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名烟名酒管理规定
便利店烟草购销管理规范

Q/SLW YY3.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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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烟草购销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叁陆伍贰肆便利店烟草购销作业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便利店的烟草购销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烟草专卖
烟草商品属国家专控商品,必须从国家正规烟草专营机构进货,决不允许从其他非正规渠道采购。
3 作业程序
3.1 烟草采购申请
3.1.1 各门店烟草实物负责根据门店实际情况,填写《烟草购销申请单》,报交门店店长审批。
3.1.2 门店店长根据门店烟草商品实际销售和库存情况,核准《烟草购销申请单》,并上报财务部。
3.1.3 财务部核对库存后,由公司领导签字领取支票。
3.1.4 严禁各门店用备用金(现金)购进烟草,一旦发现,将对门店店长做出严肃处理。
3.2 购买
烟草采购门店凭支票到各区烟草公司采购烟草商品。
3.3 商品录入
3.3.1 各门店购进烟草后,及时填写《门店商品验收单》,并交门店录入员。
3.3.2 门店录入员应立即按照《门店商品验收单》录入系统。
3.3.3 录入员打印三联《门店商品验收单》并交实际采购人、店长签字确认。
3.3.4 门店出纳于当天把签字后的《门店商品验收单》财务联上交财务,其余两联留作门店存档。
3.4 开具发票
每月25日前,各门店将购烟小票与财务部核对无误后,到烟草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填写付款通
知单,由公司领导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做相应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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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生意管理制度汇编

烟酒生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烟酒生意管理工作,保护烟酒生意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烟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烟酒生意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烟酒经营许可证和相关执照,合法纳税,严格遵守烟酒生意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
第五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确保经营安全。
第六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遵循市场规律,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服务品质,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七条烟酒生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和市场竞争公平。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合理选择烟酒品种和规格,确保商品品质。
第九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采购渠道,确保货源充足,价格合理。
第十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及时调整商品结构,避免过期滞销。
第十一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加强促销活动,提升销售额。
第十二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关注经营环境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竞争力。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及时记录经营业务,确保账目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支付税费,依法申报纳税,提高税收贡献。
第十五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合理控制成本,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第十六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制定财务预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科学决策。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遵守烟酒销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八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遵守烟酒储存规定,加强货物保管,确保库存安全。
第十九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烟酒生意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提高经营环境品质。
烟酒生意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烟酒生意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酒生意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烟酒生意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采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烟酒管理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服务。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经营策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烟酒品种、质量、价格的竞争力。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确保供应商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公司权益。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记录,保存相关凭证,便于追溯和审计。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制定销售计划,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烟酒价格的政策,明码标价,公平交易。
第十二条销售部门应加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仓库应按照烟酒储存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确保烟酒品质。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及时处理过期、变质的产品,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仓库应实行权限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入,防止烟酒盗窃、损坏等现象发生。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六条运输部门应根据销售计划和货物性质,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烟酒安全、及时到达目的地。
第十七条运输部门应加强运输过程的监控,防止烟酒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十八条运输部门应定期检查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设备的完好性。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记录烟酒生意的收支情况,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合法合规办理税务申报事宜。
公司小餐厅烟酒管理制度

公司小餐厅烟酒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公司小餐厅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提供高品质的餐饮服务。
鉴于烟酒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及公司文化的维护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小餐厅内烟酒的销售与消费。
二、烟酒销售管理
1. 小餐厅内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2. 小餐厅应设立专门的烟酒销售区域,并明示“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的警示标识。
3. 对于烟酒的销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非法烟酒产品。
4. 小餐厅工作人员应当对购买烟酒的员工进行年龄验证,并记录销售情况。
三、烟酒消费管理
1. 小餐厅内设定专门的吸烟区,非吸烟区严禁吸烟。
2. 吸烟区应配备足够的烟灰缸,并保持清洁。
3. 小餐厅内禁止醉酒行为,如发现员工饮酒过量,应立即劝导其停止饮酒,必要时提供帮助或联系其家人。
4. 小餐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不当的饮酒或吸烟行为,维护餐厅秩序和安全。
四、健康宣教
1. 小餐厅应定期举办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烟酒危害的认识。
2. 通过悬挂宣传海报、发放健康资料等方式,增强员工的自我保健意识。
3. 鼓励员工参与戒烟戒酒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监督与执行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任何员工都有权举报违规行为,公司将对举报人保密,并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3.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及时更新。
烟酒管理制度细则最新

烟酒管理制度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烟酒销售的管理,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烟酒销售活动。
本单位所有从事烟酒销售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店长、收银员、售货员等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的内容包括烟酒销售的许可、销售方式、销售对象、销售场所、销售时间、违规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烟酒销售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烟酒销售的具体操作、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烟酒销售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本单位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烟酒销售管理培训,提升销售人员对烟酒销售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二章烟酒销售的许可第七条本单位从事烟酒销售活动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烟酒销售活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第八条烟酒销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九条烟酒销售许可证必须在规定的销售场所内明显位置展示,方便消费者查看。
第十条烟酒销售许可证的丢失、损坏或变更,需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办理、补办。
第三章烟酒销售的方式第十一条本单位的烟酒销售方式分为实体销售和网上销售两种方式。
第十二条实体销售指在本单位的实体店铺进行烟酒销售活动,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从事销售工作。
第十三条网上销售指通过本单位的官方网站或合作平台进行烟酒销售活动,销售人员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年龄审核方可进行销售。
第十四条实体销售和网上销售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销售时段和销售对象要求,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第四章烟酒销售的对象第十五条烟酒销售对象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烟酒。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在销售烟酒时必须查验购买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确保购买者的年龄符合法定要求。
第十七条对于购买者的身份信息必须保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验。
第五章烟酒销售的场所第十八条本单位销售烟酒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烟酒销售场所的规定,严格禁止在公共场所、校园、医院等禁烟场所销售烟酒。
烟酒专卖店工作制度

烟酒专卖店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酒专卖店的管理,保障专卖店的正常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烟酒专卖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烟草和酒类产品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条烟酒专卖店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专卖店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第四条烟酒专卖店应注重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品质,满足消费者需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商品和服务。
二、员工管理第五条专卖店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合格员工。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专卖店应建立员工档案,及时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作表现等,为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供依据。
第七条专卖店应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销售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第八条专卖店应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三、商品管理第九条专卖店应建立商品管理制度,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商品应来源合法,符合国家关于烟草和酒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专卖店应定期对商品进行检查,确保商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商品。
第十一条专卖店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合理制定进货和销售计划,确保商品的供应和销售。
四、销售服务第十二条专卖店应遵守国家关于烟草和酒类产品的销售规定,严格执行销售政策,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
第十三条专卖店应提供优质的服务,耐心解答消费者的问题,介绍商品的特点和正确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专卖店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的投诉和退换货请求及时处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环境卫生第十五条专卖店应保持店内外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第十六条专卖店应妥善处理废弃商品和包装物,防止污染和浪费。
六、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专卖店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烟酒专卖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酒专卖运营管理,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内所有烟酒专卖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确保合规;(二)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三)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四)注重服务,提升顾客满意度。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专卖店员工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一定的烟酒专业知识;(三)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五条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及晋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参加店内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八条员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商品管理第九条专卖店商品应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
第十条专卖店商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一条专卖店商品应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价、降价。
第十二条专卖店商品库存管理应严格执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营销管理第十三条专卖店应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四条专卖店可开展以下营销活动:(一)举办烟酒品鉴会、促销活动等;(二)开展会员制度,提高顾客忠诚度;(三)与其他商家合作,拓宽销售渠道。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五条专卖店应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第十六条售前服务:(一)为顾客提供烟酒知识咨询;(二)帮助顾客选择合适的烟酒产品。
第十七条售中服务:(一)热情接待顾客,耐心解答顾客疑问;(二)确保商品质量,确保顾客权益。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一)为顾客提供退换货服务;(二)定期回访顾客,了解顾客需求。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专卖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合规。
第二十条专卖店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专卖店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专卖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烟酒店规章制度

烟酒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酒店的管理,保障烟酒店的正常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烟酒店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烟酒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烟酒店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烟草和酒类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烟酒店应当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和酒类流通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许可证复印件。
第六条烟酒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烟草和酒类产品的合法来源,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第七条烟酒店不得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和酒类产品,不得擅自更改烟草和酒类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第八条烟酒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法律意识。
第九条烟酒店应当严格执行烟草和酒类产品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条烟酒店应当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一条烟酒店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二条烟酒店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第十三条烟酒店应当依法提供商品退换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确保消费者满意。
第十四条烟酒店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和酒类产品,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禁烟、禁酒标志,并对进店消费者进行提示。
第十五条烟酒店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普及烟草和酒类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烟酒店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烟草专卖部门、酒类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烟酒店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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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烟名酒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名烟名酒进、销、存环节的控制及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名烟名酒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商品采购制度商品销售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
3 职责
3.1 连锁超市公司负责名烟名酒的统一调配。
3.2 酒类公司负责经营范围内名酒的采购、批发。
3.3 烟酒采购部负责名烟的采购。
3.4 集团各门店负责名烟名酒的零售业务。
连锁超市公司批发部、专卖店负责名烟名酒的批发业务。
4 验收流程
4.1 仓库验收
4.1.1 配送中心在收到名烟名酒时,由仓库和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单共同验收,执行《配送中心收货流程》。
4.1.2 商品入库时,仓库主管登记商品台账,详细登记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箱码、批次批号、车号等内容。
4.1.3 验收时,对未入箱的礼品包装袋单独验收,单独管理,单独发放。
4.1.4 装卸人员对名烟名酒要轻拿轻放,保护外包装。
4.1.5 仓库收货员对名烟名酒要分区放置,妥善保管。
4.2 门店验收
4.2.1 直达门店的名烟名酒由柜组人员、收退货联系人根据订货单共同验
收。
4.2.2 配送门店的名烟名酒由柜组人员、收退货联系人、送货驾驶员根据配送出库单共同验收。
4.2.3 验收人员对商品数量至少清点2遍,整箱商品的开箱抽检率至少在10%以上。
开箱商品100%抽检。
验收项目:
a) 名烟类: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厂名、厂址、产品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级、合格证明、成份含量、健康提示、防伪标识判别、烟草准予销售编码等;
b) 名酒类: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厂名、厂址、产品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级、合格证明、防伪标识判别等。
4.2.4 验收时如发现数量、质量等问题,按以下情况处理:
a) 实际数量少于订货或配送数量,按实际数量验收;
b) 实际数量多于订货或配送数量,多出的数量由收退货联系人汇报店长决定是否收货;
c) 发现标识标注异常等质量问题,由收退货联系人汇报店长,与配送人员共同确定商品真伪;
d) 发现箱体表面污损、雨淋等痕迹影响商品销售,挑出并不予验收;
e) 发现内包装有污染、商品有渗漏、霉变现象,不予验收;
f) 包装物数量短缺,短缺包装物的商品不予验收。
4.2.5 验收完毕,由柜组人员、收退货联系人共同在商品订单或配送出库单上签字,配送商品送货驾驶员在配送出库单上签字,系统录入及调整按门店相关验收流程执行。
4.2.6 柜组主管登记商品台账,详细登记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箱码、批次批号等内容。
4.2.7 对未入箱的礼品包装袋单独验收,单独管理,与商品数量对应。
4.2.8 门店名烟名酒一经验收,不允许退货。
4.3 专卖店名酒名烟的验收参照门店验收。
5 配送及销售流程
5.1 配送
5.1.1 配送中心在配送名烟名酒时,按配送中心《配送流程执行》。
5.1.2 配送出库时仓库主管依据配送/返配出库单登记商品台账,详细登记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箱码、批次批号等内容。
5.1.3 配送时,对未入箱的礼品包装袋随商品一起配送。
5.2 批发
5.2.1 酒类公司批发名酒执行《配送中心批发流程》。
仓库在出货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2.2 购买者自行到仓库提货,由仓库收货员与购买者当场验货,确认无误后购买者在批发单据上签字确认,商品出库后概不退换。
5.2.3 批发出库时仓库主管依据批发单登记商品台账,详细登记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箱码、批次批号等内容。
5.2.4 酒类公司业务人员提货的,由仓库收货员和业务人员当场验货,确认无误后由业务人员在批发单据上签字确认,送货时业务人员要亲自押车,亲自交货至购买方,送货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业务人员承担。
5.3 门店销售
5.3.1 如需从仓库中提货,须由当班人员两人以上共同完成,记好仓库商品台帐并签字,详细登记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箱码、批次批号等内
容。
仓库提货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3.2 从仓库提取的商品,须详细检查商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然后由提货人填写《二次上柜记录》并签字,详细登记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箱码、批次批号等内容。
柜组当班人员清点上柜数量,并在《交接班记录》的进货栏进行登记。
5.3.3 直接上柜的商品,由柜组当班人员清点数量,并在《交接班记录》的进货栏登记品名、数量等。
5.3.4 销售时要严格执行《商品销售制度》,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对名烟名酒商品知识掌握全面,销售操作技术熟练。
5.3.5 销售时,坚持与顾客当面验证,具体内容为:
a) 如整箱销售,提示顾客开箱检查。
同顾客一起逐瓶(条)检查,并登记商品台帐;如顾客坚持不开箱,则和顾客一起对箱体外观进行检查,并登记商品台帐;
b) 名酒在开箱销售时,逐一开盒和顾客一起检查商品的外观及配件,并告知顾客验证商品真伪的有关知识;
c) 顾客在挑选时,营业员眼睛不能离开商品,更不能离开,防止“调包”;
d) 烟类商品不是整条出售时,要注意保存条盒包装的烟草公司编码,直至该条烟销完方可当做废品处理;
5.3.6 销货凭证填写时应写清楚商品的编号,品名、单价、单位、数量、金额,并在规格一栏填写商品的箱码或批次批号。
顾客交款后持销售凭证和POS 机小票方可提货。
销售人员要注意查看微机小票及销售凭证印章的真伪。
大宗名烟名酒销售,应由顾客在销货联单上签字。
5.3.7 在顾客离柜前,告知顾客:名烟名酒出售后不予退换。
5.3.8 销售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假冒和诈骗,对已经售出离开柜台的商品,不予作任何标记或印章。
对于自己处理不了的投诉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5.3.9 交接班前当班人员根据销售凭证及微机小票,按品名汇总销售数量后登记在《交接班记录》本的销售栏,并填写结存数量,然后根据记录进行商品交接。
5.3.10 柜组人员要做好销售凭证的保管、装订工作,不得将有关凭证随意置于柜台上,更不能带离超市卖场。
5.4 专卖店名烟名酒的销售参照门店销售流程。
6 检查与考核
6.1 在采购环节,采购人员因工作失误致使假冒伪劣商品流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损失额赔偿。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2 在验收环节,验收人员因工作失误致使假冒伪劣商品流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损失额赔偿。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3 在配送环节,配送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调换商品、搭售商品,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损失额赔偿。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4 在销售环节,销售人员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工作失误,影响企业信誉的
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损失额赔偿。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5 因礼品袋缺少影响销售,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清的由门店经理赔偿。
7 报告与记录
商品订单、配送单、商品登记台账、交接班记录、商品销售记录、销售凭证、收款凭证
8 附录
名烟名酒明细表、商品台账、二次上柜记录、交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