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宁体育强省实施方案

辽宁体育强省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
通过加大对各级体育场馆、健身中心、体育场地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的覆盖率和利用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其次,我们将加强体育人才培养。
通过加大对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
体育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等专业人才的水平和数量,为辽宁省体育事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同时,我们将深化体育改革。
通过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体育产业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产业多元化发展,提高体育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体育文化建设。
通过加大对体育文化传承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挖掘和弘扬辽宁省体育文化特色,丰富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和参与度。
最后,我们将加强体育产业发展。
通过加大对体育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体育
用品制造、体育赛事组织、体育培训教育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体育产业新的增长点。
总之,辽宁省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务实的举掖,全面实施体育强省实施
方案,努力推动辽宁省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体育强省、实现全民健身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9•【字号】辽政办发〔2016〕92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9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9日辽宁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尽快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确保改革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为基本方向,以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和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为重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城乡一体、协调创新六项基本原则,全面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实现各级党委坚强领导、政府主体责任、行政主管部门、部门职责权限四个明确;确保职责划转移交、队伍整合归并、执法重心下移、保障措施落实四个到位;做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名称和职权范围、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执法程序和文书、统一行政处罚依据和裁量规则四个统一。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实承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实承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0•【字号】辽政办发〔2016〕145号•【施行日期】2016.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实承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4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工作,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巩固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原则,通过完善基本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努力构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承接机制,防止承接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确保取消下放事项真正“落得实、接得住、管得好”。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基础工作。
1.建立目录管理制度。
各部门要建立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2.完善事前评估制度。
放权部门在主动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之前,要科学论证取消下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征求承接部门、专家学者等的意见建议。
对于下放的事项,可以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探索差异化放权,但不得擅自增设限制条件。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做好放权配套工作。
3.做好衔接工作。
对于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放权部门要与承接部门逐项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权力交接书。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7•【字号】辽政办发〔2016〕148号•【施行日期】2016.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4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17日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盘活丰富的体育资源,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打造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健康辽宁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丰富和优化体育供给,达到供需均衡发展,扩大公共体育服务,加快体育经济转型发展,结合我省体育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健康中国2030”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改革为契机,立足辽宁体育发展实际,整合体育资源,以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促进体育需求和消费不断增长,优化体育供给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活力,促进供需均衡发展,打造健康辽宁,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优化结构,增量供给。
盘点辽宁体育资源,从战略上布局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模态;依据需求结构优化供给结构,建立基本供给、特色供给、个性供给的体育供给结构,增加体育服务资源总量,满足大众丰富的体育需求。
协调供需,盘活机制。
促进大众体育需求和体育消费不断增长,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均衡的需求与供给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盘活体育协会和社会管理机构运行机制,引导市场积极作为,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形成有效的多元治理局面。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16•【字号】辽政发〔2015〕34号•【施行日期】2015.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3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发展体育事业、培育体育产业,是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对完善公共服务,推动体育强省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辽宁体育基础设施完备、竞技体育人才雄厚、群众体育基础广泛,但体育产业起步晚、体量小、基础薄,多元化体育服务供给不足,发展体育产业机遇和挑战并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加快发展我省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消费优化升级,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提升体育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加快形成多元主体的市场格局,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2000亿元。
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3%、2025年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2025年达到2平方米。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12]20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4.28【实施日期】2012.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构建运动员文化教育与运动员保障体系,切实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与运动员保障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和《辽宁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阶段的教育工作,打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基础(一)切实做好适龄运动员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与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紧密结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下,保证所有适龄运动员依法接受文化教育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和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确保适龄运动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保证教育质量达到合格水平,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中小学校应当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就近读书提供方便,为户籍在外地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5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5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精神,深化我省种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管理职能,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种子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产学研结合,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强力推进辽宁种业强省战略,为粮食安全、农村生态安全和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源头保障。
二、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依法稳定种子管理体系。
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审核审批、种子市场监管、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种质资源和品种权保护等职责,不断健全品种试验和审定备案、品种保护测试、种子样品抽检保存、良种示范推广、种业信息预警与发布等技术支撑体系。
(牵头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种子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种子管理和执法工作经费,配备必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牵头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种子事企分开。
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其他科研院所逐步实行企业化改革。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0•【字号】辽政办发[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5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就推进全省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促进社会公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宗旨,抓住城区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两大主线,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
到2007年,“双高”、“普九”县(市、区)要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均要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目标,结合“两类新三片”规划,确定可行措施,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教育厅要制定并尽快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各市、县(区、市)要完善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按照有关办学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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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足球改革发展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16]14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17
【实施日期】2016.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政办发〔2016〕14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关于印发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发改社会〔2016〕780号)精神,加快全省足球改革发展步伐,经省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全面发展、互促共进为主线,以繁荣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发展社会足球、全面振兴职业足球为重点,以强化人才培养、完善场地设施、夯实赛事组织为依托,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开创我省足球工作新局面,为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立足省情与借鉴先进相结合。
从我省足球发展实际出发,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和足球发达国家经验,走出一条具有辽宁特色的足球改革发展道路。
夯实基础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大力夯实我省足球发展的人口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文化基础,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推动足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整合各类有效资源,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足球发展活力。
职业足球与社会足球相结合。
以职业足球发展水平的提高带动社会足球发展,掀起群众健身热潮;通过社会足球人口增加和水平提升,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试点先行与普及发展相结合。
鼓励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进程,推动足球运动逐步覆盖全省更多人口和更广地域。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16―2020):制定《辽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辽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各市政府完成本地区足球改革发展规划制定。
校园足球全面普及,青少年注册训练人数和水平显著提升,社会足球广泛常态化开展。
中期目标(2021―2025):实现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均衡发展,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建成较为完善的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多元化的赛事体系;省
内职业足球俱乐部争创国内一流、提升影响力。
远期目标(2026―2035):足球成为全省人民普遍参与的运动,足球专业人才资源丰富,足球事业、产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
(一)推进校园足球普及。
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把足球列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并加大学时比重,在教师配备、教学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为足球教学创造良好条件,提升校园足球发展的科学化水平,扶持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中小学校建成足球特色校。
倡导在学前教育阶段开展体验式、启蒙性足球活动,培养儿童早期足球兴趣。
(二)加强青少年足球精英人才培养。
丰富完善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创办新型足球学校、业余培训机构等,打造多元化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与校园足球的有机结合,为有培养潜质的青少年足球人才精英化发展搭建平台。
(三)提高青少年从事足球运动的安全保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