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责任清单
项目部采购管理主体责任及各岗位责任清单

项目部采购管理主体责任及各岗位责任清单一、总体责任项目部采购管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岗位人员应履行相应的责任,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项目部采购管理中,各岗位的责任分工如下:二、项目经理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部采购管理的核心责任人,他需要承担以下主要责任:- 确立项目的采购策略和采购目标;- 编制采购计划,并制定采购方案;- 指导和监督采购过程,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确保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审批工作;- 负责与供应商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跟踪和管理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处理和协调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三、采购主管责任采购主管是项目部采购管理的执行责任人,他需要承担以下主要责任:- 负责组织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工作;- 监督采购流程的执行,确保采购操作符合规定;- 协助项目经理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 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和沟通,获取报价和样品;- 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跟踪和管理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四、采购员责任采购员是项目部采购管理的操作责任人,他需要承担以下主要责任:- 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寻找并筛选合适的供应商,获取报价和样品;- 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审查;- 参与谈判和合同签订,并协助项目经理和采购主管进行谈判;- 跟踪和管理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五、财务负责人责任财务负责人是项目部采购管理中的财务监督责任人,他需要承担以下主要责任:- 负责审核和审批采购预算和支付申请;- 监督采购资金的使用和结算;- 提供采购资金报告和分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协助项目经理和采购主管进行采购合同的审批。
以上是项目部采购管理的主体责任及各岗位责任清单,各岗位人员应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及详细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三、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四、其他副总经理和厂办公室的安全职责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职责六、企业专职安全员及安环部的安全职责七、技质部的安全职责八、设备部的安全职责九、采购、销售(运输)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十、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十一、其它部门的安全职责十二、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十三、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十四、车间安全员的安全职责十五、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十六、工人的安全职责总经理安全职责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采购业务行为负面清单准则

三、商业款待与馈赠
1、商业款待:
经常性地接受供应商的款待会影响员工代表公司的客观判断力,员工须谨慎处理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
(4)对于发现的违纪行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行动,将违纪行为的损失降到最低,严禁姑息和纵容违纪的行为。
七、违纪处罚
对违反行为准则的事件或问题,将根据公司有关违纪处分的文件给予处罚,并记入员工个人诚信档案。管理层应对本下属的违纪行为承担管理连带责任。
八、附则本文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采购业务人员应严格遵循本文件,若本准则内容与内部控制手册相冲突的,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部
除上述员工责任外,各级主管还应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包括:
(1)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相应的行为细则,并通过沟通、培训、监督和检查,确保下属对行为准则的理解和遵守。
(2)身体力行,树立诚信的榜样,营造正向的组织氛围;绝不利用自身的职权和关系,影响或诱导员工违反行为准则。
(3)采购岗位属于关键和敏感性岗位,应特别注意选拔、任用恰当的员工,并通过岗位轮换等措施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
一、采购业务人员定义
采购业务人员不仅指采购部门的专职采购人员,还包括所有参与采购业务或参与采购授权业务履行的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市场、IQC、制造、供应链、基建、行政、等与供应商有接触的工作人员。
二、采购业务执行过程行为要求
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承诺必须得到公司合法授权,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承诺;
(2)员工及亲属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赠礼与福利。
采购合同的物料清单要求

采购合同的物料清单要求合同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需要采购一批物料,并邀请乙方作为供应商,根据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采购物料清单1.1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物料:(在此按照清单要求列举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1.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物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满足甲方采购的要求。
1.3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物料清单中的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二条交付时间和数量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交付时间要求,按时将物料交付给甲方。
2.2 如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物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3 物料的交付数量应与甲方要求的数量相一致,如有差异,乙方应负责及时补发或退还差额。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3.1 物料的价格为:(在此填写具体价格,可以包括运费、税费等)3.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物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承诺在售后期间维修、更换不合格的物料。
4.2 如乙方未能履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物料或提供不合格的物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出现本合同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八条附则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交付物料的最后一日。
采购人 权责 清单

采购人权责清单一、权利1. 决策权采购人在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框架下,有权决定采购项目的立项、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和采购标准等重要事项。
2. 审批权对于采购计划、预算、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草案等具有审核与批准的权利。
3. 谈判权负责与潜在供应商进行商务洽谈,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交付时间、付款条件等相关事宜。
4. 监督权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确保采购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满足需求。
5. 知情权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产品信息、价格构成等必要资料,以供评估和决策使用。
二、责任1. 合规性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2. 采购计划制定与执行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制定并执行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采购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
3. 供应商管理建立和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考核,保证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4. 成本控制积极寻求最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合理议价和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5. 风险防控及时识别和评估采购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避和应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中断风险、法律风险、质量风险等。
6. 文档管理完整保存所有采购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文本、验收报告等,以便后期审计、查询和追溯。
7. 保密义务在采购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采购人员有义务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请各采购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务必履行上述各项责任,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
关于采购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关于采购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采购岗位是一个重要的职位,负责为公司采购所需的物品和服务。
以下是采购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
1. 采购计划和策略制定
- 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公司的需求和预算制定采购策略。
- 分析市场情况,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他们建立合作关系。
2. 供应商管理
- 管理供应商数据库,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
- 跟踪供应商的绩效,确保他们按时交付物品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 协商和签订供应合同,并定期评估合同的执行情况。
3. 采购流程管理
- 负责整个采购流程的管理,包括需求确认、询价、报价比较、谈判和下订单等环节。
- 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性,遵守公司的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
4. 价格谈判和成本控制
- 负责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争取最佳的价格和优惠条件。
- 控制采购成本,寻找节约成本的机会,提高采购效益。
5. 采购数据分析和报告
- 收集、分析和整理采购数据,为管理层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 跟踪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采购策略。
6. 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
- 与其他部门,如财务、生产等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确保
采购工作与公司的整体运营保持一致。
总结起来,采购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制定采购计划和策略、供应商管理、采购流程管理、价格谈判和成本控制、采购数据
分析和报告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
通过有效的采购管理,能
够帮助公司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确保物资的供应和质量,从而为
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采购部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表格清单

持续
查记录
8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宏凤凰《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采购部安全生产职责
持续
查记录
9
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擅离职守,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宏凤凰《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持续
查记录
5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严禁将工程项目和相关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宏凤凰《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持续
查记录
6
加强对供应方危险化学品(柴油、氧气乙炔)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采购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促使相关方提高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危险性认识,了解掌握有效的预防措施,并要求他们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厂区内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序号
安全生产责任描述
执行标准
要求履职频次
检查方式
检查情况
1
物资采购前,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选择合格供应商,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产品,严格执行到货验收流程,按照制度要求供货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
宏凤凰《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持续
查记录
2
负责对供应商开展安全教育,对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供应商实施处罚。
四川宏凤凰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表格清单
采购部
四川宏凤凰工业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清单

采购需求清单一、项目基本要求(1)报价人提供的物品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报价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所有标的物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须确保设备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对于用户需求书中没有列出,而对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报价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3)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技术参数及性能相等或优于的货物。
(4)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全部设备的技术设计、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税等费用。
二、采购需求清单一览表三、设备安装、测试与验收要求3.1安装要求1、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报价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报价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
2、要求报价人需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3、报价人需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报价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4、安装调试在设备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
5、所有设备均需由报价人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并要求免费布线到管理机房和包含所用的配件和材料。
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自系统安装工作一开始,报价人需允许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系统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3.2开箱检验要求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需完好,无破损。
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
2、拆箱后,报价人需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需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3.3系统测试要求1、单项测试: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由报价人进行产品自身性能的测试。
设备通电测试需单台进行,所有设备通电自检正常后,才能相互联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购人主要责任清单
序号
采购人责任
主要制度规定
1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5
确定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七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详见文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4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6
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含变更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详见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详见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详见文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详见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详见文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详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详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是指项目采购所依据的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7
委派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9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变更、中止、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详见文件)
8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