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心得体会

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心得体会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心得体会律师行业虽然被视为高收入、风光无限,但实际上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会伴随着极大的执业风险。
因此,应该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律师执业风险及其个人防范问题。
研究了有关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相关规定后,本人有如下心得体会。
一、律师执业风险的含义及其主要表现律师执业风险是指律师在执业中因其执业行为而可能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或后果。
律师执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民事方面的风险。
律师在从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因自身过错行为或者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等原因致使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未得到满足。
2、行政方面的风险。
律师违反律师法或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者XXX组织的行政制裁,如因私自收案和收费、同行之间恶意竞争、双方代理、提供伪证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警告、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等行政处罚。
3、刑事方面的风险。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极其尴尬的角色,稍有不慎,便会成为另一宗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律师因违法执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越来越多,律师执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风险。
4、个人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
有的素质较差的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可能会发生肢体冲突。
5、执业声誉、道德评价的风险。
二、律师执业风险的防范既然,律师的执业风险如此之大,应该如何防范呢?本人认为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加强业务研究和道德修养,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依法执业,严格自律是律师防范执业风险的最有效手段。
1、严格把握自己的底限。
包括道德底限、执业底限等,绝不对案件结果向当事人轻易承诺。
在对证据的搜集、对证人的辅导方面,千万把握好底限。
2、在与公、检、法工作人员的交流中,应遵循以下准则:只针对事件,不针对人;要有礼貌、诚挚的态度;在理亏的情况下,适可而止,但也要确保道理被讲清楚。
3、需要注意以下几类常见案件:宅基地纠纷、各种伤害案件、涉及群体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素质明显不佳的案件等。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操作规程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操作规程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操作规程第一条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的执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律师参与非诉讼代理案件,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律师参与非诉讼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律师在从事本规程规定的活动中,其人身权等权利不受侵犯。
第五条律师参与委托非诉讼代理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接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代理非诉讼案件,应与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并指定律师办理具体法律事宜,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门组委托人的指名委托要求。
第七条律师不得为当事人代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非诉讼事务。
第八条律师在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签定后,应与委托当事人协商并制作笔录确认事项内容、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事项完成标准。
第九条律师应当按照所内有关规定填写并报批有关的案件批办单。
第十条委托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应接受委托后五日内,拟定非诉讼事项代理思路,报其所属的业务部负责人审批。
若有特殊情况,经其所属业务部分管副主任同意,律师可以接受委托后十日内,拟定非诉讼事项代理思路,报其所属的业务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代理思路经业务部负责人审批后三日内,律师应将该代理思路告之委托人,与其形成统一意见。
第十三条律师在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证据时,应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有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在律师调查取证时,应当由两为或两位以上律师共同进行。
第十四条律师按照委托代理合同和与委托人会谈制作的笔录进行非诉讼的委托代理工作。
第十五条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提请本所主任批准终止委托合同,1、委托事项无法完成;2、委托事项为违法行为;3、委托人隐瞒重要证据;4、委托合同中约定其他应终止委托代理合同情形的。
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31篇)

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31篇)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精选31篇)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1委托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受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
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地点: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2委托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受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要求(一)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要求(一)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要求1. 学历要求•具备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2. 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 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准则。
•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秉持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
4. 沟通能力•具备优秀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清晰明了地向客户解释法律问题。
•能够与客户和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专业建议。
5. 业务熟练•能够独立完成非诉讼业务,如法律文书起草、合同审查等。
•熟悉法律实务操作流程,具备处理案件和纠纷的能力。
6. 时间管理•能够高效组织工作进度,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任务的能力。
举例解释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如果从事非诉讼业务,会面临各种实际问题和挑战。
例如,律师被委托起草一份商业合同。
根据基本要求,律师需要熟悉相关商法知识,了解商业合同的法律要求和约束,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律师需要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与委托人充分沟通,了解其需求和意图,并能够将其需求转化为合适的法律条款和规定。
此外,律师还需具备业务熟练的能力,能够准确、清晰地写出合同文本,并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审查和修改。
最后,律师需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客户的权益,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
以上是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要求及举例解释。
律师在实践中应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并维护法律与公正。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规范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的执业行为,保障当事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业务规范。
第二条本所律师在办理法律咨询、律师函、律师见证、银行按揭贷款、代书法律文书、非诉讼调查等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循本规范。
第三条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所律师如在执业中违反本规范并因此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一律认定律师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律师应承担《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任。
第二章法律咨询业务第六条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本所律师有义务及时做出口头的解答、说明或提出建议方案,不得推诿。
第七条本所律师进行口头法律咨询一律实行免费。
本所律师应根据本所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的法律咨询活动。
第八条严禁本所其他非律师工作人员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第九条本所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时,应当遵循合法、客观的原则,不得挑词架讼,不得做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为当事人推测案件的诉讼结果。
第十条本所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时,需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时,应遵守本所《法律文书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本所律师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书,应陈述当事人所提供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目录,陈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文。
法律意见书应明确注明法律意见系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事实及证据材料,并且在假设该有关事实及证据材料全部真实的基础上出具,并应注明“本法律意见,仅供参考,不作其它用途。
”第三章律师函业务第十二条本所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律师函业务,必须有当事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严禁本所律师为当事人对不合法的事项提供律师函服务。
第十四条本所律师必须以本所的名义发送律师函,不得以律师个人名义发送律师函。
非诉讼实训报告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律师行业在非诉讼业务领域的发展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我国律师在非诉讼业务方面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本人在校期间参加了非诉讼实训课程。
通过此次实训,我对非诉讼业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对实训过程的总结和反思。
二、实训内容1. 非诉讼业务概述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在诉讼程序之外,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协调、调解等服务的一种业务形式。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查、尽职调查、知识产权保护、仲裁代理等。
2. 非诉讼业务的基本程序(1)接受委托:律师在了解客户需求后,接受委托,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2)前期准备:收集相关资料,了解案件背景,制定工作方案。
(3)实施服务:根据工作方案,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协调、调解等服务。
(4)总结反馈:服务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向客户反馈服务成果。
3. 非诉讼业务中律师必备的素质(1)扎实的法律功底:律师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良好的沟通能力:律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善于与客户、对方当事人、法官等沟通。
(3)敏锐的观察力:律师应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够及时发现案件中的问题。
(4)较强的应变能力:律师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4. 非诉讼业务中律师需要注意的问题(1)保密原则:律师在办理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2)诚信原则:律师在办理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
(3)尊重当事人:律师在办理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或诱导。
(4)遵守职业道德:律师在办理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乱纪行为。
三、实训过程及收获1. 实训过程(1)理论学习:通过课堂学习,了解非诉讼业务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
(2)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掌握非诉讼业务办理流程和技巧。
(3)模拟实训:在导师的指导下,模拟办理非诉讼业务,提高实践能力。
对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要求

对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律师,除了参与诉讼案件外,还需要从事非诉讼业务。
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在法律范围内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合同、代理调解等非诉讼性质的工作。
从事非诉讼业务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要求,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
律师需要熟悉各项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法律理论和实务知识,以便能够正确解答客户的法律问题,并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同时,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证工作的诚信性和独立性。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需要具备优秀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律师需要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诉求,并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律师在与对方律师、法官、仲裁员等相关人员的交流中,也需要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论据,以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因此,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研究和分析能力。
律师需要对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并能够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律师需要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能够准确判断问题的本质和关联,从而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时间管理和组织能力。
律师通常会面临多个案件的同时处理,因此需要合理安排时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律师需要能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律师常常需要与其他律师、助理、行政人员等进行合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律师需要主动与团队成员沟通,协调各方之间的工作进度,确保团队的整体效能。
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与客户、对方律师等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优秀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良好的研究和分析能力、较强的时间管理和组织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只有具备这些基本要求,律师才能在非诉讼领域中胜任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非诉业务入门(适合年青律师)

非诉业务入门(适合年青律师)年青律师如何从事非诉业务一、律师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一)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业务状况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是律师的看家本领,但是,随着我国律师人数的增加和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传统诉讼业务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非诉讼法律业务从广义上讲,指律师办理一切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事项,包括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商务谈判等。
目前,非诉业务的收入在发达国家一般占到律师事务所收入的60% 至70%,但在我国,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收入仅占律师事务所收入的三分之一,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种类及发展状况我国目前有一些非诉讼业务已经很成熟,一些正在逐渐开发,还有更多的服务业务尚待开发。
非诉讼法律服务是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就会有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我国的律师制度从七十年代末恢复以来,非诉法律业务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是基于八十年代初我国对外开放,大量外商在中国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引发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2、是基于八十年代末我国基本建设和房地产业务发展而引发的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3、是基于九十年代初我国建立资本市场而引发的大量公司证券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大成、中银律师事务所等。
除了上述几个发展得比较好的非诉讼业务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从事国际贸易、反倾销等方面的律师业务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三)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律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随着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今后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主要表现在:1、行政体制的改革,有很多的行政机关让渡的机会由中介机构来完成;例如律师和证券法律业务等。
2、加入WTO后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法人和其他经济主体有了更多的法律意识,例如房地产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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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注意的事项一、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业务状况(一)律师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是律师的看家本领,但是,随着我国律师人数的增加和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传统诉讼业务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非诉讼法律业务从广义上讲,指律师办理一切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事项,包括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商务谈判等。
目前,非诉业务的收入在发达国家一般占到律师事务所收入的60%至70%,但在我国,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收入仅占律师事务所收入的三分之一,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种类及发展状况我国目前有一些非诉讼业务已经很成熟,一些正在逐渐开发,还有更多的服务业务尚待开发。
非诉讼法律服务是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就会有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我国的律师制度从七十年代末恢复以来,非诉法律业务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一是基于八十年代初我国对外开放,大量外商在中国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引发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二是基于八十年代末我国基本建设和房地产业务发展而引发的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三是基于九十年代初我国建立资本市场而引发的大量公司证券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大成、中银律师事务所等。
除了上述几个发展得比较好的非诉讼业务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从事国际贸易、反倾销等方面的律师业务也得了极大的发展。
(三)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律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随着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今后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主要表现在:1、行政体制的改革,有很多的行政机关让渡的机会由中介机构来完成;例如律师和证券法律业务等。
2、加入WTO后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法人和其他经济主体有了更多的法律意识;例如房地产业务等。
3、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法制经济要求许多的市场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例如商务谈判业务等。
二、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与任何一个行业对人才的要求一样,一个好的非诉讼律师,也、需要德才兼备。
(一)德的有关内涵1、诚实守信,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
做一个好的律师,首先必须诚实守信。
所谓诚实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能做完一定要给当事人讲清楚。
一个业务,对律师来讲可能意味着几百块或者几块钱的收入,但对于客户可能就要影响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入,因此一定要慎重对待。
所谓守信是指对当事人的承诺一定要完成,绝不能失信。
2、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
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办理。
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律师是很难独立办理的,需要律师的协作和配合。
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神。
3、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
一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要按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二是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一定要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完成法律业务。
4、较好的合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非诉讼业务涉及到与多种客户打交道,对一个客户也往往涉及到客户各个层面的人打交道。
因此,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将大大影响律师业务的开展。
5、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这是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之一,因为非诉讼可能接触到当事人的秘密更多,因此,更要注意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二)才的有关内涵1、宏观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与传统诉讼以外完全以法律角度考虑问题不同,非诉讼法律服务更多的时候要注重从商业的角度考虑问题。
国际路伟律师事务所的吕立山先生讲过:律师就像一名管道工。
客户与另一个客户之间的交易就像一根水管。
律师的作用就是要将这根水管中的漏洞堵住,保证这根水管的水能顺利地从一个客户流向另一个客户。
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服务,一定要从当事人商业目标的角度出发,为其商业目标的实现铺平道路。
2、丰富的知识良好的学习能力。
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到的知识很多,除了要求律师精通法律知识外,一般还要拥有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
最基础的就是会计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另外,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新的知识。
3、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写作水平。
诉讼的法律文书要短,要简单明了,但非诉讼法律文书一定要长,要详细。
因此,律师一定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要通过大量的写作来提高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
4、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工具。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世纪,不懂电脑将寸步难行。
做律师也一样,很多的法律、信息可以从网上及时便利地获得。
三、新律师如何着手进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培养(一)准备阶段1、选择一种业务方向,并选择一家好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作指导。
由于律师业务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要在市场中站有一席之地必须有自己的专业方向。
一名新律师,应根据自己的喜好和特长选择一个发展方向,并加盟对这方面业务有一定研究和实践的律师事务所工作。
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选择的好坏,对一名新律师的发展是有很大关系的。
2、对某一领域的知识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在业务方向选定后,一定要做大量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做一个专业律师,不是你看过两、三本专业书便可以了,一定要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这就需要律师做大量的学习,研究工作。
3、通过搞研究、写文章、讲课等进行业务宣传。
孔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
同样,在我们对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学习研究后,一定要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研究成果讲出来、写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你在研究这个问题和你研究的深度。
具体的作法可以通过申报研究课题,撰写和发表专业文章以及参加有关研究会、培训班,讲课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宣传。
在准备阶段要注意以下几点:1、切忌浮燥。
要耐得住寂寞和一时的贫困,对现有业务有所取舍,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专业的学习和研究。
新律师最大的毛病是浮燥,觉得自己拿上律师执业证便什么都能干。
不愿意安下心来再学习和研究。
2、切忌没有重点,什么都想学。
律师一定要有自己的专业方向,没有专业方向,便没有竞争力。
因此,一定要对选定专业方向,什么都想学,最终什么也学不好。
(二)开拓业务阶段在做好知识和经验的储备后,要通过多种手段积极开拓业务。
非诉讼律师开拓业务的方式与诉讼业务不一样,更多地要通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展示来承揽业务。
以下几种方式是比较有效的:1、讲课。
包括到专业培训班、研讨会的发言,讲课和到客户单位的专门讲课。
讲课对一名律师的培养是很有效的。
讲课前要备课,会促使你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讲课时对律师的思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很好的锻炼;当然,对进讲课可以向目标客户或潜在客户展示自己在某一领域的专业特点。
2、发表专业文章。
发表专业文章对新律师介入一个业务领域也是很有效的。
通过写文章,可以促使律师对专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阅大量资料,提升律师水平。
文章的发表可以使律师在更大的范围宣传自己。
3、参与有关的研讨会。
积极参加该专业的会议,结识该专业的专家、学者和行政官员,通过与他们的交流,使律师掌握最新的知识,同时,也可以通过他们的口碑推介自己。
4、在某一地区做到某一行业的前三名。
路伟律师事务所的吕立山先生讲过:做某一个专业,一定要看是否能做到某一地区的前三名,否则就不要去做。
注意事项:1、在谈业务时不要大包大揽,做自己专业的事。
律师在承揽业务时,不能大包大揽,更不要对当事人承诺自己什么都能干,因为一个律师是不可能掌握方方面面问题的。
而且,宣称自己什么都能干的律师,经常是什么也干不好。
2、签订专项法律顾问时,要把工作的内容向当事人说清楚,不要让当事人对你有过高的预期。
目前,当事人对律师投诉的情况越来越多。
其中有一个投诉的热点就是律师在承接业务时对当事人承诺能做某事,但律师没有办到。
新律师一定要注意,在承接业务时,把自己给当事人能做的工作讲清楚,写在委托合同中,形成纸面的文件是律师在遇到投诉时最有利的武器。
3、切忌诋毁同行。
对同行的诋毁并不能抬高自己的位置,反而是给当事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因此,在谈业务时,只讲自己的特点,不要对其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过多评价。
4、不要做收费过小的业务。
律师的收费现在山西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费标准。
但对非诉讼法律服务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要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决定。
新律师在最初执业时,往往出于生存的考虑,不管案件大小、收费多少,都承接,但是,一些收费较低的业务,一是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本身不予认可,二是收费低的业务与收费高的业务要付出同样的劳动,过多过小的业务,把自己陷于每天的琐事之中,不仅自己收入得不到提高,也会影响律师对新业务知识的学习。
(三)业务完成阶段1、成立项目小组,以团队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以项目小组提供服务,一是可以解决律师专业知识的互补,二是可以解决律师业务时间的互补。
非诉讼业务涉及的专业知识很多,一个律师不可能都掌握。
同时,一个律师往往同时办理多个案件,多个律师承办一个项目,可以使一个律师不在时,其余律师亦可以为客户提供及时的服务。
2、向客户提供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
项目小组成立后,小组负责人应根据客户的委托事项拟订一份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
将律师服务的方式、时间、内容及计费方式向当事人讲清楚,以便与客户提供配合。
3、作一份详细的资料清单,并列清律师的需求。
与诉讼业务一样,非诉讼业务也需要律师对客户及委托事项的基本情况做充分了解。
通常的作法是我们拟订一份资料清单,要求客户按约定的时间提供。
在资料清单中,要讲清对提供资料的要求及随时要求补充新资料。
4、调查研究。
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研究后,要根据审阅材料中发现的问题,到客户单位进行调查了解。
调查阶段,一定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律师要做个好的倾听者,多听少说。
同时,要明确真正的客户是企业的老板,与你沟通的人可能并不一定是真正的老板。
5、要以对客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供服务。
司法厅在前不久的会议中要求律师在承办业务时,要作到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和对社会负责三个统一。
我认为,律师服务作为有偿服务,首先是做到对客户负责。
即要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客户的委托事项。
6、作好工作记录;对客户的服务一定要形成纸面的成果。
对客户的服务过程,一定要形成纸面的成果。
有时候客户可能只是给你打一个电话,咨询一个问题。
但是,在电话和口头咨询后,最好能将客户咨询的问题以律师函的形式发给客户。
一来,可以给客户一个提醒,使他对律师的答复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二来,口头解答有时难免会产生律师的遗漏和错误,通过书面的文件有一个修正过程;三来,能使客户对律师的工作有一个更好的评价;同时,也有利于对客户投诉事项有抗辩证据。
7、形成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