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规定52870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本厂工作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1、工作票种类本厂工作票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共五个分类;2、工作票填用范围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动火工作票;3、工作票的使用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工作票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与签发,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4、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人,其他人员姓名写入附页;“共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周密、细致,不错项、不漏项;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当班值长和工作许可人确认签名; “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当班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使用热控工作票时,“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同时填写主保护退、投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单附在工作票后;“备注”栏填写内容: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每份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电气工作票的填用规定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c全站停电;注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注2:直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或单极运行时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同一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5、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工作票的生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填写工作票或调用标准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工作票的送达;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值长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处;工作票的接收;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安全措施的执行;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意见,由值长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运行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热机运行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电气运行人员应根据联系单内容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通知热机运行人员,并在联系单上记录受话的热机运行人员姓名,停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人员处备查,热机运行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做好记录;对于集控运行的单元机组,运行人员填写电气倒闸操作票并经审查后即可执行;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现场措施执行完毕后,登记在工作票记录本中;工作许可;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工作监护;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工作人员变更;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工作间断;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工作延期;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设备试运;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检修设备试运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工作终结;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双方签名,工作方告终结;工作票终结;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值长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终结”章,工作票方告终结;6、工作票管理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各单位指定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至少保存6个月;7、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热力机械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a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b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c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工作负责人a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b 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c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a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b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c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值长a 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b 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责;c 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序执行负责;d 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完备、正确执行负责;e 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工作班成员a 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b 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c 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电气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间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8、工作票检查标准工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下列情况或类似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空白;工作票安全措施栏内全部出现“无”字样;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具有下列情况或类似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动火工作票”,没有按规定测量可燃气体浓度;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生产准备2016年4月18日。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是根据公司或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票的编制:规定工作票的编制程序,包括填写工作票的内容和格式、审批程序等。
2. 工作票的编号和记录:规定工作票的编号方法和管理记录,确保工作票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3. 工作票的管理责任人:明确工作票的管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工作票的审核、分发、监督等。
4.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明确工作票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确保工作票的正确使用。
5. 工作票的保管和销毁:规定工作票的保管方法和期限,以及销毁程序和要求。
6. 工作票的变更和撤销:明确工作票的变更和撤销程序,包括变更和撤销的申请、审批和记录等。
7. 工作票的安全性管理:规定工作票的安全性管理要求,包括工作票的查验、使用人员的权限和身份验证等。
8. 工作票的监督和评估:规定工作票的监督和评估要求,包括工作票的效果评估和问题整改等。
以上仅为工作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会根据不同公司或组织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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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工作安全,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二、工作票1. 定义工作票是指对工作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和管理的文书,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工作期限等要素。
2. 分类(1)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变电站、线路、电缆等电力设施的停电、送电、检修、试验等工作。
(2)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3)临时工作票:适用于临时性、小规模的工作。
3. 使用和管理(1)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和指定的监护人各执一份。
(2)工作票应提前送达工作地点,并由工作地点负责人审核、签字。
(3)工作票应在工作开始前送达工作负责人,并在工作结束后收回。
(4)工作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5)工作票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
(6)工作票的延期、取消、变更等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操作票1. 定义操作票是指对设备操作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和管理的文书,包括操作任务、操作步骤、安全措施、操作人员等要素。
2. 分类(1)第一种操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电力设施的启动、停机、试验等操作。
(2)第二种操作票:适用于变电站、线路、电缆等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等操作。
3. 使用和管理(1)操作票应由操作负责人或操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由操作负责人和指定的监护人各执一份。
(2)操作票应提前送达工作地点,并由工作地点负责人审核、签字。
(3)操作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4)操作票应在工作开始前送达操作负责人,并在工作结束后收回。
(5)操作票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
(6)操作票的延期、取消、变更等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工作票的管理,提高工作票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效率,保障工作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需要编制和使用工作票的相关工作人员。
三、工作票的定义工作票是指为了对特定的工作进行安全控制,确保工作过程中各项指令得到正确执行,减少人员和设备损伤的风险而编制的一种规定格式的文件。
四、工作票的编制1.工作票的编制由工作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要求。
2.工作票应明确工作的性质、范围、目的以及所需资源和工具。
3.工作票应包括工作执行的时间、地点、步骤、安全控制措施等详细内容。
4.工作票的编制要确保清晰、准确、完整,且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
五、工作票的审批1.工作票的审批由责任人负责,审批前必须仔细核对工作票的内容,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2.工作票的审批顺序应依次为责任人、工程主管及相关安全主管的逐级审批。
3.工作票的审批人对工作内容负有最终批准权,可以要求修改或补充工作票内容。
六、工作票的执行1.工作票的执行必须由持有工作票管理权限的人员负责并监督执行。
2.工作票执行前,必须与执行人员进行前期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核实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工作票中规定的步骤和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工作方法、放松安全要求。
4.工作票执行时,如遇特殊情况,需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工作票的管理标准1.工作票管理应遵循“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安全第一”的原则。
2.工作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流程进行编制、审批和执行。
3.工作票必须反映工作的实际情况,严禁虚假填写或弄虚作假。
4.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便于随时核查和查询。
5.工作票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操作程序和管理要求。
八、工作票的考核标准1.工作票的编制、审批和执行记录必须按时准确完成,且流程符合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1.引言为了确保作业安全,保障工人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管理部门制定了本工作票管理规定。
本规定基于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人员。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维修、改造、试验、勘探等各类工作。
3.工作票的种类根据作业过程的需要,工作票分为保养工作票、维修工作票、改造工作票、试验工作票、勘探工作票等几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工作票需要包含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4.工作票的编制4.1 工作票的申请工作人员需要在作业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工作申请,包括作业种类、施工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工具、作业方法和作业人员。
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该工作申请。
4.2 工作票的编制根据工作申请的内容,负责人会编制相应的工作票,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方式、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4.3 工作票的审核工作票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内容包括作业内容、工具设备的准备、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4.4 工作票的抄送审核完成后,工作票需要进行抄送,抄送对象包括地方劳动保障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
5.工作票的使用5.1 工作票的下达工作票下达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5.2 工作票的保管工作票必须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阅,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备份。
5.3 工作票的终结作业完成后,必须对工作票进行总结,并将工作票送交主管部门进行归档。
6.工作票的修改和作废6.1 工作票的修改工作中如有需要修改工作票内容,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重新审核。
6.2 工作票的作废工作票在未使用前可以被撤销,如果工作票已使用,需要进行作废处理。
作废前,必须通知所有与该工作有关的作业人员,并进行相关记录。
7.工作票的检查和评价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安全,主管部门会定期对工作票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1 工作票的使用要求1.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及热力机械工作票涉及主系统的工作,应在开工前24h前将工作票交值长处,按值长审批移交,否则,延误工期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但设备突发性的缺陷急需处理或公司决定要当天处理的缺陷除外。
1.2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在不涉及主系统正常工作时,可在当天开工前办理。
涉及到主系统切换、降低机组出力或停运机组、退出主要表计等工作,亦应在开工前24h前将工作票送交值长处审批。
1.3 新设备试验或重大试验项目涉及生产系统时,除使用工作票外,另需有专门措施,并制订操作方案及事故预想。
系统变动、改造、设备变动开工时,必须附有设备异动通知单,否则不予办理工作票。
1.4 值长接到工作票后,对有异议的工作或不能按要求安排开工的工作票需提前告知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
1.5 涉及两个专业对同一台设备都有的工作,各专业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一个专业的工作需另一个专业配合时,可使用一张工作票,签发工作票时需将配合专业人员姓名也填入工作票内,待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票才能办理终结手续。
1.6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准。
1.7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及热机工作票在预定工作期限内工作不能完成,可在原有的安全措施不需变动的情况下,由工作负责人提前2h办理延期手续。
1.8 工作票必须按专业统一编号,由工作许可人统一登记。
维护单位进行工作票编号时应按专业将工作票区分开来,在工作票编号前加冠专业名称,即“机、炉、电一(电二)、化、热”;编号顺序以月份为单位连续编号,编号中应包含工作票发出的年、月以及序号,序号不得间断,如果间断将视为不合格票。
例如,汽机专业2020年3月份开出的第五份工作票编号应为:机202003005。
1.9 执行过的工作票办终结后,加盖“已终结”章;登记后作废的工作票加盖“作废”章;未执行的工作票加盖“未执行”章,并在工作票的“备注栏”注明未执行原因。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票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票管理是指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指导、监督,并制定工作票对工作进行授权和监管的一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三条工作票管理适用于所有从事需要工作票进行授权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工程施工、设备操作等。
第四条工作票是指用以授权工作人员进行一项需要进行安全控制的工作的规定、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工作人员是指执行一项需要工作票授权的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票的管理与填写第六条工作票的管理和填写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规定,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工作票应当由工作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分工作预审、授权、监管和审核等工作环节;(二)工作票应当详细描述工作的内容、地点、时间、工作人员、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三)工作票应当由工作人员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详尽;(四)工作票应当按照层级审核的原则进行审核,确保工作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五)工作票应当由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工作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票的编号和日期;(二)工作票的申请人和受理人;(三)工作的内容、地点、时间和范围;(四)工作的安全要求和控制措施;(五)工作的授权人和监管人;(六)工作的执行人和监管人;(七)工作的审核人和批准人。
第八条工作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管理的工作票进行编号、存档,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归档。
第三章工作票的执行与监管第九条工作票的执行和监管应当依据以下要求进行:(一)工作票的执行人和监管人必须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二)工作票的执行人和监管人应当严格按照工作票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三)工作票的执行人应当及时填写工作票,并按照工作票的要求进行操作;(四)工作票的监管人应当对工作的进展和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五)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工作票的执行人和监管人应当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六)工作票的执行结束后,应当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对工作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二、工作票管理的概念工作票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由有关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措施进行审批,并由作业人员根据工作票上的规定进行操作。
通过工作票管理,可以避免工作中出现安全问题。
三、工作票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
对于要进行的所有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2.依法合规。
工作票的发放和审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3.紧急情况。
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应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工作票并上报相关领导。
四、工作票管理的步骤1.作业计划。
将要进行的作业计划报送至相关领导并获得审批。
2.工作票编制。
由工作人员在预先制定的工作票模板上,根据作业计划填写相应内容,转交给作业上级进行审核。
3.审核批准。
由审核人员对填写工作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批准。
4.作业执行。
由作业人员根据工作票上的规定进行操作。
5.审核确认。
作业结束后,由审核人员对作业情况进行确认并记录在工作票上。
五、工作票管理的注意事项1.工作票上必须填写详细的安全措施,包括作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使用安全措施、环境安全措施等。
2.工作票必须一条龙服务,即从作业计划、制定工作票,到作业操作和审核确认,整个过程必须一气呵成。
3.工作票必须经过审核人员认真审核批准,不能有遗漏。
六、结论严格管理工作票,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作业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抓好工作票管理对于维护公司利益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票管理,将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和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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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本厂工作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工作票种类本厂工作票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共五个分类。
2、工作票填用范围2.1 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2.2 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
2.3 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4 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5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动火工作票。
3、工作票的使用3.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3.2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3.3 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3.4 工作票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与签发,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
3.5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3.6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3.7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3.8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3.9 工作票必须编号。
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3.10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3.11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
4、填写工作票4.1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4.2 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
4.3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4.4“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4.5 “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人),其他人员姓名写入附页。
“共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
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4.6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4.7 “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4.8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4.9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周密、细致,不错项、不漏项。
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
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
4.10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4.11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4.12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
4.13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4.14 “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当班值长和工作许可人确认签名。
4.15 “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当班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4.16 “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
4.17 使用热控工作票时,“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同时填写主保护退、投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单附在工作票后。
4.18 “备注”栏填写内容: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19 每份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修改不得超过两处。
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
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
4.20 电气工作票的填用规定4.20.1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c)全站停电。
注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注2:直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或单极运行时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
4.20.2 同一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4.20.3 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
4.20.4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4.20.5 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
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4.20.6 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5、工作票的执行程序5.1 工作票的生成。
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填写工作票或调用标准工作票。
5.2 工作票的签发。
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5.3 工作票的送达。
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值长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处。
5.4 工作票的接收。
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5.5 安全措施的执行。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意见,由值长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6 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运行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热机)运行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电气)运行人员应根据联系单内容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
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通知热机运行人员,并在联系单上记录受话的热机运行人员姓名,停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人员处备查,热机运行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做好记录。
对于集控运行的单元机组,运行人员填写电气倒闸操作票并经审查后即可执行。
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5.7 现场措施执行完毕后,登记在工作票记录本中。
5.8 工作许可。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
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
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5.9 工作监护。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5.10 工作人员变更。
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5.11 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
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5.12 工作延期。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5.13 设备试运。
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
检修设备试运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
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
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