一起交于库房管理员,并当场与库管人员作好相关的交接说明。

4.3征集作品的鉴定与保留价的确定

业务人员征集作品时应遵循真品真迹、品质优良且具有较好拍卖空间的基本原则。对不能鉴定真伪的作品,可请专业人士进一步鉴定和评估。对于需要鉴定的拍卖标的,经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状况不相符的,应当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业务人员须市场考证、评估作品,制定的合理估价和起拍价,有保留价的,与委托人在保留价上取得一致意见,以保证委托人与拍卖人双方的利益。

4.4征集作品入库

4.4.1征集人将征集来的作品贴好有合同号、作者以及作品名称的标签后,连同对应的委托拍卖合同书于征集回来的当天一起交由库房管理员。库房管理员根据委托拍卖合同,对入库拍品核对验收,验收无误后签收,并建立入库拍品的登记账目,将拍品存放于指定位置。同时,将该征集作品按照易格拍卖软件系统的要求,录入系统内。

库房管理员如发现入库拍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委托合同的内容不符时,应立即通知征集人(在库存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4.4.2作品保管时,应分门别类摆放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并不定期查看,尤其注意防止受潮、虫蛀、撕裂或破损。

4.5作品的拍照

征集作品每达到30-50个合同号,由出版设计部门进行一次拍照,并即时开展修图及信息采集工作。库房管理员对拍品的拍照环节做好出入库登记,同时将图片信息录入拍卖软件系统,保证图、档一致。

4.6上拍拍品的确定

拍卖前30天由业务部门人员进行上拍必要拍品的选择提出上拍清单,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核,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

4.7图录制作

4.7.1拍卖图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拍卖活动名称、预展及拍卖的时间和地点、拍卖规则等拍卖参与各方应知悉的内容、委托竞投授权文本、拍卖人联络方式等信息、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特别说明。基本情况包括拍卖标的名称、作者及生辰、年代、形式、质地、尺寸、钤印、题跋、参考价等内容。拍卖图录的内容应符合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于禁止出境的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标的,应于拍卖图录上特别标注。

4.7.2拍卖标的编号直接决定拍卖顺序。为保证拍卖会上的气氛,业务负责人应合理调配拍卖标的

的先后顺序。

4.7.3由设计人员制作图录初稿电子档应经专门人员核对,由业务负责人审定无误后报分管经理审批交印刷厂印刷。

4.7.4拍卖会前一周图录设计员需完成拍卖标签,为保证与图录的一致性,标签需经专人核对无误后联系制作,收藏证书的制作可在拍卖会结束后视客户要求定制,无需拍卖前制作。

4.7.5设计员按照图录顺序做好拍卖会上拍卖标的的PPT文件,并由专门人员核对是否与图录完全一致。PPT文件于拍卖会前三天完成备档。

4.8拍卖会的招商、公告及备案

4.8.1图录制作完成后进行拍卖的招商宣传工作。通过短信、邮寄、拜访及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推介拍品,宣传拍卖会。

4.8.2通过对以往拍卖会的总结分析和客户需求,分别联系潜在买家有针对性地推介拍品,初步了解拍品的成交意向。

4.8.3拍卖会七日前由方案人员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拍卖的时间和地点、拍卖标的或拍卖场次、拍卖标的的预展时间和地点、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拍卖人联系方式、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拍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公布于公司网站上,并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进行拍后新闻报道。

4.8.4拍卖前后30日到文物局进行拍前拍后按规定备案;拍卖前后7天到拍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拍前和拍后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拍卖标的清单及有关审核文件复印件;其他需要的资料。

4.9拍品的预展准备

4.9.1拍品预展前需要装裱、装框。装裱负责人做好出入库书面交接手续,装框后按框架大小顺序摆放。

4.9.2对装裱好的拍品,在拍卖会前四天组织人员张贴标的标签,经进一步核对无误后,库房管理员作好保管登记。

5、拍卖会期间的工作流程

5.1拍卖会预展

拍卖会前按规定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5.1.1预展前一天进行预展现场的清场和布置,按照预先准备布展方案实施布展。库房管理员与布展人员做好标的出入库手续。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工作。

5.1.2拍品展示期间,每天24小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展品,保证展品的安全。

5.1.3拍品展示期间,业务人员负责向来宾介绍展品,同时密切注意对意向客户的跟踪和联系,积极寻找意向竞买人。

5.1.4拍品展示期间即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竞买手续的,代理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拍卖人和竞买人应签署《竞买协议》,向竞买人收取一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并出具竞买保证金收据。若因特殊情况需办理担保竞买一并签署竞买协议并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在财务处办理手续。

5.1.5预展最后一天下午5点开始撤展,按照预先准备撤展方案实施撤展。需拆除装裱的作品,在拆除过程中务必小心,轻拿轻放,送按要求送至仓库管理员,由库管人员负责装盒,并贴上相应的标的标签。易损类艺术品必须由公司人员负责撤展。由库管清点统计无误后,按次序安排摆放以方便拍卖结束后标的的移交。

5.2拍卖会场的人员安排

5.2.1 每场拍卖会需准备1-2名拍卖师,如拍卖师属于外聘,在拍前与拍卖师签订拍卖师聘用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拍卖师应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拍卖师按照拍卖图录号的顺序依次拍卖,如有调整应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师需严格按照业务部门所提供的拍卖卡标明的相关信息进行职业操作,现场如有临时更改拍卖标的信息(价格、名称等),需报总经理批示,再把相关更改信息传递给拍卖师进行职业化操作。

5.2.2记录员安排2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公开表示买定确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签署《竞买成交确认书》。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依法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

5.2.3委托席安排1~2人(视委托竞买情况而定)。拍卖会竞买人因故无法亲临现场参加竞买者,应提前一日办理好电话委托竞买手续:竞买协议、保证金、竞买标的号、竞买保留价、现场联系方式等,方可进行委托拍卖。

5.2.4传单及跑单员5-6人(传单不少于3人)。传单员在拍卖会场上负责传递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签字确认工作;跑单员负责把成交确认书,准确迅速的传递给财务及发货处。此环节跑单、成交确认书及财务后台数据同步录入,以方便拍卖结算及标的移交。

5.2.5幻灯播放及摄影摄像各1人。负责拍卖标的幻灯现场导放和拍卖会录制影音资料及图片资料。

5.2.6行政后勤人员做好整场拍卖会的后勤服务工作,联络各外部单位,协调处理场厅展务工作。

5.2.7财务人员3名,负责竞买手续办理、财务结算等工作,并配备2名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2.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收据与拍卖人办理结算事宜。财务

提供待结算信息,由征集人催收款项。涉及到买受人佣金比例变动的需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拍卖人还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印留存。在1-3周的时间内完成买受人的结算和委托人支付款项。

5.2.9仓库发货安排2-3人。发货处收到跑单员传递出的成交确认书后及时按号牌码放成交标的以方便会后提货。买受人凭财务出具的收据,库管在核对图录、价格、成交确认书、收据等无误之后发货并找出对应的收藏证书,由买受人当场验收,完成标的移交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买受人相关款项结清后,典藏部配合财务部在一周内完成标的的移交手续。

6拍卖会结束

6.1结束当日的会场清理

拍卖结束当日整理现场物品,整理打包。拍卖标的整理入库由库管统筹安排。

6.2拍卖会的相关资料存档

拍卖会结束两周内,由专门的行政人员负责将当期拍卖会的所有资料收集保存,包括当期拍卖会的公告、竞买协议及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拍卖合同书复写件、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上拍和成交所有相关信息编辑成册,连同当期图录一起存档。

6.3拍卖统计分析

拍卖结束后15天内财务部提供准确数据,协助业务部做出拍卖数据综合分析报告,并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数据应真实准确,分析结合艺术家的市场行情、买受人的综合情况分析等。

6.4退件

拍卖标的未上拍或未成交,拍卖人应在拍后一周内及时通知委托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办理退还手续,领取拍卖标的,并在退件单上签收。

委托人委托他人办理领取事宜时,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拍卖人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制留存。

由业务人员办理的退件,除业务人员签字外,还须有委托人的签收,退件完成后,退件单及时交回库管人员存档。

无特殊情况在两周周内完成退件手续。

6.5委托方结算

拍后与委托方的结算单由业务员提供,财务人员负责复核办理结算。

拍卖人收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后,按照约定与委托人结算。委托人委托他人办理结算事宜时,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拍卖人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印留存。

如在拍后临时存在佣金比例变动等特殊事项,概不受理,严格按照委托拍卖合同条款执行。

6.6公司内部结算

拍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内部完成项目报销,报销方式和要求参照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和《绩效奖励考核细则》。

6.7在拍卖会前十天由项目负责人制定拍卖会现场工作流程、实施方案及人员安排,各环节负责人签字确认,按期完成。

7.1 轻度过失:犯有下列之一过失的,按处罚金额处理,情节严重的或未特别注明处罚金额的,可按所犯过失的轻重并处警告或记小过的处罚。(10元-100元)

7.1.1不按公司规定的相关制度或流程处理业务,情节与后果较轻微;10元/次

7.1.2因粗心大意或工作散漫,影响工作进程或造成失误,情节较轻微;10元/次

7.1.3对抗上司的工作安排,工作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10元/次

7.1.4其他相类似的过失,经管理部门或总经理认定为轻度过失者;10元/次

7.2中度过失:员工犯有下列之一过失的,将按所犯过失的轻重给予记小过至记大过处罚。(50元-200元)

7.2.1不服从上司的安排,对工作指令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导致一定后

果者;

7.2.2搬弄是非、制造谣言或中伤公司或同仁声誉,影响和情节较轻微者;

7.2.3 因工作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的;

7.2.4 无故延迟工作处理时间,或滥用工作职权,造成后果;

7.2.5 无故中止工作,擅离职守,造成工作损失或影响者;

7.2.6 非工作安排,擅自使用公司设备及用品,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微的;

7.2.7 因渎职失职,对问题失查,造成公司权益受损,程度较轻微的;

7.2.8 玩忽职守,擅自变更工作规范,或违反公司制度办事,造成恶劣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7.2.9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买受人及客户资料等),或谎报隐瞒事实,损害公司利益情节较轻微的;

7.2.10 办事拖拉不力,遇事推诿指责,或敷衍塞责,造成管理困难或失效,或造成工作混乱,影响工作效率或进程的;

7.2.11 半年内重犯类似的轻度过失三次以上的;

7.2.12 其他相类似的过失,经管理部门或总经理认定为中度过失的。

7.3严重过失:员工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按所犯过失的轻重,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罚。

2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玩忽职守,懈怠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事故,使公司遭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3 因工作疏忽,导致专用设备或藏品及征集作品遭受严重损坏的;

5 因严重失职失查,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6 为逃避或转嫁变故之责任,作伪造报告或供述的;

15 不负责任,多次工作严重失误,或蓄意破坏公司设备、设施、物品的;

16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导致公司声誉受损的;

19 半年内第三次犯中度过失的;

20 其他相类似的过失,经管理部门或总裁/总经理认定为严重过失的。

8附件

8.1拍卖委托合同 8.2成交确认书 8.3竞买协议

8.4拍卖笔录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摘要]在文物艺术品拍卖等交易中,因拍卖标的物的真伪而引发的纠纷日 益增多,人们普遍将“拍假”现象归罪于《担保法》第61条规定“声明不担保”的特别免责条款。特别免责条款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立法上应当规定特别免责的除外情形。 [关键词]文物艺术品;拍卖;特别免责条款;完善 我国近些年文物艺术品通过拍卖等形式进行交易异常火热,但随之而来的是“拍假”现象不绝于耳,由此引发了大量纠纷。业内人士普遍将文物艺术品拍卖中“拍假”现象归罪于《担保法》第61条第2款规定的“声明不担保”特别免责条款,纷纷质疑其公平性和合理性。事实上,特别免责条款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确实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立法上应当给予完善,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一、特别免责条款的合理性分析 我国《担保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文物艺术品拍卖中,拍卖人一旦做出此声明,拍卖人、委托人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一切不利后果。虽然“声明不担保”的特别免责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陷,但笔者认为,该项规则在拍卖交易中是完全必要的,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 首先,拍卖标的物一般多为旧物,而旧物大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瑕疵,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且势必加大拍卖人的经营风险,对拍卖人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利于拍卖行业的发展。就文物艺术品而言,由于大量的文物艺术品本身的真伪无法做出科学客观的结论,在此情况下要求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品真伪或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既不尊重客观事实,也有悖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法律上赋予委托人、拍卖人特别免责,可以声明不保真。竞买人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自己的决定,这样才体现客观、公平、公正。 其次,在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形成了自己特定的交易惯例。文物艺术品交易成为专业知识、经验的较量,能否购得真品全凭买家的鉴别能力。无论是买家买假了还是卖家卖漏了,均不能退货或找后账。买家也许买假买贵,卖家也许卖漏卖低,买卖双方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故长期以来形成了不允许成交之后轻易反悔的交易习惯,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内在合理性,体现了买者自慎是这一合同法的古老法则。 总而言之,特别免责规则是以丰富的社会实践为基础,以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为依托,是在长期的拍卖实践中形成的,并通过对拍卖人、委托人义务的规定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总13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1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基本原则 3.1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 3.2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艺术品传播的 原则。 4拍卖标的征集 4.1拍卖标的征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拍卖标的范围的规定,并与本企业的拍卖资质相符。 4.2拍卖人在征集前可通过适当的媒介对其征集活动进行宣传,主要宣传内容包括:征集时 间、征集地点、征集范围以及联络方式。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8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物品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及指定的大拍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物品(详见合同附件)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或指定的大拍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物品参加拍卖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服务期限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文物艺术品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考试参考范围

2014年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考试参考范围 一、文物保护及拍卖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掌握文物保护与文物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提高考生从事文物拍卖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考试参考范围: (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二)文物拍卖管理制度:《拍卖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关于对申领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等。 (三)相关法规规范及标准规范:《刑法》(涉及文物部分)、《野生动物保护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关于颁发“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和“一七九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的通知》、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运输包装规范(GB/T 23862-2009)》、《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SB/T 10538-2009)》等。 (四)相关国际公约:《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 二、陶瓷器专业知识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掌握中国古代陶瓷发展史理论知识的情况,考察鉴定业务实际能力,提高考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研究鉴定陶瓷器的水平。 考试参考范围: (一)了解我国陶器的起源及发展简史。 (二)了解新石器时代陶器的主要分布区域及各文化类型陶器的主要特征。 (三)熟悉夏至清代各时期陶器的主要品种及特征。 (四)了解各时代(商代至西汉)原始瓷器的特征。 (五)了解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瓷器的分类及特征。 (六)了解隋唐五代瓷器的分类及特征,熟悉这一时期邢窑、定窑、越窑、长沙窑等主要窑场的瓷器品种及特征。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拍卖标的征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拍卖标的范围的规定,并与本企业的拍卖资质相符。

全国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述评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 在新常态下取得新发展——2015 年全国 10 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述评 中拍协艺委会 二○一六年一月

前言 2015年,是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恢复发展的第23个年头,也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成立20 周年暨中拍协艺委会成立15周年。 尽管20 余年来经历了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在商务、文化、文物、标准等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业内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发展仍取得历史性成绩: 一是在市场规模上取得国际地位。依托于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较高增长的背景,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迅速,尤其是2009年出现单件拍品过亿后,市场持续向好并至2011年达到高峰,成交 额553.53亿元,跃入国际前列,改变全球格局,获得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国际主导权。 二是在行业建设上取得历史突破。艺委会从成立开始即强抓行业自律,研究行业标准,至2009 年颁布《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2011年发布《自律公约》并确定“建设市场诚信,提升行业质量”的工作任务,经过五年努力,现已建立完成涵盖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市场诚信建设的行业规范体系,并形成以186家自律公约企业为主体,以56家达标企业为核心的行业主流队伍。 三是在战略发展上取得主动优势。近年来艺委会引导行业发展进入国际化和信息化进程,国际与国内市场间开始了有益交流和互融;国际平台框架完成搭建,并成功推动完成若干项国际重要交流合作项目;与此同时,拍卖运行的诸多环节也不断运用信息技术得以提升。 当前,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以增速放缓为特征、以集约发展为内涵的新常态,是新旧常态过渡和转折时期,对于拍卖行业亦然。历经 2009-2011 年的高速增长后,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正处于 理性回归、结构调整、优胜劣汰的阶段,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重新认识行业的市场定位及其社会功能,调整经营思路和构建市场诚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文物拍卖企业达436家,从业人员6000多人,年度成交额300 余亿元(本文所述成交额均含买方佣金)。本述评以北京保利、中国嘉德、北京匡时、杭州西泠、北京翰海、广东崇正、上海朵云轩、北京诚轩、北京荣宝、北京华辰等10 家拍卖公司为样本,对2015年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情况进行分析。 10家公司数据显示:2015年市场规模较上年有所下调,上拍量下降 13.96%、成交量下降 13.40%、成交额下降 15.38%。从市场结构上看,近现代和当代书画的缩水直接拉动整体市场下滑;古代书画、油画及当代艺术、宫廷艺术、佛教艺术保持稳定增长,名人信札等新兴门类逐节攀升。从需求结构上看,大资金依然锁定名家巨作,老藏家理性出价,新买家偏好多元。在行业建设上仍不断完善,专业化、标准化、学术化和国际化进程不断迈近。 — 1 —

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2016中国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时间:2016年5月

目录 一、艺术品相关概述 (1) (一) 定义 (1) (二) 分类 (1) (三) 用途 (1) (四) 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因素 (1) 1 艺术本体价值 (1) 2 艺术载体价值 (2) (五) 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3) 二、艺术品行业监管 (3) (一) 监管体制 (3) (二) 法律法规 (4) (三) 政策 (4) 三、艺术品市场概况 (8) (一) 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额 (8) (二) 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额 (8) 四、中国艺术品行业结构分析 (9) (一) 主要细分市场分析 (9) 1 一级和一级半市场分析 (9) 2 二级市场(艺术品拍卖市场)分析 (10) 3 中国艺术品进出口分析 (14) (二) 经营产品结构分析 (15) 1 艺术原创品 (15) 2 艺术衍生品 (18) (三) 主要经营主体分析 (19) 1 画廊 (19) 2 拍卖公司 (21) 3 保险公司 (21) 4 文交所 (23) 5 艺术品基金 (25) 6 艺术品电商 (27) (四) 艺术品需求分析 (28) 1 艺术品需求内容 (28) 2 艺术品需求主体 (29) 五、中国艺术品市场展望 (33) (一) 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未来规模的主要因素分析 (33) 1 中国经济未来增长情况 (33) 2 美术馆的运营情况 (33) 3 企业对于艺术品收藏的重视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33) 4 个人对于艺术品的需求情况 (33) 5 市场信心 (34) (二) 专家的看法 (35) (三) 结论 (35)

艺术品拍卖

艺术品拍卖 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品,它具有(个性(艺术审美)、民族性、历史性和社会性。) 艺术品的特性有:⑴非统一性;⑵非实用性;⑶非再生性;⑷非确定性。构成了艺术品的有价和无价。 艺术品的价值:⑴艺术价值;⑵历史价值;⑶收藏价值;⑷经济价值。 西方艺术品主要分为分为(纯艺术品)和(亚艺术品)两大类。 构成西方艺术拍卖市场主体的是(西方油画)(珠宝)和(名人纪念品)约占市场总量的(70%)左右。 中国艺术品成交额比较大的是(书画)和(瓷器)。 艺术品拍卖的效应:⑴投资效应。⑵文化效应。⑶广告效应。 艺术品的征集一般由拍卖公司通过(社会广告),向收藏家发信函等方式把本公司征集拍品的信息传达出去。而后业务人员(主动上门)和(坐堂接待)两种方式与物主接触。 判断文物艺术品价值的主要因素:第一因素:真与伪,第二因素:名家与非名家,第三因素:精品与非精品,第四因素:少与多,第五因素:保存是否完好,第六因素:玩赏性的强与弱。中国的瓷器拍卖以(伦敦)、(香港)、(纽约)为最。 艺术品在功能上主要表现为(欣赏性),具体又分为(玩赏)和(观赏)。 经营艺术品的行家常以(真、精、新)评价好货色。 判定文物艺术品价格的主要依据:⑴要分析艺术品自身的价值。⑵要参考市场的价格行情。 ⑶要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意愿。 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成立的条件:⑴有一定的主办单位或者发起单位,经过当地拍卖业和文化、文物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批。⑵有标准的注册资本。⑶有合格的专业人才—5名文博(培训教师讲5名文博是文物法最新规定,不作为重点)。⑷有公司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仅拍艺术品仍为(注册资本是100万元),经营拍卖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则为(1000万元)。 主要的艺术品拍卖中心有(伦敦)、(纽约)、(瑞士)、(巴黎)、(香港)及(北京)、(上海)。问答题: 1、艺术品的特性是什么?简述艺术品与文物的相互关系。 艺术品的特性有:⑴非统一性;⑵非实用性;⑶非再生性;⑷非确定性。构成了艺术品的有价和无价。 与文物的相互关系:艺术品与文物是一种互相交*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分别。艺术品是通过所塑造的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社会意识形态的作品,是艺术家创造的有审美价值的艺术载体,它包括当代的艺术品不等于文物,只有其中的一部分是艺术品,主要是以故艺术家的作品或列入文物年限的艺术品可以称为文物,文物不等于艺术品,因为文物的范围更加宽泛,它由所在国家的法律来确定,把一定年限内和一定范围内的实物定为文物。(一)国际上对文物的规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艺术品免收税金。(二)我国对文物的规定: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2、艺术品价值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艺术品的价值有:⑴艺术价值(审美价值);⑵历史价值;⑶收藏价值;⑷经济价值。有审美价值、历史价值才有收藏价值。 3、文物艺术品价值判断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艺术品拍卖流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商务部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主要程序与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SW*****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拍卖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原则。

4.1 征集方式 拍卖标的征集指拍卖人寻找和选择拍卖资源的活动,一般包括常年征集和定向征集两种方式。 4.2 征集要求 文物拍卖标的征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文物拍卖标的范围的规定,并与本企业的文物拍卖资质相符。 拍卖人在征集前可通过适当的媒介对其征集活动进行宣传,主要宣传内容包括:征集时间、征集地点、征集范围以及联络方式。 拍卖人征集拍卖标的时,应安排相应专业人员参加现场征集活动,携带加盖公章的拍卖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拍卖人境外征集拍卖标的时,应遵守国家关于文物进出境管理的相关规定。 5 拍卖委托 5.1 委托拍卖合同的内容 拍卖人接受委托人的拍卖委托的,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证件号码、住所、联系方式; ——拍卖标的作者/年代、名称、质地、形式、尺寸、数量、保存状况; ——委托人提出的拍卖标的保留价;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法规标题】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颁布单位】商务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0-6-2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全文】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商务部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范围 本规程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主要程序与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术语和定义 SW*****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拍卖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拍卖当事人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委托人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竞买人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拍卖标的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买受人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拍卖图录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文字资料。 2.9拍卖规则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委托拍卖合同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预展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委托竞投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基本原则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原则。 4拍卖标的征集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考试说明》及《考试大纲》 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8年6月

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 试委员会 拍执考[2018]2号 关于公布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 《考试说明》和各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中华人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依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拍卖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8年全体会议决定,中拍协现将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考试说明》和各科目《考试大纲》予以公布。 《考试说明》和《考试大纲》对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法、各科目试卷结构与要求均作出了说明和规定,请认真阅读并作好考试准备。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 1、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说明 2、2018年拍卖实务考试大纲 3、2018年拍卖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4、2018年拍卖经济学考试大纲 5、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主持技巧考试大纲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目标 拍卖师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规定,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序列,为从事主持拍卖活动的专业人员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通过拍卖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获得《中华人民国拍卖师执业书》。 拍卖师资格考试以能力和水平为核心。拍卖师资格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执业拍卖师所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二、考试科目 2018年拍卖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经济学》、《拍卖主持技巧》4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今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经济学》采用书面闭卷形式进行考试,闭卷中的选择题部分使用答题卡答题。《拍卖主持技巧》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10月13日(星期六)、14日(星期日)进行《拍卖实务》、《拍卖法律知识》、《拍卖经济学》三科笔试,每科

书画及古玩艺术品基础知识讲义

艺术品基础知识讲义 绪论 一,艺术品的概念与价值 1. 什么是艺术品?艺术品简言之,就是艺术家创造的具有审美价值的物品。 2. 艺术品相对于一般商品,有其特殊性。艺术品的特殊性在于:非统一性、非实用性、非再生性和非确定性。 3, 艺术品的价值。艺术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经济价值和收藏价值。艺术品价值的确立不同于一般商品,在其创造过程中,具有事先不确定性,是艺术创作者自由的精神产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哥德哈伯认为:除了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艺术品的瞩目程度(吸引力和大众接受面)相当大程度上决定了艺术品的经济价值。因此,艺术品的价值是个综合概念。 4, 艺术品与文物的关系。 文物是指能够反映特定历史时期人文的物品。艺术品与文物是一种交叉关系。艺术品不一定是文物,文物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艺术品。 二,艺术品的收藏 因为艺术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所以始终是收藏和投资的对象。每当社会的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收藏艺术品便会成为一种风气。目前中国正进入自宋代以来又一个全民收藏的高峰期。前四个时期分别是: 1. 两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富裕的朝代。社会财富因为对外贸易的发达而迅速积累。收藏热源自统治阶级的尚文风气。其中最著名的收藏家及艺术家就是宋徽宗赵佶。 2. 明朝中期,资本主义萌芽使得统一的明王朝在百年战乱后重新富裕。考据学的兴起又促成了收藏古玩字画风潮的形成;因为书画家和收藏家纷纷崇尚古代的艺术,所以,收藏文物成了必然的行为。 3 清朝康雍乾三代,因为社会安定、国富民强及统治者的爱好而影响到了古玩艺术品的收藏;自康熙皇帝始,重视中原文化,保护历史遗存,为这个时期的收藏创造了土壤。热衷艺术追求的乾隆帝更是将收藏推向一个高潮,于是全民效仿。 4 最近一个收藏热是晚清民国时期。这是个特殊的乱世收藏时期。由于社会动荡,朝代更替,许多文物艺术品流散到民间,成为民众追逐的对象,而这次收藏热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掠夺东方艺术品的西方人引起的。收藏行为已然以一种纯粹的市场经济现象展现,艺术和收藏价值成了艺术品能不能卖上好价格的主要参照条件。 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今天,国家日趋富裕、民众基本实现小康,收藏热潮又一次轮回,加上无处不在的媒体推波助澜,收藏书画古玩等艺术品似乎已成了全民运动。相对自由的艺术品贸易,使得艺术品经济价值被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之一。 三,艺术品价格认定的特殊性 前文所言,艺术品的价值是个综合概念。我们价格评估人员所要掌握的主要是艺术品经济价值中的价格部分。由于艺术品产生的特殊性,其价格与社会必要劳动条件、劳动效率、劳动强度(即劳动成本)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因此判断一件艺术品的价格,不应按照一般商品的价格构成规律决定,而只能在特定时间、特定环境下作出相对的判断。 诸多决定艺术品价格的艺术、历史、经济等相关知识,则需要我们从业人员在平时工作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

【精品】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物品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及指定的大拍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物品(详见合同附件)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或指定的大拍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物品参加拍卖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参加拍卖的次数形式是: _______ 次;按照以上的拍卖形式,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签订本合同起至 ________ 年_____月____ 日。服务期间内乙方物品经拍卖成交或参加拍 卖达到约定次数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服务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基础服务费(即展览展示、图录、宣传、推广、委托上 拍等服务费)人民币 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物品一经展销或拍卖成交,乙方应再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具体金额为乙方物品拍卖成交额的 8%;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各自实际所得依法缴纳税费,乙方物品成交后的实际所得由甲方代扣个人所得税。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物品一经成交,甲方在收到买方的成交款后即可从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及乙方应缴税费。 2、乙方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已经成交,在买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成交款的一个月后的周三将 拍卖及展销交易收益扣除佣金和其他应计费用后支付给委托人;在乙方物品成交后一个月内如购买买受人对所买物品有异议要退货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本次成交的款项如数退还给 买方,具体事项由甲方办理。 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础服务费。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依法缴纳税费的义务。 2、甲方应该将乙方物品的相关资料录入甲方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或媒体进行必要宣传;甲方有权自行制作乙方物品的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且有权依法使用。 3、甲方有权力自行安排乙方物品预展的时间、参加拍卖的时间、撤场的时间等事宜。 4、甲方为保证服务期间乙方物品的安全、避免混淆,将使用加盖指模的方式对乙方物品进行 更加稳妥的识别。凡乙方办理服务业务的,可以在合同、照片和物品上加盖指模,以供撤场时识别。 乙方未加盖指模的,不得在物品撤场时或撤场后向甲方就物品的任何细节问题提出异议。 5、甲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力要求乙方配合。 6、甲方有权力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7、甲方决定是否为乙方的物品提供上拍服务,乙方确定其物品的成交底价,对符合上拍条件的甲方应当委托拍卖公司安排乙方物品参加指定的拍卖,具体参加的拍卖时间、地点由甲方指 定为准。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物品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及指定的大拍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物品(详见合同附件)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或指定的大拍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物品参加拍卖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参加拍卖的次数形式是:_________次;按照以上的拍卖形式,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签订本合同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服务期间内乙方物品经拍卖成交或参加拍卖达到约定次数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服务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基础服务费(即展览展示、图录、宣传、推广、委托上拍等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物品一经展销或拍卖成交,乙方应再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具体金额为乙方物品拍卖成交额的8%;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各自实际所得依法缴纳税费,乙方物品成交后的实际所得由甲方代扣个人所得税。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物品一经成交,甲方在收到买方的成交款后即可从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及乙方应缴税费。

2、乙方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已经成交,在买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成交款的一个月后的周三将拍卖及展销交易收益扣除佣金和其他应计费用后支付给委托人;在乙方物品成交后一个月内,如购买买受人对所买物品有异议要退货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本次成交的款项如数退还给买方,具体事项由甲方办理。 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础服务费。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依法缴纳税费的义务。 2、甲方应该将乙方物品的相关资料录入甲方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或媒体进行必要宣传;甲方有权自行制作乙方物品的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且有权依法使用。 3、甲方有权力自行安排乙方物品预展的时间、参加拍卖的时间、撤场的时间等事宜。 4、甲方为保证服务期间乙方物品的安全、避免混淆,将使用加盖指模的方式对乙方物品进行更加稳妥的识别。凡乙方办理服务业务的,可以在合同、照片和物品上加盖指模,以供撤场时识别。 乙方未加盖指模的,不得在物品撤场时或撤场后向甲方就物品的任何细节问题提出异议。 5、甲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力要求乙方配合。 6、甲方有权力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7、甲方决定是否为乙方的物品提供上拍服务,乙方确定其物品的成交底价,对符合上拍条件的,甲方应当委托拍卖公司安排乙方物品参加指定的拍卖,具体参加的拍卖时间、地点由甲方指定为准。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有享受甲方提供拍卖及其他形式的销售服务的权力。

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指导规范

《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指导规范》 【发布单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 2014年9月 1.范围 本规范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存放、包装、运输等保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 2.术语和定义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SB/T 10538-2009)》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拍卖标的存放 拍卖人为避免拍卖标的受损,依照拍卖标的的材质、包装形态、质量以及安全要求,设定合理的存放方式。 2.2 库房管理制度 拍卖人为确保拍卖标的安全而建立的有关库房管理制度。 2.3 拍卖标的点交 交接双方对拍卖标的名称、编号、数量和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详细记录、核对和交接的过程。 2.4 拍卖标的记录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2.5 拍卖标的包装 拍卖人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容器、方法,采用相关的技术设备和手段,对拍卖标的进行外部保护的过程。 2.6拍卖标的运输 拍卖人因巡展、预展或其它原因,大规模或长途携带、运送拍卖标的。拍卖标的运输包括拍卖人携带及委托第三方托运等方式。 3.拍卖标的保存管理 3.1 库房管理基本要求 3.1.1拍卖人应建立库房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人员进出库房管理,拍卖标的进出库管理,拍

卖标的存放、盘点、移交管理,拍卖标的运输包装管理,库房设施和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管理等内容。 3.1.2库房帐、物须指定专人分开管理。 3.1.3库房管理人员须尽职尽责,坚持原则。 3.1.4库房管理人员应保持库房整洁,注意库房内温、湿度适宜。 3.1.5 库房管理应定期从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蛀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与防范。 3.1.6 库房禁止用作拍卖标的保管以外的用途,包括照相、办公以及非相关物品储存等。 3.2库房基本设施 3.2.1拍卖标的库房符合国家安全建筑标准和消防要求。 3.2.2拍卖标的库房应安装适合的影像采集、报警和消防系统,满足各类拍卖标的基本的安全保管条件。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拍卖标的,应视情况配备相应的防水、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等保管设施。 3.3 拍卖标的存放 3.3.1 库房存放拍卖标的,应按照拍卖标的材质、包装形态、质量以及安全要求,设定合理的存放方式,避免拍卖标的受损。 3.3.2 库房存放拍卖标的应放置有序、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和提取。 3.3.3 尚未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或需暂存库房的拍卖标的,交接双方须以书面形式签署点交及暂存记录。临时存放拍卖标的须经企业有关责任人同意。 3.3.4 未上拍和流标的拍卖标的,拍卖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取回,并告知其保管期限。 3.3.5拍卖人应以书面形式与委托人、买受人明确拍卖标的保管期限及超期存放的处理。 3.3.6库房管理人员在每场拍卖会结束后,对库存本场拍卖标的进行账、物盘点。 3.4 拍卖标的记录 3.4.1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并移交拍卖人保管的拍卖标的,拍卖人自交接起,应记录拍卖标的基本信息和状况,直至拍卖标的完成交割或退回后存档。 3.4.2拍卖标的记录一般包括:委托拍卖合同编号、委托人、保留价等基本情况;拍卖标的名称、尺寸、数量、质地、形式、作者、创作年代、瑕疵、装裱、包装等拍卖标的状况;拍卖标的的出版、著录、入关手续、购藏记录等相关资料。图录编辑后,增加上拍情况、图录编号等。拍卖结束后,增加拍卖标的成交、提货情况。 3.4.3拍卖人保管拍卖标的期间,如受委托人要求对拍卖标的进行修复的,需明确责任,并建立完善的修复记录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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