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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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者服务的销售额或者数量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可以根据销售额或者数量进行计算,也可以根据商品的类别进行分类征收。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烟草、酒精饮料、汽车、高档消费品等。

这些商品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奢侈品或者对健康有害的产品,因此征收消费税旨在限制其消费,保护公众健康,调节社会消费结构。

消费税的税率一般会根据商品的性质和价格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会设定不同的税率档次。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可以采取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即按照销售额或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征税,例如销售额的10%作为消费税。

定额税率则是按照商品的类别或者规格设定固定的税额,不考虑销售额的大小。

消费税的征收主体一般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会用于满足政府的财政需求。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可以通过增值税制度、销售税制度或者特别税制度等来实施。

在中国,消费税主要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消费税的征收对经济和社会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征收消费税可以改变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使其更加理性地消费。

高消费税的征收会增加商品的价格,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从而减少对特定商品的需求。

其次,消费税的征收可以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消费税的征收可以通过调节消费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然而,消费税的征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消费税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较大,可能加重其负担。

因为消费税是按照商品的价格征收的,而低收入人群在购买必需品时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其次,消费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商品价格的上涨,进而影响通货膨胀的控制。

此外,消费税的征收需要一套完善的监管和管理机制,以防止逃税和偷税行为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会计人员需要对消费税的征收进行核算和申报。

首先,税务会计人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和征收方式等信息。

税务会计学(第15版)课件: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学(第15版)课件:消费税会计

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应交消费税 =(150×6500+10×5000)×20%+(150×2000+10×2000)×0.5 =365000(元)
如果该酒厂设立一个销售部,酒厂销售给销售部的白酒价格为 4100元/吨、散装白酒价格为3100元/吨,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 外销售价格的70%,则该酒厂销售给销售部的白酒需要由省级(包括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假设省级税务 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分别为白酒5900元/吨、散装白酒4200元/
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四、应交消费税的计算 (一)消费税从价计税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1.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基本销售行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4-1】某酒厂年销售白酒2000吨,年销售额预计880万元。9 月销售白酒150吨,对外销售不含税单价65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10 吨,单价50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3)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 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4)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则此项押 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 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 费品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税目
二、酒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税率
20% 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消费税中只有黄酒、 啤酒、成品油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1)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 销售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量。
2.“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了反映因消费税负债而产生的消费 税费用,企业还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该账户 核算企业销售应税产品而负担的消费税及其附加。
企业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进口征税量。
3.复合税率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从 价、从量复合税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售某种 卷烟10大箱,每箱调拨价15000元。
(二)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3.进口环节 4.批发环节 5.零售环节
(1)生产与销售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 纳税。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 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收消费税;如用于 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 为:

税务会计(第五版)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税务会计(第五版)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委例托税加率工数量×定额税率 式中,材料成本为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为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 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金)。
➢ 从价计税计算方法
➢ 进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进口应税消费品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销售额。 1.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1−税消完费税税价比格例+税关率税 2.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消税费+进税口比数例量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为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01 消 费 税 概 述
➢ 消费税的纳税人
•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单位及个人。
•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 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 境内是指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 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
➢ 从价计税计算方法
➢ 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从价计税征收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 素。其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 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
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 对价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没有同类消 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 1)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立信版税务会计_消费税会计(习题与答案)

立信版税务会计_消费税会计(习题与答案)

第四章消费税会计一、单项选择题1.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

门市部将其零销,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

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

A.5.13万元 B.6万元 C.6.60万元 D.7.72万元2.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

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3.下列各项中,应在收回委托加工品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的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但是由于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他酒的特制白酒4.某纳税人自产一批护肤护发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照,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5.自产自用消费品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

A.使用该种消费品时缴纳消费税 B.不缴纳消费税C.移送自用时缴纳消费税 D.销售最终消费品时缴纳消费税6.在对应税消费品课征消费税时,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对方收取的()。

A.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B.全部价款和增值税,扣除价外费用C.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增值税 D.全部价款7.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时缴纳消费税。

税务会计消费税实训报告

税务会计消费税实训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税务会计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企业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税务信息,协助企业合理避税,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纳税的重任。

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其核算和申报工作对于企业税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我们开展了消费税实训活动。

二、实训目的1. 熟悉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征收范围和税率;2. 掌握消费税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消费税的计提、转出、申报和缴纳等环节;3. 培养税务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消费税问题的能力;4. 提高税务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实训内容1. 消费税基本知识学习通过对消费税法规、政策的学习,了解消费税的定义、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基本概念。

2. 消费税会计核算方法学习(1)消费税计提:学习消费税计提方法,包括按销售额、生产成本、购进价格等不同方式计提消费税。

(2)消费税转出:学习消费税转出方法,包括将消费税计入产品成本、销售费用等。

(3)消费税申报:学习消费税申报流程,包括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申报方式等。

(4)消费税缴纳:学习消费税缴纳流程,包括缴纳时间、缴纳方式、缴纳金额等。

3.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掌握消费税核算和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4. 模拟实操以企业实际业务为背景,进行消费税核算和申报的模拟实操。

1. 集中学习:组织学员进行消费税法规、政策、会计核算方法等方面的集中学习。

2. 分组讨论:将学员分成若干小组,针对消费税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

3. 模拟实操:以企业实际业务为背景,进行消费税核算和申报的模拟实操。

4. 交流分享:各小组展示模拟实操成果,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

五、实训成果1. 学员对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征收范围、税率等有了深入的了解。

2. 学员掌握了消费税会计核算方法,能够独立完成消费税的计提、转出、申报和缴纳等工作。

3. 学员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消费税问题。

会计实务:消费税的科目设置

会计实务:消费税的科目设置

消费税的科目设置
消费税的科目设置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本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帐户记帐,借方核算实际交纳的消费税或待扣的消费税,贷方核算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期本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消费税。

 与增值税不同,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含在商品销售收入中,故企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商品销售税金,并从当期收入中扣除。

 消费税Excisetax(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
各种税收的统称。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
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

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六)零售金银首饰
进口应税消费品交纳的消费税,一般计 入进口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原材料”科 目;在先提货后纳消费费税的情况下,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 售环节征收后,需要交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企 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 税”明细科目,核算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
二、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三)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
出租、出借一般消费品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 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同时按应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其他应付款”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出租出借酒类消费品(非啤 酒、黄酒)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 款”;同时按应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应付款”,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七)批发烟卷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按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在卷烟批发环节增加一道5%的从价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 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注意: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 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税务会计
纳税主体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 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如果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的, 其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 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委托方按受托方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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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消费税税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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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确切地 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 流转税。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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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消费税税制要素
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三、销售数量的确认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含义包括: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量;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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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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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生产销售涂料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但对于在施工 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且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 费税;另外,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 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 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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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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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售价78 000元(80 340元÷1.03)高于受托 方计税价65 000元[(57 700+ 4 400+300)÷(1-4%)],天海公 司还需缴纳消费税。当月,天海公司计算申报消费税如下。 通过NM公司代扣代缴消费税=(57 700+4 400+300)÷(1-4%) ×4%=2 600(元) 应交消费税=80 340÷1.03×4%-2 600=520(元)
含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 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应税消 费品。
代收代缴:如属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行为,受托方必须严格 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在与委托方办理交货结算时,代收代缴消费 税。若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由委托方自己在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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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二、销售额的确认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额的确认
基本要求
计税价格的申 报(申请)
最低计税价格 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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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标准。
从高适用计税价格。 重新核定计税价格。 白酒生产企业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 附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对账证不全的小酒厂白酒消费税,采取核定 征收方式。
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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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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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例题4-3 】
某汽车制造厂将一辆自产乘用车(气缸容量为2.0升)转作 自用(固定资产),该种汽车对外销售价格为18万元,生产成 本为10万元。
纳税范围
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 康、税秩序、生态环 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 消费品,如烟酒等。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 品,贵重首饰,珠宝 玉石等。
高能耗及高等消费品, 如小汽车、摩托车。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 类消费品,如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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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消费税税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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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1.税目(14个) 2.税率
应纳消费税=(150×6500+10×5000)×20%+ (150×2000+10×2000)×0.5
=36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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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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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为零售价格在130万元(不含增值税) 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对超豪华小汽 车按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 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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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例题4-5 】
某建材公司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种铸造涂 料、石墨粉涂料、滑石粉涂料、高铝粉涂料等其他涂料生产销 售业务。5月份销售铸造涂料、石墨粉涂料、滑石粉涂料、高 铝粉涂料和其他涂料价税合计分别为40万元、32万元、24万元、 16万元和8万元,其中易挥发性有机物且含量低于420克/升( 含)的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涂料合计22.4万元;同时,销售委 托其他涂料公司加工收回不易挥发的各种涂料48万元(受托方 含税计税价格24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该公司当月应 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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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4 外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的计算
•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纳消费税额=当期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委 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的委托 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 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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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 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 2 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 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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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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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消费税=170 526×5%=8 526(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150 000×(1+8%)+8 526=170 526(元) 应交增值税=170 526×13%=22 168.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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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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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一、 消费税纳税义务的确认
1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根据不同销售结算方式确认 其纳税义务。
•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时,按书面合同约定收款
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 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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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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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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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
环节纳税人,应交消费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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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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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
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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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例题4-2 】
某卷烟厂6月份外购烟丝价款100 000元,月初库存外购已 税烟丝75 0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6 000元。当月以 外购烟丝生产卷烟的销售量为28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 40元,共计280000元。
3 企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 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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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
品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
•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
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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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2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当天。 3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当天。 4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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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其应交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交消费税=180 000×5%=9 000(元) 如果该自用车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万 元,则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如下: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50 000×(1+8%)÷(1-5%) =170 5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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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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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章 消费税会计 2
L 学习目标 EARNING GO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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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了解征收消费税的意义及其要素 2 理解消费税的特点及其与增值税的关系 3 掌握消费税的确认、计量、记录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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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目录 ONTENTS
第1节 消费税税制要素 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第3节 消费税的会计记录 第4节 出口退免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5节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应交消费税计算 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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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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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进行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用以投资、抵偿债务的 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而非加 权平均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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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当月涂料含税销售收入总额=40+32+24+16+8+48=168 (万元) 免征消费税销售额=22.4万元 应交消费税=(168-22.4-24)÷1.03×4%=4.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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