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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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文件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文件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文件管理,提高文件处理效率,确保文件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文件,包括公文、资料、档案等。

第三条医院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及时准确,安全保密;(三)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第二章文件收发与登记第四条文件收发由院办公室负责,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五条收发文件应使用专用登记本,详细记录文件名称、收发时间、接收人、文件来源等信息。

第六条收到的文件应立即登记,并及时送院办阅签。

第七条文件登记后,按照签批意见,分送有关领导阅示。

传文要迅速,急件急送,不积压、不拖延,紧急文件应在24小时内催办完毕。

第三章文件处理与归档第八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向院领导请示、报告类工作文件,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拟文,送院办公室登记,院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院领导批示后交有关科室、部门处理。

第九条有关科室、部门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填写办理结果送院办公室归档。

第十条各级各类的机要文件,要严格按照文件所规定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第十一条“秘密”级以上文件按传阅一般不出办公室,对绝密文电,应严格保密措施,必须在指定的阅文场所(办公室)阅览。

第四章文件阅签与传阅第十二条各科室、部门阅完文件后,在签阅单签上姓名、时间或已阅字样。

第十三条院领导批阅后的文件,根据领导批示,送有关人员传阅或送有关科室、部门;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第十四条凡有明确规定限期办理的文件,承办人应及时办理,院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人员应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催办,限期完成。

第五章文件借阅与归还第十五条凡需借阅文件,须填写借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十六条借阅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

第十七条借阅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不还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文件销毁第十八条文件销毁由院办公室负责,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销毁文件的范围和种类;(二)对拟销毁文件进行清点、登记;(三)将拟销毁文件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四)在指定场所销毁文件,确保保密安全。

医院秘密文件管理制度

医院秘密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秘密文件的管理,确保医院秘密文件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第三条医院秘密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2. 严格保密:确保秘密文件不被泄露、篡改、损毁;3. 分级管理:根据秘密文件的重要性、涉及范围和密级,实行分级管理;4.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四条医院秘密文件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三个等级。

1. 绝密级:涉及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文件;2. 机密级:涉及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造成严重损害的文件;3. 秘密级:涉及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造成损害的文件。

第五条各级秘密文件的保管、使用、复制、传递等,应严格按照相应密级的保密要求执行。

第三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责任如下:1. 院长:负责医院秘密文件管理的全面工作,对医院秘密文件的安全负总责;2.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医院秘密文件管理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秘密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秘密文件的安全;4. 保密员:负责具体实施医院秘密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秘密文件的安全。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七条医院秘密文件的保管:1.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文件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专用柜(箱)中,由专人保管;2. 秘密级秘密文件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文件柜中,由专人保管;3. 电子秘密文件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院秘密文件的使用: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秘密文件;2. 使用秘密文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3.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档或销毁。

第九条医院秘密文件的传递:1. 传递秘密文件应通过安全途径,不得通过非保密渠道;2. 传递秘密文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

医院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管理医院文件与档案,确保医院运行的数据真实、完整、可靠,提高文件与档案的利用价值,规范文件与档案的管理流程,保障医院信息资源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医院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文件:指医院在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字、电子或纸质记录,包含公文、报告、通知、请示、函件、决策备案等。

2.档案:指医院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记录载体,经过鉴定、整理、汇编和加工后保管的记录。

第二章文件管理第四条文件的分类与编号1.文件依照功能分类,分为机关文件、科室文件和个人文件。

2.文件依照公文类型分类,分为公文、报告、通知、请示、函件等。

3.文件依照内容分类,分为规章制度、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工作计划、人事档案等。

4.每份文件都应有统一编号,编号应包含文件的类别、日期和编号,例如:机关文件编号为GZ—20220101—001,科室文件编号为KS—20220101—001,个人文件编号为GR—20220101—001、第五条文件的起草与审批1.文件的起草应由责任人或指定人员完成,起草时必需明确文件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并注明起草日期和起草人。

2.文件的审批应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责任人应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

如涉及紧要问题,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文件的分发与传阅1.文件的分发应依据接收方的职责和权限进行,确保文件的传递及时、准确。

2.文件的传阅应在文件上标明传阅范围,接收人应依照要求及时传阅,并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文件的保管与销毁1.文件的保管应依照文件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期限依据文件的紧要性和需要确定,一般分为永久保管、长期保管和短期保管。

2.文件的销毁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时应填写销毁登记表,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文件的电子化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文件的电子化存储、检索和管理。

医院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安全、完整、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规范有序,安全保密;(三)便于查阅,提高效率;(四)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医院文件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类:包括医院规章制度、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件等;(二)档案类:包括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等;(三)资料类:包括技术资料、科研资料、教学资料、统计资料等;(四)其他类:包括荣誉证书、奖惩决定、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文件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归档文件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归档文件应按照文件类别、形成时间、密级等进行分类;(三)归档文件应编制归档目录,归档目录应详细记录文件名称、编号、密级、形成时间等信息;(四)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清理、整理、归档。

第三章文件保管与使用第六条文件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二)文件应按照类别、密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文件安全;(三)文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文件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文件完好;(四)文件管理人员应做好文件借阅、归还登记,确保文件使用情况清晰。

第七条文件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使用应严格按照文件密级、使用范围、使用目的进行;(二)文件使用人员应爱护文件,不得擅自涂改、损坏、遗失文件;(三)文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无故拖延;(四)文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文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文件使用规范。

第四章文件销毁第八条文件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销毁前,应经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二)文件销毁时应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类别、数量进行;(三)文件销毁应采取焚毁、碎纸机等方式,确保文件内容无法恢复;(四)文件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医院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医院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医院文件收发管理制度1. 除署名院领导亲启的文件外,凡外来文件均由院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登记、拆阅、筛选、转递、传阅、和收集。

2. 院领导及各科室在业务往来中接收的外来文件统一交院办公室处理。

3. 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下发和交办的各种文件,文书应附贴“文件处理签”,编号登记,由院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送有关领导阅批或转给受文部门及个人阅办。

4. 外出人员带回来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送交文书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5. 承办部门接文后,应按领导批办意见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紧急文件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予以说明。

6. 紧急文件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阅办完毕,退文书室立卷,业务性便函,由承办部门存查。

7. 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文件,要注明主办部门,主办部门接文后,应主动与会办部门协商,在限期内办理。

8. 阅办完后的文件,承办人应在“文件传阅处理登记卡”上签署承办情况,限期上报的文件,应注明上报时间,然后原文退回文书室。

9. 文书人员外出或工作调动时,院办公室主任应指定代办人员或另设文书,并做好交接手续。

10. 凡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拟稿人必须按医院统一公文稿纸拟稿。

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文书编号登记后发出。

11. 凡发出文件,须一式两份加原稿,交文书室存档。

12. 拟制文件应做到情况属实,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字词规范,逻辑严密。

13.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机要文件不得随意乱放,须放在卷柜内,以免丢失、泄密。

14. 文书要做好文件立卷归档,对于上级限期上交的文件,应如期上交,不得拖延和积压。

15. 因保管不慎丢失文件者,要及时追查,并立即向院领导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密。

如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6. 送院领导阅批或交职能科室办理的文件,院办公室应负责催办,做到紧急文件跟踪催办,重要文件重点催办,一般文件定期催办。

医院密级文件管理制度

医院密级文件管理制度

医院密级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密级文件的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医院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护医院的利益和患者的隐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和人员对涉及医院重要信息的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医院财务、人事、病例等机密文件的保管、传递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各部门负责建立并严格执行密级文件管理制度,保障医院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医院将密级文件分为普通、重要和机密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文件应有不同的保密措施。

第五条医院设立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密级文件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考核。

第七条医院还需建立密级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对密级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第八条医院要建立密级文件的审批程序,设立审批人员负责对密级文件的审核和签发。

第二章密级文件的分类和管理第九条医院将文件根据其重要性和涉密程度分为普通、重要和机密三个级别。

第十条普通级别的文件是指对医院无重大影响的文件,一般可以向外部人员公开;重要级别的文件是指涉及医院利益或患者隐私的文件,只能在部门内部传递;机密级别的文件是指对医院极为重要的文件,严禁外泄。

第十一条医院要建立对不同级别文件的保密措施,包括定期更换密码、制定访问权限、禁止外泄等。

第十二条医院要设立专门的密级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级别文件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要制定严格的文件传递规定,确保文件的安全传递和接收。

第十四条医院要建立密级文件的清单,对所有的密级文件进行登记和索引。

第三章密级文件的保管和传递第十五条医院要设立专门的密级文件保管室,对各级别文件进行保管和管理。

第十六条医院要制定文件借阅和归还制度,对借阅人员和借阅时间进行审批和记录。

第十七条医院要制定文件复印和打印制度,对复印和打印的文件进行审批和监控。

第十八条医院要建立文件传递的流程,确保文件的安全传递和接收。

医院文书管理制度

医院文书管理制度

医院文书管理制度医院文书管理制度11、加强对的管理,并完善登记制度。

2、严格医疗文书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盗窃病例。

3、除特别说明外,应当使用蓝黑色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4、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目前主要指英语〕缩写或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的外文。

5、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的书写的医疗文书的责任。

修改和补充时需按《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修改。

6、因抢救急、危重病人未能准时书写文书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录,并加以注明。

7、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的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质量掌握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例的,须经医务科同意。

阅后应当马上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8、门诊病例编号,住院病历按医院住院病历统一编号。

9、在患者住院期间,其全部医疗文书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和管理。

10、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特地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11、由病案室按相关规定受理复印病例资料的申请。

12、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例资料的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供应以下有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供应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供应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供应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供应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供应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供应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医院收发文管理制度

医院收发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文件资料的管理,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高效传递,提高医院行政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类文件、资料、信函的收发、传递、归档等工作。

三、职责1. 院办公室:负责医院文件资料收发、传递、归档等工作,并对全院收发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科室、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归档等工作,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

四、收发文流程1. 收文(1)收文登记: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填写《收文登记簿》,登记文件标题、发文单位、文号、密级、收文日期等。

(2)阅签:院办公室对收到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文件性质、内容、密级等情况,送院领导阅签。

(3)分送:按照院领导批示意见,将文件分送相关部门、科室。

(4)传阅:对需传阅的文件,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传阅,传阅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读。

(5)办理:各科室、部门收到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送院办公室。

2. 发文(1)拟稿:各部门需发文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拟稿,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核稿:院办公室对拟稿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退回拟稿部门。

(3)签发:经审核通过的文件,由院领导签发。

(4)校核:院办公室对签发后的文件进行格式校核,确保文件格式规范。

(5)打印、盖章:文件打印、盖章后,由院办公室统一发送。

五、文件保密1. 文件密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根据文件内容确定密级。

2. 严格按文件密级要求传递、保管和使用文件,不得擅自扩大文件阅读范围。

3. “绝密”级文件应在指定阅文场所阅读,不得带出办公室。

六、文件归档1. 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承办部门整理归档。

2. 院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文件资料进行集中管理,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完整。

3. 文件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考核1. 院办公室对全院收发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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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文件管理制度
1凡文件、资料,应在收文当天,使用专用登记本进行登记。

2文件登记后,应及时送院办公室主任阅签,然后按照签批意见,分送有关领导阅示。

传文要迅速,急件急送,不积压、不施延,紧急文件应在24小时内催办完毕。

3行政三级文件,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后,有关科室领导或负责人方可阅读。

4凡上级下发的机要文件,要经登记附签后,属于行政三级文件交院长办公室主任或负责人批阅,并根据批阅范围通知或将文件送交领导批、阅、办。

批阅时不准将文件带出机关,急需向下传达贯彻的重要文件,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阅批。

5各级各类的机要文件的阅读贯彻,要严格按照文件所规定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6“秘密”级以上的文件阅览一般不出办公室),对绝密文电,应严格保密措施,必须在指定的阅文室阅览。

7各级领导阅完文件后,应在传阅笺上签上姓名、时间或“已阅”字样。

8领导批阅后的文件,根据领导批示,送有关人员传阅或送有关科室,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9凡有明确规定限期办理的文件,承办人应及时办理,院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
人员应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催办,限期完成。

10对确需借出的文件,可办理借出手续,但需要定期归还;对借出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泄密。

11文件传阅和承办后,按文件内容分类整理归档,应保证文件完整无损、查阅方便,于第二年六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

12文书处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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