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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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一个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基本合法性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那就是实体的公正性、程序的正当性和文书的规范性。

一、执法的实体公正性

法的公正性,是法本身的属性,也是法的首要价值所在。

执法者做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要实现实体的公正性需做到以下四点:

(一)主体合法:主体合法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条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确认公告;履行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且须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另外还要求对具体行为针对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也确认准确。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执法行为的重中之重,也是困扰很多执法人员的难题。

(三)依据正确。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依据必须适用正确。

(四)内容适当。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具体行政行为不仅要求内容合法,而且要求内容适当,内容适当因各种行为的性质不同而有差异。

二、执法的程序正当性

程序的正当性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法律、法规关于程序的规定。

(一)立案程序。立案就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不是由我们来管辖的一个环节。案件来源应当按照有关人员申请、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据实填写,同时附有相关材料(现场笔录、举报记录、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等)。

(二)取证程序。调查取证程序尤其重要。具体行为中,执法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在取证程序里,制作询问笔录很常用的方式,在制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笔录中明确记载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权利等内容。

2、询问笔录一般采取一问一答的格式进行制作,制作时“问”与“答”要分行进行。

3、询问笔录一次只能对一个被调查人询问,不能多个被调查人同时进行。

4、笔录的正文要明确主题。

5、调查人员不能互相代替签名。行政执法调查必须是两名执法人员共同操作。

6、笔录修改处必须经被调查人认可。

7、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非常重要,应如实填写。确权案件记载村组,以表明与案件的利害关系。

现场勘验笔录是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现象进行勘验、检查、测量、绘图、拍照,并将情况和结果如实记录下而制作的笔录。

(三)告知程序

告知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是独立程序,但他是贯彻行政执法行为始终的程序,在行政处理案件中,立案后就应告知对方有关该案件的受理、处理以及举证等相关权利,在调查程序时也有很多的告知要求,在调查结束后,还有处理之前的告知和处理决定时的告知。

告知权利是越来越受到重视的程序,在处罚、许可、确权领域均有相应要求。告知的权利包括:申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告知权利是其能够行使的前提。

(四)处理程序

案件办理的最关键环节就是处理程序。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机构和人员应当制作案件处理审批表,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移送本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行政处理决定书是案卷中最重要的部分,应载明以下内容:

(1)文号;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记载其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住址、邮编等;

(3)案件的基本情况:应写明查明的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4)行政处理决定的结论:进行行政处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或者期限;

(5)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及期限等;

所有文书只存一份正本。

4、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并在证据袋上注明证据的名称、数量、提取时间、地点等内容;不能随文书立卷装订的录音、录像或实物证据,需在证据材料备考表中注明录制的内容、数量、时间、地点、责任人及存放地点等内容。

5、卷内文书可选择下列两种顺序排列:第一种顺序是行政(处罚、许可等)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文书按照办案时间顺序排列;第二种顺序是行政(处罚、许可等)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文书按照法律文书、证据文书、其他文书设置分类顺序排列。

6、卷内目录和证据材料备考表填写规范,案卷装订无金属物,并符合档案法的其他要求。

7、文字记录内容准确、清楚、规范,无错别字,涂改、模糊处有责任人签字(盖章或捺手印)认可,格式化部分填写准确、细致、无漏填。

二、文书内容部分

(一)立案审批(受理)文书。主要法律文书有:举报案件登记表、立案审批表等,行政许可主要法律文书有: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1、举报案件登记表

(1)、案由、来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案件来源应注明检查中发现、举报、群众来信来访、领导交办、移送等;

(2)、举报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3)、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写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4)、写明记录人姓名、记录时间;

(5)、案件简要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如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

2、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1)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

(2)案由、来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案件来源应注明检查中发现、举报、群众来信来访、领导交办、移送等;

(3)案件简要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应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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