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完整版
医院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科学管理药品库存,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相关药品销毁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应遵循“安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销毁过程合法合规。
第四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及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六条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药品销毁工作,确保其顺利进行。
第二章药品销毁的范围和对象第七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的范围包括:1、过期药品、失效药品、变质药品;2、损坏、污染、破损的药品;3、计量准确性有问题的药品;4、病人退药、退还的药品;5、抽样检测不合格的药品;6、禁用的药品。
第八条药品销毁的对象包括医院各科室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九条医院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各类药品定期进行盘点,发现问题药品应及时报告进行销毁。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销毁记录,对销毁的药品进行统计和备案。
第三章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销毁工作的程序如下:1、确定销毁对象: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销毁的药品对象,并记录清单。
2、制定方案: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销毁方案,包括销毁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等。
3、报备审批:药品销毁方案应报医院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4、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销毁方案,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药品销毁工作。
5、制作销毁记录:对销毁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毁药品名称、数量、批号、销毁时间、地点等。
6、备案归档:将销毁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作为药品销毁的凭证。
第十二条药品销毁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求:1、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如焚烧、化学处理等;2、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环保、安全规定,避免造成污染和伤害;3、销毁人员应佩戴防护设备,注意个人安全;4、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药品,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保障员工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合理利用资源,防止过期药品对环境带来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药房、临床科室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药物管理的部门。
三、责任主体1.中医院药房:负责药品管理、库存监测和过期药品的鉴别、处置。
2.临床科室:负责药物的使用、储存和监测,及时上报过期药品信息给中医院药房。
3.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中医院的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过期药品的鉴别和分类1.过期药品的鉴别:中医院药房应制定鉴别过期药品的流程,并培训相关人员,确保过期药品能够被准确鉴别出来。
2.过期药品的分类:过期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和毒性进行分类,分为普通过期药品和特殊过期药品。
五、处理原则1.普通过期药品:中医院药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采取以下方式处理:a)对于少量的可回收药品,应进行回收并重新分配或者退还药品供应商。
b)对于无法回收的普通过期药品,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焚烧处理,确保完全销毁。
2.特殊过期药品:特殊过期药品包括有剧毒、致癌、易爆炸等特殊属性的药品,中医院药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的处理。
六、销毁记录中医院药房应建立过期药品销毁记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过期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
2.过期药品的销毁时间和地点。
3.销毁方式和销毁单位的名称。
七、制度执行和监督1.执行:中医院药房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过期药品的鉴别和处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临床科室应及时上报过期药品信息给中医院药房。
2.监督: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中医院药房的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过期药品的及时销毁。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行政部门和医务部门批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医院行政部门所有。
以上是我根据您提供的要求阐述的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3篇)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目的。
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____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____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良好形象,规范药品销毁流程,减少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超出规定标准、质量不合格、已过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
2. 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彻底破坏、无法再次使用的处理方式。
三、销毁责任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销毁药品管理岗位,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药品销毁工作。
2. 销毁工作岗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销毁员工应接受相关药品销毁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四、销毁流程1. 不合格药品发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记录不合格药品情况。
2. 不合格药品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原因等信息。
3. 销毁申请: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销毁申请。
4. 销毁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对销毁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5. 销毁计划制定: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制定销毁计划,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等。
6. 药品销毁:按照销毁计划,由销毁员工对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
7. 销毁记录: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及时记录销毁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等。
五、销毁方式1. 物理销毁:采用破碎机、焚烧炉等工具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破坏、烧毁。
2. 化学销毁:采用化学方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使其无法再次使用。
3. 其他销毁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品,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销毁方式。
六、销毁后处理1. 销毁完成后,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出具销毁报告,并将报告交由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 销毁报告应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3.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销毁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销毁结果。
医院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药房及医务人员。
三、管理职责
1. 药房负责过期药品的回收、登记、保管、销毁等工作。
2. 科室负责本部门过期药品的及时上交,并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给予配合。
3. 医务人员应提高药品管理意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过期药品回收流程
1. 药房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并定期检查。
2. 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应及时将药品上交至药房。
3. 药房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4. 药房将过期药品集中存放,并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过期药品回收情况。
5. 药房定期组织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销毁过程应至少有两人见证。
五、过期药品销毁
1. 药房根据过期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如焚烧、掩埋等。
2. 销毁过程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 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见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奖惩措施
1. 对在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玩忽职守、造成过期药品流失或泄露的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我院药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药品报废销毁制度范本

药品报废销毁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报废和销毁行为,保障药品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药品的报废和销毁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报废销毁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报废标准第四条药品报废是指因以下原因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不再适用于临床使用的过程:(一)药品已经超过有效期;(二)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存在安全隐患;(三)药品包装损坏,影响药品质量;(四)药品因各种原因被污染;(五)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情况。
第五条药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废:(一)药品过期;(二)药品霉变;(三)药品虫蛀;(四)药品受潮;(五)药品包装破损;(六)药品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七)其他不符合药品使用要求的情况。
第三章药品报废程序第六条药品报废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药品使用单位发现药品需要报废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药品管理部门对报废药品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原因等信息,填写《药品报废审批表》。
第八条药品管理部门将《药品报废审批表》提交给企业负责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药品报废工作。
第四章药品销毁方法第九条药品销毁应当采用科学、环保的方法,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条药品销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一)焚烧:适用于无法回收利用的药品,如过期、损坏、污染等药品;(二)填埋:适用于无法焚烧的药品,如中药饮片等;(三)化学分解:适用于某些化学药品,如汞类药品等;(四)其他环保方法。
第十一条药品销毁过程中,应当有药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参与,确保销毁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药品报废销毁记录和统计第十二条药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药品报废销毁记录,记录药品报废的品种、规格、数量、原因、销毁方法、销毁时间等信息。
中医院药品销毁制度模版

中医院药品销毁制度模版一、背景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负责合理配置和使用药品。
然而,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医院可能会出现一些过期、损坏或其他无法使用的药品。
为了保障医院药品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药品销毁制度非常重要。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中医院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药品销毁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保性。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内所有药品的销毁,包括但不限于过期药品、损坏药品、废旧药品等。
四、销毁程序1. 药品销毁应由医院的专门小组或委员会负责,该小组或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2. 小组或委员会负责制定药品销毁计划,明确销毁时间、地点和具体操作流程等。
3. 药品销毁应记录相关的信息,包括销毁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销毁日期等,确保销毁过程的可追溯性。
4. 药品销毁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包括焚烧、化学处理或其他合法的销毁方法。
销毁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周围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5. 药品销毁完成后,应进行销毁报告,包括销毁结果、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
报告应保存至少3年,以备查验。
五、销毁责任1. 药品销毁的责任人为中医院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药品销毁工作。
2. 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医院内药品的有效期,及时发现过期药品并进行销毁。
3. 药品销毁可能涉及到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 药品销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应及时报告给医院领导层,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六、监督和检查1. 中医院的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销毁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销毁符合规定和要求。
2. 监督机构可以随机抽查药品销毁记录和报告,对销毁过程进行现场核查。
3. 监督机构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医院领导层,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医院所有,如有需要,可随时进行修订。
九、生效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应通知全院各部门和人员。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模版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药品过期销毁的工作程序,确保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涉及药品管理和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药品过期销毁是指将存放时间超过有效期或已经过期的药品按照规定进行销毁的行为。
第四条药品过期销毁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以及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合规性。
(二)安全性原则:采取科学、安全、环保的方法和措施,确保药品过期销毁过程中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三)效率性原则:合理安排药品过期销毁的时间和资源,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二章药品过期销毁的程序第五条药品过期销毁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药品鉴定:由资质鉴定人员对存放时间超过有效期或已经过期的药品进行鉴定,确定是否需要过期销毁。
(二)过期药品销毁方案制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过期药品销毁方案,包括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资源等。
(三)药品委员会审批:过期药品销毁方案应提交给单位的药品委员会进行审批。
(四)资源准备:根据过期药品销毁方案,准备相应的资源,包括人员、设备和场地等。
(五)过期药品销毁:按照鉴定结果和销毁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药品过期销毁工作。
(六)销毁记录:对每次药品过期销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销毁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等信息。
(七)销毁废物处理:对于药品过期销毁产生的废物,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
第三章药品过期销毁的责任与权限第六条药品过期销毁工作由单位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如下:(一)药品鉴定人员:负责对存放时间超过有效期或已经过期的药品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
(二)药品委员会:负责审批过期药品销毁方案,确保程序的合规和安全性。
(三)药品过期销毁组织者:负责组织过期药品销毁工作,包括资源准备、人员安排和工作协调等。
(四)药品过期销毁记录人员:负责对每次药品过期销毁进行详细的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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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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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嵩县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七、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八、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下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监督人等内容。
九、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十、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药监局监督销毁
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
2、假药、劣药以及“三无”药品。
3、无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药品。
4、包装说明及其标识内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和《GMP》规定的药品。
5、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二、退货药品的确认
1、滞销药品。
2、有效期在 3 个月内的药品。
3、厂家根据药品市场反馈或国家指令规定主动要求收回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按供货渠道退货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均应专库或划区单独存放,专门保管,设有明显标记。
四、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要详细记录,包括品名、规格、厂名、批号、数量、来源、检查处理结果、处理日期等。
五、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处理。
六、退货药品要核实退货原因,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报请药剂科主任批准,做出妥善处理。
七、退货药品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三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