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
美国的中央银行制度

美国的中央银行制度美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是美国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扮演着监管货币供应、稳定金融体系和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角色。
该制度由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负责管理和运作,下面将对该制度的背景、功能和组成进行详细介绍。
背景美国的中央银行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的金融危机。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期,美国经历了一系列金融崩溃和经济衰退,这些事件揭示了美国金融体系中监管和稳定机制的缺失。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美国国会于1913年通过《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正式建立了联邦储备系统,从而确立了美国的中央银行制度。
功能美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承担多项重要功能,包括货币发行、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稳定监管。
货币发行:中央银行是唯一合法的货币发行机构。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通过设立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来管理货币供应。
联邦储备银行负责印制和发放纸币、发放存款准备金以及开展清算和结算操作。
货币政策制定: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以实现国家经济政策的目标。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通过调整利率、购买和销售债券等方式来影响货币供应和信贷市场,以控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金融市场。
金融稳定监管:中央银行负责监管和维护金融稳定。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主导着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金融机构遵守法律法规,防范金融风险,并处理金融机构的破产和危机。
组成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由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一些私人商业银行组成。
联邦储备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七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成员。
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监管金融机构。
委员会成员由美国总统任命,在国会的批准下上任。
联邦储备银行是地区性的中央银行,总部分布在美国的12个地区。
美国货币制度

美国货币制度美国货币制度美国货币制度是指美国政府和美联储共同管理的货币供应和运行体系。
它是为了维护经济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而建立的。
该制度的核心机构是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它是美国中央银行,负责发行货币、制定货币政策以及监管金融体系。
首先,美国货币制度的基础是美元。
美元是全球最主要的储备货币之一,也是美国国内的法定货币。
美元的发行权由美联储独立行使,它负责发行货币,如纸币和硬币,并保持货币供应量的稳定。
美元的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在国际市场上有自由的汇率浮动。
其次,美国货币供应主要通过银行体系来进行。
美国银行体系是高度发达且分散的,分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
商业银行是提供存款和贷款服务的机构,它们接受存款并发放贷款给个人和企业。
这些银行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从美联储获得流动性。
投资银行则主要从事证券交易和金融咨询等业务。
此外,美联储作为美国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层面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来影响经济活动和通货膨胀水平。
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利率操作、公开市场操作和准备金制度。
利率操作主要是通过调整短期利率来影响借贷成本和经济活动。
公开市场操作则是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来调整银行体系的流动性。
准备金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存款作为准备金,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资金需求。
最后,美国的货币制度也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
美国有多个监管机构,包括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劳工部等。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银行运作,确保银行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监管机构还制定和实施规则和法规,以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总的来说,美国货币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完善的体系,它涉及到政府、美联储、银行和监管机构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个制度,美国能够保持货币供应的稳定、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篇一:美国为什么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美国为什么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dualcentralbanksystem)是指在一国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银行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但地方级机构也有一定的独立权力。
这是一种带有联邦式特点的中央银行制度。
该制度一般具有权利与职能相对分散、分支机构较少等特点。
美国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美国人崇尚自由竞争,反对任何形式的中央集权体制,认为建立中央银行违背宪法精神。
美国之前的第一第二国民银行都因为和美国自由放任的思想从冲突被联邦政府干预而倒闭了,因此美国直到1913年没有中央银行。
1907年美国爆发银行危机让美国人意识到只有建立中央银行才能保证金融的稳定,政府开始考虑建立中央银行,派专家学者到欧洲考察学习,回国后开会讨论:最初提案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储备协会实行总分行制度,但是南方和西部地区不同意,要求建立五十个或者更多拥有自治权力的地区联邦储蓄,理由是美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不同地区需要不同的金融制度。
最终在各方利益折衷平衡的基础上形成了建立若干地区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备委员会的设想,并通过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案》得以确立,1914年就正式施行了,也就形成了美国今天的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
篇二:中央银行制度形成中央银行制度形成中央银行制度形成(一)中央银行的产生1.中央银行制度形成的客观必要性18—19世纪产业革命推动了商业银行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来解决:–银行券的发行问题,分散发行造成的混乱导致金融危机频繁发生客观要求由享有较高信誉的大银行集中统一发行\–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要求建立一个全社会统一而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机构来解决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最后贷款人问题,在商业银行资金调度不灵,客观上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作为众多银行的后盾,提供资金支持–金融监管问题,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可能导致经济动荡,客观要求有一个代表政府意志的超越所有金融企业之上的专门机构,对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二)中央银行的发展1.形成阶段–英格兰银行,1844年取得集中发行货币和管理准备金的特权,1854年成为票据交换中心,1872年担负最后贷款人角色–瑞典银行,1656年成立,1668年改造为国家银行,1897年独占货币发行权–法兰西银行1800年成立,1848年垄断货币发行权并,1870’年完成向中央银行过渡–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建立2.发展阶段–1920、1922年布鲁塞尔会议和日内瓦国际会议要求尚未设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尽快建立–中央银行有更大的独立性,大多数国家都从法律上确认中央银行的超然地位3.加强阶段–许多国家中央银行在组织结构上逐步实现国有化,1945、1946年法兰西银行、英格兰银行先后实现国有化–许多国家纷纷制定新银行法,明确中央银行的任务是贯彻执行货币金融政策,维持货币金融稳定(三)中央银行的类型1.单一中央银行制度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纯粹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一元式(unit),一国国内只建立一家中央银行,实行总分制,大多数国家属于这种体制–二元式(dual),一国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分别行使职权2.复合中央银行制度国家不设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由一家大银行集中中央银行职能和一般存款货币银行职能的体制3.跨国中央银行制度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简单比较(学术论文)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简单比较(学术论文)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简单比较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作为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两大重要部分还是很值得我们做些研究的。
二者之间既有相似也有不同。
首先,从组织结构上看,两者都属二元的中央银行体制。
欧洲央行作为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的总行,相当于美联储的联邦储备委员会,欧洲央行的执行董事会类似于美国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而欧元区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则相当于美国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简称欧洲央行,是根据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约》的规定于1998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是为了适应欧元发行流通而设立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产物。
其职责和结构以德国联邦银行为模式,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
欧洲中央银行是世界上第一个管理超国家货币的中央银行。
独立性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它接受欧盟领导机构的指令,不受各国政府的监督。
它是唯一有资格允许在欧盟内部发行欧元的机构,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后,11个欧元国政府将失去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而必须实行欧洲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
整个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也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其体现在机构、人员、职能和资金预算四个方面:1(机构独立性:欧洲中央银行和成员国中央银行的机构独立性的核心在于它和它的决策机构不接受第三者的指示。
根据欧盟条约第107条和欧洲中央银行章程第7条,无论是欧洲中央银行,还是成员国中央银行,还是两者的决策机构,它们在实施欧盟条约所赋予它们的权力、任务和义务的时候不得接受共同体、成员国国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指示。
2(人事独立性:欧洲货币局在其过去几份有关趋同情况进展报告里是这样细化对人事独立性的要求的:首任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任期为8年。
一个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至少达5年之久。
即使无时限的任命也被看作是允许的。
此外,还必须确保只有当行长不再满足履行其职务的条件或者犯下一个严重的失误时,才能免除其职务。
美国的银行体系

美国的银行体系美国金融业经过长达20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包括中央银行、储蓄机构、投资银行和政府专业性银行在内的庞大体系。
一、美国的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储备体系,即美国的中央银行,简称联储(FED)。
联储的组成包括以下几部分:(1)联邦储备银行。
(2)联邦储备委员会。
(3)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4)联邦咨询委员会。
二、美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多年来,美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形成了其独特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1.双轨银行制度美国的商业银行可分为在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在州政府注册的州立银行两种,这就是美国独特的双轨银行制度。
2.单一银行制度单一银行制度的内容是不允许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商业银行也不能经营投资银行业务。
3.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各银行要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缴纳保险基金,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有责任在投保银行倒闭时保证存款人的财产不致受到损失。
三、其他金融机构除商业银行外,美国还有其他一些金融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1.储蓄机构。
(1)储贷机构。
(2)互助储蓄银行。
(3)信用社。
2.投资机构。
(1)投资银行公司。
(2)证券经纪与交易公司。
(3)货币市场合作基金。
(4)其他投资公司。
3.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按照业务性质可分为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两类;按照组织形式又可分为股份公司和合作公司。
除此以外,美国的金融机构还包括财务公司、抵押贷款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这些金融机构在美国的金融体系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浅析美国公司法的二元规制格局

浅析美国公司法的二元规制格局论文摘要美国是联邦制的国家,联邦与州具有不同的立法权。
与公司有关的立法在北美殖民地时期沿袭英国传统,特许公司由英国国会批准设立。
后来,地方当局开始具有颁发特许状的权力。
美国独立之后,各州顺利成章地成为公司事务的规制主体,而联邦则一直对这一领域保持克制。
随着美国公司规模的扩张,联邦政府开始进行反垄断立法,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其开端。
1929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联邦政府加强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颁布了《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
这些立法对于公司也具有规制作用,而且其作用越来越重要。
因此,美国公司法呈现出以州为主导,联邦通过反垄断法等法律同时进行干预的二元规制格局。
论文关键词美国公司法二元规制格局众所周知,美国联邦宪法规定,联邦政府的职权由联邦宪法明确授权,未赋予联邦的权力保留给州政府。
在公司的问题上,州与联邦的权力分配联邦宪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美国公司法的二元格局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
一、州公司法的主导地位提到美国公司法,我们说的实际上是美国50个州各自的公司法,美国没有一部统一的联邦公司法。
这是各州主导公司规制特点的体现。
这一格局的形成源于殖民地时期的公司设立做法。
英国对外殖民活动是由英王授予特许状的公司完成的。
在英国,能够获得特许状的公司数量非常有限,特别是光荣革命之后,掌握公司设立批准大权的国会更加严格限制特许公司的数量。
然而,这种特许设立公司的做法在北美殖民地被普遍化了。
美国独立之后,原来由地方权贵掌握的公司设立批准权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州议会的职权。
1781年,邦联国会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精心策划下决议特许设立北美银行,可是就连赞成设立该银行的詹姆斯·麦迪逊都不认为邦联国会拥有这一权力。
结果,联邦在授予这个特许状时建议各州在辖区内赋予其必要的有效性。
1782年,北美银行的董事们从宾夕法尼亚州、罗德岛、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获得了公司特许状。
美国银行业发展史

美国银行业发展的历史一.土地银行17世纪早期,英格兰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建立了第一批殖民地,然而殖民者来到新大陆时随身携带的铸币很少,大多数移民如契约劳工仆人,他们来到北美大陆时身无分文。
在殖民地造企业没有发现金矿或银矿所以无法铸造自己的金银铸币。
可以说殖民地时期严重缺少铸币。
当时采取的方法是:1.使用贝壳等自定一般等价物。
2.商品货币,如知名作物。
3.从英格兰输入官方货币。
通货短缺推动纸质货币的产生,比较典型的是信用券,其中主要是以地产为担保的银行券,发行机构就是殖民地第一批银行——土地银行。
这些银行非常的原始,只是发行短期信用券,与现代意义上的银行相距甚远。
然而有些殖民地尝试建立一些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如马萨诸塞土地银行。
同时存在的还有宾夕法尼亚土地银行,这是一家公共银行,主要业务也是发行银行券。
但是由于几个殖民地过度发行纸币后出现了失控的通货膨胀,到1764年法偿纸币的发行被英国议会叫停。
二.第一合众国银行及同时期的私人银行1776年美国正式独立。
根据国会的指示,1790年《关于设立国家银行的报告》被提交,作者汉密尔顿建议效仿英格兰银行成立合众国银行。
1791年国会同意了这个设想,给予合众国银行20年的牌照,定义其为一家公司合办的银行。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家具有中央银行性质的国家银行。
作为中央银行,他可以印发纸币,可以兑换铸币,可代理国库收税,可吸收本国、外国存款发放贷款。
但是银行的牌照禁止它从事投资等活动。
第一合众国银行有几个特点:1.合众国银行很谨慎的运用其公共地位,与州银行相比它的红利不高。
2.第一合众国银行通过在全国设分支扩张其经营范围。
3.合众国银行在经营期内也履行了一定的中央银行职能。
从整体上看,第一合众国银行是一个成功、稳健而负责任的机构,管理谨慎保守。
在第一合众国银行开始经营的五年里,美国具有了高信用级别而且可靠的货币供给,推动了这一时期美国经济的繁荣。
但也有人批评其外国股东数量过多。
中国央行和美国央行的比较

中国央行与美国央行之比较一、中美央行本质区别——公有中央银行与私有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政府直属银行,是国务院下属的一个政府机构有,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币值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实施货币政策,对人民币总量和结构进行管理和调控。
美联储是私营机构,按公司化运作,美联储主席是由股东推荐,总统提名,国会通过。
美国政府根本没有货币发行权。
二、中美央行与财政部的关系我国央行与我国财政部同属于国务院领导下的直属部级机关,二者不存在你属关系,两者以平等的身份协调合作,但实际上我国财政部变相向人民银行借款和透支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是的人民银行与财政部们关系复杂。
美国央行独立于财政部门,不受到财政资金的制约,也没有向财政部门提供资金的义务,关系清楚,这使得美国央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高,有利于对于资本市场的调控。
三、央行分支机构的比较:我国央行是按行政区域来设置分支机构的,即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一级分行,在地级市县设立二级分行。
对于这种设置的弊端是,地方政府往往出于地方经济利益,对央行分支机构进行施压和影响,导致央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难以有效实施。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我国央行分支机构设置了九大分行和两个营业部,改革后的央行分支独立性增强,逐步与国际接轨。
美国央行采用按经济区域来设置央行分支机构,作为二元式中央银行体制的典型代表,美国12家联邦储备银行是私有的公司实体,接受美联储委员会的广泛监督,日常中央银行活动基本独立,不受干预。
在货币决策中各个分支机构能发挥重要作用,普遍重视研究活动,在透明度方面也强于中国中央银行体系。
四、中美央行关于监管职能的比较:我国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过去直接监管的职能转换为履行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能。
美国不仅仍将银行监管职能保留在联邦储备委员会,而且通过的《金融现代化法》还赋予了美联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权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为什么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Dual central bank system)是指在一国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银行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但地方级机构也有一定的独立权力。
这是一种带有联邦式特点的中央银行制度。
该制度一般具有权利与职能相对分散、分支机构较少等特点。
美国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美国人崇尚自由竞争,反对任何形式的中央集权体制,认为建立中央银行违背宪法精神。
美国之前的第一第二国民银行都因为和美国自由放任的思想从冲突被联邦政府干预而倒闭了,因此美国直到1913年没有中央银行。
1907年美国爆发银行危机让美国人意识到只有建立中央银行才能保证金融的稳定,政府开始考虑建立中央银行,派专家学者到欧洲考察学习,回国后开会讨论:最初提案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储备协会实行总分行制度,但是南方和西部地区不同意,要求建立五十个或者更多拥有自治权力的地区联邦储蓄,理由是美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不同地区需要不同的金融制度。
最终在各方利益折衷平衡的基础上形成了建立若干地区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备委员会的设想,并通过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案》得以确立,1914年就正式施行了,也就形成了美国今天的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