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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过程,促进公平竞争,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物业公司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招标人:指物业公司进行招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2. 投标人:指有意向参与招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3. 招标文件:指招标人按照规定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相关文件。
4.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报价等的投标材料。
5. 开标:指公开审核和评审投标文件过程。
6. 中标:指通过评审,确定最终合作的投标人。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项目立项】招标人根据物业项目需求,制定项目立项计划,明确项目范围、工期和投资等项目基本信息。
第五条【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将项目需求及招标要求整理成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投标准则、技术规范、合同范本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明确具体要求和评审标准,并提供项目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参考。
第六条【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形式保障。
第七条【招标公告】招标人根据招标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第三章投标活动第八条【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参与招标活动的条件与资格。
第九条【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给招标人。
第十条【开标与评审】招标人组织开标与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确保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并将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人。
第四章合同签订第十二条【合同谈判】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商议合同条款和具体细节。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经合同谈判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
物业招标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物业管理企业招标、物业服务合同招标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条件第五条物业管理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或者单位;(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物业管理能力和经验;(四)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经营资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招标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二)项目用地性质符合物业管理要求;(三)项目具备必要的物业管理设施;(四)招标人已依法履行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项目的说明;(三)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二)招标人的名称、地址;(三)招标项目的性质、用途;(四)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八)联系方式。
第九条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二)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方案;(三)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五)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第十条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二)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方案;(三)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五)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二)属于特殊行业、资源有限、受地域限制的; (3)(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3)第二章招标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5)第三章招标程序 (6)第四章招标计划的编制 (7)(一)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 (8)(二)曾有类似承包项目或同等项目服务经验。
(8)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9)第五章投标 (9)第六章开标、评标 (10)第三十七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0)第三十八条评标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0)第七章定标及合同签订 (12)第四十三条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12)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第八章招标资料管理 (12)第九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总公司及物业所属各单位组织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即负责推荐入围投标单位或者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负责评标和定标;负责评标的人员不得负责推荐、定标工作;负责定标的人员不得负责推荐入围投标单位及评标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物业总公司及物业所属各单位一般应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作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所属各单位需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进行经济测算分析,并由各单位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成本合约部门、计划财务部门、法律合规部门等三名以上人员与拟合作单位进行谈判,谈判结果经各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保证价格合理受控,从而确定合作单位,并将过程资料报物业总公司备案:(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属于特殊行业、资源有限、受地域限制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的招投标管理,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制定本办法。
二、招投标程序(一)招标公告1.物业公司在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前,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资格要求、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定期向相关媒体刊登。
2.物业公司应当通过公告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给物业公司。
2.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管理组织与措施、资质证明、商业保密协议等必要的文件。
(三)评标及中标公示1.物业公司应设立评标委员会,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评标委员会应公正、公开评标,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评估指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标准和评分,确定中标人,并公示中标结果。
(四)签订合同及履约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2.合同中应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工期、价格、质量、保修期等相关条款。
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履约,提供所承诺的服务和产品。
三、投标文件的要求(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说明、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细则、价款组成说明、图纸和施工图、业主单位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等。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安全措施、质量管理、材料采购等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形式1.投标文件应有封面,并注明投标者名称、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应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并提供打印件。
3.投标文件应清晰、完整,规范书写,不得修改或涂改。
四、中标评审要素(一)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业的资质证明。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招标、投标、评标等所有招投标活动,并适用于物业服务项目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术语定义1. 招标:指物业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对外公开征求供应商、承包商等投标的活动。
2. 投标:指供应商、承包商等单位或个人对招标项目进行报价、竞标、投标的行为。
3. 评标:指物业公司对投标报价、方案、资质等进行专业评估、比较、选择的过程。
4. 中标:指物业公司对经过评标后确定的最终供应商、承包商等投标人的选定。
5. 废标:指招标过程中,因投标人不符合要求、投标价格过高等原因被取消的招标。
6. 合同:指双方就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协商、签订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四条招标公告发布1. 物业公司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和时间节点。
2. 招标公告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发布,以保证潜在供应商、承包商充分了解和准备。
3. 招标公告中应包含的内容:项目名称、地点、时间要求、资格条件、投标文件要求、报价要求等。
第五条投标文件准备1. 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技术方案、资质证明、商业报价等内容。
2.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
第六条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给物业公司,逾期不予接受。
2.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登记、记录收到的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评标过程1. 物业公司应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比较、选择投标文件。
2.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名,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3. 评标委员会应建立评标记录,记录评分、讨论、决策过程,确保评标公正。
第八条中标结果公示1. 物业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等。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招标投标的物业管理项目。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确保招标投标程序规范、公正。
第六条以下法律名词及注释适用于本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范的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2.《物业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范的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招标准备阶段第一节项目确定第七条物业管理项目的需求应明确,并制定相关管理计划。
第八条定义物业管理项目的需求规模、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第九条制定项目预算,确定项目资金来源。
第十条成立招标委员会,负责招标程序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节招标文件编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详细说明招标程序、标书要求、评标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内容。
第十二条编制招标文件前,应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必要的技术和经济论证。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规范的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简介、招标范围、评标办法等。
第三节招标公告发布第十四条招标公告应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确保公告的广泛传播。
第十五条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名称、需求规模、服务内容、申请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并进行必要的修改与补充。
第三章投标阶段第一节投标文件准备第十七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齐备的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业绩资料、经营能力证明等内容。
第十九条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完整和规范。
第二节投标文件提交第二十条投标文件的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第二十一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应以书面方式为主,同时提供电子版备查。
第二十二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的补充或更改。
物业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保障业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服务、工程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五条物业管理采购范围:(一)物业服务企业为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所需的设备、材料、服务、工程等;(二)物业服务企业为改善和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所需的设备、材料、服务、工程等;(三)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业主权益所需的设备、材料、服务、工程等。
第六条物业管理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充分、采购需求较为明确的采购项目;(二)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供应有限、采购需求较为明确的采购项目;(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技术难度较高、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采购项目;(四)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采购需求简单、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采购项目;(五)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唯一性或者采购时间紧迫的采购项目。
第七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八条采购需求提出:(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二)物业服务企业将采购计划报送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九条采购方案制定:(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编制、评标标准、开标时间、评标委员会组成等;(二)物业服务企业将采购方案报送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十条招标公告和邀请函:(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采购方案,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或者邀请函;(二)招标公告或者邀请函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方式、投标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物业管理招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物业管理招标活动,包括物业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标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招标范围: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办公楼、公共设施等物业管理项目。
第五条招标条件:(一)招标人应当具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二)招标人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招标人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资金和人员配备。
三、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通过政府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等信息。
第七条投标报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信誉证明等。
第八条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符合招标条件。
第九条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服务方案、项目管理团队等。
第十条开标:招标人应当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
第十二条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四、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档案,对招标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招标活动,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XX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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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物业服务投标运作,提高投标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管理工作。
三、部门主要职责招标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公司投标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投标操作,各部门主要职责为:
1、人事行政部:
1)负责有关投标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上报,形成投标评估报告。
2)负责投标报名、标书购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写,标书的汇总、编制、制作、封送。
3)对投标工作的总结,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备案等投标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投标各环节工作的联系、沟通,并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2、品质管理部、经营管理部:
1)负责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费用测算,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投标工作提供决策信息。
2)负责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写。
3)参与标书的编制、开标和答疑工作。
四、投标程序
1、获取招标信息
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可通过各种公开媒体,如网络、报刊等各种途径获取并跟踪招标信息。
2、申请投标审批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包括其他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人事行政部联系,由人事行政部组织经营管理部和品质管理部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投标活动后,填写《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上报总经理室审批,购买标书、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人事行政部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
信息,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4、投标环境调查投标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行政部、经营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对标书中描述的物业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收集投标有关信息和资料,测算费用并确认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体现我公司优势和专业水平;文字要言简意赅,主题明确。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
商务标书包括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管理业绩、日常规范运作情况、企业年度盈亏情况、企业诚信记录、物业管理公众满意度季度测评情况等内容。
技术标书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预算及投标报价、开办费开支预算方案及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物业服务分项目标、标准与承诺、物业服务早期介入方案(物业服务交接方案)、项目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物业的综合服务、维修养护管理、保洁、秩序维护、护绿等工作的实施方案、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人事行政部根据招标文件拟订投标文件目录及标书编制计划,负责标书商务部分的编写,并将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汇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讨论,形成投标书。
5)经营管理部负责标书技术部分费用的编写,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预算及投标报价、开办费开支预算方案及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经费收支(管理费收支)测算和提供管理服务酬金的报价。
6)品质管理部负责标书技术部分方案的编写,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物业服务分项目标、标准与承诺、物业服务早期介入方案(物业服务交接方案)、项目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物业的综合服务、维修养护管理、保洁、秩序维护、护绿等工作的实施方案、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7)参与投标的部门或人员对招标书中不明确或不清楚的问题,反馈到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与招标方进行联系澄清。
6、投标书的评审
投标书送交之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标书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后方
可由人事行政部送交投标书。
7、投标书的装订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装订,做到美观,严肃,体现公司品质。
8、评标答疑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各责任部门参加评标答辩。
9、送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人事行政部应负责投标文件的送达,并同项目负责
人、经营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参加开标工作。
五、投标工作总结投标工作总结应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内容应包括招标单位、招标目的、投标时间、参加投标单位、评标标准、开标情况、对投标对手的分析等,如没中标,应还包括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等,并应对未中标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反馈到相应部门。
六、投标文件整理投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招标书、投标书(包括商务、技术、报价单)、投标评审表及投标总结等投标相关文件及时交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处备案。
七、合同评审、签订
1、项目中标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经营管理部、品质管理部、人事行政部对合同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进行讨论,重点提出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潜在的责任风险及规避风险的措施、方法,确定合同谈判的原则。
2、项目负责人收集汇总合同评审意见,组织参加合同谈判,按规定的权限与投标方
签订正式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由人事行政部将招投标资料、招投标双方签订的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资料送交房管处进行备案登记。
八、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xxxxx 服务有限公司(筹)
xx 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1、《投标申请表》
2、《投标管理流程图》
3、《标书编制说明》
投标申请表
投标管理流程图
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标单位
投标管理流程说明
标书编制说明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内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