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一般固废危废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废安全管理规定一般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行处置。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负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拆除的,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部门申报登记。
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采取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
企业一般固废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一般固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企业一般固废(以下简称固废)的管理工作,规范固废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废分类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一般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无害或者环境影响较小的固态废物。
危险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态废物。
第三条固废管理职责企业应设立固废管理责任人,负责企业固废的管理工作。
固废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了解固废的性质、特点和处理方法。
企业生产、科研、生活等各部门产生的固废,应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
第四条固废产生、收集、运输、贮存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
对具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应充分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固废,应妥善贮存。
企业应按照固废的性质、特点和处理方法,选择合适的收集、运输、贮存方式。
固废容器应完好、清洁,防止固废泄漏、溢出。
企业应建立固废台账,记录固废的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等信息。
第五条固废利用和处置企业应对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对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固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置。
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固废处置,签订固废处置合同,明确处置方式、期限、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固废环境保护措施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对环境造成污染。
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固废,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企业应定期对固废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固废管理培训和监督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固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固废环保意识。
企业应加强对固废处理设施的监督,确保设施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第八条固废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固废应急预案,应对固废突发事件。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一般工业废物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搜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需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办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需执行公司市场办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办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搜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办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普通工业废物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所有回收使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管理制度,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置、转运、储存等各环节的监管。
建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防止因固体废物带来的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事故,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生态安全。
以下是建立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的步骤:
一、制定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对于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环境风险评估、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的规定等方面,能够使企业更加严格地对固体废物的处理进行监管。
二、组建管理团队
组建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管理团队,能够对固体废物进行全程监管,并及时处理固体废物产生的问题。
三、建立管理台账
建立管理台账能够实时记录固体废物的生成、储存、运输和处置等信息,以便于安全监管、数据分析和管理评估。
四、建立处置标准
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以确保废物处置符合国家和企业要求,同时加强对废物处置过程的监管。
五、实行分类处置
将废物进行分类处置,将有害物质和可回收物质分开处置,以达到最大限度的资源利用,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六、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
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建立检测方法和监管体系,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七、加强环保宣传
通过加强环保宣传,向员工和公众普及有关固体废物的管理知识和环保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环保氛围。
综上所述,建立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是企业环保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能够够精细监管固体废物的处理过程,为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二、废弃物定义与分类
1.一般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者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物质。
2.根据来源和性质,一般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工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
三、废弃物收集与存放
1.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进行收集,禁止混放各类废弃物。
2.收集容器应标明废弃物种类,存放地点应符合卫生要求。
3.严禁将危险废弃物混入一般固体废弃物中。
四、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工业废弃物应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应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3.废弃物处置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五、废弃物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考核
1.各部门应定期对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公司环保部门应对各部门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
出整改意见。
3.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环保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及处置的监管、检查指导工和对外申报登记工作。
第四条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向管理部门的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第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四章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第七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1、各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
并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须设置导流渠、渗滤液收集池,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淋、防泄漏、防扬散、防流失等设施或措施。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禁止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4、存放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堤、坝、导流渠等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八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1、贮存场所应采取防雨淋、扬散、流失、渗漏等防范措施。
2、建立检查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堤、坝、围堰、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及时采取必要处理,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五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第九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1、各单位应合理采用原材料、能源等,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须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生固体废物部门在办公、生产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对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及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第3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一)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废弃物质。
(二)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式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三)处置:是指将固体废弃弃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4条安全部职责(一)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二)负责对各部门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危险废弃物的转移处理,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弃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四)负责在网上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信息;(五)负责选定危险废物回收单位,对相关资质进行审核。
销售、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六)负责建立危险废弃物处理台账。
第5条产生固体废弃物部门职责(一)负责辨识本部门属地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固体废弃物,负责本部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危废的登统、分类收集、临时储存等工作,建立危废产生、出入库等各类台账;(三)负责将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报安全部处理;(四)按要求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场所;第三章固体废弃物管理第6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环保型的原辅材料开展清洁生产活动,采取源头控制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
第7条固体废弃物收集容器和存放地,应做到分类存放、明确标识,以防混放。
第四章危险废物管理第8条各部门对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尽量采取措施,进行综合利用,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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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能环部负责制定公司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时传达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监督各事业部和相关单位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
4.事业部
4.1负责本事业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综合利用与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各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建立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处室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人。
什么是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除尘灰、转炉污泥、热轧污泥、钢渣、铁渣、瓦斯灰、瓦斯泥、高炉水渣、水处理污泥、各单位在作业过程的落料,以及厂区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是
什么?
1.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生活垃圾的外委处置与协调工作,负责与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监督回收单位运至有资质的填埋、焚烧厂,并定期监督检查;
特别提醒: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虽然属于全过程豁免类危险废弃物,但只可混入生活垃圾池,而不能混入工业垃圾池。
收集和存放
1、各单位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并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防止一般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需设置导流渠、渗滤液收集池;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淋、防泄漏、防扬散、防流失等设施或措施。
4.2事业部合同签订处室即为该固体废物责任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该固体废物的流向过程是否合规;
4.3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制定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收集整理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利用、外售等记录台账;
4.4配合公司职能部门对公司内部固体废物跨事业部综合利用的工作。
产废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
1.建立本单位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特钢事业部微学习平台
2017-05-24南钢特钢
特钢事业部
微学习平台
第二十三期
环保篇
目前,特钢事业部厂区内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混放,成为特钢现场环境提升的一个瓶颈,为了便于大家正确辨识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对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存放,小编将连续两期为大家推送一般固体废物的相关知识,期待大家按照公司下发的《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废物分类,提升特钢现场环境。
2、合同签订处室为责任监管部门,签订合同中应明确相关环境保护要求或签订环保协议书,处置、利用方自有或外租的堆放场地,也必须符合5.2条款的要求,责任部门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相应的要求,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3、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工业污泥(含各工序水处理污泥),应按照所属项目环评要求返回相应生产系统综合利用,如需出厂处置的,需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什么是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
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如:废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酸电池、废化学试剂、废乳化液、废水乙二醇、废树脂、废含汞荧光灯管、酸洗废液、废石棉等。
2.按公司及事业部要求,跟踪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出厂流向,确保运至合同指定地点,跟踪运输、处置单位按环保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3.建立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记录台账,按时上报。
固体废物
识别与分类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识别危险废弃物与一般固体废弃物。特钢事业部固体废物种类有:
3、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禁止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如混入危险废物,则全部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4、堆场所属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围挡、喷淋、导流渠等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以保障正常运行。
转运与处置
1、各单位应合理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4、出厂的固体废物应运至协议内指定的堆场,运输单位不得擅自向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登记、台账管理
各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并保存一般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储存、处置的相关资料,原始资料保存两年。
应急制度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