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法2017版

建筑面积计算法2017版
建筑面积计算法2017版

建筑面积,是地产名词,与使用面积及使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因应国家地区不同,其定义和量度标准未必一致。建筑面积一般大于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目录

1 简介

2 建筑面积划分

2.1 划分方法

2.2 实际意义

3 公共面积

4 计算方法

4.1 有效计算部分

4.2 无效计算部分

4.3 有效计算条件

4.4 计算作用

5 确定与认定方法

5.1 确定依据

5.2 测量认定

简介

建筑面积也称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行业的专业有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是一个表示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围水平截面进行计算,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在中国内地,与建筑面积有关的法规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及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而在中国香港,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的计算则需遵循香港测量师学会发布的《量度作业守则》。在中国台湾则有建筑技术规则,其第九章之容积管制即是关于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的规范。

建筑面积作为一个技术经济指标使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个领域,它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筑面积是指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建筑物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的实物量化指标,它是反映建筑物建筑规模的技术参数,在房地产市场中它作为一项基础性指标,成为政府、开发商及购房人最为关心的核心数据。

工程的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致。使用面积也叫地毯面积/净面积,就是往地下铺地毯,铺满以后地毯的面积。

使用面积实际上就是套内面积,而工程的建筑面积是在套内面积的基础上加

上了每户所占的公摊面积。

关于建筑面积规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划分

建筑面积划分方法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

图1.建筑面积

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

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

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

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

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权利人单独占有使用的建筑面积,它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权利人应该分摊的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那部分建筑面积,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通常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处理原则为:a.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b.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建筑面积实际意义

建筑面积通常是在房地产领域内使用的概念术语,它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该建筑物的建筑规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

从专业的角度理解,建筑面积是用以度量建筑物体量的量,计算依据是指房屋外墙或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并包括建筑物的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部分,而且要求建筑物要有结构牢固的上盖和围护,层高要大于2.20米。人们衡量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意义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1、人类为了生产活动或生活需要建造各类活动或居住场所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形式之一,又称为建筑物,因此它是评价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物质生活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指标。

2、在建设项目策划与投资决策阶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重要依据,也是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选择概算指标的依据之一。

3、它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重要技术指标,也是项目前期进行工程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

4、在项目进行工程预算、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时的基础数据,也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以及工程量、料用量等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数。

5、它是在建筑物进行交易、租赁、抵押、征收税费、缴纳物业服务费、缴纳取暖费等方方面面的基础数据资料之一。

6、它为房屋管理部门的产籍管理、房屋的产权确认、房屋产权面积确认、房屋登记账簿等提供重要基础资料,也为国家统计部门汇总房地产市场的房屋新开工面积、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等市场指标提供基础数据,可以让国家宏观的掌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及时的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有效地调控市场发展状况,从而更好的推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建筑面积公共面积

建筑面积中,具争议的是公共面积内有多少项目被包括在内,当中可能包括:楼梯、走廊、停车场、管理处、升降机及其公众大堂、天井、单位窗户外的“窗台”等。因此,合理、准确地计算建筑面积是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1、分摊原则

A、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B、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区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公用建筑面积部位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C、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部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应根据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全幢公用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层),然后再分摊各自公用建筑面积。

D、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计算方法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夹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b、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B、阳台建筑面积

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b、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c、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d、半挑半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3、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A)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廊、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B)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C)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是计算商品房价格的结算数据,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面积有效计算部分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雨棚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应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不论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也不论是封闭阳台还是非封闭阳台,均按阳台水平面积的1/2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

13、住宅建筑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3)房屋天面上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底层、夹层、地下室中以及独立建造的自行车房、汽车库,层高在2.20m 以上(2.20m)的,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作为外墙仅为装饰的,按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挑楼、全封闭的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复式、跃层建筑中的挑空层部分,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井不作为挑空层认定。

建筑面积无效计算部分

另外,在住宅的建筑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有: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和挂(壁)板,如:柱、垛、勒脚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

3、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

4、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

5、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设备层)。

6、单层住宅的分隔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7、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间。

建筑面积有效计算条件

1、国内常用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一般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五条:

1)应具有上盖;

2)应有围护结构;

3)结构牢固,属于永久性的建筑物;

4)层高在2.20米或2.20米以上;

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2、具体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依据计算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三大类:

I.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需计算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此条为老规定,新规定是: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不论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也不论是封闭阳台还是非封闭阳台,均按阳台水平面积的1/2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II.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只能计算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的一半:

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b、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III.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

a、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d、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

图 2.与建筑面积有关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通行的部分。

g、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i、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建筑面积计算作用

1、确定建设规划的重要指标。

2、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是一项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

3、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4、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5、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之间存在着一定比例关系。建筑面积确定与认定方法

建筑面积确定依据

通常建筑面积在房地产开发不同阶段的确定依据和内涵是不同的。

第一步:房地产投资机会选择和决策阶段

在项目投资机会选择中,开发商面对的可能有多种投资方案的选择,因此需要进行多种方案的比选优化,其中项目选址(地块位置)、地块面积、建筑规模

(总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等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比选时参考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过方案比选和投资决策分析后,初步确定项目开发的目标和方案。这个阶段项目的建筑规模主要由地块面积和容积率来确定,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提供是一个大概的建筑规模。

第二步:在项目评估并确定投资项目后,首先需要获得开发土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特殊情况才允许协议方式出让。因此开发商要获得土地都得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容积率通常大于1,合同中关于地价款的核算主要依据楼面地价和建筑面积确定。此处的建筑面积都是依据城市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意见书确定的。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土地具备上市出让之前,土地的收购储备都由地方政府设立的机构负责。纳入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土地,需要按照一级开发的模式,对地块进行土地发开工作,其中关于征地补偿费用估算和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估算最重要问题的就是,对于被征收居民或农民的住房的建筑面积认定或对于被征收单位的经营用房或者厂房的建筑面积认定等,换句话说,所有涉及到的被征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认定和权属性质的认定,是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房屋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往往对此产生争议,需要专业的测绘机构和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给予认定和估算。

第三步: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阶段

开发商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规定了用地性质、位置和界线。而且开发商还需持对拟建项目的说明、拟建方案示意图、地形图和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性规划方案及其他材料,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下达《规划意见书》,《规划意见书》主要规定了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红线、建筑控制高度等详细指标。此处的总建筑面积指标是具有法规约束的,开发商不得随意更改规划的总建筑面积和其他规划条件。

第四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开发商需持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要求取得的有关用水、电、煤气、热力等协议,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接此申请后,负责主持召开市政配合会等工作,最后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阶段的工程施工图纸是开发商做预售或预租的重要依据,开发商委托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依据工程施工图纸进行预售登记测绘,由测绘机构出具预测成果报告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建委市场处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之后房地产企业才可以开始预售或预租。

第五步:建筑工程招标阶段

当房地产开发商决定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建筑工程时,不论是采取全程统包、分阶段发包、单项工程发包、分部工程发包或专业工程发包等何种发包形式,在

确定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以及包工包料中建筑材料的用量测算等很多情况,都需要应用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分部工程的建筑面积等其他建筑面积,这个阶段建筑面积的数据主要是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测算的。

第六步:开工申请及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阶段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取得之后,建设单位就可以正式开工了。

第七步:项目的建设施工阶段

在项目进入建设施工阶段后,全部工程内容可以分解和归纳为单项工程或工序,包括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屋面工程、砌筑工程、地面工程、其他建筑工程等,每项工程建筑材料的用量、工程成本的测算以及工程工作量的测算等很多方面需要利用项目建筑面积这项技术指标。这个阶段各类建筑面积数据直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测算。

第八步:项目的施工完成后,需做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报规划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筑物的位置及功能、层数、建筑规模、高度、立面;(2)附属用房、绿化、道路等各类配套工程的实施情况;(3)应当拆除的原有房屋及施工用房等临时建筑的拆除情况等。因此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都是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验收时严格考查的内容。规划管理部门考查的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需委托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到项目所在地依据项目建成后的现状进行建筑物的现状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报告书来认定准确有效的项目各类建筑面积。然后对比项目规划条件下的各类建筑面积指标与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的各类建筑面积指标的差异,验收要求这个差异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超出限定范围的项目需要向规划管理部门说明加建或者少建部分的原因,并重新申请建筑规划许可证或其他手续。

依据《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目前我国的房屋通过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它是建设(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公安消防、环保等有关建设行政机关各方,就完工的建筑物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所作的验收报告。

第九步:申请办理房屋的初始产权登记、转移登记等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权利活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建设项目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之后,才可以委托有房产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机构对新建项目的现状做初始产权登记测绘,取得测绘成果后,持相关资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证书。依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等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只有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之后才能进行产权转移登记,房屋产权清晰,有力地规范了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初始登记,商品房的交易都在有证的情况下进行,透明度高、安全性强。属于业主的共有公用部位也进行了初始登记,并随时可供

权利人查阅,有效的保护了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这个阶段涉及的房屋总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共有公用建筑面积等其他建筑面积都是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认定的,该数据是可靠的、准确的、合法的、有效的,也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

建筑面积测量认定

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是由专门从事测绘活动并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来测量认定,只有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才能被认定为合法的、有效的房屋建筑面积。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同时国家对测绘成果实行汇交验收制度。测绘单位的产权登记测绘成果是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认可的房屋测绘成果数据,包括房屋总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等测绘数据成果,也是权属登记中心颁发房屋权属登记证书的重要合法依据。

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或工作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某些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认定时,就可以委托一家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合法认定,并要求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成果,此测绘成果就可以作为该房屋建筑面积的客观的合法认定。

2017年新《建筑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已经实施。新版规范变化非常大大,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规范,不触红线,尽可能的偷面积。学赛网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逐条解读,希望大家喜欢:

2017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本规范主要内容技术是:

1.总则;

2.术语;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建筑类术语

1.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3.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5.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6.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7.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8.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9.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的房间。

10.架空层 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1.走廊 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12.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13.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14.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15.凸窗(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16.檐廊 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17.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18.门斗 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19.雨篷 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门廊 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1.楼梯 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2.阳台 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3.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4.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5.骑楼 overhang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6.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27.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28.露台 terrace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29.勒脚 plinth

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30.台阶 step

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三、计算建筑面积国家规定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及以上至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及以上至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6.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

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 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及以上至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

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 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 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 及以上的凸(飘)窗;

8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0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不计,计一半,全计建筑面积的记忆分类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记忆 1、层高小于2.2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为统一标准,所有层高低于2.2m以下的房屋、房间、房层、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走廊、檐廊、阳台、挑廊、挑楼、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都不宜计算建筑面积。这也是作为人民生产和生活空间的最基本的需求。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构件是组成房屋结构的各单元,如房屋的梁、柱等,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梁、柱等构件。 配件是组成房屋的零件或部件,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部件,例如砖和瓦等部件。装饰柱是指为装饰或点缀房屋而用的非承重柱,承重柱是指对房屋起承重作用的结构柱。承重柱有时在外表附有装饰性的部分。装饰柱或承重柱,以及承重柱的装饰性部分的认定,以设计图纸为准。 装饰性的玻璃幕墙是指附在或架在房屋外墙面上起装饰作用的玻璃幕墙。 垛是指房屋墙上,向上或向外突出的部分,如突出房屋墙面的砖、瓦以及水泥构件。勒脚是位于房屋外墙面下部,突出房屋外墙面的,为保护墙基和墙体的、防水浸蚀、防腐蚀的、附在房屋外墙面下端的表面构筑层,它由砖或混凝土或三合土等材料构成。不是所有房屋都有勒脚。 台阶在这里是指室外台阶,室外台阶是房屋的辅助设施,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台阶是房屋室内外地面联系的过渡构件,是根据室内外地面之间的高差而设置的。 无柱雨蓬这里指的是无柱的、位于门上方或窗上方的为防雨和防晒用的顶盖。顶盖一般由混凝土构件(板)构成,与房屋的墙体或房屋的梁柱相连接,顶盖的下方无承重柱或承重墙支撑,顶盖下方可能是房屋的进出口或人行通道,没有围护结构或围护物。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 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1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 1/2 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 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 、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balcony 2

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雨棚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应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阳台净面积(包括阳台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住宅建筑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另外,在住宅的建筑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有: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和挂(壁)板,如:柱、垛、勒脚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 3、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1518547847.html,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

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 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建筑工程预算建筑面积计算大全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最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其中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之和称为“有效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

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 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走廊的一种,门厅大厅是按一层计算。) 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建筑面积计算例题精选

《建筑面积计算》例题精选 【例1】 例:计算下图单层建筑的建筑面积 【例2】 例:计算下图的建筑面积(墙厚均为240mm 。) | 制面 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土木系 刘嘉 解 建筑面积: S = 45.24 X 15.24二 689.46 (

楼隔层建筑面积:(4.0+0.24 )X( 3.30+0.24 ) =15.01( m2) 全部建筑面积:69.30+15.01=78.91 (tf) 【例3】 例:建筑物如图所示试计算: (1 )当H = 3.0m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A-A

当H=3.0m 时S =(3.6 X6+7.2+0.24) X(5.4 X2+2.4+0.24) X5=1951.49 (怦)分析:多层建筑物,当层高在 2.20m及其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S = (3.6 X6+7.2+0.24 : X( 5.4 X2+2.4+0.24 ) X4 当H=2.0m 时 + 1/2 (3.6 X6+7.2+0.24 )X(5.4 X 2+0.24)=1756.39 (m2)分析:多层建筑物,当层高不足 2.20m时,应计算一半面积 【例4】 例:计算下图地下室建筑面积,层高2.4m,出入口处有永

解 S =地下室建筑面积+出入口建筑面积 地下室建筑面积: =(12.30+0.24 )X( 10.00+0.24 )= 128.41( m2) 出入口建筑面积: =(2.1+0.24) X 0.68 + 6.00 X 2.00 = 13.59( m ) 【例5】 例:某建筑物座落在坡地上,设计为深基础,并加以利用,计算其建筑面积,如图所示。 S = ( 6.00 + 0.40 ) X( 5.50 + 0.40 ) =37.76( m)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B、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C、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是“套(单元)建筑面积”的简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是每套住宅户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的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阳台。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层高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 套内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的简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套内阳台建筑面积面积 1、套内使用面积是指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是指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有封闭式阳台、挑阳台(底阳台)、凹阳台和半挑半凹阳台之分。

供热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面积 一般来说:套内使用面积*1.49=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2、建筑用地面积:指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室外工程(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其形状和大小由建筑红线加以控制。 3、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你开发商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你买一块地,但由于市政或其他原因,需要占用你一些土地,如市政道路,即常说的要扣路幅,还有如在土地边有高压线,国家规定就需退出多少米才能建房的.所以你土地证面积并不一定是你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面积减去你不能用的面积后就是你的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4、“用地面积”:是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种建设用地的面积。城市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可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但各种性质用地的面积并不只单纯包括其本身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还包括一些直接为其服务的建设用地面积。如城市的“居住用地面积”包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河南省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 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 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 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 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 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建筑施工常用计算公式大全及附图

建筑施工常用计算公式大全及附图 工程量计算公式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 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宽度; C—工作面宽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 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 B—基坑上口宽度; a—基坑底面长度; 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 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

2017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本规范主要内容技术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建筑类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2017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国家标准GBT 5035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2017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国家标 准GBT 50353 2017年新《建筑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经实施。新版规范变化非常大大,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规范,不触红线,尽可能的偷面积。学赛网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逐条解读,希望大家喜欢:2017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本规范主要内容技术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

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建筑类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2.0.5 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2.0.8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的房间。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2.0.11 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 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

2017 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 本规范主要内容技术是: 1.总则 ;2.术语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 架空层 ;2.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 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 (飘 ) 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 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 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建筑类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14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 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以下且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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