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自己骑车摔倒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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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里工作。

而上下班路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的情况也不断增加。

对于这种情况,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这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认定工伤的基本原则在探讨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下基本原则:1. 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损伤、疾病或者意外事故;2. 处于工作时间,出现损伤、疾病或者意外事故;3. 必须有明确的时间、场所和事实证据,以及与工作有因果关系的证据;4. 上报及认定工伤的期限,以及除了享受社会保险福利以外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综上所述,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上制定的基本原则。

二、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从上述的基本原则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虽然在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与职业无关,但是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此,列举以下几种情况:1. 单位安排的专门车辆托运电动车被丢失、损坏或者所寄存的物品丢失、损坏等情况,以及到单位下班的时候前往托运地点、领取车辆等情况;2. 工作单位规定或者事实上要求员工在单位附近购物、取快递等,或者与单位的工作有直接关联性,且是管制区域的行业,在单位与购物、取快递等地点之间需要经过道路或者区域;3. 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参加单位的接送员工活动,或者参加单位的培训、讲座、会议等社会保障活动。

以上情况为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三、工伤认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雇主和员工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1. 雇主的责任和义务雇主应该尽到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安全防范的义务,以及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考核考核考核、考评和防范安全避免伤害的指导,同时对于员工的工作地点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员工的生产安全与健康状况,对于发生的工伤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安置。

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是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是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是工伤吗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不是工伤,因为交通事故工伤仅限于自己付同等责任及以下责任,员工上下班汽车摔伤自己要负全责,因此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一)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

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工伤案例分析:骑车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案例分析:骑车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吗?

骑车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吗?
案例
近来,共享单车在社会上火了起来,不少职工都会选择骑自行车上下班,职工谭某也是其中的一个。

由于公司距离地铁站有一千米不到的距离,这当中也没有任何公交短驳车可以乘坐,因此,每天骑共享单车上下班成了他的一大乐趣。

但是,在一天下班的路上,谭某途经一个路口时,正好不远处一名工人撒了一把黄沙。

他避让不及,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地上,造成全身多处摔伤。

他吃不准自己的情况算不算工伤,因此迟迟未向该区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来电向本报咨询。

分析
不管谭某骑的是共享单车或是私有单车,与其在认定工伤中的关联并不大。

在谭某的这个情况中,要认定是否工伤主要有几个因素:受害时间以及责任主体,还要判断是否交通事故。

首先,谭某受害时间属于上下班时间。

根据《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谭某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间,是其在从公司前往地铁站的下班路上,他也未从事其他任何行为,因此受害时间确实发生在其下班的途中。

另外,造成谭某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是撒黄沙的工人,而非谭某本人。

确定了这两条以外,还要看警方对事故性质的判断。

如果警方认定为交通事故,则谭某可属工伤认定范围内;如果警方不予认定,则谭某不属工伤认定范围内。

骑车摔倒多久算工伤

骑车摔倒多久算工伤

骑车摔倒多久算工伤
工伤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因而需要通过劳动保险进行赔偿。

对于骑车摔倒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因工作岗位或者从事工作所导致的职工的意外伤害、职业病或者其他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健康问题。

而对于骑车摔倒的情况,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算作工伤:
1. 事故发生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骑车摔倒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即不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那么通常不被视为工伤。

例如,职工在自己的休息时间骑车摔倒,一般不能算作工伤。

2. 骑车摔倒导致了身体损伤:对于骑车摔倒的情况,如果没有导致明显的身体损伤,比如骨折、瘫痪、失明等,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只有在事故导致职工需要医治或休养、影响到正常工作能力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3. 与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有因果关系:如果可以证明骑车摔倒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或者工作安排等原因导致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例如,如果职工骑车摔倒是因为执行公司委派的工作任务,那么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劳动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来确定,每个国家、地区的具体规定也可能有所
不同。

此外,如果认定为工伤,还需要根据当地劳动保险政策进行申报和赔偿手续。

综上所述,对于骑车摔倒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满足事故发生在工作过程中、导致身体损伤,并与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有因果关系等条件,那么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劳动保险的相关赔偿。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怎样认定0403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怎样认定0403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怎样认定?自《工伤保险条例》中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列入工伤认定情形以来,许多工伤认定中心接到不少群众来电,询问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案例分析陈某是一名在磐安县城某公司工作的职工,今年10月13日早上,骑自行车去上班的陈某因雨天路滑,不慎摔倒导致腰部受伤。

陈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摔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便向磐安工伤认定中心提交了申请。

随后磐安工伤认定中心对其案情进行了调查,了解到陈某确系在10月13日早上摔伤腰部,其发生事故的地点靠近公司,但没有到达公司,位置为其住处到公司的必经之路上。

虽然陈某在上班途中受伤,但此次事故为陈某个人责任,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且本人也无法提供事故认定证明,因此工伤认定中心对陈某提交的申请不予认定。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与此同时,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工伤怎样认定?一、有关上下班途中规定的概况从我国有关上下班途中法律规范的演变看,原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就上下班交通事故的适用条件非常严格,也非常明确具体,如必须是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职工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由道路交通机动车造成的事故。

骑车自己摔了算工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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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自己摔了算工伤不,这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工伤认定的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背景知识。

首先,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受到的伤害。

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应当由工伤保险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工伤津贴和伤残赔偿。

那么,就骑车摔倒这个具体情况来说,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要素:
1. 是否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骑车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内,那么骑车摔倒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在下班后或者休息时间骑车摔倒,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2. 是否因意外事故受伤:如果骑车摔倒是因为路面湿滑、车辆故障或者其他突发情况导致的意外伤害,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如技术不熟练或者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3.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一种社会保险关系,因此必须是具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工伤保险。

如果是个体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如果骑车摔倒在工作过程中,是因为意外事故受伤,
并且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解释,具体的工伤认定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个案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遇到工伤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解决方案。

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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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摔伤是否算工伤,取决于工伤的定义和具体情况。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

根据工伤的定义,骑车摔伤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1. 与工作有直接关系:骑车摔伤必须与工作任务有直接关系。

例如,如果摔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且是在工作地点之间、工作任务之间或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骑车时发生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2. 在工作地点内或附近:如果摔伤发生在工作地点内或附近,即使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果您在公司停车场摔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 属于工作性质上的意外:如果骑车摔伤是一个意外,即使不满足前两个条件,但该意外是由于您的工作性质导致的,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如果您因为工作需要经常骑车,而意外摔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通常需要通过医院诊断和劳动部门的认定程序才能最终确认是否为工伤。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骑车摔伤符合上述条件,应及时就医并向雇主或劳动部门申报,以便获得相应工伤待遇。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然而此时如果职工对事故不服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通常是会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

不过,有些情况下,可能职工是自己在下班途中摔倒造成了伤害,那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然而此时如果职工对事故不服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通常是会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

不过,有些情况下,可能职工是自己在下班途中摔倒造成了伤害,那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

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律条文: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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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自己骑车摔倒算不算工伤
南京一市民因工伤认定和人社局打官司;但认定工伤需满足4要素
上下班途中受伤就算工伤?不尽然,还要看具体情况!昨日,市民李师傅因为下班途中受伤的纠纷到建邺区法院打官司。

李师傅不明白:“网上说的上下班时买菜受伤都算工伤,到我这儿,为什么就行不通啊?”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工伤保险新规中如何判定“上下班途中”的权威解释,被不少像李师傅这样的老百姓误读。

《工伤保险条例》中“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并非指所有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受伤都属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算工伤。

李师傅: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不算工伤?
家住南京建邺区的李师傅,平时骑车上下班。

今年初,天降大雨,李师傅穿着雨衣骑车,由于风雨较大,李师傅边骑车边用手扶着雨衣,雨天路滑,李师傅从车上飞出去两三米远,摔在地上动弹不得。

幸亏好心路人拨打120,将其送到医院。

经医院诊断,李师傅为骨折。

因为受伤骨折,李师傅花了医药费不说,还耽误了工作。

事后,李师傅和家人想到,网络上说上下班途中买菜受伤都算工伤,那他正常回家更应该算工伤了。

于是李师傅向人社部门申请要求认定自己是工伤,没想到,人社局并不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

“国家不是规定了上下班路上买菜受伤算工伤,我这是下班直接回家啊,路上受了伤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李师傅拿出网上公开报道的材料,很不服气地表示,2014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这条规定。

李师傅为此打官司,希望法院判决人社部门依法给自己认定工伤。

人社部门:属误读,认定工伤须满足4要素
对于李师傅的疑惑,人社部门表示,“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的提法在网络上出现后,迅速成为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但也让很多人产生了误解。

据介绍,最高法的解释只是确认上下班途中买菜属于“合理路径”,可以界定为“上下班途中”,但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具备4个要素:
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责任难以认定;
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可见,“下班途中买菜再回家”,只是符合“合理的上下班途中”这一要素而已,能否认定为工伤,还要看是否同时满足另外3个要素,首要前提为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假如其他3个要素不全符合,上下班途中买菜受伤不可能算工伤。

人社部门认为,像李师傅这样,自己骑车滑倒受伤,是由于他本人雨天驾驶不慎造成,属于本人责任,所以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范围。

记者了解到,之前媒体报道所谓的“上下班路上买菜受伤算工伤”是不确切的,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受伤,并不在工伤受理范围内。

比如,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打斗受伤或摔伤跌伤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下班途中,像接孩子、顺路买菜等都可算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但如果是下班后朋友聚会、逛街、购物、娱乐等,都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这九种情形下受伤算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招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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