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葛维熹章节后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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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

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

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

《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 )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

(整理)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整理)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

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

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1.混合所得税制2.所得课税3.单一阶段销售税4.进口税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并不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它是在成员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强制课征基础上取得的。

国际税收习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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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 推迟课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

四、计算题 1、甲国居民 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 万元,其中来自甲国的所 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50万元 、甲国居民A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 万元, 万元, 万元。 得30万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 万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10 万元 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万元 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万元以下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0%, %,10~2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 %, 万元的适用税率为20%, 万元以下的所得适用税率为 %, 万元的适用税率为 20~3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 %, 万元以上的适用税率为 %,乙 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0%, 万元以上的适用税率为40%, 万元的适用税率为 %,30万元以上的适用税率为 %,乙 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扣除法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国实行 %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扣除法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请计 算居民A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算居民 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2、甲国 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 万元,其中来自甲国 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 、甲国A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 万元, 所得8万元 来自乙国的所得2万元 万元, 万元。 所得 万元,来自乙国的所得 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 为30%、25%。若甲国采取全额免税法,甲国应向 公司征收多少 、 。若甲国采取全额免税法,甲国应向A公司征收多少 所得税? 所得税?
11、直接抵免法一般适用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 ) 、直接抵免法一般适用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 1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所在国是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所在国是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之间的关系。 ( ) 13、当跨国纳税人在境外分公司所在国的税率都高于或都低于居住 、 国时,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和综合限额抵免法的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国时,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和综合限额抵免法的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 ) 14、抵免限额只是居住国政府可以给予跨国纳税人抵免在国外已 、 纳税额的最高额度,并不是必须抵免的数额。( 纳税额的最高额度,并不是必须抵免的数额。( ) 15、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政府允许母公司抵免的税额,正是子公司 、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政府允许母公司抵免的税额, 已向其居住国缴纳的全部税额。( 已向其居住国缴纳的全部税额。( ) 16、母公司从国外子公司所得到的毛股息是子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 、 税前计算出的母公司应得股息。( 税前计算出的母公司应得股息。( ) 17、甲国的 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子公司 公司,在某纳税年度 公 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子公司B公司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子公司 公司,在某纳税年度B公 司取得利润100万美元,B公司在税后利润中向 公司支付股息 万 万美元, 公司在税后利润中向 公司支付股息50万 公司在税后利润中向A公司支付股息 司取得利润 万美元 美元。根据乙国税法的规定, 公司要就其全部利润向乙国缴纳 美元。根据乙国税法的规定,B公司要就其全部利润向乙国缴纳 30%的所得税。根据甲国的税法规定,母公司获得的股息又要在甲 %的所得税。根据甲国的税法规定, 国纳税。这种重复征税称为法律性重复征税。( 国纳税。这种重复征税称为法律性重复征税。( )

国际税收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_第四版_朱菁编著_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汇编

国际税收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_第四版_朱菁编著_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汇编

课后复习思考题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1.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答: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答:(1)从二者的联系来看:一方面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没有国家税收,就不可能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和税制协调,国有国之间也不可能出现任何税收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国际税收绝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和相互依存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要又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因为这时任何国家制定本国的国际税收制度都不能不考虑国际税收关系,本国与他国达成的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些国际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该在本国的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的税收制度或税收征管过程中有所体现。

(2)从二者的区别来看: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利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设计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3)在看待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问题上还应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不能把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相混淆。

所谓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推迟课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国际说收每章小结

国际说收每章小结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①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②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竞争就是国与国之间的非合作性的税收协调。

二、问答题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联系:(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2)国家税收又要受国际税收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课征的,国际税收不是(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3)国家税收有具体的税种,国际税收没有。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2、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3、引力原则:即如果一家非居民公司在本国设有常设结构,这时即使它在本国从事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但只要这些经营活动与这个常设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那么这些没有通过该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也要被归并到常设机构的总所得中,并在当地一并纳税。

4、推迟纳税:本国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外子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在未汇回本国以前可以先不缴纳本国的所得税,当这些境外所得汇回本国以后,本国居民公司再就其申报纳税。

二、案例分析题1、某人从2008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

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

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

2009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

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

国际税收习题及问题详解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 推迟课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国际税收--葛维熹章节后思考题

国际税收--葛维熹章节后思考题国际税收习题第一章导言1.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P11●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2.简述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

P22~23①研究对象:有关国家涉外税制中构成国际税收分配和国际税务协调关系的以下诸方面: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等税收法律要素;课税客体中对人税和对物税所形成的国际●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朱青)●国际税收活动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4.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如何产生的? 5.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第二章主体与客体1. 怎样的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与国际税收有关? P27一般条件:一个跨国自然人或法人纳税人,必须同时取得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收入/所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重复交叉的纳税义务。

特殊条件:只有来源于一个国家的所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重复交叉的纳税义务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跨国受益、所得和跨国一般财产价值(进出口商品流转额?)2. 什么是对人税与对物税? P29对物税:流转税、个别财产税对人税:所得税、一般财产税3. 跨国收益或所得可以分为哪几类? P30四类:跨国一般经常所得跨国超额所得(标准基期法、标准投资利润率法)跨国资本利得跨国其他受益或所得4. 比较跨国超额所得两种计算方法的优缺点。

(完整word版)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第一讲导论1、国际税收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带来的税收问题和现象。

对象:一国税收法律下一切包含了外国元素的所有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范围:1)跨国商品、劳务交易的税收征管;2)跨国公司的跨国生产活动;3)个人或投资基金的跨国投资活动.4)个人在其常住地之外工作或进行商业活动的税收征管;2、国际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国际税收问题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开放的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

(归纳)具体而言则是由于诸如商品跨国交易、资本跨国流通和跨国资产出现等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以及由于跨国公司兴起而带来的避税问题,近年来还有由于互联网经济和无形资产愈加重要而带来的其他具体问题.商品课税:关税,国内商品税。

其国际税收问题的核心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商品课税制度的协调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理论上,所得税是对人税,当一国纳税人在境外取得所得时,这种所得也要被纳入该国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一国征税权扩大到境外,就很容易与他国的征税权发生交叉重叠,从而导致国与国之间出现所得税的重复征税以及所得税收入的国际分配问题;现实中,跨国投资所带来的所得国际化,尤其是跨国公司发展加剧所得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避税问题。

财产课税:对纳税人拥有or转移财产课征的税收。

19世纪中后期开始,国际投资活动增多,财产国际化引发的财产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第二讲税收管辖权1、确立税收管辖权的原则是什么?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区别。

原则: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

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

2、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有什么不同?居民税收管辖权(residence jurisdiction)指一国有权对来源于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他们的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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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习题第一章导言1.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P11●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2.简述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

P22~23①研究对象:有关国家涉外税制中构成国际税收分配和国际税务协调关系的以下诸方面: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等税收法律要素;课税客体中对人税和对物税所形成的国际重复征税机理及其约束和免除规范;国际避税、逃税、节税和税收筹划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及其反制措施;不同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选择与实现;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签订和不同范本比较;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和欧盟等一些重要的全球和区域贸易的税务协调措施等。

②广义国际税收学研究范围的基本方面包括:(一)税收管辖权的协调(二)跨国纳税人和跨国征税对象的管理与调整分配(三)对人税和对物税的税收职能异化所形成的对国际税收分配和国际税务协调有关规范的冲撞(四)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动态条款3.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朱青)●国际税收活动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4.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如何产生的?5.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第二章主体与客体1. 怎样的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与国际税收有关? P27一般条件:一个跨国自然人或法人纳税人,必须同时取得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收入/所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重复交叉的纳税义务。

特殊条件:只有来源于一个国家的所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重复交叉的纳税义务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跨国受益、所得和跨国一般财产价值(进出口商品流转额?) 2. 什么是对人税与对物税? P29对物税:流转税、个别财产税对人税:所得税、一般财产税3. 跨国收益或所得可以分为哪几类? P30四类:跨国一般经常所得跨国超额所得(标准基期法、标准投资利润率法)跨国资本利得跨国其他受益或所得4. 比较跨国超额所得两种计算方法的优缺点。

P35⑴“标准基期法”缺点:①由于选择正常获利年度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因此跨国纳税人被核定的标准基期,有可能是所得较少的年份,也有可能是所得较多的年份;②跨国纳税人的实际投资额是逐年变化的,而准许扣除的标准基期跨国一般所得却始终固定不变,这也不尽合理。

5. 什么是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和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它们所适用的税种有哪些? P37~38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只限于归属一般财产税类中的,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化的那部分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一般财产税、资本税(跨国法人);财富税、一般财产税、富裕税(跨国自然人)。

是指跨国纳税人所有的额,在一定时期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各项跨国财产价值的总和。

6. 确定跨国所得的立法思想是什么?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与扩大1. 分析比较几种不同性质的重复征税,并解释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P44A不同性质的重复征税:P44税制性重复征税(复税制造成的):他们往往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既征流转税又征所得税,还可能课征财产税。

法律性重复征税(不同征税权力原则造成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B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不同课税权主体,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两种类型。

2. 简述属人原则、属地原则、税收管辖权、居民(公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的概念。

P47属人原则:选择人员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

属地原则:选择地域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

税收管辖权:居民(公民)管辖权:凡是按照属人原则所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凡是按照属地原则所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

3. 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怎样发生的?P50-P52具备了跨国纳税人和跨国征税对象的前提,又具备了有关国家各自实行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出现了不同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才会引起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

即:甲乙两国分别同时实行两种不同的税收管辖权,这样甲国实行居民管辖权时,除了要向在甲国领土内的甲国居民的应税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征税,还要向乙国领土内的甲国居民的应税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征税。

乙国实行地域管辖权,除了要向在乙国领土内的乙国居民的应税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征税,还要向乙国领土内的甲国居民的应税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征税。

这样乙国领土内的甲国居民的应税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就被甲国实行居民管辖权和乙国实行地域管辖权分别课征了一次税,从而发生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

4. 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怎样发生的? P53-P55经济税源同一是导致对不同跨国纳税人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假定甲国的居民自然人A、B、C是乙国某居民公司的股东,乙国行使居民管辖权对该居民公司课征所得税,甲国行使居民管辖权向股东A、B、C来自该公司税后所得的跨国股东分红课征所得税。

此时甲乙虽然都是行使居民管辖权,但由于甲国政府的跨国征税对象—股东分红和乙国政府的跨国征税对象---公司所得都是出自同一经济渊源,这才导致了国际重复征税。

5. 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的外延扩大和内涵扩大?它们分别是在什么条件下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外延扩大:P55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两种管辖权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三种管辖权会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国际重复征税的内涵扩大:P58属地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居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公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第四章国际重复征税内涵扩大的约束规范1. 请分别说明在法律标准和户籍标准下,约束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规范跨国自然人:(1)法律标准:是以法律规定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有关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

(2)户籍标准:是以居住状况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住所或居所所在国的居民个人。

跨国法人:(1)法律标准:把适用于跨国法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依照有关国家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

要求各主权国家只限于对按照本国的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

而不论这个法人企业(社团)的管理机构是否设在本国。

但不能扩大到对按照别国的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即使该法人企业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

(2)户籍标准:把适用于跨国法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管理机构所在国的法人企业(团体)。

要求各主权国家对跨国法人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只限于管理机构设在本国的法人企业(社团)的范围以内,而不按这个法人企业(社团)是否按本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

但不能扩大到对管理机构设在别国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即使这个法人企业(社团)是按本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

特殊情况下的跨国自然人和法人:P67(1)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双重居民个人)顺序选择: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住所、国籍国、协商(2)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公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双重公民个人)协商(3)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企业的跨国法人(双重居民企业)实际有效管理机构(4)被两种标准同时认定为居民(公民)管辖权行使对象的跨国法人(居民公民企业)协商(5)从事国际海运而将管理机构设在船上的跨国法人船舶的母港所在国,船舶经营者的居住所在国2. 跨国权益所得的内容及其约束规范是什么?跨国权益所得通常包括跨国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在内。

一般国际惯例:按照毛收入征税;不规定受益人在来源国出场。

发生重复征税时要让来源国先征,居住国后征。

协调各国对跨国权益所得征税的国际规范国际许多税收协定文本中都是采取的由居住国与非居住国双方分享征税权力的方法。

即约束非居住国对这些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其税率应比本国的国内法规定的税率为低,以保证居住国行使居民管辖权也能征得一部分税款。

为了约束非居住国不得扩大对这一类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有关国际税收条约范本和双边税收协定范本还分别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概念作了明确的解释。

3. 跨国独立劳动所得和非独立劳务所得的约束规范?(1)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征税必须要求纳税人在来源国出场●固定基地●停留时间(超过183天)●实际支付标准(或负担),并且在一个年度内超过一定金额限度的(2)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的约束●对在本国设有固定基地的跨国独立劳务者,应只限于就归属于他的固定基地的那部分所得征税。

●对在本国没有设立固定基地而停留已超过183天以上的跨国独立劳务者,则应限于就其在这一期间内活动所取得的那部分所得征税。

跨国非独立劳务所得(两大范本第15条)P73●实际支付标准(或常设机构负担)●停留时间标准4. 什么是常设机构?举例说明归属原则和引力原则常设机构含义:●有一个从事营业活动的场所,诸如房屋、场地或机器设备等设施。

●这个营业活动场所不是临时的而是有相对的固定性或永久性,足以表明它是常设的。

●这个场所应该是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

举例说明:P79●归属原则●引力原则5. 试比较跨国资本价值与跨国遗产价值的约束规范。

跨国一般财产价值:●跨国资本(财富)价值:不动产和动产,船只、船舶和飞机以及附属的有关动产●跨国遗产价值:不动产、有形动产、股票或债权第五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的免除规范1. 在有关国家各自行使不同税收管辖权的条件下,怎样才能免除国际重复征税? 答:居住国(国籍国)政府通过承认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优先或者独占行使地域管辖权,借以免除本国居民(公民)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的跨国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重复和外延扩大的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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