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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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审批流程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流程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流程
一、申请材料准备
1.投保人资格
(1)投保人身份证明
(2)投保人收入证明
2.保险产品资料
(1)保险产品说明书
(2)保险费率表
3.公司资质文件
(1)保险公司营业执照
(2)保险公司财务报表
二、申请材料递交
1.提交材料
(1)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保险监管部门
(2)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2.材料初审
(1)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确认材料符合法规要求
三、产品审批流程
1.保险公司报备
(1)保险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备产品相关信息(2)提交产品报备材料
2.保险条款审核
(1)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进行审核
(2)确认保险条款合规性
3.保险费率审核
(1)监管部门对保险费率进行审核
(2)确认保险费率符合规定
四、审批结果通知
1.审批结果
(1)监管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审批结果
(2)如有需要,要求保险公司补充材料
2.结果确认
(1)保险公司确认审批结果
(2)如通过审批,开始销售和推广保险产品。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网站2011-05-22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人身保险公司。

第三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加强管理,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市场需求、宏观经济政策、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八条人身保险按保险责任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寿保险的险种类别按保险责任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十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

第十一条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3号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3号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2-01-15 分享到:【字体:大中小】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91119220115).pdf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91119220115).pdf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得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得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得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得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与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得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得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得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与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得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就是指以人得寿命为保险标得得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就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得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就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得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就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得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人寿险理赔材料大整理,这是最全的版本!

人寿险理赔材料大整理,这是最全的版本!

人寿险理赔材料大整理,这是最全的版本!说实话,保险公司理赔一直是被用户所诟病,也是用户比较担心的事情。

当然,买了保险,谁都想安全平安的度过一生,永远不去理赔。

但是人生意外无常,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那么一旦发生风险,如何顺利理赔?小新认为理赔材料的准备很重要。

举个例子:同一时间报理赔的用户A和B,用户A的理赔材料准备的很完整,B用户的理赔材料不是少这就是少那。

而当用户A的理赔申请通过,理赔保险金已到账时,用户B的理赔申请仍在筹集材料阶段。

就像去政府部门办理业务一样,少一分材料,政府部门的人都不会给你办理,让你再去准备材料;当别人只需要几天可以办成的事,我们却因为材料准备不充分,花费十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成。

案例说的糙,但确是事实,很多人应该能感同身受。

正好最近也有用户咨询小新:买的保险,出险了,想要报理赔,需要哪些材料啊?所以小新借着这篇文章,既回答了用户的问题又给大家讲解如何准备材料,一举两得。

理赔材料的准备很重要,但也却复杂。

面对繁多的理赔材料,大多数人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准备,该准备什么,完全是懵圈的状态。

于是,小新下面用几款保险产品的理赔材料作为例子:点击图片查看大图:人寿险理赔材料从图片中可以看出来,小新把人寿险理赔材料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基础材料、第三方出具的报告/证明、关系证明/补充证明,下面小新给大家一一说下。

基本材料基本材料很简单,大多是当事人和申请人等的身份证明等,所有险种在这块理赔资料的准备是大同小异。

一般包括:理赔申请书、申请人和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银行账户、保险合同凭证等,基本上都是现成的材料,准备起来,也没啥问题。

第三方出具的报告/证明这部分准备起来比较复杂,材料也比较多,也是理赔材料中的关键部分,能否达到理赔条件关键要看这一部分的理赔材料。

由于人寿险的理赔保险金申请包括很多种类,有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保险金等,小新挨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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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声明中的“《××》”为险种名称;
5、保险公司填报“材料齐全检查”项时,应在“公司报送”栏内填写报送份数,如无,则注明原因。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公司名称
险种名称
险种类别
销售渠道
销售时间
报送日期
报送材料清单
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齐全检查
公司报送
保监会核实
1、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2、保险条款
3、保险费率表
4、现金价值表(示例)#
5、减额交清保额表(示例)#
6、费率浮动管理办法(或产品参数调整办法,须总精算师签字)#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产品说明书文稿
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和分配办法
分红保险的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
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销售管理办法
11、利润测试模型的电子文档#
12、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司声明:
本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内容显失公平或者形成价格垄断的情况,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条款设计或者费率厘定适当,不危及本公司偿付能力。
7、精算报告(须总精算师签字)
8、总精算师声明书(须总精算师签字)
9、法律责任人声明书(须法律责任人签字)
10、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其他材料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财务管理办法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业务管理办法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业务规划及对偿付能力的影响
公司文号: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保监会备注:
你公司应该依法合规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年 月 日
注:1、带#号材料为特定险种提供的材料;
2、保险公司填报“销售时间”时,如果尚未销售则填写“尚未销售”,已经销售则填写开始销售日期;
3、第10项仅对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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