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

【批准部门】8;817;81701;

【批准日期】2010.07.29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0.08.10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号)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已由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八月十日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纸质、电子和其他载体形式的材料。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范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件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市、县(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档案事业,对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市、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分别负责市区、县(市)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县(市)范围内的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和跨县(市)、区的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和管理。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接收勘测档案、规划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基础资料及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归档的城乡建设档案。

第七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勘测形成的下列勘测档案,勘测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汇交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应当在勘测成果形成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

(二)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

(三)地形图。

第八条下列规划档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一)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二)镇总体规划和镇详细规划;

(三)乡规划;

(四)村庄规划。

第九条下列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建设单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长住建发[2011]66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概要: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CSCR-2011-06003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长住建发[2011]66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事 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建筑节能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办法》是在总结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政策制定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人大《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重要措施,对提高我市建

筑节能工作水平,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办法》贯彻实施。 二、认真组织《办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一)要广泛开展宣传 委各相关管理部门、机构,各区、县(市)建设局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统筹策划,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办法》的社会影响。 (二)要认真组织学习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办法》精神。 (三)要做好培训工作 为保证《办法》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广泛培训,一是市住建委牵头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各区、县(市)建设局、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学习培训。 三、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 1、2011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长沙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 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初步设计文件中,建筑节能专篇中应增加可再生能源利用和 绿色建筑技术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编制)

长城档[2011]09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编制规范》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规范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特制定《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廿七日 附:《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报送:市住建委 抄发: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长沙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2011年6月27日共印50份 28

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根据《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部《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各类往来文函用表格式汇编》等文件,结合长沙市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由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不承担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和声像档案的拍摄制作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工程建设、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五条参建单位在工程文件的形成、整理和档案的验收、移交等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城建档案查阅规定(须知)

城建档案查阅规定(须知) 一、查阅、利用城建档案人员须持有效证件: 、城建档案形成者查阅本单位的城建档案,须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以及本人身份证明;查阅非本单位的城建档案,须持有城建档案形成者的委托书、介绍信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原建设单位同意查阅的授权书。以上查阅者必须经城建档案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港、澳、台胞应凭护照及市侨办或台办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 、外国人应持市安全局介绍信或证明及护照,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有关单位批准。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律师查阅城建档案,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公函及查阅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参照上述款)。 二、本馆保存的全部档案,不准外借出馆。查阅、利用档案的人员在查阅、利用城建档案前,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利用借阅申请表》、《建设档案利用保密承诺表》(下载),写明联系单位、联系电话、所携证件名称,并注明利用目的、利用方式。城建档案馆管理人员对其所持证件及上述“两表”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本馆规定的(特殊情况要经市城乡建设局或有关单位及馆领导批准),根据查阅者提出的要求进行检索,调阅档案。 三、查阅档案一律在阅览室,查阅档案者应对档案的安全、保密负责。严禁在档案上圈点、划线、注字、涂改、裁剪、折叠、污损、拆页及拍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摘抄、描绘、复制档案资料或私自将档案携带出馆,违者按情节轻重取消阅档资格和赔偿损失或提交档案执法部门处理。查阅档案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物品,保持肃静,严禁吸

烟,如发现档案损坏和丢失现象,要追究其责任,并以档案价值大小数量多少进行罚款。 四、利用者查到档案后,对于需要复印、复制、提供证明等的内容和尺寸数量向城建档案馆说明,(对于非国家投资或非集体经济类的建设档案,利用方应按市场价格向复印公司协商支付复印费和档案拆装费等;利用国家资金或集体经济资金类的建设档案,原建设单位原则上可免费复印一次),并在三个月内将利用情况及效果及时反馈本馆,利用效果尚不可知的,待明确利用效果,邮寄或送交本馆,供我们利用分析使用。【注:档案复印收费依据《档案馆工作通则》(国档发[]号文)第二十一条款,费用由中介服务公司按市场价收取,档案馆不收费】 五、提供利用的城建档案为本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城建档案,利用档案原件只能在本馆内进行,不得将档案原件带出馆外,更不容许外借。特殊情况要经馆领导研究同意,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档案馆对外提供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后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拉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人已详细阅知以上《须知》并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须知》的要求和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分或处罚。 (请将以上下划线文字抄录在下方空白处并签名确认)

城建档案整理规范

机关有关部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区内各建设施工单位:为了确保保税区、空港加工区建设工程档案完整、齐全、准确、系统、规范,使之在生产、建设、运营、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使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中有章可循,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保税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日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档案整编的职责分工 (一)建设单位职责: 1、应负责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3、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15日内应提请档案中心对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在备案前,应提请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档案认可书。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工程档案移交保税区档案中心。 (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文件应单独组卷后归入工程档案中统一排序和编目。 2、应按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归档要求。 (四)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负责整编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工程竣工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编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档案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分包单位竣工图加盖本单位竣工图章并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建设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 2、总包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资料整理汇总完成,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黔西县城乡住房和建设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改善民生目的,切实转变作风、创新工作业绩、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加快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节能等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设,切实使群众得到实 惠;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领域科学发展的需要,建设行业中新的问题逐渐凸显,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与老百姓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建设问题。 一、基本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老城区平方公里,道路约10万平方米、长约20公里。对老城区部分街巷存在的“路不平、无路灯、污水冒溢”

的突出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分类实施、以区为主”的原则。积极组织资金和力量,逐步实施,共需资金5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2、90年代建成的安居小区,在水西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园丁小区需完善强弱电设施,把小区内的路灯、供水、燃气,物业管理设施等专项设施进行改造。估算需投入资金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在我县城区停车是一大难题,为增加停车泊位,拟在老城区恰当位置建停车场,用于缓解市民停车难,乱停、乱放、交通不畅的问题,需投资5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4、目前我县正在实施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需投资900万元,整个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共需资金3000万元。loCAlhosT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5、为推动城市建设,导致拆迁工作

量大,拆迁困难。要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社会和谐。 6、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全县共26个乡镇,360个行政村,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路不平、无路灯、污水冒溢”的突出问题。要加快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资金投入量大。以上问题主要一是建设资金不足,特别是由于建设项目量多面广,这一问题更突出,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工作对策 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紧紧围绕“作风建设、项目建设年、环境建设年”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落实;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狠抓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建设领域,坚持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参加定期培训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 【批准部门】8;817;81701; 【批准日期】2010.07.29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0.08.10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号)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已由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八月十日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纸质、电子和其他载体形式的材料。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范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件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市、县(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档案事业,对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市、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分别负责市区、县(市)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县(市)范围内的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和跨县(市)、区的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和管理。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接收勘测档案、规划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基础资料及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归档的城乡建设档案。 第七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勘测形成的下列勘测档案,勘测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汇交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应当在勘测成果形成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

城建档案管理基础与城建档案法规习题

《城建档案管理基础》和《城建档案法规》考试复习题 一、判断题:(以下为书上的原文) 1、城建档案保管工作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对一些珍贵的照片、底片,根据需要及时复制,增加备份。 4、库房内禁止放粮食或食品。 5、保存磁带的场所应远离发动机、发电机、变压器、传输电线、雷达等强磁场 场环境,以免严重损害磁带的安全。 6、存放磁带的金属柜架要接地,离任何电器装置和导线至少1米。 7、底图的保管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平放,另一种是卷放。 8、特大特长图幅的底图以卷放为好,底图应禁止折叠保管。 9、不准在库房内存放杂物,尤其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城建档案接收的机关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 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13、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或者占为己有。 14、三峡库区城市移民迁建项目档案属于城市建设档案馆(室)重点接受范围。 15、建设工程竣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参加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档案专 项验收未达合格等级的工程,该工程不得批准竣工综合验收。 二、单项选择题: 1、档案作为一门科学,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通过对它的管理和利用,就可以转化为直接生产力,为社会创造财富。 2、“直接形成的”是城建档案最重要的特征。 3、提出城建档案归档原则是“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4、城建档案价值鉴定,一般分为个人初步鉴定、集体审查两个步骤。 5、城建档案保管工作是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1业务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为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保障。2业务风险 2.1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影响工作效率; 2.2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3业务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本制度适用于XX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4相关规定 4.1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4.1.1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在工程招标中,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3)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相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进行收集和归档。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4.1.2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1.3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 第 8 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部 部长 姜伟新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张 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

下面资料为赠送的地产广告语不需要的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就可以,谢谢选择,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地产广告语 1、让世界向往的故乡 2、某沿河楼盘:生活,在水岸停泊 3、一江春水一种人生 4、某钱塘江边楼盘:面对潮流经典依旧 5、海景房:站在家里,海是美景;站在海上,家是美景 6、以山水为卖点的楼盘:山水是真正的不动产 7、某城区的山腰上的楼盘:凌驾尊贵俯瞰繁华 8、某地势较高的楼盘:高人,只住有高度的房子

9、某学区房: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10、尾盘:最后,最珍贵 11、回家就是度假的生活 12、生命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 我们造城—— 2、我的工作就是享受生活—— 3、我家的客厅,就是我的生活名片—— 4、在自己的阳台看上海的未来—— 5、公园不在我家里我家住在公园里—— 6、这里的花园没有四季—— 7、***,装饰城市的风景—— 8、***,我把天空搬回家—— 9、房在林中,人在树下—— 10、生活,就是居住在别人的爱慕里—— 11、到〖星河湾〗看看好房子的标准—— 12、好生活在〖珠江〗—— 13、爱家的男人住〖百合〗 城市岸泊:城市的岸泊,生活的小镇 生活之美不缺少,在于发现 情趣不在于奢华,在于精彩 生活有了美感才值得思考…… 玫瑰庄园:山地生态,健康人生 卓越地段,超大社区 一种完整且完善的环境,像原生一样和谐 原生景象自然天成 人本理念精品建筑 知名物业智能安防 诚信为本实力铸造 比华利山庄:海岸生活——引领世界的生活方式 海岸生活——22公里的奢华 海岸生活——高尚人生的序曲 海岸生活——人与自然的融合 苹果二十二院街:人文自然现代 铺的蔓伸 荣和山水美地:让世界向往的故乡 香港时代:时代精英开拓未来 领衔建筑,彰显尊贵 绿地崴廉公寓:金桥40万平方米德国音乐艺术生活汇都国际:昆明都心,城市引擎 财富之都风情之都梦幻之都文化之都商贸之都西部首座巨型商业之城 颠峰商圈的原动力,缔造西部财富新领地 新江湾城:绿色生态港国际智慧城 新江湾城,一座承载上海新梦想的城区 上海城投,全心以赴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稿)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规定 (4)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6) 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9) 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7) 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20) 第七章附则 (23) 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 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特制定《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以 及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地铁等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 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 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五、名词解释: 1. “南京地铁”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及其依法指定的委托管理单位。 2.“建设单位”指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黔西县城乡住房和建设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改善民生目的,切实转变作风、创新工作业绩、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加快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节能等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设,切实使群众得到实惠;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领域科学发展的需要,建设行业中新的问题逐渐凸显,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与老百姓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建设问题。 一、基本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老城区平方公里,道路约10万平方米、长约xx年代建成的安居小区,在水西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园丁小区需完善强弱电设施,把小区内的路灯、供水、燃气,物业管理设施等专项设施进行改造。估算需投入资金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在我县城区停车是一大难题,为增加停车泊位,拟在老城区恰当位置建停车场,用于缓解市民停车难,乱停、乱放、交通不畅的问题,需投资5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4、目前我县正在实施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需投资900万元,整个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共需资金3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5、为推动城市建设,导致拆迁工作量大,拆迁困难。要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社会和谐。 6、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全县共26个乡镇(其中素朴、钟山、谷里、金碧、林泉、定新六个乡镇为特色小城镇),360个行政村,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路不平、无路灯、污水冒溢”的突出问题。要加快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资金投入量大。以上问题主要一是建设资金不足,特别是由于建设项目量多面广,这一问题更突出,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工作对策 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紧紧围绕“作风建设、项目建设年、环境建设年”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落实;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狠抓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建设领域,坚持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参加定期培训和在职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二是坚持做好特色小城镇建设及村庄整治工作。加大特色小城镇建设及村庄整治工作力度,力争初步建成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主题鲜明突出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今年新建或改扩建小城镇道路

档案馆城建档案整理要求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建档案整理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10-7-30 10:17:05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国家有关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和业务规范,制定本标准。 一、组卷原则和方法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基础上集中整理组卷,大型市政项目可按工程阶段或文件类型分批整理组卷,分片区开发的房建项目可按备案批次整理组卷。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以监理合同为单位组卷。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以施工合同(含专业分包合同)为单位整理组卷,其中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工程专业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单元)工程的划分系统编排。试验报告、大宗原材料合格证等共用文件可集中组卷,也可随主要的工程专业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单元)工程技术资料组卷;共用文件所涉及的其他工程专业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单元)工程技术资料卷在“备注”栏注明。 二、卷内目录的使用 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市档案局发布的印制或下载打印的标准目录,行业和特种工程使用空白国标卷内目录。卷内目录可手工填写或打印填写。 三、卷内文件的组织排列 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份文件按标准目录“文件题名”栏确定的内容和顺序对号入座,目录所不能涵盖的文件依次排列在各专业卷内目录最后一份文件后的空白各栏,尚不能满足的可使用空白国标卷内目录手工或打印填写。行业和特种工程按项目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和顺序组织排列,排列时应考虑各项管理程序或施工工序之间的联系以及主件和附件之间的联系。文字资料卷每卷厚度原则上不超过2cm。 四、页号的编排 文字资料以一本为一卷,竣工图以一盒为一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使用打号机以黑色印油打号。单面书写的文件页号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文字资料卷中每卷重号、漏号累计不超过5页(含5页)的,以前正确页号加“-1”、“-2”等的方式改正并在卷内备考表中说明;重号、漏号超过5页的应重新编号,错码应工整地杠改。竣工图卷不允许出现重号、漏号。 印刷成册、已编页号的文件单独组卷时不必重新编写页号,但封面、封一、序、前言、目录、附图、后记等未与正文统一编写页号的,本卷页号应作调整。具体为,封面页从“1”开始,封一、

往届毕业生户口档案迁入长沙市办理流程

往届毕业生户口及档案迁入长沙市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 1.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存档手册, 到户口、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借取户口页(会扣下毕业证); 2.持户口页、身份证去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持户口页、身份证去往户口所在地户政大厅开具未婚证明(如已婚:到户口 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长沙市人才: 4.去往人才办理调动手续(需带资料): a.职工录用(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b.劳动合同原件 c.身份证、户口页(见1) d.毕业证书 e.计划生育证明(见3) f.本人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保缴费情况证明 注:(c、d、e、f需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资料办好之后会给一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a—f就为这张纸),到院里盖章;去往长沙市公安局: 5.持以上所有材料(拿齐材料片警要啥就给啥)办理“准入证” 6.在院里开具“调档函” 户口所在地: 7.带户口页、身份证、准入证去户口所在地户政大厅办理“迁移证” 8.带迁移证复印件在人才换取毕业证(见1),调档函、存档手册取出档案; 院里: 9.携准入证、迁移证、身份证、户口页办理入户手续。 注:以上所有流程需1、2寸近期彩色照片随时携带,以上流程如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手写委托书,要格式正确,签字,指印)。

其中若只办理户口迁移,仅紫色部分为户口迁移流程,即以下流程: 1、在原城市,持户口页、身份证去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在长沙,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页、社保证明等到市公安局办理“准入证”; 3、在原城市,持户口页、身份证、准入证去户口所在地户政大厅办理“迁移证”; 4、在长沙,持准入证、迁移证、身份证、户口页在单位院里办理入户手续。 注:以上所有流程需1、2寸近期彩色照片随时携带,以上流程如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手写委托书,要格式正确,签字,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基于房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主编部门: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总站 批准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年月日 湖南省出版社 年长沙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号)的要求,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省内外的相关技术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对现有国家标准和各省市标准进行了全面总结,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完成本稿。 本规程共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数据范围、竣工建筑信息模型建模数据要求、竣工建筑信息模型质量要求、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档案验收与移交。 本标准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邮政编码:)。 本标准主编单位: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南省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协会 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创新战略联盟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 湖南省建工集团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志远筑业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长沙圣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 湖南龙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戴勇军张平李海州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刘玉辉吴大华彭邢燕 李云郭翔 湖南省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协会张丹 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创新战略联盟吴庆凯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许莉杨红波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颜春成马力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2、《档案法》所称档案是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 4、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必须由档案馆保管。() 5、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标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6、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应当保密的档案,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收购或征购。() 7、馆藏的公安类档案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8、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涂改档案的可以给予罚款。() 9、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可以视按规定交由境外机构保管和寄存。 () 10、所有材料都应该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 11、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批准。() 12、对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专业性较强或需要保密的档案,可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期限。() 14、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15、专业档案馆收集的范围,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审核,按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档案行政部门批准() 16、个人和组织利用档案时,不得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并不得泄密,但可以任意抄录、复制档案。() 17、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档案利用过程中,一律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18、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业务的专业人员,由市档案行政部门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认定,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从事中介业务。()19、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复印件形式代替原件。() 20、根据有关规定,综合档案馆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下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1、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销毁档案。() 2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档案,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档案登记制度。() 23、机关应归档纸制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24、为保护档案和节约能源,档案库房应采用自然光源。() 25、机关和国家企事业单位在撤销、变更时重新确定的档案归属情况,应当及时报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备案。()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施行的。 A、1990年10月24日 B、1990 年11月19 日 C、1999年6月7日 2、《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是()施行的。 A、1997年6月28日 B、1997年 7月4日 C、1997年9月1日 3、一切国家机关、武装、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民对档案有()义务。A、保管 B、整理 C、保护 4、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 A、文化事业机构 B、科研机构 C、行政机构 5、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年可以向社会开放。 A、15 年 B、20 年 C、30年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A、档案的形成者 B、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7、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19修正)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 修正建设部令第90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8] 2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11.26

概算 一、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文件应单独成册。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扉页),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书等内容组成。 二、封面、签署页(扉页)参照第3.1.2 条 三、概算编制说明 1、工程概括: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设计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和项目主要特征等。 2、编制依据: 1)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 2)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程; 3)当地和主管部门现行的概算指标或定额(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类似工程造价指标、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

4)人工、设备及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依据; 5)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概算的其他资料; 6)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费依据; 7)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3、概算编制范围。 4、其他特殊问题的说明。 5、概算成果说明 1)说明概算的总金额、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相关费用; 2)技术经济指标; 3)主要材料消耗指标; 四、建设项目总概算表。由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相关费用组成。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按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汇总组成。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设计咨询费、施式图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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