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质量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一个优质的建筑工程项目,不仅需要依照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所需遵守的规定。
二、前期准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方案审核、合同签订、招标投标等工作。
在前期准备中,必须确保方案设计合理、施工计划合理、材料质量可靠,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许可证:所有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获得合法的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施工活动。
2.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畅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3. 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安全通道、防护设施、消防设备等。
4. 施工边坡:在施工现场必须合理设置边坡,并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工艺管理1. 施工技术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
2. 工程设备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3. 施工材料管理:施工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建筑材料,并确保材料的质量可靠。
4. 施工工序控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稳定。
五、施工质量检测1. 施工过程检查:施工方必须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
2. 质量抽查检测: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对施工工程进行定期的抽查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3. 质量验收检测: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对施工完工后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六、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为了确保施工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该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制定、工艺规范制定、人员培训、内部审计等环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发展,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四)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工程质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良好;(二)施工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三)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四)工程监理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五)工程质量验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章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第五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工程设计任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第七条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深度应当满足施工、安装和验收的要求;(二)设计文件应当具有清晰、准确、完整的技术数据;(三)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对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负责。
第九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设计质量监督检查。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优良。
第六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优质高效的原则,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第七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全员参与的原则,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第八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提升施工质量水平。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工程管理部门、监理部门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质量管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材料符合工程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工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记录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质量问题。
第五章施工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开展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提出施工质量检查意见,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二十一条业主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导致施工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验收范围和标准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验收组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加。
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第四条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 分项工程验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2. 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3.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4.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五条验收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应包括: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 施工过程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
3.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和验收记录。
4.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评估报告。
第六条验收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要求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2.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3.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 工程质量验收应实行现场验收,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
5. 工程质量验收应形成验收记录,并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
第七条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保障工程安全可靠的重要因素,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方便管理和监控各项工作,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二、质量目标和原则1. 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目标是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并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2. 质量管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管理,确保质量合理可行。
(2)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全员质量参与,营造全员质量管理氛围。
(3)防控结合原则:预防为主,注重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的结合。
(4)持续改进原则:通过持续探索、总结经验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施工质量。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 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整体施工质量管理。
(2)组织制定施工质量目标,并监督实施。
(3)负责协调各部门并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2. 施工质量管理部门(1)制定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与规范。
(2)组织、指导及督促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定期对质量检测与验收结果进行评估与分析。
3. 各施工单位(1)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工作。
(2)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四、质量管理过程1. 施工前阶段(1)项目筹备:明确工程范围、目标、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
(2)质量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计划,明确各阶段的质量指标、控制点及检验要求。
(3)资源准备:合理配置施工人力、材料和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中阶段(1)施工组织: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过程,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2)施工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质量检验:对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和重要构件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施工后阶段(1)竣工验收: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质量总结: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质量管理的相关措施1. 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标准和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规定概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承担着保障建筑质量安全和满足人们居住、工作和生活需求的责任。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建筑质量,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建筑工程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标准、监督与检验、责任和处罚等内容。
1.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确保建筑质量合格的基础。
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检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检验是保障建筑质量的重要手段。
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的组织方式、监督和检验的程序和方式,以及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
3.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与处罚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与处罚是正常运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
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参与方的责任及其追责机制,以及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例如违反法律规定的人员可以被罚款或面临其他行政处罚。
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颁布的法律,旨在严格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
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市场主体的注册管理、项目备案、违法行为处罚等内容。
1. 建筑市场主体注册管理为了保证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性和资质要求,该法规定了建筑企业的注册管理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以便筛选出具备相关能力和经验的建筑企业。
2. 建筑工程项目备案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和管理,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备案要求,包括项目信息、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等。
3. 违法行为处罚该法律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了明确处罚,包括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建筑活动、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工期进度,提高施工效率,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涉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第三条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工程的权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的发起者和实施者,应当依法履行建筑工程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等环节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工程技术措施及质量标准等具体要求,通过审批程序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进度检查,做好进度计划调整和沟通协调工作,保障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责任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是建筑工程的监督者和审核者,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监理合同签订,明确监理范围、监理费用等事项,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开展工程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范一、总则为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建筑工程安全,保护环境,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行为,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管理组织1. 建立专职施工管理团队,明确负责人,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
2. 制定工程施工管理方案,明确各管理层级和职责分工。
3. 工地应设立施工指挥部,负责具体施工管理工作。
三、施工前准备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报批相关部门。
2. 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完善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合格方可动工。
四、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要求和责任。
2.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不得私自改动。
3. 按照施工图纸和标准施工,杜绝违章施工行为。
4.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加强材料管理,确保材料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6.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7.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8. 做好施工记录和档案管理,及时递交相关部门。
五、施工结束1. 完成工程验收手续,验收合格方可竣工。
2. 做好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和报送。
3. 施工结束后进行工程保修和维护。
4. 清理工地和占用场地,确保环境整洁。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发生事故的工地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惩处。
3. 建立施工管理违规行为记录,形成黑名单。
七、监督检查1. 建立施工管理监督组织,定期进行检查。
2. 建立施工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先进,惩罚违规。
八、补充条款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之前颁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范,希望各建筑施工方能认真执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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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
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
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冷接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接记录。
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及接头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5)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⑴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砖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b.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⑵检验方法:检查试块试验报告4、水泥一定要有准用证和交易凭证,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保书等经过审批,复试报告等。
三、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为防止防水层水泥砂浆找平层起砂、脱皮,影响其上防水层质量,施工时基层应清理干净,常温下养护时间不得少于5天,养护期内其上不得堆物行走。
2、找平时应做出灰饼按设计要求控制坡度,防止面层积水。
3、为便于防水涂料涂刷,凡屋面与突出屋面的连接处应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做成圆弧形。
在泛水上端封口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处理。
4、防水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专业防水施工队。
5、严格把好防水材料质量关。
防水层材料除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外,还需进行专项测试。
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才能进入现场使用。
6、防水层施工前要严格检查控制基层含水量,未达到标准要求严禁施工防水层。
雨天无可靠防护措施则不准施工室外防水工程。
7、防水层施工完毕,应禁止再在其上凿眼打洞。
在面层上需施工下一道工序时,必须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做好防水层产品保护工作和制定专项施工工艺,防止损坏或戳破防水层造成渗漏。
8、防水工程施工时应分层做蓄水试验,每次蓄水时间不小于24小时。
四、钢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钢筋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对接头形式及错开长度的要求。
搭接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规定,品种、规格若要代替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妥手续。
2、所用钢筋应具有质量证明,对不同生产厂家的材料均应进行抽样检查,并附有试验报告,不得未经试验盲目使用。
3、绑扎钢筋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内容包括绑扎顺序、规格、间距、位置、保护层、搭接长度与接头错开的位置,以及弯钩型式等要求。
4、为了有效地控制钢筋位置的正确性,在钢筋绑扎前必须进行弹线。
5、注意满足混凝土浇捣时钢筋的间距及保护层要求。
按设计的保护层厚度要求购买高强塑料垫块或事先做好带铁丝的预制混凝土垫块,混凝土平均值垫块宜采用不低于结构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制作,垫块设置的间距宜控制在每平方米1块。
6、弯曲不直的钢筋应校正后方可使用,但不得采用预热法校直,沾染油渍和污泥的钢筋必须清洗干净方可使用。
7、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在钢筋绑扎过程中,除班组做好自检外,质检、技术应随时检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为防止返工,钢筋可采取按工序分阶段验收,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在钢筋绑扎过程中,如发现钢筋与埋件或其它设施相碰时,应会同有关人员研究处理,不得任意弯、割、拆、移。
9、为了保证混凝土浇灌时顺利下料和振捣,钢筋在绑扎过程中必须注意钢筋的排列布置。
特别是在门洞边有暗柱和暗梁的情况时,对高大深暗梁的水平筋布置应尽量预留出下料串管的间隙大于10厘米,若不能按设计要求排列时,应会同技术部门协商统一并经设计认可。
10、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钢筋质量、技术措施各有侧重点及各自的特殊性,故有关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钢筋质量、技术措施将在相应施工方案中详述。
五、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混凝土搅拌车进场后,应把好混凝土质量关。
检查混凝土搅拌车发车、运输、到达时间、检查坍落度、可泵性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者严格予以退回。
2、混凝土浇捣必须连续进行,就餐时,操作者、管理人员均轮流交替用餐。
3、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水泥、碎石、砂及外掺剂等既要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标准,又要满足设计及业主提出的专项质量标准。
4、为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在混凝土浇捣过程中,由技术、质检人员全面负责,另配监理人员监督振捣质量。
5、混凝土浇捣前对新老混凝土接缝处的垃圾、杂物应清除干净,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浇灌时应先在接头处覆盖50mm厚1:1的水泥砂浆。
6、在操作难度较高处和留洞、钢筋密度较大的区域,应做好醒目标志,以加强管理,确保混凝土浇捣质量。
7、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要求制作足够的标养及同条件养护试块,并标明标号、使用部位、日期及编号。
8、楼面混凝土浇捣时,应铺设架空走道板,禁止人在钢筋上直接踩踏,以免造成钢筋变形位移。
9、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如实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1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和保管方法符合规。
六、模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模板在每一次使用前,均应全面检查模板表面光洁度,不允许有残存的混凝土浆或杂物,否则必须进行认真清理,然后喷刷一度无色的脱膜剂。
2、模板的拼缝有明显的缝隙者,必须采用油腻子批嵌,表面贴一层胶带。
拆除模板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后,方可进行拆模。
3、模板在校正或拆除时,绝对不允许用棒撬或用大锤敲打,不允许在模板面上留下铲毛或锤击痕迹。
4、拆模依据可靠;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的原则。
拆模时严禁用大锤和敲棍硬撬;更不应对楼板形成冲击荷载。
5、凡发现钢架杆或钢模板有脆裂、变形、扭曲或严重腐蚀等现象,一律不得使用。
另外,所用钢管必须有出厂产品质量证明。
七、砌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在砌筑工程施工时,在常温下砖和砌块应隔夜浇水,并在砌筑时浇水润湿,但要防止过湿和不匀。
确保砂浆与砖、砌块有足够的粘结力。
2、砌墙时应统一砌筑方法不应有通缝, 转角处和交缝处斜槎和混凝土墙、柱直槎应通顺密实,直槎应按规定加拉结条。
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
4、砌筑时,墙身与柱联结处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并认真处理好节点,保证砖墙粘结力,防止日后出现裂缝。
八、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必须按图组织施工。
2、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
如在结构工程验收前,在施工现场选择适当的场地进行外檐装饰样板施工,重点解决装饰材质、施工工艺和观感效果等内容;室内样板间应选择在有代表性的楼层进行施工,重点解决好施工工艺和装饰效果。
5、为避免专业之间不交圈而出现的工程返工或工序干扰,在装修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各专业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现场审图和交底。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九、挂牌制度1、技术交底挂牌,在工序开始前对施工中重点和难点现场挂牌,将施工操作的主要要求,如:钢筋规格、设计要求、规范要求等写在牌子上,既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又便于工人自觉阅读技术交底,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2、施工部位挂牌:现场施工部位挂“施工部位牌”,牌中注明施工部位、工序名称、施工要求、检查标准、检查责任人、操作责任人、处罚条例等,保证出现问题可以追查到底,并执行奖罚条例,从而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达到锻练队伍,造就人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