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管理制度96642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假条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登记存查,否则一律按缺勤对待。
二、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主,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短信或委托他人代请假,后由本人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期满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予以销假。
三、一般人员请假由股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股室(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带班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
四、婚、丧、病、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期限需办理续假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超过请假天数,又没办理续假手续者,按缺勤对待。
商场请销假管理制度

商场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1.1 为规范商场员工请销假行为,确保商场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请销假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商场的正常运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所有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人员。
2.2 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工、实习生等非正式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请假种类及规定3.1 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时,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时间根据病情确定。
3.2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及预计请假时间。
3.3 婚假、产假、陪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福利政策执行。
四、请假程序4.1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条、婚育证明等)。
4.2 请假申请单需提前递交给直接上级审批,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或邮件通知,并在事后补交申请。
4.3 请假审批结果由上级主管通知申请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销假管理5.1 员工请假归来后,应及时向主管报告销假,并提交销假单。
5.2 如请假期间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按请假程序重新申请。
5.3 销假后,员工应尽快恢复工作状态,完成请假期间未完成的工作。
六、违规处理6.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或逾期不归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6.2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请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3 请假期间,如遇商场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员工应积极响应商场召唤,配合工作安排。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商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7.3 制度修订时,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员工反馈,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员工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请销假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第五条请假类型包括:(一)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二)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时间。
(三)年假:根据国家规定享受的带薪休假时间。
(四)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的休假时间。
(五)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休假时间。
(六)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的休假时间。
(七)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期间的休假时间。
(八)哺乳假:女员工哺乳期间享受的休假时间。
第六条请假审批流程:(一)员工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二)直属上级审批。
(三)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请假期限:(一)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二)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假证明。
(三)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四)婚假:3天。
(五)丧假:3天。
(六)产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七)陪产假:7天。
(八)哺乳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八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按时销假,并向直属上级报告。
第九条销假方式:(一)口头销假:员工请假结束后,向直属上级口头报告。
(二)书面销假:员工请假结束后,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销假申请。
第十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未销假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员工应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由直属上级在考勤系统中进行手工记录。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一)迟到:根据迟到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二)早退:根据早退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三)旷工:根据旷工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职工的请假行为,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保障职工的假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请假范围公司职工包括因病、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原因需要请假。
第三章请假方式1. 请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所在部门主管,并经所在部门主管批准。
2. 对于突发情况,如病假等情形,职工应在请假时尽量提前通知所在部门主管。
3. 对于长期请假(超过3天),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结婚证等。
第四章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1. 病假期间,职工可以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2. 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间,职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3. 长期请假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销假管理1. 职工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销假申请。
2. 销假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提交,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3. 销假申请应经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销假。
第六章请销假记录1. 公司将建立请销假记录,对职工的请销假进行记录。
2. 请假因不符合公司规定被未批准的请假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假期滞留1. 准时返厂:请假期滞留,应及时联络部门咨询当天工作安排。
2. 超期返厂:请假期滞留,超出请假时间2日以上,公司视为旷工处理。
第八章处罚措施对于超期未销假未请假情况,公司视情况给予警告、扣发绩效奖金等处罚措施。
第九章法律条款1. 本制度所称病假、事假等假期均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
2. 涉及职工人身疾病的假期,按照《人身伤害赔偿法》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十章附则1.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关于本制度的修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通报。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领导部门。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请销假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请销假的管理制度篇11、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做事、疗养、休假及请病、事假等,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均需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2、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经理、书记审批,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者均应填写请假单,领导签字后,将请假单递交党群工作部,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群工作部销假。
4、科级领导干部必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变化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队伍伍建设,依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订立本方法。
一、请销假范围1、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
2、领导干部外出(西安市以外)、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定时归位销假。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3、请假1天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重要领导同意,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
4、请假3天(含)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重要领导同意;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请区委书记同意,政府序列报请区长同意后,再报请区委书记同意。
5、请假3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
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重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区级领导阅知;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批,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批。
6、请假经批准后,单位重要领导外出请销假情况,党群序列的要向区委办公室报告备查,政府序列的要同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查,并将在区委《情况通报》上通报。
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查。
7、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重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外出或请假。
公职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职人员请假和销假管理,保障工作效率和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公职人员的请假和销假管理。
三、请假的种类和条件1. 病假:公职人员因身体不适需请假时应提供病假证明或医生诊断书。
2. 事假:公职人员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供相应证明。
3. 年休假:公职人员享受法定年休假时,应提前与单位商议好时间,报批后方可享受。
四、请假手续1. 公职人员在请假前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的事由、时间和具体假期要求。
2. 相关证明文件需一并提交,并由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五、销假的条件和手续1. 公职人员在请假期间请假事由解除或假期结束时,需提前向所在单位递交销假申请。
2. 相关证明文件需一并提交,并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销假。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1. 公职人员在请假期间有突发事件需要延长假期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领导审核后方可延长假期。
2. 对于长期请假的公职人员,单位需定期与其联系,了解其请假情况,确保其身体健康或私事处理完毕后及时返岗工作。
七、请销假记录和管理1. 单位应建立假期登记制度,对公职人员的请假期间进行记录,包括请假事由、时间、销假时间等。
2. 对于频繁请假或长时间未销假的公职人员,单位应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八、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请销假手续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公职人员,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违纪处分。
2. 对于单位负责人未能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单位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异议,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所有。
以上为公职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为保障公职人员请假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确保工作效率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希望各级公职人员和相关单位认真遵守并执行此制度,同时对于偷懒或滥用请假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提升公职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单位职工的请假和销假行为,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的请假和销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事假、病假、年休假等请假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是指职工因私事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并经批准后离开的行为。
销假,是指职工请假期满或事由消除后回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第四条请假和销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批准。
第五条请假和销假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六条职工请假应当提前与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并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信息。
第七条请假事由应当客观真实,如非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要请长假的,应当提前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连续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职工需提供由医院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第十条请假期间,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销假,未按规定及时销假的,将被认定为旷工。
第十一条请假后如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当提前得到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二条销假是指请假期满或事由消除后职工回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第十三条销假时间一般不得迟于请假期间的最后一天,应当按照协商确认的时间准时回到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销假时,职工应当与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销假时间和原因,并填写《销假表》。
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及时销假的,将被认定为旷工或其他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请销假补偿第十六条在工作日内请假的,按照请假日当日的日工资进行计算。
第十七条在法定节假日或周末请假的,按照法定节假日和周末的日工资进行计算。
第十八条请假期间,职工应当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补偿的,由人事部门核实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支付。
第十九条请假期间由于职工个人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拒绝或不愿意提供的,不予支付补偿。
2024年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文一、病假与事假规定(一)子女、父母(工作人员为独生子女)、岳父母(妻子为独生子女)因病住院,可申请护理假,每月累计不超过____天。
若需在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连续请假不得超过____天,超出此期限需重新申请。
(二)对于父母(工作人员非独生子女)、岳父母(妻子非独生子女)因病住院,同样可申请护理假,但每月累计不超过____天,在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每月累计不超过____天。
二、丧葬假规定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去世,可申请丧葬假,假期不超过____天。
三、假期类型及包含范围病假、产假、探亲假、工(公)伤假均包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而事假、婚假、丧葬假、带薪年休假则不包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四、请假期内待遇第十五条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1. 对于癌症、麻风、精神病或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以及因工(公)伤残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全额发放工资及津贴。
(1)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病假在____日以内的,发放全额工资。
病假超过____日的,按以下标准发放工资:a. 工作不满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b. 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发放全额工资的____%。
连续病假____个月的,按以下标准发放工资:a. 工作不满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b. 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c. 工作满____年及以上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病假需长期静养、休养一年内的,按以下标准发放工资:a. 工作不满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b. 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c. 工作满____年及以上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2)事假期间工资待遇连续事假不超过____日的,发放全额工资。
连续或累计事假超过____日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连续事假超过____个月不满____个月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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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请假的类别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
二、假期时间
(一)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至办理销假手续止,具体假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假、婚丧假、病假、生育假、事假(5天以上),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年休假、5天以内(含5天)事假,不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审批程序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由请假人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销假采取本人签到。
(一)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方式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委托他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的须提供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例复印件等材料,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期满需续假的,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因特殊原因请事假超过20天的,超出天数从年休假中扣除,并履行年休假审批手续。
(五)请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逾期的,均按旷工处理。
四、审批权限
(一)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正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处级领导干部请假按照市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二)局机关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三)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四)局机关、正科级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实习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辅助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
局分管领导审批。
下属处级事业单位辅助人员请假的,由单位自行管理。
以上辅助人员请事假,原则上年度累计不超过15天,其他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出国(境)探亲或因私出国(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上述由局领导审批的请假手续,一律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请假登记台账。
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请销假登记,并定期向审批人反馈。
(二)建立量化考核机制。
将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三评一推优”日常考核,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或逾期不到岗的每次扣1分。
(三)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局办公室对各单位执行规定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坚决纠正执行规定不严、变通走形等问题。
(四)建立每月通报制度。
局办公室每月初通报上月干部职工请销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