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围手术期抗生素应用原则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规定,并须严格遵照执行。
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以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包括: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应选择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应在病房或手术室给药。
预防用药条件包括: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特定情况下可考虑使用;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药物;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包括:根据预防目的选择药物;考虑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操作流程包括:择期手术后,根据手术类型和预防目的选择抗菌药物,按照基本原则给药,定期评估疗效和药物耐受性。
在手术前一天,主管医生应开具临时医嘱,明确手术前0.5小时需要使用的药物剂量。
对于需要进行皮试的患者,病房护士应完成皮试并记录结果,并执行医嘱并签名。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手术室可以在手术过程中追加一次药物剂量,根据药物半衰期来确定。
各科室应提前根据本科手术特点或预计手术时间,将第二剂量抗菌药物提交手术室备用,如果手术中未使用,应随病人一起带回病房。
为了避免胎儿接受抗菌药物,剖宫产手术应在钳夹脐带或断脐后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医嘱给药,皮试由病房护士完成并记录皮试结果。
在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时,应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对于I类切口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术前用药一次即可;对于I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对于III类切口手术,可根据实际情况应用3-7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 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切口类别定义Ⅰ类切口(清洁手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Ⅱ类切口(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手术、胆道手术、子宫全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Ⅲ类切口(污染手术)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开放性创伤但未经及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Ⅳ类切口(污秽-感染手术)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1. 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围术期预防性使用原则

围术期预防性用药使用原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需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的效果、耐药菌的产生、二重感染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价格以及患者的易感性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应用。
要规范用药品种与给药方案,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或某些新品种以及耐药后果严重的药物作为预防用药。
一、一类切口预防性用药指标1、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素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
2、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30%。
3、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术和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4、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适应证: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外科防手术部位感染(SSl)作用是肯定的,但并非所有手术都需要。
一般的I类即清洁切口,应注意严格的无菌技术及细致的手术操作,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
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具体适应症有:2、Ⅱ类(清洁一污染)切口及部分Ⅲ类(污染)切口手术,主要是进入消化道(从口咽部开始)、呼吸道、女性生殖道等的手术;A 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臵的手术,如心脏人工瓣膜臵换术、人工血管移植术、人工关节臵换术等;B 清洁大手术,手术时间长、创伤较大,或一旦发生感染后果严重者,如开颅手术、心脏和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C 病人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营养不良等。
此外,经检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病原菌所致SSI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追究原因外应针对性预防用药。
已有严重污染的多数Ⅲ类(污染)切口及Ⅳ类(污秽一感染)切口手术(如开放创伤、消化道穿孔等),应在手术前即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及术后继续应用,不列为预防性应用。
手术切口分类见附表1。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避免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为进一步规范畴手术期避免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旳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自文献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避免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核,各科室须严格遵循执行。
一、避免用药目旳避免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也许发生旳全身性感染。
二、避免用药基本原则(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适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旳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以便及价格相对较低旳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迅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适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照抗菌药物旳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
三、避免用药条件(一)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一般不需要避免使用抗菌药物,重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状况时可考虑避免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长;2、手术波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导致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不小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状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避免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旳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旳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避免应用范畴。
四、避免用抗菌药物旳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避免目旳而定。
(1)为避免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根据手术野污染或也许污染菌种类选用。
外科围手术期抗生素应用原则

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标准1.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主要是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发生在切口、手术深部器官和腔隙的感染。
预防用药应保证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到达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2.1 清洁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卫生部规定,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2.1.2 清洁手术仅在以下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时机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2.2 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
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3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1 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3.2 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3.3 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给药,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3.4给药地点:手术室4.1 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的成员。
4.2 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4.3 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原则

术前抗生素
低风险:无需预防性使用 抗生素 高风险:环丙沙星 环丙沙星
环丙沙星 头孢唑啉 头孢唑啉
(头孢唑啉或万古霉素) +(氨曲南或庆大霉素)
如持续存在低血压,可给予肾上腺素1-5ug/kg.min (儿童0.1-1ug/kg.min)持续静脉滴注维持。
(2)补充生理盐水等保证足够的组织灌注。
5.抗过敏治疗:
(1)糖皮质激素:应早期静脉输入大剂量糖皮质 激素。可选用氢化可的松200mg或高剂量甲泼尼龙 (可用至30mg/kg);缓慢滴注;或静脉推注地塞 米松5-10mg;然后根据病情酌情给予糖皮质激素维 持治疗。
不同手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推荐用法
手术部位
头颈部手术
未涉及粘膜,体内无植入 物
未涉及粘膜,体内有植入 物
涉及口腔、窦部或咽部粘 膜,颈部大切口,腮腺手 术,下颌骨切开复位内固 定术
术前抗生素 无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头孢唑啉 头孢曲松钠+甲硝唑
β内酰胺过敏者
克林霉素 克林霉素+(环丙沙星或 庆大霉素)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 手术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
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
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 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 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 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 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 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 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 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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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规范(转载)
1.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主要是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发生在切口、手术深部器官和腔隙的感染。
预防用药应保证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
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2.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范围
2.1 清洁手术
2.1.1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
防使用抗菌药物。
2.1.2 清洁手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2.2 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
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
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3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3.1 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3.2 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3.3 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
间和半衰期)给药,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3.4给药地点:手术室
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
4.1 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的成员。
4.2 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4.3 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4 预防性使用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确切、安全、使用方
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5.各类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基本原则
5.1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
骨科手术、剖宫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
5.2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胃十二指肠手术、心脏大血管手术:应
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5.3 颅脑手术、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
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5.4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
用甲硝唑。
5.5结、直肠手术、阑尾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
松,可加用甲硝唑或替硝唑。
5.6 肝胆系统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
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舒巴坦。
5.7 泌尿外科手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5.8 妇科手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涉及阴
道时可加用甲硝唑。
6.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6.1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
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6.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呋辛。
6.3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
头孢唑啉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
6.4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
球菌、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6.5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
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使用时必须经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录中说明理由。
6.6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作为泌尿系统手术以外的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7.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操作流程
7.1 择期手术
7.1.1医生手术前一日开临时医嘱(注明术前0.5小时用),填写术中临时医嘱单并打印,由病房领药。
7.1.2需做皮试者由病房护士完成,并在病历上记录皮试结果。
7.1.3手术当日病房护士将药品和已打印的术中临时医嘱单交付手术室接病人人员。
由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开始前0.5小时(或麻醉诱导期)执行医嘱,同时在术中临时医嘱单执行栏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7.1.4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可追加一次剂量。
各科应根据本科手术特点或预计手术时间,提前将第二剂量抗菌药物提交手术室备用(操作程序同上)。
若术中未用,手术结束后随病人带回病房。
7.2急诊手术
7.2.1急诊手术术前用药由病区医生开临时医嘱,由病房领药。
7.2.2需做皮试者由病房做皮试,紧急情况可由手术室做皮试。
7.2.3各病区可根据本科特点,必要时备用一定数量术前常规应用的抗菌药物,或建立急诊病人领药绿色通道。
7.2.4其余程序与择期手术同。
7.3剖宫产手术
7.3.1为了避免胎儿接受抗菌药物,剖宫产手术应在钳夹脐带或断脐后给药。
7.3.2其余程序同外科手术。
8.术后预防用药原则
8.1 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宜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8.2 I类切口术后用药时间应不超过24小时。
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但必须在病程录中说明理由。
II类切口用药时间不超过48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72小时。
III类切口可根据实际情况应用3-7天。
9.术后治疗性用药
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细菌学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病程记录中应注明所使用的抗菌药物目的如:“预防”或“治疗”,不能笼统的写成“对症”或“抗炎”。
10.预防用药品种和剂量
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抗菌药物进行预防用药的,应报医务部、药剂科审核,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