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F、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7)证人的义务: A、作证的义务 B、如实作证的义务 C、保守公安司法机关询问的情况以及陈述内容 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D、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8)证人的权利 A、司法人员到证人单位进行询问时,证人有权 要求其出示证明文件。 B、证人有权按照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提供证言。
(5)意义 A、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 证,是实行辩护的重要手段。 B、证据是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二、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如何收集 证据、如何审查和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 定案情的制度和规则。 理论基础有二: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刑事证据制度 2、程序正、一般来说比较客观真实,直接、生动、形象、 具体。 B、由于主客原因,可能有虚假、不真实的一面。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 (1)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 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 (2)三种情形: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 实所作的供述。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 解。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他人犯罪行为 的陈述,即攀供。
F、各种公证文书、裁判文书等。 (4)书证的特征: A、表现形式及制作方式的多样性; B、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相关联; C、内容和思想可供人们认识和了解,用文字或 者符号、图形的方式来记载或表达。 (5)使用书证的条件有三: A、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 联系。 B、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 C、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五、证据的分类
1、概念和意义 (1)概念: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 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 律,以便指导办案工作。
中国证据立法的实践基础

中国证据立法的实践基础引言证据制度建设一直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从1999年以来,人民法院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都对证据制度建设作出了规划,尤其是2009年《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对证据制度建设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经过多年的努力,证据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很多有关证据规则的条文内容粗疏,逻辑混乱,甚至相互矛盾,证据规则的体系化远未形成。
针对这种状况,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开展《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项目研究,对三大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现有的证据规则进行全面梳理,完成三大诉讼证据规则的“三证合一”,制定一部能够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各类案件的证据规定。
为配合本项目的研究,课题组于2013年9月起在国内十个法院就人民法院证据规定适用情况进行为期四个月的调查研究。
除通过座谈、访谈、旁听审判以及收集书面数据资料等形式外,课题组还开展了《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指数》的问卷调查,设计了98道题目,共发放问卷800份,最后收回问卷750份。
通过这次调研,使我们认识到了中国当下证据法实施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难题。
一、律师的证据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一)律师取证权缺乏制度保障律师取证存在不少困难及障碍,当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材料时,经常遭到他们的拒绝。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取证遇到证据持有人不配合的情况更为严重,高达91.2%。
律师的取证申请被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拒绝的可能性高达67.7%。
(二)律师阅卷存在人为障碍首先,律师在阅卷时间上受限制。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能够按照法律“非常可能”及时安排阅卷的只有55.2%。
其次,律师阅卷的范围受到了很大限制。
人民法院“非常可能”保证律师查阅全部案卷的比例只有35.7%。
第三,律师阅卷的费用太高。
很多地方法院按复印A4纸一张收费1元计算,远远高于市场0.1元的价格;很多地方法院,还对律师查阅案卷每次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阅卷费。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亟待完善(一)证人不出庭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长期以来,证人出庭率一直偏低。
浅论我国证据法基本原则及其内在逻辑联系

浅论我国证据法基本原则及其内在逻辑联系我国证据法是指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关于证据的规定和制度。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证据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规范准则。
证据法的内在逻辑联系是指证据法中各项规则的逻辑联系和相互作用关系。
下面将浅论我国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在逻辑联系。
一、我国证据法的基本原则1. 事实导向原则事实导向原则是最基本的证据法原则之一。
它要求法庭在判决案件时应以事实为依据,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来判决案件。
事实导向原则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客观、公正,不能受到个人情感和主观意识的干扰,不能任意推定和臆测。
这一原则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审判权威的基本价值。
2. 充分辩证原则充分辩证原则是指在审理案件时,法庭应当对案件的各种证据和事实进行充分的辨析和评估,不得片面、执拗地看待某一方面的证据,要全面地考虑案件的各种相关因素,做到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的证据。
充分辩证原则是确保司法裁判客观公正的重要保障。
3. 法定证据原则法定证据原则是指证据的取得、证明和运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官不得私自调查取证,任意采纳或排除证据。
法定证据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证据权利,保障了证据的真实和合法性。
4. 独立审判原则独立审判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政治、经济、社会、个人等方面的外部干扰和影响。
法官应当独立地、客观地审理案件,依法行使审判权,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法。
5. 公开审理原则公开审理原则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并且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公开审理原则是确保司法公正和法治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证据法的内在逻辑联系1. 事实导向原则与充分辩证原则的内在逻辑联系法定证据原则是指证据的取得、证明和运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官不得私自调查取证,任意采纳或排除证据。
独立审判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和影响。
法定证据原则和独立审判原则的内在逻辑联系在于,法定证据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证据权利,保障了证据的真实和合法性,而独立审判原则则保证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独立地、客观地行使审判权,依法行使审判权,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法。
证据法学理论基础之我见

证据法学理论基础之我见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就是作为证据法制、收集证据以及证明等活动以及证据法学研究的理论支持和指导力量。
对于证据立法和证据法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指导的理论是多样化的,我们在谈到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的时候,只能择其要者进行阐述,不可能将证据法的理论支持和指导力量一一列举出来,这是我们在谈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必须首先明确的。
我认为,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认识论和价值论两大部分,作为我国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当以认识论和法律多元价值及平衡、选择理论为首选。
一、理论基础之一:认识论诉讼活动的主要构成部分是认识活动,对于认识活动,认识论无疑具有理论支持和指导作用。
认识论(epistemology)是哲学的一部分,是“”关于人类知识的来源、发展过程,以及认识与实践关系的学说。
“”它的任务是研究人类认识的起源与发展,并考察组织异常复杂的认识作用。
其基本问题包括认识的起源问题、认识的确实性问题和认识的本质问题。
对于认识的起源问题,主要有三派:唯理主义(rationalism)者认为认识乃是先天固有的,其起源在于思考;经验主义(empiricism)者认为认识起源于内外之经验;批评主义(criticism)调和于两说之间,批评主义者认为先天和经验同为知识的源泉。
对于认识的确实性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种流派:其一,为独断论(dogmatism),独断论者是不加验证而独断其真实的观念,信奉者完全信赖感觉与知识的结果,认为世界的事实情况与我们所见的和所想的完全一致。
例如,宗教是独断的,宗教活动人士坚信其所持教义的真确性,即使是超感觉的不可能的经验的对象,也深信不已;哲学上也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独断的,例如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由非物质的观念或者原型组织而成的,等等。
其二,为怀疑论(skepticism),怀疑论者与独断论者相反,极端怀疑认识的可能性,因而不作一切积极的主张。
怀疑论起源于公元前三百年的比罗(Pyrrho),当时哲学家所持的见解彼此矛盾,莫衷一是,因此诱发了怀疑论的产生。
证据制度

论我国的证据制度问题内容摘要:证据是正义的基础。
人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见证据在当代诉讼中的重要地位。
广义上的证据制度是指规定证据、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及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则仅指证据制度类型。
人类历史上,证据制度经历了从神示证据制度到法定证据制度,再到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的发展过程。
神示证据制度因其的不理性和野蛮性而被历史所淘汰,而法定证据制度也因其的过分僵化和机械性而被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所取代。
自由心证原则经历了传统自由心证和现代自由心证两种形态。
传统自由心证由于其的过分强调法官自由裁量,不加任何形式的限制,而易导致司法的任意性长期以来,我国受原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哲学思想、政治主张的影响,而实行“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要求法官审查判断证据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以“客观真实”为标准,强调法官判案必须以案件的客观真实为依据,赋予法官极大的审查判断权。
这种过分追求“客观真实”的诉讼证明要求,实际上是不符合我国的诉讼实际的,在本质上也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认识规律的。
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改革和完善证据制度已成为制约我国司法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对于证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深入地研究,提出各种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法律真实法官心证一、证据制度的概念、种类、分类、作用及历史发展(一)证据制度概念、种类、分类、作用所谓证据制度,广义上是指规定证据、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以及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国关于证据的一系列的规定、规范的总和。
而狭义上的证据制度是指证据制度类型。
人类历史上曾经经历了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的发展过程。
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以下9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视听资料。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

第三章证据的理论根底和根本原那么第一节证据法的理论根底一、认识论〔一〕司法证明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
证据法的主旨在于标准司法证明活动,因此探讨证据法的理论根底要从司法证明活动开始。
司法证明属于社会证明的范畴,但同生活中的证明如实验室证明又有很大区别:A、司法证明必须接受证据规那么、法律标准以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制约;B、司法证明有着场所和时间的限制;C、司法证明通常由不知情的法官主持,精通法律但不一定精通专业知识,要借助专家协助,证明主体与认识主体相别离。
〔二〕我国证据法在认识论方面的理论根底是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主要有三个根本理论要素构成1、物质论:即物质或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或思维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这种物质论说明任何案件都是物质的,司法人员所要查明和证明的对象总是物质性额案件事实。
存在于人脑中的思想活动和思维意向不构成案件。
2、反映论:即思维是大脑的技能,是对存在的反响。
辨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运动的结果必然呈现一定的形态,因此各种证据都是案件事实的反映。
生活中的案件类型各不相同,但都具有特定性、稳定性、和反映性。
特定性说明,任何案件都具有不同于其他案件的质的规定性,能与其他案件区别开来;稳定性说明,任何案件都具有相对静止、暂时平衡和稳定的特点,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不变;反响性说明,任何案件的特征都能在其特征反映体中得到良好的反映,且能够为人们所认识。
反映论说明,各种证据就是案件的反映。
反映论说明,绝大多数司法证明活动就是一种同一认定活动。
即“人---事同一认定〞。
3、可知论:即认为思维和存在之间具有同一性,人的认识可以正确的反映客观世界。
辨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思维是至上的,能够认识现存世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因此任何案件事实从理论上都是可以查明和证明的。
并且,辨证唯物主义主张可知论是相对的。
二、方法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
证据学论文

证据学论文————证据法学理论基础:争议焦点及评述学院:哲学与法学学院姓名:***班级:法学091学号:**********证据法学理论基础:争议焦点及评述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是一国证据法学体系的基点和核心问题。
不夸张地讲,对于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我国证据法学体系的建立和证据法治建设的方向。
形象地说,如果将证据法治比喻成一个“木桶”,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问题就是其中最短的一块板,它不仅决定其“储水量”,而且是防治“漏水”的关键。
我国证据立法的粗疏和证据法实践中产生的诸多问题,最终都与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研究的薄弱有莫大关系。
加强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研究,不仅是证据立法、证据法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国证据法学研究逐渐走向成熟的表现。
一、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定义与特性在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研究中,首先涉及的问题是什么是“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
对此,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我国应当实现从证据学到证据法学的转型,因此,研究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应当摆脱证据学的束缚。
不过,关于“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这一概念的称谓和厘定方面,学者们的意见并不一致。
其次,学者们在界定什么是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时,在特性的把握上也存在诸多争议。
鉴于此,对“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这一概念的称谓和厘定及特性的把握,便成为研究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先行问题。
(一)证据学的理论基础与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之区别长期以来,我国传统证据理论注重从事实角度研究证据问题而缺乏从法律的角度研究证据问题,对证据问题的探讨具有浓厚的哲学色彩。
传统观点认为,我国诉讼证据制度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是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理论依据。
以“实事求是”命名,反映了我国证据制度的本质和特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被认为是我国证据制度的唯一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二)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在许多证据法学的论著中,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与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类似的术语,有的甚至在同等意义上使用,例如,“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诉讼证据学的理论基础”、“诉讼证明的理论基础”、“证据法的五大基本理念”、“证据法的理论基础”、“证据法学的基础理论”等。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最全优质PPT

在法庭审判的时候,很有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李昌
珏在法庭上作证时,首先讲述了洛卡德的物质转移原
理,作为其专家意见的理论根据。然后他讲述了自己
在现场勘查时用手绢在现场的水泥地和草地上进行的
接触实验。他把实验结果用事先准备好的立体显微镜
展现在陪审团的面前:在水泥地上擦蹭过的手绢的纤
信息转移原理对证据调查的作用
1991年在美国,威廉·肯尼迪被指控强奸。案件发生在佛罗里达 州棕榈滩的肯尼迪家族别墅里。那天晚上,肯尼迪把附近一家 酒吧的一个女招待带回别墅,第二天那个女招待到警察局报案, 声称自己被肯尼迪强奸。她向警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她和肯 尼迪在酒吧喝酒,然后肯尼迪开车把她带到别墅。肯尼迪把车 停在车库里,出来就向她提出了性交的要求。遭到她的拒绝后, 肯尼迪便把她强行摁倒在车库外面的水泥地上,然后又把她拖 到旁边的草地上实施了强奸。她还向警察局提供了她当时穿的 内裤。警方的法庭科学家随后对残留在内裤上的精斑做了DNA 鉴定,证实精斑属于肯尼迪。肯尼迪承认自己与女招待发生了 性关系,但是他声称这是在女招待同意的前提下发生的,绝不 是强奸。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在黑龙江省的滨北农场,郑家和李家是邻居,素
来关系要好,郑家弟弟郑建国和李红梅从小青梅 竹马,彼此爱慕,但李红梅长大后,爱上了肖雄。 1983年4月17日的早晨,李红梅被发现死在自己 的家中,后查明:李红梅是在被人强奸的过程中 被人用枕头捂住口鼻而窒息死亡的;现场留下了 一个削了一半的带皮的苹果,傍边的塑料水果刀 上有一些血迹,大概是削苹果的人没留神割破了 手指,因此没有削完。李红梅的手上没有伤口, 经检验,郑建国的血型与水果刀上的血迹的血型 相同,与受害人阴道内的精斑的血型也相同,郑 建国右手的食指上也有一处伤口。同时据李红梅 的父亲,李青山说,当晚他喝了点儿酒,吃完饭 就睡觉了,夜里起夜看见一个人影溜进郑家,郑 建国对此并没有否认。于是,法院最终认定郑建 国是强奸杀人犯,被判处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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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形成的,包括物质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等理论,以及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本文将简要论述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为我国证据制度提供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论。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总是在物质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变革,社会发展是由矛盾推动的。
证据制度要求以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为依据,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理解和分析案件。
证据制度要求审判人员具有辩证的眼光、思维和方法,通过辨别真伪、推测推理等方式来建立案件事实。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也为我国证据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指导。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保障,明确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得到保障。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刑事诉讼的原则和程序,其中就包括了证据的审查、采信和保护的相关规定。
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为我国证据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确保证据制度的正确实施。
此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我国证据制度的建设中也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证据制度要求通过实际案件实践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不断提高对证据的理解和运用。
马克思主义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和实践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醒我们要注重实践的检验和指导,不断改进证据制度。
综上所述,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多重的,包括物质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等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理论和法律为我国证据制度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指导,确保证据制度的正确运行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和完善证据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