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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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地震局不再另行规定。
2、工作时间因私脱离工作岗位的,填写事假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不能事前书面申请的,经批准后,事后上班第一天及时补办手续。
请病假者需持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
3、申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要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超过一天的需报局长审批。
4、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2、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该提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
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假期待遇1、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2、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病假期内,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基本工资照发。
其他未纳入基本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病假期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基本工资的计算,实行级别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固定劳动合同员工和临时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出来,并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四、名称本制度名称为《请销假管理制度》。
五、内容1.请假管理(1)员工如需请假,应在请假日前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
(2)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及时告知员工审批结果。
(3)员工获得审批通过后,应在请假当天前自行交接好工作,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离开。
(4)员工应在请假期间如实记录请假事由,并在请假结束后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2.销假管理(1)员工应在请假期满后的第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销假申请。
(2)部门负责人收到销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确定员工何时归岗。
(3)员工销假后,应如实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进展等情况,并迅速投入工作中。
3.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而离岗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将受到口头警告、记过、降职乃至开除等处罚。
(2)伪造请销假记录者,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责任主体本制度的实行单位为公司。
七、执行程序本制度立即实施,各部门应按照规定认真执行,并及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对屡教不改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九、法律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的请假及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针对请假及销假行为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请销假考核管理制度

请销假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请销假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请销假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请销假考核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请销假考核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及各自职责。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请销假考核管理制度的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相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请销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保持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七条员工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事由、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请假天数不超过3天的,所在部门主管可以直接批准;请假天数超过3天的,需报人事部审批。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完成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应当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员工应当按请假时间及时报到或返岗,未经请销假的,视同旷工处理。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一条员工请假结束后,须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销假申请,注明销假时间。
第十二条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审批销假申请,并将其报人事部备案。
第十三条员工未按规定销假的,将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将请销假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员工升迁、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公司将请销假情况设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个级别,并对不同级别给予相应奖惩。
第十六条公司将请销假情况作为员工奖金、晋升、培训等方面的考核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奖惩。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人事部具体负责解释。
以上为,请销假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希望员工能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同时,公司也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员工的请销假情况进行考核,对符合标准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希望员工们共同遵守制度,共同保持公司的良好秩序。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请销假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请销假的管理制度篇11、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做事、疗养、休假及请病、事假等,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均需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2、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经理、书记审批,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者均应填写请假单,领导签字后,将请假单递交党群工作部,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群工作部销假。
4、科级领导干部必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变化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队伍伍建设,依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订立本方法。
一、请销假范围1、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
2、领导干部外出(西安市以外)、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定时归位销假。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3、请假1天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重要领导同意,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
4、请假3天(含)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重要领导同意;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请区委书记同意,政府序列报请区长同意后,再报请区委书记同意。
5、请假3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
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重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区级领导阅知;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批,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批。
6、请假经批准后,单位重要领导外出请销假情况,党群序列的要向区委办公室报告备查,政府序列的要同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查,并将在区委《情况通报》上通报。
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查。
7、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重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外出或请假。
学校_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探亲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1. 学生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后报辅导员批准。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探亲假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2. 病假:根据病情和医院建议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 婚假:男员工七天,女员工七天至一个月。
4.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可请假三天至一个月。
5. 产假:女员工产假一般为九十天。
6. 陪护假:直系亲属住院治疗,可请假七天至一个月。
7. 探亲假:每两年一次,可请假七天至一个月。
第七条请假期间,学生应关注班级动态,了解课程安排,尽量与任课教师沟通,确保不影响学业。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八条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生销假程序:1. 学生销假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后报辅导员备案。
2. 病假销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3. 其他请假销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后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2. 请假弄虚作假的,取消请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 请假结束后未按时销假的,给予警告处分。
4. 违反请假规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请销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2. 及时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提前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3. 合理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合理安排。
4. 纪律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生病、家庭事务等。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3.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
4. 其他特殊情况:如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等。
第四条学生请假程序:1. 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批准。
2. 请假学生需填写《学生请假单》,请假单应包括请假原因、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
3. 学生请假期间,需关注学校通知,按时返校。
第五条学生请假注意事项:1. 请假期间,学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2. 请假学生需按时返校,不得无故拖延。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六条学生销假程序:1. 学生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班主任报告销假情况。
2. 学生销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证明、丧假证明等。
3. 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备案。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七条学生请销假违规行为:1.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
2. 请假时提供虚假信息。
3. 请假期间,不按时返校。
4. 请假结束后,未及时销假。
第八条学生请销假违规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2. 严重违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希望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请销假行为,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程序,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员工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等。
第五条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年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条件,可享受年休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条件,可享受相应假期。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护理假:员工有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病重或需护理,可申请护理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条科室负责人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请假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拒绝批准。
第三章请销假手续及时间要求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填写请假原因、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一)病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请假时间要求:(一)病假:病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事假期间,员工应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销假手续及要求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规范员工请假流程,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销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流程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假、调休、事由请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照顾家属等,每次请假不得连续超过7天。
第六条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每次请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第八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
第九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第十条陪产假:男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陪产假。
第十一条年假: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
第十二条调休: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进行调休。
第十三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主管审批,签署意见;3. 经部门经理审批,签署意见;4.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请销假管理第十四条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提交申请,特殊情况可提前口头告知,事后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如需继续请假,需重新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期间,如需外出,需向主管报告去向,并确保通讯畅通。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结束后,需及时销假,并提供销假证明。
第十八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时销假,视为旷工。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请销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定期上报公司领导。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条对遵守请销假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请销假制度、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工资、降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企业员工请销假规章制度
企业员工请销假规章制度一、请假规定1. 员工须提前向所在部门请假,出勤部门需在工作日前提前至少一天请假,非出勤部门需提前至少三天请假。
2.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说明请假原因,时间,联系方式等,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假。
3. 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如须长假请提前与部门协商并获准。
擅自延长假期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4. 请假期间,员工需保持手机畅通,以备紧急联系。
二、销假规定1. 员工在请假期满后应主动向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填写销假申请表请求销假。
2. 出差的员工在返回后需尽快向部门报告并填写销假申请表。
3. 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员工方可正式销假恢复工作。
4. 未按规定时间销假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销假证明1. 员工销假后,需向部门提交请假期间的工作总结和销假证明。
2. 请假期间如有病假需提供假条或病历证明,否则假期将被认定为无效,请勿擅自违规请假。
四、假期管理1. 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长而定。
2. 请假期间,员工仍需负责工作内容,不能擅自抛下工作不管。
3. 请假期间如遇重要任务或突发事件,员工需及时与部门联系并根据部门要求返岗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出现未请假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视情况作出警告、扣发工资、降职等处罚。
2. 销假迟误的员工将减少一定的带薪休假天数,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对于请销假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例如提前批准假期、加薪晋升等。
在企业管理中,请销假制度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安排假期,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地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请销假规章制度,细化操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以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职业发展。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四篇)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是企业内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影响着员工的工作情绪和效率,同时也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
下面是一个示例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休假类型:- 年假:根据员工工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假期政策确定。
- 病假:员工身体不适时可以请假,需要提供医生的证明。
- 事假:员工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如参加婚丧嫁娶等,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 调休:员工可以将年假余额用于调整工作时间,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2. 请销假流程:-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时间、事由和联系方式。
- 主管审批:上级主管需要根据员工的请假申请和工作情况做出审批决定,并告知员工是否批准。
- 销假申请:员工需要在请假结束后及时向上级主管提出销假申请,并说明实际请假天数。
- 主管确认:上级主管需要确认员工请假天数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 休假制度管理:- 员工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休假申请,并尽量避免在重要项目或关键时期请假。
-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绩效情况,制定年假的使用规则,并定期进行假期结余调整。
- 公司可以采取轮流休假或者分批休假的方式,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 员工休假期间可以安排替代人员或者分担工作负担,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违规处理:- 如果员工违反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勤,公司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警告、罚款或者停职处罚。
- 违反请销假制度严重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以上是一个示例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企业还应该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员工普及休假和请销假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合规意识。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二)根据集团下发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暂行)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现将我厂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一、关于轮休及假别规定1、轮休及法定节假日1.1、每月可轮休的天数为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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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请假的类别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
二、假期时间
(一)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至办理销假手续止,具体假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假、婚丧假、病假、生育假、事假(5天以上),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年休假、5天以内(含5天)事假,不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审批程序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由请假人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销假采取本人签到。
(一)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方式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委托他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的须提供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例复印件等材料,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期满需续假的,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因特殊原因请事假超过20天的,超出天数从年休假中扣除,并履行年休假审批手续。
(五)请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逾期的,均按旷工处理。
四、审批权限
(一)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正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处级领导干部请假按照市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二)局机关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三)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四)局机关、正科级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实习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辅助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
局分管领导审批。
下属处级事业单位辅助人员请假的,由单位自行管理。
以上辅助人员请事假,原则上年度累计不超过15天,其他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出国(境)探亲或因私出国(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上述由局领导审批的请假手续,一律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请假登记台账。
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请销假登记,并定期向审批人反馈。
(二)建立量化考核机制。
将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三评一推优”日常考核,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或逾期不到岗的每次扣1分。
(三)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局办公室对各单位执行规定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坚决纠正执行规定不严、变通走形等问题。
(四)建立每月通报制度。
局办公室每月初通报上月干部职工请销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