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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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请假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单位请假休假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下属全体职工。

第三条请假休假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信、规范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第四条请假休假管理工作由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五条职工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第六条请假期间超过三天的,职工应提供相关证明。

特殊情况下,职工应提前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第七条请假期间,职工应当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听单位通知或紧急情况下的召集。

第八条恶劣的天气或突发事件影响正常工作的,请假应当及时告知单位人事部门,不得迟交请假申请。

第九条请假应当按照具体情况选择带薪假、调休假等假期类型。

不得违规用其他假期进行请假。

第十条因私事请假的,职工应当提前征得单位领导同意。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带薪休假,满足职工正常的休息需求。

第十二条长期连续工作的职工,应合理安排带薪年休假,不得强制延迟使用。

第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需要,超出工作时间应当安排调休假。

第十四条休假期间,职工应当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利用休假时间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四章请假休假管理的其他规定第十五条请假休假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职工的请假休假。

第十六条请假休假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虚报、夸大或无正当依据的请假休假。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请假休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总结经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请假休假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请假休假档案,做到实事求是、依据准确。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请假休假管理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应当不断完善请假休假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健康。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请假管理制度

国家请假管理制度

国家请假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工作和生活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多样。

请假作为一种常见的待遇,对于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请假牵涉到劳动法、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请假管理制度,以规范请假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权益。

二、目的1. 规范请假行为,避免滥用请假权利,确保员工能够健康、有序地请假;2. 统一企业请假管理政策,提高企业运行效率;3.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组织的员工。

四、请假种类1. 年度带薪休假:员工在一定的休假周期内可享受带薪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2. 事假:由员工私人原因引起的请假;3.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4. 婚假:因婚事请假;5. 产假:女员工产假;6. 陪产假:男员工陪产假;7. 丧假:家庭亲属去世需请假。

五、请假流程1. 请假申请: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2. 主管审批:主管根据请假原因和实际情况审批请假申请;3. 人事部备案:人事部门对已批准的请假申请进行备案,并安排工作替代;4. 请假生效:员工请假生效,按请假时间安排工作;5. 请假销假:员工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主管汇报,销假生效。

六、注意事项1. 请假时间不得影响工作进度和效率;2. 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不得擅自违规请假;3. 请假期间需保持联系畅通,随时接听电话并回复邮件;4. 请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结婚证等;5. 请假原因需真实可信,不得虚假申请。

七、处罚措施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者,按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记过处分;2. 滥用请假权益者,涉嫌违反公司规定将予以警告或辞退处分;3.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涉嫌欺骗公司将予以解聘处理。

八、督促执行1. 主管负责对员工请假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批;2. 人事部门负责请假备案和工作替代安排;3. 公司领导对请假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国家公务请假制度

国家公务请假制度

国家公务请假制度1. 引言国家公务请假制度是规范公务人员请假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保证国家机关的高效运转。

本文将介绍国家公务请假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请假的适用范围、申请程序、请假期限和注意事项等。

2. 适用范围国家公务请假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不同单位可能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请假规定,但必须符合国家公务请假制度的基本要求。

3. 请假的种类国家公务请假制度将请假划分为有薪假和无薪假两种。

3.1 有薪假有薪假是指公务人员因病、事假、婚丧假、产假、陪产假等原因请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或津贴待遇。

在申请有薪假时,公务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病假需要提供病历、请假事由等证明文件。

3.2 无薪假无薪假是指公务人员因私事或其他原因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和津贴待遇。

公务人员申请无薪假需要提前报告上级,并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

4. 请假的程序公务人员请假的程序一般包括请假申请、请假审批和假期登记三个步骤。

4.1 请假申请公务人员在请假之前,应当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填写请假申请表,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期间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4.2 请假审批上级主管领导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批。

审批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

如果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上级批准,上级主管领导应当及时提交审批,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4.3 假期登记经审核通过的请假申请,在申请人开始请假前,应当将请假事项登记备案,并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

请假期间应当保持联系,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单位报到。

5. 请假期限公务人员请假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和请假事由确定。

常见的请假期限包括病假、事假和年假等。

5.1 病假病假是指公务人员因患病需要请假的情况。

病假的期限一般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但通常不得超过一个月。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篇1国家规定的请假工资算法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

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4、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5、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6、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为5至15天。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篇2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国家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加强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水平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国家标准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国家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请假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请假种类、请假程序、请假审批权限、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第二章请假种类第四条公司员工请假分为以下几种: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

2. 病假:因患病需要休养的请假。

3.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的请假。

4. 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的请假。

5.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6. 工伤假: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休养的请假。

7. 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的公共假日。

8. 周休息日:根据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每周安排的休息日。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九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员工应按时打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请假期间,如需续假,员工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通过后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章请假审批权限第十三条请假审批权限如下:1. 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2. 病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3. 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由公司领导审批。

4. 法定节假日、周休息日:员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第十四条请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 事假、病假:根据员工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2. 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假期。

3. 法定节假日、周休息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3年请假管理制度

2023年请假管理制度2023年请假管理制度1(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1、休假天数: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1、休假天数:(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国家法定请假制度

国家法定请假制度国家法定请假制度是指国家对员工请假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同时也能够促进员工的健康和幸福感。

首先,国家法定请假制度规定了员工的请假权利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利请假,包括年假、婚假、产假、病假等多种类型的假期。

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提前向雇主提出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期间按规定保持沟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国家法定请假制度规定了请假的程序和限制。

员工在请假前需要向雇主提交书面申请,注明请假的事由、时间和期限。

雇主则有义务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批请假。

另外,国家法定请假制度还规定了请假的限制,例如职业特殊性质的工作可能对员工请假有一定限制,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再次,国家法定请假制度对员工请假期间的权益和保障进行了规定。

一方面,员工在请假期间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薪资、社会保险、年终奖等。

另一方面,国家法定请假制度也规定了员工请假期间应注意的事项,例如不得从事与假期事由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与原工作相冲突的工作等。

此外,国家法定请假制度对雇主的权利和义务也有规定。

雇主有权利拒绝员工的请假申请,但需提供合理的理由,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员工。

同时,雇主也有义务确保员工的请假权益得到保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员工施加无理压力或违法歧视。

最后,国家法定请假制度对员工请假后的工作安排和调整也进行了规范。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请假期间的工作由其他员工或者雇主自行安排,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效率。

如果出现工作量过大或其他特殊情况,雇主需适当调整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以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工作质量。

综上所述,国家法定请假制度是对员工请假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

这一制度不仅规定了员工的请假权利和义务,还对请假的程序、限制、权益和保障,以及雇主的权利和义务,甚至员工请假后的工作安排和调整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家病假事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病假事假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事假手续。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病假事假管理制度,明确病假事假的申请、审批、待遇、解除等环节的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病假事假的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隐瞒病情或虚报事假。

第七条本规定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病假管理第八条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假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病假申请,并附具相关医疗证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病假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病假分为全休和部分休两种:(一)全休: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全休的,按照全休病假管理。

(二)部分休: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但能够从事部分工作的,按照部分休病假管理。

第十一条病假期限:(一)全休病假期限: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医疗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确定:1. 一般疾病:最长不超过3个月;2. 重病:最长不超过6个月;3. 特重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部分休病假期限: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医疗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确定:1. 一般疾病:最长不超过3个月;2. 重病:最长不超过6个月;3. 特重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二条病假待遇:(一)全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部分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细则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人员请假管理,保障公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务人员的请假管理。

第三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做到请假和值假的双向管理。

第四条具体请假事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条件第五条公务人员请假包括以下类型: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六条年休假:公务人员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体天数由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安排,一般不得少于五天。

第七条病假:公务人员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按照单位规定进行请假手续。

第八条事假:公务人员因私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单位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婚假:结婚的公务人员可以享受带薪婚假,婚假的天数由单位规定,不得低于三天。

第十条产假:女公务人员生育孩子可以享受带薪产假,产假的天数由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丧假:公务人员因亲属丧事需要请假的,根据亲属关系和丧事情况,单位会根据规定进行安排。

第三章请假申请和审批第十二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提前进行申请,提出具体的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请假申请应当提交给所在部门领导审批,领导应当及时审批并做出批复。

第十四条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丧假等应当提前向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审查请假申请,做到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三个方面的审核。

第十六条请假经过审批批准后,公务人员方可享受请假待遇。

第四章请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第十七条公务人员请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排,具体福利待遇由单位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八条年休假工资:公务人员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计算,不因休假而减少。

第十九条病假工资:公务人员因病请假期间,工资按照单位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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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请假制度
一、请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

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

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

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a/201207/123979.html?f=122374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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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

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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