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9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F、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7)证人的义务: A、作证的义务 B、如实作证的义务 C、保守公安司法机关询问的情况以及陈述内容 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D、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8)证人的权利 A、司法人员到证人单位进行询问时,证人有权 要求其出示证明文件。 B、证人有权按照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提供证言。
(5)意义 A、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 证,是实行辩护的重要手段。 B、证据是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二、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如何收集 证据、如何审查和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 定案情的制度和规则。 理论基础有二: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刑事证据制度 2、程序正、一般来说比较客观真实,直接、生动、形象、 具体。 B、由于主客原因,可能有虚假、不真实的一面。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 (1)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 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 (2)三种情形: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 实所作的供述。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 解。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他人犯罪行为 的陈述,即攀供。
F、各种公证文书、裁判文书等。 (4)书证的特征: A、表现形式及制作方式的多样性; B、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相关联; C、内容和思想可供人们认识和了解,用文字或 者符号、图形的方式来记载或表达。 (5)使用书证的条件有三: A、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 联系。 B、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 C、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五、证据的分类
1、概念和意义 (1)概念: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 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 律,以便指导办案工作。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BLaw30202.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3.课程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al of Law4.课程性质:必修课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专业7.总学时:72学时8.学分:4二、课程概述本课程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概述;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刑事案件的管辖;刑事证据的基本理论及运用;立案与侦查;起诉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刑事判决的执行。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和具体制度,能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时分配建议四、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概述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理解和熟悉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跟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明确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明确弹劾式、纠问式和混合式诉讼的不同特点,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主要特点及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相关法律的本质。
讲授学时:2学时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二、刑事诉讼阶段第二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性质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并重三、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四、追求诉讼效率第五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二、刑事诉讼法的根据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刑诉法的发展脉胳,中外刑事诉讼法历史沿革中的精华与糟粕,以及当今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领会弹劾式诉讼制度、纠问式诉讼制度的概念和主要特点,资本主义国家辩论式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变革表现,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征;掌握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程序和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序的基本状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补充的主要内容。
第九章 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洪某故意杀人案
某日,在一河边发现一具女尸,经辨认为某厂工人梁某, 死亡原因为农药中毒,且梁某有4个月身孕。经侦查收集到如 下证据材料:1.同厂多名工人证实梁某与该厂副厂长洪某关系 暧昧。2. 洪妻说:她知道其丈夫与梁某的关系,而且最近听洪 某多次对她说梁某多次逼他离婚,要想办法解决。3. 梁某的母 亲证实:梁某亲口对她说怀了洪某的孩子。4.洪某供认梁某是 自己所杀。但该案在法院审理时洪某翻供,说梁某要挟他如果 不离婚就死给他看,结果当洪某赶到出租屋时,梁某已经喝下 农药死了,洪某为了不连累自己,就移尸到河边。 【问题】
2.4月24日下午,田小法穿猪皮凉鞋离家,在该市汽车站 下车,到第2天上午9点回到哨吟乡五星村家中。 3.田于24日晚上12点投宿在该市前进招待所。进所后曾用 水冲洗一段时间后才就寝,早上6点钟离开招待所。 4.田于4月24日晚,留在住宿登记簿上的笔迹与电报稿上的 笔迹,经鉴定,完全相同。 5.徐明根在死亡前是跟田小法一起去常乐镇的。 6.徐明根带有宝石花手表一块,限额支票两张,票面为5干 元和9干元。在田小法裤袋里搜出宝石花手表一块,在其拎包 内搜到面额为5干元和9千元的限额支票面张。 7.尸体检验报告。
二、证据的本质特征
(一)证据的客观性: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 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 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 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 (三)证据的合法性,也叫证据的许可性:收集、 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 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 查证属实。
8.死者徐明根的血为B型,田小法之血为A型,凶器榔头及 旧鞋上的血斑为人血,B型,镐头上的毛发为人发,血型为B型。 9.查获了作案后洗过的衣裤和凉鞋。
刑事诉讼法学-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明对象
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实体法事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
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事实
程序法事实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 强 制措施的事实
是否超越诉讼期限的事实
其他是否违反诉讼程序并可能影 响正确判决的事实
证明责任
概念
证明责任是指负有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的法律义务
内容
提出证明主张;收集或提出有关证据;运 用证据证明这一主张并使这一主张达到法定的 证明要求
特点
司法机关负有证明责任,并且在诉讼中起 着法定作用;自诉人、反诉人及附带民事诉讼 的原告负有一定的证明责任;被告人、犯罪嫌 疑人及其辩护人一般不负有证明责任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证据的基础理论 诉讼证明
第一节 证据与证据法
一、证据的概念与特征 1.定义: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材料说 2.属性:a.客观性(证据所表述出来的内 容或证据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非主观想 象、臆断或虚构。
b.关联性(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 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案件的证明对象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真实 可靠,排除其他任何可能性
衡量证据确实、充分具备的条件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均经过查证,确 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据以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 客观联系
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 的矛盾得到合理排除
案件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并 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二)审查判断证据 1.对单个证据的审查(真实性、关联性、合
11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第11讲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刑事诉讼的理性与公正
证据、事实、证明
一、证据
证据: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是定案的根据。
两层意义的统一: 证据载体(证据形式) 证据事实(证据内容)
二、证据的属性
1、大陆法系: 证据能力(证据资格):某证据能够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资格。 证明力: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主观方面”的“推定”
九、证明的过程
1、侦察:收集、保全证据
2、对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单个审查、相互印 证审查
3、综合运用证据认定事实 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证据链)
2、英美法系: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或者是否能够说明待证事实。 可采性:证据是否能够被采用
二、证据的属性
3、我国传统“三性说” 客观性:证据真实、确实,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
够作为定案根据。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上的内在联系,能 起到证明作用。
合法性:证据的收集主体、收集方法、收集程序合法, 且经过法定审查程序。(司法实践中:符合刑事诉讼 法的基本目的和原则,而非绝对性地符合所有规则。)
序中的证据规则。
五、刑事诉讼的认识论
事实(真理)与 认识 认识的主体:司法人员为主的参与人 认识的客体:案件事实 认识的手段:证据 认识的过程:刑事诉讼程序
六、事实 客观事实(真实)、法律事实(真实)
案件(整体)事实、基本(主要)事实
七、证明的对象
1、证明的对象: 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
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情况。
2、对象的范围: 实体法事实:对是否成立犯罪、成立何种罪名、
第09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断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审查单个证据前后内容是否一致 的问题。 其次,要审查证据与证据之间是否一致, 在互相印证中辨明真伪。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三)综合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运用证据认定案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只有单个证据不能认定有罪,即“孤证不能定罪”;
2.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时要更加谨慎; 3.在某些“一对一”的案件中,收集到的基本上是言词 证据;
(一)刑事证明对象的内涵与意义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又称待证事实,主要是指公
安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予以
证明的事实情况。
(二)刑事证明对象的范围
1.实体法事实
2.程序法事实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实体事实包括:
(1)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时
证言 ; (四)被害人陈述 ; (五)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六)鉴定意见 ; (七)勘
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
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 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二)证据的属性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来表达证据的属性。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第二节 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
一、认识论
第一,诉讼认识之主客体具有特定性; 第二,诉讼认识的手段主要是证据;
第三,诉讼认识过程被严格法定化。
第九章 证据制度

物证的审查判断
• 审查的内容--物质、物品、痕迹有 无因犯罪行为引起的变化;是不是伪 造的;物证的来源;物证与案件事实 之间的有无联系。
• 审查的方法--比较检验;辨认;鉴 定。
2、书证
书证的概念
•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 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对案件起 证明作用的文件或其他物质材料。
•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 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
•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四、 证明责任
• 1、证明责任的概念 • 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究
竟应该由谁来对案件事实承担证明的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的责任应由控诉 方承担。
• 2、证明责任的分担
•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包括下 列三个方面的内容:
• (1)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
•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 独立地执行控诉职能,对自己提出的指控 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理应承担证 明责任。
犯罪行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的证据 。 • 无罪证据是指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 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 行为的证据 。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按照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不同
• 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就能够证明案 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 间接证据是指凡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 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具体包括哪些?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我们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讲义,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证明对象: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诉讼证明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 程序法事实免证事实:免证事实, 就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即公安司法机关不需要依靠证据可以直接予以认定的事实, 因此控辩双方在法庭上也不必加以举证。
对免证事实作出规定, 有利于缩小证明对象范围, 减少证明环节, 加快诉讼进程, 提高诉讼效率。
包括有:(1)常识性的事实。
(2)自然规律和定理。
(3)国内法律的规定及其解释。
(4)司法职务上应当知悉的其他事实。
证明责任:(一)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承担的提出证据证明白已主张的责任, 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
负有举证责任的有:1、公诉案件职业培训教育网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2、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3、被告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承担举证责任。
(二)证明职责:证明职责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工作人员基于国家对其职责要求, 在刑事诉讼中应承担的证明义务。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 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 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 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 直到煮开, 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 要集中火力, 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 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 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 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 基础基本一样, 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 仍然会“烧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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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应当由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予以收集。
2、证据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具有合法的来源。
3、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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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案件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 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凡不具备证据资格的证据应予以排除。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记载制作录像45分钟,实际只有23分钟。 负责录像的严剑飞只承认拍摄了其中的13分01秒 办案人员解释:把十几分钟写成45分钟是因为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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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提取证据时间
现场提取物品五件,记载提取物品的文字记录和所附照片拍 摄时间都明确写明是7月28日。
实际上除呕吐物是当日提取的以外,其余四件物品均是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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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其峰于8月10日上午同时在五个地点调查:
这种情况下,被利用来确定未知事实的已知事实就是证据。
例如法院根据被告人和被害人素有仇恨,在被告人家中搜出凶器,现 场有被告人脚印等事实情况,确定了被告人杀害被害人的罪行。这些 事实就是被告人杀人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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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借以得知有关案件事实情况的来源或材料,即证据来源。它强 调证据不仅仅是一种事实,同时也是证据事实的载体即证据的形式, 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
办案人员解释:正式的《立案决定书》的日期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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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勘察笔录
现场勘察笔录记载:现场勘验检查于2006年7月28日06时15 分开始,7月28日16时30分结束。
警察出庭说2006年8月8日提取到门把上念斌的指纹。
办案人员解释:“日期填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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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了”,后来又向法
院称想起来是8月9日,开庭又当庭改口是8月8日。
错误:提取程序严重违反公安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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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见证人签字冒签
现场见证人李智和卢晨,都是平潭县公安局的司机。 在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对杨云炎的住宅搜查中均担任见证人。 经比对,他们的签字涉嫌冒签。
C.甲吃、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 D.甲的情妇证明,案发时,与甲在某影院看电影,电影名是《飘》 【答案】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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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法性
合法性,也称为法律性,也是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 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整和调整,作为案件根据的证据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2)门把送检人是翁其峰签的字,但翁当庭不承认是自己送检;
(3)翁其峰于2011年向法院出具证明,门把是抓念斌的重要证据
之一,但翁其峰在出庭作证时称:“我是在8月8日念斌招供之后 才拿到(门把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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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据提取程序违法
水壶和高压锅是本案的关键物证 水壶和高压锅到底是何时提取和送检的? 办案人员曾证明是8月9日下午2点送检,因庭前提交的质谱图 内水壶里的水检验时间是8月9日凌晨3点。
(2)拍摄录像的陈秋星称自己“关掉录像机回去睡觉了”;
(3)丁元华称自己坐在桌子后边,翁其峰是否刑讯逼供需要向
翁本人核实;
(4)翁其峰称在家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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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方调查
2006年7月28日10:30—12:50分 翁其峰与施龚文在省立医院 向念福珠调查;
08:51:40 10
1997年4月15日
【评析】
这份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鉴定意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捡察院、人民法院指派或聘
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 作出的书面意见。
鉴定意见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是必须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通过鉴定写出书面意见 并由其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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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据的特征
1、证据的客观性
2、证据的关联性
3、证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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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客观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
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真实存在的反
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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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性
关联性也称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
对其展开侦讯。念斌随后做了罪案供述。
念斌被法院先后判处了四次死刑。 2014年的8月,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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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时间
1.平潭公安局《刑事立案决定书》立案时间:2006年7月28日
2006年7月28日死者刚死,死因不明,毒源不明,无犯罪证据 就做出《刑事立案决定书》,违反刑事诉讼法立案的规定。
31至8月9日期间提取的。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文字记载的提取时间以及记载的拍摄的
照片时间都是错误的。
办案人员解释:因为业务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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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鉴定的时间
现场提取门把:关键物证,“锁定”念斌的依据。 (1)委托鉴定时间有从2006年8月8日改为7月31日的涂改痕迹;
翁其峰解释:我填的是8月8日,是支队让我改成7月31日的。
不具备证据资格的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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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两院三部联合颁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以司法
解释的形式规定了这一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够强化公安司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 序意识,有效遏制刑讯逼供,提高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 案的发生。
正是由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使得按照证据裁判原
08:51:40 9
【阅读案例】
在一起责任事故案件的审判中,审判长宣读了一份鉴
定意见: "……被告人梁军在生产中一贯不负责任。1997年 3月31日晚,梁在锅炉房值班时,竟擅离职守,上街吃面条 ,买香烟,长达一个半小时不在生产岗位,致使锅炉温度失 去控制,因而引起火灾。"
鉴定人:某公安局消防
科
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
明作用。
08:51:40 15
【例】甲故意杀人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其他证据外,还
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犯有故意杀人罪,这些材料中哪些
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 )
A.甲写给被害人的恐吓信
B.甲在10年前曾采用同样手段实施过犯罪行为(被判过刑)
08:51:40 3
一、刑事证据概念比较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08:51:40 4
基地组织派遣恐怖分子策划恐怖袭击,成功引爆了某煤矿 ,致使数百名工人重大伤亡。这位恐怖分子回基地等着领 赏,但是媒体封锁消息,压根没报道,结果这位恐怖分子
被基地组织以撒谎罪被处决。
08:51:40 27
8.鉴定造假
平潭县公安局有两份标有同样名称“2007.07.27预审念斌1 ”的
录像光盘。
一份在10分50秒处出现中断:将出现中断的录像光盘提交法庭。
一份内容不详:将内容不详的光盘送往公安部鉴定。
公安部鉴定: “未发现标有“2007.07.27预审念斌 1”所记录 的录像内容经过剪辑、整合技术处理。”
念斌是假的。签字都是自己亲自签的。
08:51:40 35
翁其峰于8月9日
审讯笔录显示翁其峰15:40—16:45分,在平潭看守所审
讯念斌
提讯证显示翁其峰 10:30—17:50在看守所提讯念斌
而调查笔录显示 16:10——16:30分又在南赖村向丁云虾调 查
翁其峰解释:丁云虾的调查是真的,审讯念斌是假的,提 讯证上的签字和日期都是后补上去的
二是是必须是就案件中的
进行鉴定;
08:51:40 11
一是鉴定意见必须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的某 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并由其本人签名;
二是鉴定意见必须是就案件中的专门问题,从科学上回答
起火原因,进行鉴定,作出结论;
三是鉴定意见不应就法律问题进行论断。
鉴定意见中从规章制度上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法律评断, 如"一贯不负责任"等,超出了鉴定意见内容应有的范围。
将该鉴定结论连同出现中断的录像光盘送往法院,作为念斌有罪 的证据。
法庭质证中,办案人员承认该录像少1个多小时是念斌招供时, 关闭了录像机造成的。
08:51:40 28
9.审讯笔录和同步录像不同步
念斌招供之前录像中断一小时 出现中断之处正是念斌从不交代到交代的关键之处。 当时审讯念斌的共计四人,他们在法庭上的解释: (1)高毅称自己“出去了”;
08:51:40 31
12.记录的时间不准确
丁元华于2006年8月10日 8:50—9:50向洪某调查; 9:40—10:30分,向杨某调查; 9:50—10:30向张某调查 解释:是分别调查的,记录的时间不准确。
08:51:40 32
13.一人两地同时调查
翁其峰于7月31日 8:10—12:20分在福建省省立医院(位于福州)向俞涵调查 8:10—12:20分在平潭县澳前边防派出所向陈炎娇调查。 省立医院和澳前边防派出所两地相差100多公里。 陈炎娇证言由“红塑料桶里的水”变成了“水壶里的水”。
从证据的形式角度上说,证据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只有依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