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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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展示学校形象、传播校园文化,本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了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机制方面,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学校官方新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牵头部门为党务工作部,由多个部门协调做好学校官方新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各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并实行24小时监控。

对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党务工作部汇报,并与新媒体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对于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相关责任。

在新媒体建设方面,禁止任何个人未经学校审批,擅自以学校及其部门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新媒体的建立实行两级审批制,须先报新媒体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向校党务
工作部办理新媒体建立运营申请手续,经核准后方可建立运营。

申请建立运营新媒体应当先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以学校名义建立运营的新媒体须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学校所属部门组织建立运营新媒体须报其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校园各级官方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官方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党务工作部汇报,并与新媒体的注册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涉事单位要做好配合及相关事件处置工作。

学校新媒体审查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确保学校新媒体内容的健康、积极、向上,提高学校形象,增强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校园论坛等。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审查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2. 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3. 服务师生,关注学生成长;4. 审慎发布,确保内容质量。

第二章审查内容第四条学校新媒体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 标题、正文、图片、视频等内容的合法性;2. 内容是否涉及敏感话题、不良信息、暴力、色情等违规内容;3. 内容是否符合学校形象和价值观;4. 内容是否具有教育意义和正面引导作用;5. 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客观。

第三章审查流程第五条学校新媒体审查流程如下:1. 内容提交:新媒体工作人员将拟发布的内容提交至新媒体审查小组;2. 审查小组审查:审查小组对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合法性、内容质量、是否符合学校形象等;3. 审查意见反馈:审查小组将审查意见反馈给新媒体工作人员;4. 内容修改:新媒体工作人员根据审查意见对内容进行修改;5. 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内容重新提交至审查小组;6. 最终审核:审查小组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最终审核;7. 发布:审核通过的内容由新媒体工作人员发布。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七条新媒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

如发现违规内容,新媒体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新媒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新媒体审查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学校新媒体内容的审查与管理,确保学校新媒体平台的健康、有序、安全运行。

各部门和新媒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新媒体的良好形象。

学校新媒体部门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新媒体部门的管理,规范新媒体运营,提高信息传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媒体部门全体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

三、组织架构1. 新媒体部门设主任一名,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执行;2. 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3. 设编辑、运营、技术等岗位,具体职责如下:(1)编辑: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策划、撰写、编辑和审核;(2)运营: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推广和活动策划;(3)技术: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维护、优化和故障处理。

四、管理制度1. 内容管理(1)新媒体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2)内容应具有原创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用户关注度;(3)内容发布前需经编辑审核,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禁止发布违法、违规、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

2. 平台管理(1)新媒体平台应保持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2)平台账号密码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泄露;(3)加强平台与用户的互动,提高用户粘性;(4)定期开展平台活动,提高平台活跃度。

3. 运营管理(1)制定新媒体运营计划,明确运营目标、内容和策略;(2)定期分析平台数据,优化运营策略;(3)加强与校内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信息传播效果;(4)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新媒体部门成员的专业能力。

4. 技术管理(1)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系统维护、故障处理和技术支持;(2)定期检查平台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3)提高新媒体平台的技术水平,满足用户需求。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新媒体部门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工作不力、影响新媒体部门形象的行为,给予批评、警告或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新媒体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提高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

第三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4. 优化内容质量,提升传播效果;5. 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新媒体平台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新媒体平台发展规划,明确平台定位和目标;2. 制定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3. 组织开展新媒体平台运营,包括内容策划、制作、发布、推广等;4. 监督检查新媒体平台运营情况,确保信息发布质量;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新媒体平台运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新媒体平台运营规则,具备一定的新闻敏感度和内容策划能力;3. 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图片处理能力;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策划: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宣传需求,策划信息内容;2. 制作:按照策划要求,制作图文、视频等素材;3. 审核:信息发布前,由宣传部门进行审核;4. 发布:审核通过后,由运营人员发布信息;5. 监测:发布后,对信息传播效果进行监测。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七条新媒体平台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主题鲜明,突出学校特色;2. 内容丰富,贴近师生生活;3. 语言规范,避免低俗、暴力、迷信等不良信息;4. 图文并茂,提高传播效果;5. 及时更新,保持信息鲜活。

第八条新媒体平台内容主要包括:1. 学校新闻动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师生风采等;3. 校园生活、文化娱乐、志愿服务等;4. 校友动态、招聘信息、招生简章等。

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

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

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品牌宣传、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校园新媒体平台,是以单位(学院或校内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平台运营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QQ公众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教学资源库、云空间、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制笫三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

第四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APP移动客户端等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各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微信和具有工作性质的微博、微信等为二级平台,由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建设及管理。

各二级学院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新体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的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校园正能量。

个人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视定,不得以“XX学院…”、“XX…”、“XX…”或“…XX”的名义运营,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已经由个人开通或个人运管的含有“XX学院”“XX”,“XX”等学校字样的新媒体平台,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原则上作为新媒体二级平台由其所隶属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直接监管。

第六条校园新媒体发布信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学校授权,各级官方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内容。

第七条学校对一级、二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年审制。

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信息安全,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指以单位(学校或校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人人网、APP移动客户端等。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

第四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是学校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制定新媒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管理政策,统管理、协调,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五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学校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事先须向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提出申请,创建一周内,向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备案,填写《XX大学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所在单位管理责任人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备案。

第六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学校官方微博、微信为一级平台,由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直接管理。

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新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支持。

学校各学院和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学院和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学院政主要负责人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学生班级、团学组织、社团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学生班级的新媒体平台归口所在学院管理,团学组织、社团的新媒体归口校团委管理。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学校新媒体平台的使用与管理,提升学校形象,促进信息传播与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教职员工以及学生使用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B站等。

第三条原则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公正性、互动性、保密性原则,不得传播违法、有害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新媒体平台的建立与管理
第四条平台建立各部门、教职员工及学生如需建立新媒体平台,需向学校宣传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建立。

第五条平台管理各新媒体平台由平台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内容发布、评论管理、用户管理等。

平台负责人应对发布的信息负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信息发布各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应符合学校形象定位,不得发布与学校无关的信息。

信息发布前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信息发布与传播
第七条信息来源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应来源于正规渠道,不得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

第八条信息内容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应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发布涉及色情、暴力、谣言等内容的信息。

第九条互动交流各新媒体平台应积极与用户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用户留言,解决用户问题。

第四章安全与保密
第十条安全管理各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保密制度各新媒体平台应严格遵守学校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宣传部门另行规定。

学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媒体的管理,规范新媒体的运营和使用,提高新媒体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B站等。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师生权益;4. 提高新媒体内容质量,增强传播效果;5. 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创新工作方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新媒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新媒体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新媒体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新媒体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新媒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注册、维护和更新;3. 监督检查新媒体内容的审核、发布和传播;4. 组织开展新媒体培训和交流活动;5. 处理新媒体相关的投诉、举报等事宜;6. 收集和分析新媒体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七条各部门、学院新媒体负责人为新媒体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学院新媒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新媒体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以下内容:1. 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2. 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3.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师生权益的;4. 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5.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第九条新媒体内容审核制度:1. 所有新媒体内容发布前,需经新媒体工作办公室审核;2. 内容审核应遵循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3.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内容不符合要求,应要求修改或删除;4. 审核通过的稿件,由新媒体工作办公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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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59号文件精神,规范学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主要指学校官方、校内各单位及内设机构、各级各类教工和学生群团组织开办并经认证的微博、微信、博客、手机应用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三条新媒体平台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管理,校级教职工社团新媒体平台由校工会管理,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新媒体平台由校团委管理,其他新媒体平台由所属单位或部门管理。

第四条落实党管媒体原则,各新媒体平台所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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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审批及审查
第五条学校禁止任何个人以电子科技大学及所属各单位、部门和组织的名义开设新媒体平台。

第六条校内新媒体平台的建立,实行两级审批。

各二级单位和校级部门开设新媒体平台,由党委宣传部审批。

其他新设新媒体平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由相应主管单位或部门党组织审批,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七条新媒体平台开设或账号、名称等信息变更时,须提前向主管单位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新媒体备案登记表》,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建立运营。

第八条校内新媒体平台实行年度审查制度。

每年12月,各新媒体平台应按学校统一要求向主管单位提交年审材料,未提交年审材料或审查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不得继续运营。

第四章内容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要加强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组织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优秀文化作品,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网络化传播,牢牢把握网络育人主动权。

第十条各新媒体平台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信息。

发布单位须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预判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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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各新媒体平台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社会敏感问题的信息。

在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重要舆情时,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各新媒体平台应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

如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帐号,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行进行整改,并追究主管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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