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房地产税法草案力争今年一审
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

Please you must be happier than me, so that I will not quit in vain, no matter how painful I am, I don’t need to be sorry to make up for love, at least I understand your pursui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为此,我国还专门制定了房产税暂行条例来规范相应的问题,下面请跟随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的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地产税的八大争议 到底该不该征

房地产税的八大争议到底该不该征作者:朱振鑫来源:《投资与理财》2019年第05期不知是不是巧合,每年博鳌论坛的头条都少不了房地产的身影,去年是买房,今年是房地产税。
吴晓求一句“找不到房地产税开征的理由”率先引爆话题,引来贾康的“隔空回应”。
后来在“如是夜话”的活动现场,偶遇的两位老师还来了一次现场“激辩”,这可能是2014年国家提出房地产税以来正反双方最直接的一次交锋了。
吴晓求和贾康恰好代表了过去几年间围绕房地产税形成的两种不同观点。
贾康是支持派的代表,认为房地产税是国际通行,在中国也没有任何障碍。
吴晓求则是反对派的代表,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和国外不一样,开征房地产税缺乏法理基础。
真理越辩越明,立法有争议不是坏事,今天我们就来系统地梳理一下这其中的八个争议点,以厘清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逻辑。
正方:房地产税能增加持有成本,挤出空置供给,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投机性炒房是房价持续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这和国内持有房产几乎没有成本有很大关系。
全球有40多个国家都在房地产持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而我们的房地产税却主要加在交易环节,持有环节不用缴税。
所以很多人买了房子就放在那里坐等升值,既不出售也不出租,导致市场上供给更加稀缺。
如果推出房地产税,可以从实际需求和预期上抑制炒房,抑制房价。
比如韩国2005年8月推出综合房地产税,征收后2个月,首尔房价就达到了阶段性低点。
国内上海重庆两地2011年房产税开征后,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一个小低潮,表现不及全国平均水平。
反方:长期来看,房价还是取决于基本面,房地产税没有实质影响,房价表现主要取决于供需关系。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试点先例都印证了这一点。
从国际经验看,美国、日本这些出现房地产泡沫的国家都有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征收未能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从国内经验看,上海和重庆自2011年开展房产税试点以来,房价不跌反涨,均几乎翻倍。
房地产税并未从本质上改变市场供需关系,长期看来,关键还是看基本面,如果基本面没问题,有房地产税照样涨;如果基本面没吸引力,没有房地产税也照样跌。
房产税2023新政策消息(汇总)

房产税2023新政策消息(汇总)房产税2023新政策消息(汇总)1、个人所有非经营性房产均可享受免税,企业设立的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和医院均可享受免税。
2、经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认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设立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
2023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主要以房产为征收对象,具体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从价和从租,通常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1、从价计征年税率为1.2%,计税依据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年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免征,所有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60平米以下等19种情况免征房产税。
举个例子,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的上海,目前征税对象有两类,第一类是本地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房产,第二类为外地户籍新购房产。
计税价格为交易价格的70%,税率为0.6%,若低于成交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征收税率为0.4%。
多套房的房产税如何计算?1、除首套房外,无论几套房,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米就需要按照对应房产税率计征。
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的,可退还已缴纳的房产税。
2、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税2023年免征标准对于以下情况,房产税予以免征。
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立法引言房地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对于调节房地产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的立法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原则、程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探讨。
目的和原则目的房地产税立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税收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
同时,房地产税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能够提供资金支持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原则在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性原则:确保税收的公平性,避免税负过重或过轻对于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的不利影响。
2. 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设计税收制度,激励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适度性原则:确保房地产税税率适度,既可以发挥调节作用,又不至于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
4. 透明度原则:确保房地产税立法过程的透明,让公众了解政府的税收政策和用途。
立法程序房地产税立法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立法调研:对国内外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税立法经验进行调研,了解其优点和问题,为我国的立法提供参考。
2. 立法拟稿:根据调研结果和国内房地产市场现状,制定房地产税的立法草案。
3. 立法审议:将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机关进行审议,听取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 立法公告:将通过审议的立法草案公告发布,正式成为法律文件。
5. 立法实施:根据立法文件的要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履行税收的征管职责。
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立法面临以下问题:1. 税收基础不清晰: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以及具体的计税单位等方面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2. 税率设置不合理:现行的房地产税税率较低,无法充分发挥调控作用,同时也存在税负过重的问题。
3. 征收手段不完善:房地产税征收的手段单一,缺乏多样化的征收方式。
4. 缺乏实质性监管:当前对房地产税的征收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约束机制。
房地产税立法是什么(房地产税试点改革主要内容)

房地产税立法是什么(房地产税试点改革主要内容)《规划和纲要》明确,要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
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
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规划和纲要》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其中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
土地计划管理方式,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此外,《规划和纲要》明确要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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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房地产税法草案力争今年一审2015-01-23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23日讯,大智慧通讯社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财政部和全国人大等相关部门计划今年完成房地产税法草案并提交全国人大进行一审。
该人士同时介绍,房地产税立法是财政部2015年税制改革首要工作任务,该税的推行和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改革密切相关,须加快推动。
关于房地产税设计原则,前述知情人士解释,要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税,增加保有环节税,促进房价平稳。
大智慧通讯社从全国人大人士处也了解到,自去年开始全国人大也正在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前述知情人士介绍,财政部曾针对房地产税立法时间表征求专家意见,结果显示,各界认为草案应尽快成形。
对房地产税推行时间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2015年房地产税应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依法全面征收。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认为,房地产税牵涉面广,草案经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后要经过几轮审议,还需接受公开征求意见,进展需要一段时间,何时最终实施要根据立法进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