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三、事故、事件报告1. 事故、事件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部位、涉及人员、初步原因、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2. 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公司负责人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4. 公司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事故、事件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四、事故、事件调查1. 事故、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组织调查组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
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组成。
2. 调查组应根据事故、事件情况,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重点、调查方法、调查期限等。
3. 调查组应收集与事故、事件有关的资料、证据,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损失及责任。
4. 调查组应定期召开调查会议,分析事故、事件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5. 调查组应在调查期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公司负责人提交调查报告。
五、事故、事件分析1. 事故、事件分析应围绕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损失及责任展开,深入剖析事故、事件的根本原因。
2. 事故、事件分析应结合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3. 事故、事件分析应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包括短期整改措施和长期整改措施。
4. 事故、事件分析报告应提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六、事故、事件处理1. 根据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公司应依法依规对事故、事件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企业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确保企业的持续稳定运营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1.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明确责任和权限,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逐步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
3. 报告程序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并将报告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4. 调查程序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企业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小组应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要进行实地勘察,收集相关证据,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陈述,并编制调查报告。
5. 处理程序根据调查报告,企业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复设备设施,恢复生产秩序。
对于事故责任人,要依据事实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审核程序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审核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将审核结果报告给企业领导层。
7. 监督和整改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整改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调整。
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是保证安全管理有效的关键,应当加强相关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
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
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范例(3篇)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范例一、写在前面(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故和事件的及时报告、调查与分析,以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障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本文档为制度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二、定义1. 事故:指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意外事件。
2. 事件:指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未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非预期事件。
三、事故、事件的报告程序1. 发现事故或事件后,立即通知所在部门或上级主管。
2. 上级主管收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3. 公司安全部门收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或事件的调查与分析程序。
四、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程序1. 尽快启动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工作,并制定调查计划。
2. 调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
3. 调查人员应当收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包括现场勘查、人员采访、文件和记录的审查等。
4. 调查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5. 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完毕后,撰写调查报告,包括事故或事件的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等。
6. 调查报告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并报告给上级主管和公司安全部门。
7. 公司安全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改进计划,以防止类似事故或事件再次发生。
五、事故、事件的分析与总结程序1. 公司安全部门应当对事故或事件的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
2. 分析和总结应当包括事故或事件的原因、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3. 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应当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教育,以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4. 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应当作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参考资料,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相关责任和处罚制度1. 对于未及时报告事故或事件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2.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或销毁证据的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3、生产部是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4、事故报告规定(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当事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和公司负责人,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碍或干预报告(2)发生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和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应急措施(3)发生人员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4)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简要事故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5)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在政府部门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没到现场前,应当妥善保护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
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证物(7)事故档案管理事故发生后,事故已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认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经事故调查小组同意,事故可以结案。
结案后,主管部门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
档案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A、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B、员工工伤事故调查报告C、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D、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说明资料E、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F、物证、人证调查资料G、事故责任人的自述材料H、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I、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J、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K、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L、有关本事故的通报及文件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篇二」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适用范围包括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5篇)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确保安全和减少风险而建立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及时报告和调查任何在工作场所或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或不寻常事件,并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下是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的一般步骤和要素:1. 事故报告和记录:任何事故或不寻常事件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适当的管理层或指定的责任人报告。
这些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涉及的人员、受伤程度和事故的性质等详细信息。
2. 调查组成与调查人员指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应指定适当的调查人员组成调查团队。
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进行调查和分析。
3. 事故调查和收集证据:调查团队应根据既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现场勘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记录见证人陈述。
他们应对事故发生的流程、环境、设备和人为因素等进行仔细分析。
4. 事故分析与原因确定:调查团队应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信息对事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他们应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潜在根本原因,包括人为因素、设备故障、程序缺陷等。
5. 编写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团队应撰写详尽的调查报告,记录事故的描述、原因分析和建议改进措施。
这份报告应被提交给适当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并保持适当的机密性。
6. 实施改进措施:根据调查报告中的建议,组织应采取必要的行动来修复问题,改进工作流程和环境,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这可能涉及培训、设备维修或更改程序等。
7. 监督和复审:组织应建立一套监督机制,对实施的改进措施进行定期复审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还应鼓励员工积极报告任何安全问题或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事故和不寻常事件,从而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并促进组织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它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避免潜在的危害和损失,并提高组织的整体绩效。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最先发现人应当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方案及初步原因等,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调度和安全质量监察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物等。
3、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作业队应积极协助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供事故的有关证据、证词证言,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作业队应极时协助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
(3)、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可同时参照《铁路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规程》(TB/T2320-92)办理。
4、事故处理结案(1)、轻伤事故由作业队____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结案。
(2)、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2)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处理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并进行调查。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步骤:1. 事故报告:任何员工或目击事故的人都有责任及时向主管或安全负责人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受伤程度以及目击者的证词。
2. 紧急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疏散人员等。
3. 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工程师、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4. 调查目的: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直接原因可能是人为失误、设备故障等,而潜在原因可能是工作流程、安全培训不足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有效调查和妥善处理,提高生产安全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物流配送和设备管理等环节。
3. 主要内容:(1)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并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处置和调查,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事故情况。
- 公司领导层应根据事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事故调查委员会,并设立事故调查小组。
(2)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事故调查小组由公司领导层指定,成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和相关专家等。
- 事故调查小组应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取证,了解事故发生原因。
- 调查小组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需要公开或限制发布。
(3)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罚。
-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落实和跟踪。
- 针对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4. 监督与评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5. 违规处理:对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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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第一条对发生的事件(事故)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事故)的重复发生,并最大可能地降低事件(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员工、所属区域内承包商及其他人员发生事件(事故)时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防范措施等作业。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Q/SG EHS1000—2013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和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及死亡的情况。
(二)事故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死亡的事件。
——微伤事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但损失工作日小于1日的事故。
——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受伤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故。
一般而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伤事故:a.经医生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抢救的;c.人体的要害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烫伤面积占全身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的;d.严重的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部位因受伤引起的骨折),严重脑震荡等;e.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f.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g.脚趾轧断三趾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h.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胸膜的。
——死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事故。
死亡的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急性中毒: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死亡和必须接受急救治疗的事故。
——未遂事件:实际并未产生不良后果,但具有明确的可能性会产生不良后果(如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死亡)的事件。
——重大未遂事件:可能但未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且影响较大和性质恶劣的未遂事件。
(三)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四)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五)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损失工作日计算按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六)处理工伤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管理职责第五条安技环保部是工伤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事故的报告,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结案工作,并负责办理工伤的认定、工伤鉴定等手续。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保险办理工作。
第七条工会参与重伤以上事故调查,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事故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和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事故报告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信息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现场处置。
由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将事故信息立即上报安技环保部(事故现场人员也可直接将事故信息上报安技环保部),并在24小时内,填报《人身伤害事故调查表》1—3栏上报至安技环保部。
第十条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按照应急管理要求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对于初步判断为重伤以上的事故,管理者代表或受其委托的职能部门应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对于从现场获得的各类事故信息均应如实上报,不得以事故不清楚为由延迟报告、瞒报和谎报。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如因特殊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以便于事故现场调查。
第十四条外协施工、技术服务等相关方发生事故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重大未遂事件参照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当发生微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件时,由事故发生部门依据公司、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负责对事故、事件组织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当发生轻伤事故时,事故的发生部门负责进行事故初步调查,查明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在2日内完成《人身伤害事故调查表》报安技环保部;安技环保部负责对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复核和确认;事故原因不明确时,安技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八条当发生重伤、一次三人以上轻伤事故(含三人)和重大未遂事件时,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技环保部、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事故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安监局。
第十九条当发生死亡事故、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含三人),由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安技环保部和有关单位负责协助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落实事故的有关处理决议。
第二十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涉及外协施工和技术服务等相关方的事故,由双方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要求第二十二条当事故发生后,事故的报告、现场处置、调查、分析、处理、记录、统计和上报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执行。
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均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未遂事件按照可导致直接结果的已发生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技术上存在的缺陷,客观和真实的反映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与事故相关的人员应回避。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中,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人员了解与发生事故有关的情况,并索取、搜集事故相关材料。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推诿、阻挠和拒绝,不得隐瞒和谎报,更不得出具伪证、破坏事故现场和阻挠事故的调查,应如实反映事故真实情况。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应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询问的方法,采集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原始证据和证人口述材料,填写《事故调查笔录》,核查与事故有关的各种记录和资料,掌握与事故有关的细节和因素等,为事故分析提供证据。
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应进行现场摄影或制作事故图。
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事故部门;(二)事故发生点的生产工况、事故经过、初步原因、事故损失情况;(三)事故现场人员情况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四)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职称、职务、伤势部位和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有无预防事故的措施;(五)人证、物证、旁证,了解事故前的情况、事故中的变化和事故后的状况;(六)其他有关内容。
事故分析第二十九条事故现场调查完后应依据事故调查内容对事故进行分析。
通过事故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第三十条事故分析的步骤和要求:(一)整理和阅读有关调查材料。
(二)分析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行为、状态和环境影响等。
(三)采用适当的事故分析方法确定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责任分析。
(四)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确定直接和间接责任者。
事故处理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分析后,由事故调查部门编写事故报告(通报),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事故报告(通报)内容包括:(一)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部门名称、发生事故的日期、类别、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等;(二)事故经过;(三)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四)事故责任分析,包括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并确定主要责任者;(五)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六)事故纠正与预防的措施和建议。
对涉及相关方的事故,应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七)其它材料(包括影像资料、技术鉴定报告和图表资料)。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部门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报告(通报)中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结合部门情况编制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事故调查部门负责检查和验证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四条未遂事件、安全隐患(含违章)参照事故处理进行。
第三十五条当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出现应急能力不足、应急措施不到位等影响应急效果的情况时,应急责任部门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体系。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受伤员工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工伤申报材料,填报《工伤办理申请表》;安技环保部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档案等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付;工会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惩处第三十七条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和经济损失程度,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将视情节和后果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已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分的要撤销职务、另行分配工作和降低工资级别;被判刑和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同时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
第三十九条对有以下情节的从重处理(一)对所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的;(二)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和逃匿的;(三)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和弄虚作假的;(四)事故发生以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和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五)违反事故处理规定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事故信息处理第四十条事故调查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以通报形式进行集团内部通报,各部门负责向员工传达事故信息,并开展教育培训。
第四十一条事故信息的对外报道执行国家有关事故信息处理和公司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和人员在无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对外披露、发布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