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的性质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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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 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 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引言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是哲学中的两个重要分支。

形式逻辑是研究推理和论证形式的逻辑学科,而辩证逻辑则关注于事物的矛盾和变化。

本文将探讨这两种逻辑的定义、特点以及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旨在全面、详细、完整地阐述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主要内容。

形式逻辑定义形式逻辑是一种研究推理和论证形式的逻辑学科。

它关注于推理的正确性,而不考虑具体内容。

形式逻辑中的命题、推论和论证等概念是其研究对象。

特点1.抽象性:形式逻辑不关注具体内容,而是关注推理形式本身。

它将推理过程中的量词、命题符号等抽象化,建立起一套形式化的符号系统。

2.严密性:形式逻辑要求推理过程的每一步都要符合严格的规则。

它使用符号推理和代入规则进行推导,以保证推理的准确性和无误差性。

3.一致性:形式逻辑的规则是一致的,不受具体内容的影响。

即使在不同的领域中,形式逻辑的规则也是适用的。

应用领域形式逻辑在许多领域中有广泛的应用,例如: - 计算机科学:形式逻辑在计算机科学中被用于设计和测试计算机程序的正确性。

- 法学:形式逻辑在法学中被用于分析和评估法律论证的合理性。

- 数学:形式逻辑是数学推理的基础,被用于证明数学定理和推导数学结论。

辩证逻辑定义辩证逻辑是研究事物的矛盾和变化的逻辑学科。

它关注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并研究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变化。

特点1.矛盾性:辩证逻辑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和对立面,这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统一性:辩证逻辑认为事物的矛盾和对立面是统一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3.发展性:辩证逻辑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矛盾的解决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

应用领域辩证逻辑在许多领域中有重要的应用,例如: - 政治学:辩证逻辑被用于分析社会和政治现象中的矛盾和变化,研究社会和政治发展规律。

- 经济学:辩证逻辑被用于分析经济现象中的矛盾和发展趋势,研究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的规律。

-生物学:辩证逻辑被用于研究生物界中的矛盾和变化,探索生物进化和生命演化的规律。

形式逻辑第一章绪论

形式逻辑第一章绪论

2、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 法。(贬义) (1)“明明是侵略,却说成是友谊,这是 强盗的逻辑”。这里的“逻辑”是指一种 荒谬的理论。 (2)“你这是什么逻辑” (3)霸权主义的逻辑、反动派的逻辑 (4)“不骑马,不骑牛,骑个毛驴夹在中 间乐悠悠。”这真是一种奇怪的逻辑。
思维与语词:思维是人脑的机能,它看不 见,听不到,也摸不着。思维必须借助于 语言这个物质外壳才具有直接的现实性, 也才能成为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逻辑学 是通过研究语言的形式结构来实现对思维 形式结构的研究的,它对思维形式结构的 认定必须借助于对相关语言形式的分析。
在形式逻辑所研究的逻辑形式中,推理形 式是最主要的研究对象。形式逻辑的重要 任务之一,就是要揭示在推理中各个命题 (判断)形式之间必然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以使人们在思维过程中能正确地运用各种 推理形式,从真实的前提必然地推出真实 的结论。
[例2]如果人体发烧,那么人体有病。 如果天下雨,那么地会湿。 形式结构:如果P,那么Q [例3]所有唯物主义者都是无神论者。 所有马克思主义者都是唯物主义者。 所以,所有马克思主义者都是无神论 者。 形式结构:所有M都是P 所有S都是M 所以,所有S都是P

思维的形式结构也叫思维的逻辑形式,它是由逻 辑常项和变项组成的。逻辑常项是指逻辑形式中 不变的部分,即在同一种逻辑形式中都存在的部 分,它有着固定的意义,是区分不同种类的思维 形式结构的唯一依据。变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 的部分,即在逻辑形式中可以表示任一具体内容 的部分,变项不论代入何种具体内容,都不会改 变其逻辑形式。 例如,在“所有S都是P”这一逻辑形式中,“所 有……都是……”不能任意改变,是逻辑常项; “S”和“P”是变项,可以代入任一词项,被称作 词项变项。又如,在“如果p,那么q”这一逻辑 形式中,“如果……那么”不能任意改变,是逻 辑常项;“p”和“q”是变项,它可以代入任一命 题,被称作命题变项。

形式逻辑知识总结完

形式逻辑知识总结完

狭义: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和基本逻辑方法的学科。

一、思维形式(结构)1.语言形式(灵活性)层次性:对象语言、工具语言、自然语言(约定俗成歧义性)、人工语言2.逻辑形式(稳定性、确定性)(1)思维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概念:一类或一个事物的本质的反映形式。

⏹判断:断定一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一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的反映形式。

⏹推理:从若干已知的事物情况来认识那些未知的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

(2)思维形式的结构,就是某一类思维形式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也叫思维的逻辑形式。

⏹逻辑形式由常项和变项构成–逻辑常项是表示各部分之间联系方式的语词,是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

–逻辑变项是逻辑形式中可以用其他内容代换的部分(3)形式逻辑要求在思维过程中要做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命题清楚而无歧义,推理合乎形式规则,由概念、命题、推理组成的论证要真实而有效。

二、思维形式的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1.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切思想都必须与自身保持同一。

具体地说,(1)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

否则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2)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

否则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2,不矛盾律(又称矛盾律)。

不矛盾律的内容是: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否则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例如,82岁的小伙子3,排中律: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否则,会犯“两不可”的错误。

如,某人既否认“有些血压高患者应该进行无氧运动”,又否定了“血压高患者都不应该进行无氧运动”,主要的议论就违背了排中律。

第二节形式逻辑的学科性质与功用一、形式逻辑的学科性质:形式逻辑与意识形态的区别(无阶级性);形式逻辑与世界观和哲学的区别;形式逻辑所侧重的是思维形式的有效性而非思维内容的真实性二、形式逻辑的功用:能够提高人的思维素质。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读书笔记(作者:Alex) (1~5章)《形式逻辑》教材(中国⼈民⼤学出版社出版,1984年7⽉的版本)第⼀章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说明:形式逻辑通常叫做“逻辑学”,简称“逻辑”。

我们这⾥讲的是普通形式逻辑,不同于称为现代形式逻辑的数理逻辑和符号逻辑。

定义: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同时也研究⼀些认识现实的简单的逻辑⽅法。

第⼀节形式逻辑的对象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

还研究⼀些简单的逻辑⽅式,如:定义、划分、探求因果联系的⽅法等。

相关内容:1. 什么是思维?思维是在语⾔材料基础上,对客观现实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过程。

思维是在⼈们的认识过程中产⽣的。

2. 认识。

认识是⼈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它来源于⼈的实践活动。

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2.1. 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脑对客观事物的现象、部分和外部联系的反映,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感性认识的形式是:感觉、知觉、表象。

2.1.1 感觉感觉是我们对作⽤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特性的反映。

如视觉反映对象的颜⾊[形状]。

2.1.2 知觉知觉是我们的感觉器官对客观对象的各种性质、各个部分的综合反映。

如对⼩鸟的知觉,就综合了它的⾊、⾳、形[甚⾄味]等感觉。

2.1.3 表象表象是感知过的事物在头脑中的再现的现象。

它所反映的是过去感知的,⽽眼前不存在的事物,是过去[多次]感知的同类事物在头脑中留下的映象。

[注:那它的前提应该是知觉和记忆?]2.2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

理性认识阶段就是运⽤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阶段,也就是思维阶段。

理性认识的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

2.2.1 概念概念是反映事物的范围和本质的思维形式。

它反映的事物包括⼀切认识对象。

2.2.2 判断判断是对于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2.2.3 推理推理是由已知判断推导或引申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3. 思维的特点[3点]3.1 间接性:1. 表现在理性认识来源与感性认识。

《形式逻辑》课程笔记

《形式逻辑》课程笔记

《形式逻辑》课程笔记第一章绪论一、逻辑学的内容与对象1.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研究推理、论证、概念、判断、命题等思维形式,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逻辑规律。

2. 逻辑学的对象包括:(1)思维形式:如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等。

(2)思维内容:如命题的真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等。

(3)思维规律:如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

二、逻辑学的性质与作用1. 逻辑学的性质:(1)逻辑学是一门基础科学,为其他科学提供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

(2)逻辑学是一门工具科学,为实际应用提供逻辑分析和论证方法。

(3)逻辑学是一门交叉科学,与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密切相关。

2. 逻辑学的作用:(1)提高思维品质:通过学习逻辑学,可以培养严密的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

(2)指导科学研究:逻辑学为科学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帮助科学家进行有效的推理和论证。

(3)促进人际沟通:逻辑学有助于提高沟通效果,使表达更加清晰、有条理。

(4)辅助决策制定:逻辑学为决策者提供逻辑分析工具,帮助做出合理、明智的决策。

三、逻辑学的研究与学习方法1. 逻辑学的研究方法:(1)形式化方法:将自然语言中的逻辑关系抽象为符号系统,研究符号系统中的逻辑结构。

(2)语义分析方法:研究逻辑形式的真假含义,探讨逻辑形式与现实世界的关系。

(3)辩证法:分析事物之间的矛盾和联系,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2. 逻辑学的学习方法:(1)理论学习:系统学习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逻辑案例,加深对逻辑学理论的理解。

(3)实践应用:将逻辑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提高逻辑思维和论证能力。

(4)交流探讨:与他人交流逻辑学观点,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第二章推理概述一、推理的构成成分1. 推理是由前提、结论和推理形式组成的思维形式。

推理的目的是从前提出发,通过推理形式得出结论。

2. 前提:是推理中提出来的,作为推理依据的已知判断。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

一、绪论1、内容与对象:形式逻辑是源于古希腊的逻辑理论;包括演绎与归纳、有传统与现代之分的逻辑;是相对辩证逻辑而言的逻辑。

形式逻辑就是研究抽象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并涉及一些思维方法的科学。

2、性质与作用:人类性、工具性基础性。

认识、交际、批判等方面的作用。

3、研究与学习的方法:传统逻辑以非形式化的方法进行研究;现代逻辑以形式化和系统化的方法研究他推理规律。

根据作用,明确学习目的与意义,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根据对象,从逻辑领域及其角度入手;根据内容,抓住重点、系统掌握;根据研究方法,克服困难、把握符号与公式;根据性质,多练、多用、理论联系实际、切忌死记硬背。

二、推理概述1、构成成分:概念与词项、命题与推理(1)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语词是词和词组的统称。

二者的区别: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不同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同一语词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词项是概念及其语言形式的统一体(2)命题是反映对象情况的思维形态命题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命题的物质载体,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2、组成部分:前提、结论、推理联项推理是从若干命题直接得出一个命题的思维过程或思维形态3、推理的逻辑性质推理内容是由前提与结论的命题内容构成的,即前提与结论对具体事物情况的反映构成推理的有效性:指推理形式能否保证从真前提必然得出真结论(内容真实、形式有效)推理的可靠度:可靠度的值>0,否则就无可靠性;包括=1推理的分类:(1)传统的分类: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2)现代的分类: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三、复合命题演绎推理1、。

逻辑学

逻辑学

逻辑学一、逻辑与概念1、形式逻辑把思维的形式结构作为研究对象。

2、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3、概念有两个重要的逻辑特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概念的外延——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

4、概念的种类:(1)根据概念的外延是一个还是多个事物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1949年10月1日;北京;杜甫;;抗日战争;汉朝第一个皇帝等等;普遍概念:国家;商品;动物等等。

(2)集合概念:由个别事物所化成的集合体的概念。

如:森林,舰队,工人阶级等等;非集合概念:反映非个别事物的集合体的概念。

如:树木,军舰,工人等等。

(3)肯定概念:反应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否定概念:反应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4)实体概念:反映各种具体事物的概念;属性概念:反映事物或现象具有的属性的概念;关系概念:反应具体事物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概念。

5、概念间的关系:(1)相容关系:A.同一关系:指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完全重合。

同一概念可以彼此说明,交替使用。

B.属种关系: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重合的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C.交叉关系:外延部分相同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D.相容并列关系:同一属概念下的三个以上的种概念,他们的外延部分相同,这些概念间的关系就是相容并列关系。

(2)不相容关系:A.矛盾关系:在同一个属概念下的两个种概念的外延互相排斥,其相加之和等于该属概念的外延B.反对关系:两个包含于同一属概念之中具有全异关系、并且其外延之和小于其属概念全部外延的概念之间的关系。

例如,概念“黑”与“白”同是属概念“颜色”之下的两个种概念,“黑”与“白”具有全异关系,其外延之和小于“颜色”的外延,因此,“黑”与“白”具有反对关系。

C.不相容并列关系:同一属概念下的三个以上的种概念,他们的外延完全不同,这些概念间的关系就是不相容并列关系。

6、形式逻辑的性质和作用:性质:基础性:人类一切思维活动和知识领域都离不逻辑。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1、命题分为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简单命题是判断某种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复合命题是具有逻辑连接词的命题,根据逻辑连接词的不同,复合命题分为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

2、德摩根定律:非(P 且 Q) = (非 P) 或 (非 Q) 符号化:¬(P∧Q)= ¬P∨¬Q非(P 或 Q) = (非 P) 且 (非 Q) 符号化:¬(P∨Q)= ¬P∧¬Q3、相容选言推理:前不同(符号),后相同(符号)。

P→Q等价于¬P∨Q4、原命题与逆否命题同真同假,与矛盾命题一真一假。

5、命题判断分为必然性判断、可能性判断、事实性判断、假设性判断。

6、命题之间的关系:原命题:S→P 逆命题:P→S否命题:¬S→¬P 逆否命题:¬P→¬S负命题=矛盾命题一、联言命题(明于又刮风又下雨)1、联言命题:判断几种事物同时存在或同时为真的命题。

2、标志词:并且(而且)、既。

又、虽然。

但是(可是)、然而、因为。

所以3、真假性质:(1)当且仅当两个联言支都为真时则命题为真。

即S、P都为真,则S且P为真。

(2)联言命题S且P为真,则联言支命题S、P都为真。

(3)联言命题S且P为假,则联言支命题至少一个为假。

已知一个为真,则另一个一定为假。

4、矛盾命题:(S且P)的矛盾命题是(非S或者非P)。

符号:非(S且P)=非S或非P5、推理原则(以联言命题为前提或结论,进行推理):(1)每个联言支为真,联言命题为真。

(2)每个联言支为假,联言命题为假。

(3)联言命题为真,则每个联言命题为真。

(4)一个联言支为假,则包含该联言支的联言命题为假。

二、选言命题(明于刮风或下雨)1、选言命题:判断几种事物至少有一个存在或为真的命题。

具有并存关系的选言支构成的选言命题称为相容选言命题。

反之称之为不相容选言命题。

2、相容选言命题标志词:至少,或者不相容选言命题标志词:要么..要么,不可兼得、二者取其一3、真假性质:(1)S、P至少一个为真,S∨P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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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的性质与特点
形式逻辑的性质与特点:形式逻辑学科是一门工具性与方法性的学科具有普遍性广泛性的特点。

概念是一个单个的东西,是客观事物,认识或语词。

概念的内涵是(内容)本质特征,外延式(形式)对象。

概念种类1.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类概念)(根据外延多少分辨)2.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根据整体类别分)3.正概念与负概念(根据内涵的相对性分)4.实体概念与样式概念。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欧拉图:根据是否重合分辨相容与不相容,相容:同一、包含、相交,不相容:全异、矛盾、反对。

概念的限制:加内涵,范围越来越小(如1.人2.名人3.名女人…..)概括就是限制的反向发展。

定义是揭示事物内涵(本质)地方法,下定义的方法:1.归纳,从已有的使用中引申出2.从最初含义引申出来。

定义的规则:(S 是被定义项P是定义项)1.P项的外延与S项的外延必须完全相等2.P项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有S项(直接含有是同语反复,间接含有是循环论证)3.定义中不能包含含糊不清的概念(比喻、不清楚等)4.不能用否定的形式下定义5.不能用列举的方法下定义。

分类(划分)从不同角度揭示事物外延地方法。

划分的种类: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二分法(划分为两个正负概念地方法)划分规则:1.划分后子项互不相容且完备2.划分后子项穷尽母项3.每次划分只能从一个角度。

什么是判断:判断与命题不作区别,是一个完整的命题。

判断(命题)的真假只是对于(判断的)关系而言的。

全称的判断(命题)只能证伪不能证实,特称的判断(命题)只能证实不能证伪。

性质命题:量项+主项S+质项+谓项P。

种类:全称肯定A (所有的S都是P)全称否定E(所有的S都不是P)特称肯定I(有的S是P)特称否定O(有的S不是P)。

周延(S\P的外延是否被完全判断)A判断S周延,E判断都周延,I判断都不周延,O判断P周延。

概括为:全称命题主项周延、特称命题主项不周延、肯定命题谓项不周延、否定命题谓项周延。

对当关系:(相同的SP)1.AO、EI矛盾关系,2.AI、EO 从属关系(全称真推出特称真,特称假推出全称假),3.AE上反对(不同真但同假)4.IO下反对(不同假但同真)。

三段论:结构:1.全部是性质判断2.
有三个词项:大项(P大前提)小项(S小前提)中项(M)。

公理:一类肯定,所包含也肯定,一类否定,所包含也否定。

规则:(词项)1.中项必须至少周延一次2.有且只有三个词项3.前提中不周延的结论中也不周延。

(错误有大项不当周延,小项不当周延)(前提)1.双否定前提推不出来2.一个否定前提结论也是否定3..双特称前提推不出来4.单个特称前提结论是特称。

选言推理:相容的选言命题(…或….或…)不相容的(要么…要么;不是…就…)(否定肯定式;肯定否定式)。

假言推理:(关系词的,因果关系)1.充分条件(如果….就…)2.必要条件(只有…才,没有…没有)3.充要条件(有且只有…才)。

归纳法:归纳推理是由个别命题而推出一般命题的逻辑推理;是由一般性程度小的命题过渡到一般性程度大的命题。

特点:归纳推理的结论一般都超出前提的范围(前提小于等于结论),归纳推理的结论和前提的联系有一定的或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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