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社保基数
2013社保缴费标准

2013社保缴费标准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地区对于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规定标准。
社保缴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地区会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比例和基数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各项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次,企业和个人的社保缴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城市和地区而有所差异。
在一线城市,由于生活成本较高,社保缴费标准相对较高;而在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社保缴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此外,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规模也会对社保缴费标准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的社保缴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小微企业的社保缴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再次,对于个人缴费标准而言,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和缴费基数的不同,个人的社保缴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确定的,而缴费比例则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
此外,对于高收入人群和特殊行业人群,社保缴费标准也会有相应的政策规定。
最后,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需要企业和个人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
企业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合理安排社保缴费,保障员工的权益;个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社保缴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
综上所述,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而制定的。
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合理安排社保缴费,保障员工和个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了解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有所帮助。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第一篇: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市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昨天(4日)公布,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可以到社保部门或者人事代理部门为个人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账户“充值”。
据悉,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计算,2013年全年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共计7797.56元,最高合计缴费上限为15237.56元。
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养老保险早缴纳早受益,缴费时间越长退休金拿的越多。
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最高5410元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为: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月缴费额462元,全年缴费额554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5410元,月缴费额1082元,全年缴费额12984元。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医疗保险基数2310元,中断缴费立即停保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基数为2310元,大额救助金230元,全年缴费额2253.56元。
提醒个人参保者,可以按季、半年、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因故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后继续缴费的,视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应当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
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第一篇: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210元,最高标准为11331元。
(二)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310元,最高标准为54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五)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10元/人。
(六)民政代管残疾军人户中缴费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
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777元。
(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八)保安、物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
(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777元。
第二篇: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企业为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职工当月全部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 工资总额”口径计算)为基数缴费。
职工个人部分,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现将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等相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一般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二、企业单位工资总额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进行统计,一般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鉴于目前企业工资项目不统一,用人单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门诊医疗保险
110.55元/月
企业:70.35元
1326.6元
企业:3.50%
个人:2.00%
个人:40.20元
二档企业总额:9469.32±200.4
(企业承担:6696.12±200.4个人承担:2773.2)
注:2013年度缴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2年度指2013年7月——2014年6月
2013年7月——2014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3年度总额
缴费比率
个体劳动者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2600)
468元/月
5616元
18.00%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2010)
120.6元/月
130.6元
1567.2元
6.00%
医疗救助10元
医疗救助保险
10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
110.55元/月
1326.6元
5.50%
年总计:8509.8元(月总计:709.15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2010)
养老保险
442.2元/月
企业:281.40
5306.4元
企业:14.00%
个人:8.00%
个人:160.80
医疗保险
120.60元/月
1567.2元
企业:6.00%
个人:10元
医疗救助
10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16.70元/月
元
企业:0.50%
二档:33.40元/月
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各险种人均月最低缴费数

2004.35 1%(农业户口不交) 3元重大疾病补助基金+1元困难救助 金 2004.35 2%
针对挂靠公司人员:工会经费按人员工资的0.8%缴纳,另外残疾人保障金没人514.95元/年,平均每月 42.91(每年也有可能会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左右都有所调整,到时候需要再按照新的 费基数补交。
低缴费数
缴费金额 160.35 20.04 4 40.09
纳部分
要再按照新的缴
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各险种人均月最低缴费数
企业缴纳部分 险种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会经费 残疾人保 障金 小计 总计 农村户口846.65 城镇户口866.69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514.95 缴费比例 14.00% 2.00% 9.00% 2.50% 0.80% 0.80% 0.80% 12 缴费金额 280.61 40.09 180.39 50.11 16.03 16.03 16.03 42.91 642.21 农村户口:204.44 城镇户口:224.48 缴费基数 2004.35 缴费比例 8% 个人缴纳部分
2013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3年7月-2014年6月)

469.5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2%*基数) 42.9 医疗保险 (2%*基数) 25.8 医疗保险 (2%*基数) 24 医疗保险 (2%*基数) 23 医疗保险 (2%*基数) 48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4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6 医疗保险 (2%*基数) 37.24
594.82
(8%*基数) 164.31 养老保险
218.5
813.32
18
天门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120 1862
447.44
(8%*基数) 89.60
155.46
602.9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失业保险 (1%*基数) 19.21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76 失业保险 (1%*基数) 14.27 失业保险 (1%*基数) 11.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1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4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8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59 150 166.35 159.1 144.1 144.9 156.97 157.38 166.1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43 个人计 216.78 总合计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 失业保险 (1%*基数) 11.5 失业保险 (1%*基数) 24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2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3 失业保险 (1%*基数) 18.62
全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表-2013年最新数据

20.0% 8.0% 0.5% 0.6% 2.0% 12.0% 18.0% 8.0% 0.5% 0.7% 2.0% 12.0% 本市14% 外来12% 本市7% 外来3% 本市0.25% 外来0.25% 本市0.4% 外来0.4% 本市1% 外来1% 12.0% 18.0% 7.5% 0.5% 0.7% 2.0% 10.0% 20.0% 8.0% 0.5% 0.5% 2.0%
8%,12% 8.0% 2%+5
1.0% 10%或12% 19.0% 11.0% 8-12% 1%-4% 8.0% 2.0%
1.0% 8-12% 8.0% 2%+3 0.5%或1%(联邦 用) 1.0% 1.0% 10.0% 8.0% 2.0%
1.0% 8-12% 8.0% 2%+0.5%(个人 医疗大病)
山东
青岛
北区
大连
辽宁
大连开发区
沈阳
吉林
长春
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
哈尔滨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包头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呼和浩特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外来人员】 医疗【外来人员】 工伤【外来人员】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原小城镇】 医疗【原小城镇】 工伤【原小城镇】 生育【原小城镇】 失业【原小城镇】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南京 工伤 生育 失业 7.0% 19.0% 9.0% 0.5% 0.8% 1.7% 7.0% 20.0% 9.0% 0.8% 0.8% 2.0% 1.0% 1.0% 7.0% 8.0% 2.0% 7.0% 8.0% 2.0% 2% 8%-12% 20.0% 6.0% 0.3% 0.8% 2.0% 12.0% 20.0% 6.0% 0.6%、1.2% 0.7% 2.0% 1.0% 6%、8%、10%、 6%、8%、10%、 12% 12% 22.0% 8.0% 12.0% 0.5% 0.8% 1.7% 7.0% 22.0% 6.0% 0.5% 1.0% 7.0% 8.0% 1.0% 2.0% 1.0% 12.0% 8.0% 2.0% 1.0% 8%-12% 8.0% 2.0%
2013年济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2013年济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2013年济南市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根据该市2012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在2013年,济南市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16346元,下限为每月3269元。
此外,对于参保职工的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情况,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而对于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情况,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以咨询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获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 8-20% 8.0% 2.0%
1.0% 8.0% 8.0% 0.5%或3%
中山
5%-20% 8.0%
惠州
医疗 惠州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福建 厦门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大连
辽宁
大连开发区
沈阳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20.0% 8.0% 0.6% 0.8% 2.0% 10%/25% 20.0% 2.5% 1.3% 0.8% 2.0% 18.0% 20.0% 8.0% 1.2% 0.6% 2.0% 12.0% 20.0% 7.0% 0.5% 0.7% 2.0% 7-12% 22.0%
1.0% 10.0% 8.0% 2.0%
1.0% 7.0% 8.0% 2.0%
1.0% 5-12% 8.0% 2.0%
1.0% 5-12% 8.0%
医疗 四川 成都
西区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城镇6.5%+1%大病 (本市农村2011年 3.5%+1%大病;2012 年4.5%+1%大病; 2013年5.5%+1%大 2%(外埠农村0%) 病)(外埠农村 2.5%不含大病,只 能自己自愿购买大 病,医保局购买) 0.6% 0.6% 1%(外埠农村0%) 8.0% 18.0% 8.0% 0.5% 0.5% 1.0% 7%、12&
无锡 江苏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20.0% 8.2% 1.6% 0.9% 2.0% 8-12% 20.5% 9.0%
8.0% 2.0%
1.0% 8-12% 8.0% 2%+0.5%(个人医疗 大病)
镇江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上海
上海
南京
苏州
苏州园区
南通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外来人员】 医疗【外来人员】 工伤【外来人员】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原小城镇】 医疗【原小城镇】 工伤【原小城镇】 生育【原小城镇】 失业【原小城镇】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公积金(甲类) 公积金(乙类) 乙类住房公积金 甲类浮动住房公积 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新疆
乌鲁木齐
新疆
乌鲁木齐
甘肃
兰州
宁夏
银川
青海
西宁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0.5% 0.8% 2.0% 10.0% 20.0% 6.0% 0.5% 0.7% 2.0% 7.0% 20.0% 6.0% 0.4% 0.85% 2.0% 5-12% 20.0% 6.0% 0.5% 0.9% 2.0% 5-12% 城镇20%(本市农村 、外埠农村12%)
泰州
东区
淮安
0.6% 0.6% 2.0% 1.0% 10.0% 10.0% 21%(2012年1月— 2012年12月,养老 8.0% 保险企业缴费比例 下降为20.5%) 9% 大病单位0.5% 2% 大病个人0.3% 0.5% 1.0% 2.0% 1.0% 8%、10%、12%(任 8%、10%、12%(任 选其一) 选其一) 20.0% 8.0% 7%+8元 2.0% 0.5% 0.7% 2.0% 1.0% 8.0% 8.0%
徐州
常州
杭州
20.0% 8.0% 0.5% 0.8% 2.0% 10.0% 14.0% 11.5% 0.5% 0.5% 2.0% 12.0% 14.0%
8.0% 2.0%
1.0% 10.0% 8.0% 2.0%
城镇1%(农村户口 0%) 12.0% 8.0%
温州
温州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7.0% 8.0% 2.0%
1.0% 7.0% 8.0% 2.0%
1.0% 8%,12% 8.0% 2%+5
1.0% 10%或12% 19.0% 11.0% 8-12% 1%-4% 8.0% 2.0%
扬州
1.0% 8-12% 8.0% 2%+3 0.5%或1%(联邦 用) 1.0% 1.0% 10.0%
6.5% 0.6%
2.0%
广西
南宁
福州
泉州
海南
海口
陕西
西安
0.5% 0.5% 5.0% 5%,12%,20% 20.0% 8.0% 8.0% 2.0% 0.5% 0.6% 2.0% 1.0% 12.0% 12.0% 18.0% 8.0% 8.0% 2.0% 0.5% 0.7% 2.0% 1.0% 12.0% 12.0% 本市14% 本市8% 外来12% 外来8% 本市7% 本市2% 外来3% 外来2% 本市0.25% 0.0% 外来0.25% 本市0.4% 0.0% 外来0.4% 本市1% 本市0.5% 外来1% 外来0% 12.0% 12.0% 18.0% 8.0% 7.5% 2.0% 0.5% 0.7% 2.0% 1.0% 10.0% 10.0% 20.0% 8.0% 8.0% 2.0% 0.5% 0.5% 2.0% 1.0% 5%、8%、10%、12% 5%、8%、10%、12% 20.0% 8.0% 7.0% 2.0% 0.5% 0.5% 2.0% 1.0% 10.0% 10.0% 20.0% 8.0% 9%,大病0.5% 2.0%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广州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1.0% 5%-20% 8.0% 0.5%
东莞
0.5%(东莞户籍) 公积金10% 8.0% 2.0%
佛山
1%(农业户口不 缴)
佛山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广东 汕头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10.00% 15.0% 6.0% 0.5% 1.0% 1.0% 5-12% 15.0% 6.0% 1.0% 0.5% 2.0%
10.0% 8.0% 2.0%
1.0% 5-12% 8.0% 2.0%
南区
汕尾
1.0%
公积金
10.0%
10.0%
珠海
江门
潮州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9.5% 0.4% 0.6% 2.0% 12.0% 12.0% 10% 大病1% 1.0% 0.7% 2.0% 8.0% 14.0% 8.0% 0.8% 0.8% 2.0% 9.0% 16.0% 8.5% 0.5% 0.6% 2.0% 8.0% 14.0% 8.0% 0.5% 0.8% 2.0% 8.0% 20.0% 8.0% 0.5% 0.8% 2.0% 12.0% 20.0% 8.0% 0.5% 0.7% 2.0% 8.0% 20.0% 8.0% 0.5%
黑龙江
哈尔滨
包头
内蒙
呼和浩特
7.5%+2.5大病 2%+2.5大病 1.0% 0.0% 0.6% 0.0% 2% 1.0% 8%-12% 8%-12% 20.0% 8.0% 6.0% 2.0% 0.3% 0.8% 2.0% 1.0% 12.0% 12.0% 20.0% 8.0% 6.0% 2.0% 0.6%、1.2% 0.7% 2.0% 1.0% 6%、8%、10%、12% 6%、8%、10%、12%
22.0% 12.0% 0.5% 0.8% 1.7% 7.0% 22.0% 6.0% 0.5%
8.0% 2.0%
1.0% 7.0% 8.0% 1.0%
7.0% 19.0% 9.0% 0.5% 0.8% 1.7% 7.0% 20.0% 9.0% 0.8% 0.8% 2.0% 8%,12% 20.0% 9.0% 1.0% 1.0% 2.0% 10%或12% 28.0% 20.0% 8-12% 1%-4% 20.0% 8.0% 0.5% 0.8% 2.0% 8-12% 20.0% 8.0% 0.5% 1.0% 2.0% 10.0%
医疗 深圳
0.7% 0.0% 2.0% 1.0% 6%-12% 6%-12% 20.0% 8.0% 6.0% 2.0% 0.4-2.4% 0.8% 2.0% 1.0% 8.0% 8.0% 深户11%,非深户 8.0% 10% 综合医疗基本医疗 保险、地方补充医 疗保险、生育医疗 保险各以职工月工 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综合医疗2%,住院 缴交6%、0.5%、 医疗0.2%,劳务工 0.5%; 医疗4元 住院医疗缴纳费率 调整为0.6% 农民工医疗缴纳调 整为8元 0.5%,1%,1.5% 综合医疗0.5%,住 院医疗0.2% 0.4% 5%-20% 12.0% 8% 重大疾病: 0.26% 0.5% 0.9% 2.0% 5%、8%、10%、12% 、20% 11.0% 2.3% 0.5% 0.5% 10.0% 11.00% 6.00% 0.45% 0.50% 0.50% 5%-20% 8.0% 2.0%
2%+9
1.0% 12.0% 8.0% 2%(外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