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使用需求合规性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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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审计与合规性验证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审计与合规性验证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审计与合规性验证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安全已成为各个组织和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帮助保护组织的敏感信息和资源,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而安全审计与合规性验证作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起着评估和确保组织网络安全合规性的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安全审计与合规性验证的重要性,以及它们的实施方法和策略。

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组织网络安全风险,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政策和流程,用于保护组织的网络资源和信息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破坏和泄露。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策略、实施安全措施等内容,为组织提供了统一的网络安全管理框架。

二、安全审计的重要性安全审计是指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安全审计有助于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规范网络使用行为、提高网络安全管理的水平。

同时,安全审计还可以评估组织网络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员工对网络安全政策的遵守情况。

安全审计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通过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预防潜在的网络攻击。

2.规范网络使用行为:安全审计可以检查员工是否遵守网络安全策略和规定,从而减少内部的安全隐患。

3.提升网络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定期的安全审计,组织可以了解当前网络安全防护的水平,识别弱点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管理的能力。

三、合规性验证的重要性在网络安全管理中,合规性验证是指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评估。

合规性验证的目标是确保组织的网络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采用安全最佳实践。

合规性验证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规性验证,组织可以确保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网络信息安全中的数据隐私保护与合规性

网络信息安全中的数据隐私保护与合规性

网络信息安全中的数据隐私保护与合规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网络世界中,大量的数据被传输、存储和处理,其中涉及的个人隐私数据日益增多。

数据泄露和隐私侵犯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数据,数据隐私保护与合规性成为了互联网企业和用户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数据隐私的定义在网络信息安全中,数据隐私指的是个人或组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各类活动产生的、涉及到个人身份、财产或其他敏感信息的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用卡号码、病历等,泄露或被滥用都会给个人的生活、财产和声誉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数据隐私保护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用户权益的重要一环。

二、数据泄露的风险网络世界中,数据泄露风险面临着多种形式的威胁。

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盗窃身份和内部人员渗透都可能导致用户的个人数据被暴露。

此外,不法分子通过数据交易、网络欺诈等手段获取用户的个人隐私数据并牟取非法利益。

数据泄露给用户和企业带来的损失不仅限于财产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对个人和企业信誉造成的影响。

三、数据隐私保护的措施为了保护个人和企业的数据隐私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1. 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互联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包括安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反病毒软件等,以及监控系统来监测异常活动或潜在的威胁。

2. 加强员工教育和管理:企业应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数据隐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制定相关的数据隐私保护规范和操作流程,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和管理。

3. 加密数据传输和存储:互联网企业在数据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采取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4. 限制数据访问权限:企业应根据不同职务和工作需求,对员工的数据访问权限进行合理分配和限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敏感数据。

5. 建立监督与反馈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的监督与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隐私泄露的问题,完善数据隐私保护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事项

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事项

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事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攻击、数据滥用等事件屡见不鲜。

为了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企业和个人遵守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事项。

本文将从数据保护、网络安全建设、合规监管等方面探讨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事项。

一、数据保护数据保护是网络数据安全合规的核心要素之一。

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成为了最受保护的资产之一。

企业和个人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首先,加强数据收集和使用的合法性。

企业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明确告知用户信息的目的、范围和使用方式,并取得用户的明示同意。

同时,企业应避免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只收集必要的信息。

其次,加强数据存储和传输的安全性。

企业应采取技术手段,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例如,采用加密技术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建立访问控制机制限制数据的访问权限。

最后,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相关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修复。

二、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建设是网络数据安全合规的基础。

网络安全建设包括网络设备安全、网络通信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等多个方面。

首先,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防护。

企业应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确保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其次,加强网络通信的安全保障。

企业应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保护网络通信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网络通信的监控,及时发现和阻止网络攻击行为。

最后,加强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

企业应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确保应用系统的安全性。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权限。

三、合规监管合规监管是网络数据安全合规的重要环节。

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企业和个人遵守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事项。

IP地址的网络审计和合规性管理

IP地址的网络审计和合规性管理

IP地址的网络审计和合规性管理在当今高度互联的时代,网络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作为网络连接的基础,IP地址的网络审计和合规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IP地址的网络审计和合规性管理进行探讨,旨在提供有关该领域的必要知识和指导。

一、IP地址的基本介绍IP地址是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的缩写,是互联网中不同设备的身份标识。

它由32位二进制数字所组成,通常以IPv4和IPv6两种格式存在。

IP地址的核心功能是向数据包提供递送和路由服务,使得网络上的设备可以互相通信。

二、IP地址的网络审计意义1. 网络安全性:IP地址的网络审计有助于发现潜在的安全漏洞和威胁。

通过对IP地址的监控和分析,可以快速检测到异常活动和未经授权的访问,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护网络安全。

2. 网络资源管理:IP地址是网络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有效的审计和管理有助于优化资源分配和利用。

通过监控IP地址的使用情况,可以及时发现资源浪费和滥用,提高网络资源的可用性和效率。

3. 合规性管理:随着数据保护法规的日益严格,企业需要确保网络操作的合规性和法律遵从性。

IP地址的网络审计可以帮助企业追踪和记录网络活动,提供合规性报告和证明,以应对监管和审计的要求。

三、IP地址的网络审计方法1. 日志分析:通过对网络设备生成的日志进行分析,可以获得关于IP地址的访问、连接和通信记录。

这些日志包含了大量有关网络活动的信息,如IP地址来源、目标、时间戳等,有助于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和异常行为。

2. 流量监控:利用网络流量监控工具,可以实时监测和记录IP地址之间的数据传输情况。

通过对流量数据进行分析,可以识别异常的数据流和可疑的网络活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攻击和泄露。

3. 设备配置审计:定期审查和验证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的配置文件和参数设置,确保IP地址的分配和使用符合规范和策略。

同时,及时更新设备的固件和软件,修补潜在的安全漏洞。

公司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网络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网络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销毁等环节,以及所有参与网络数据管理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网络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降低数据安全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稳定运行。

第二章数据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数据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数据安全方针和政策负责,并由首席信息官(CIO)领导的数据安全团队负责执行与管理数据安全。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数据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确保本部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增强数据安全意识,履行数据安全责任。

第三章数据分类分级第七条公司数据根据重要性、机密性、敏感性等属性,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数据:涉及公司核心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或被非法获取,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数据。

(二)二级数据:涉及公司重要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或被非法获取,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数据。

(三)三级数据:涉及公司一般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或被非法获取,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失的数据。

(四)四级数据:不属于上述三个等级的数据。

第八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根据数据等级,采取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动态管理:根据数据变化,及时调整数据等级。

第四章数据收集与存储第九条数据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收集数据应依法合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二)最小化原则:仅收集与业务相关的必要数据。

第十条数据存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存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存储设备和技术,确保数据存储安全。

(二)分级存储:根据数据等级,采用不同的存储方式。

第五章数据使用与处理第十一条数据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授权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数据。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合规要求与法规解读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合规要求与法规解读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合规要求与法规解读网络安全是当今信息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网络威胁的不断增加,各个组织和企业都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来保护自身的信息资产和用户数据安全。

而在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时,合规要求和法规解读是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网络安全合规要求在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合规要求:1.法律要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隐私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出境管理等。

例如,在中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2.行业标准要求:不同行业可能存在不同的网络安全标准要求,如金融行业的网络安全要求可能更加严格。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时,应参考行业相关的标准要求,确保符合潜在的特定行业规定。

3.国际标准要求:如果组织或企业具有国际业务或国际用户,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需要符合国际标准要求,如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

这有助于保证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网络安全相关法规解读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时,要对相关法规进行解读,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1.《网络安全法》:该法是中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法规,对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例如,网络运营者需要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网络数据泄露和网络攻击。

2.《个人信息保护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人信息的保护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时,需要参考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3.《电子商务法》: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的组织和企业来说,需要遵守《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和信任。

4.国际网络安全法规:如果涉及到国际业务,需要关注目标国家或地区的网络安全法规要求,以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

结论:在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时,不仅需要考虑合规要求,也要通过解读相关法规来指导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

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制度

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制度

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制度第一章数据源合规第一条对数据采取合理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并根据管理制度留存数据处理记录。

第二条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得超出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的范围。

第三条对于需要进行数据融合的需求,融合后的使用目的不应超出原有授权范围,否则应重新获得用户或数据上游合作企业的授权同意,以避免被认定为超授权范围违法使用个人信息,或者引发潜在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对于要将个人信息用于推送或营销的情况,应获得接收方的明示同意,避免采取“一揽子授权”的概括授权获取方式,同时提供退订渠道。

第二章数据共享合规第一条对于共享信息的业务场景,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等;未经个人及其家属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主体及其家属信息数据;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告知组织机构相关信息数据。

第二条对照《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行业规范,在共享个人信息之前事先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工作,并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共享个人信息的目的、数据接收方的类型,在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后,可以准确记录和保存个人信息的共享情况,帮助个人信息主体了解数据接收方对个人信息的保存和使用等情况,以及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

第三条在共享除个人信息之外的其他数据,应当提前识别该共享行为所产生的风险,并在识别筛选后再进行共享,对于数据下游合作商家及企业的数据安全能力采取一定的审核措施。

第三章第三方委托处理合规第一条委托第三方进行个人信息处理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基本原则,确保第三方委托处理行为未超过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的范围。

第二条对照《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确保处理者具备足够的数据安全处理能力。

第三条在指定数据处理者时,应提前与处理者订立数据处理协议,明确数据处理方案和流程,确保各类数据信息顺利处理,以理清双方在数据保护及合规处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网络安全法规和合规性要求的重要性

网络安全法规和合规性要求的重要性

网络安全法规和合规性要求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信息交流带来了很多风险和挑战。

为了确保网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网络安全法规和合规性要求。

本文将探讨网络安全法规和合规性要求的重要性,并针对企业和个人在网络环境中的应对措施提出一些建议。

一、网络安全法规的重要性网络安全法规是政府为了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具有约束力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规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和滥用用户的个人信息,保障用户的隐私权。

2. 网络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法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网络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确保网络环境的稳定和可信度。

3. 网络通信保障:网络安全法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保障网络通信的畅通和稳定,不得干扰和阻断合法的网络通信,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网络安全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行为,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合规性要求的重要性与网络安全法规相伴而生的是合规性要求,它是指组织机构和企业在网络环境中必须满足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合规性要求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防范和控制:合规性要求能够帮助企业全面了解网络安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防范措施。

它涉及到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数据保密和备份等方面,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网络安全威胁。

2. 可信度和信誉保护:通过合规性要求的执行,企业能够提高自身的可信度和信誉度。

合规性认证标志着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网络安全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给用户和合作伙伴带来更大的信任和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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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经验,建立合规的网络数据安全审查制度,不仅能够有效遏制类似事件发生的几率,而且还是类似事件发生后企业免责的最好抗辩事由,谁会苛责一只穷尽所能的勤劳小蜜蜂呢?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善举,而是每一个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笔者结合执业经验,梳理出网络数据合规审查(同时也可以用于并购项目中的网络安全法律尽调)部分要点,仅供大家交流、参考。

一、企业应当制定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机制
是否有相对健全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是网络数据合规审查的首要关注点。

这不仅是企业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前提条件,也是网络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责任的首要考量因素。

根据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符合要求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申请材料。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要求,企业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根据《电信条例》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

同时,根据公安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且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应当符合工信部、公安部监管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例如《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基本要求》、《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分级指南》等)。

根据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根据情节不同,由公安机关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二、企业应当建立网络数据违法犯罪调查配合机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在网络数据安全领域也不例外。

企业不仅应当为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的数据接口与解密支持,还应当提供个案调查配合义务。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企业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网络数据的技术接口和解密技术支持。

根据公安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企业网络数据应当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

此外,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企业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企业应当建立网络数据过滤与审核机制
企业在互联网领域的合规风险,大部分来至于对网络平台数据的审核不力或监管疏漏,轻则被通报批评或罚款,重则被吊销经营资质。

《网络安全法(草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均明确规定,企业有义务
主动发现、停止传输、报告公共网络数据中的违法信息,应当建立网络数据内容审核与过滤机制,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与审核工作。

根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企业违反过滤与审核规定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

四、企业应当建立网络数据分级管理与保护制度
对网络数据分级,有利于平衡用户与企业利益,方便企业采取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提高企业合规管理效率。

《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定义及分类》以及《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分级指南》根据网络数据的敏感程度不同,将网络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并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也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利用原则。

五、企业应当建立网络用户实名验证机制
用户的注册与使用行为是企业获取网络数据的主要来源之一,但依法获取该等信息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建立实名验证机制。

根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草案)》、《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之规定,企业为用户提供入网、信息发布等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核验。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之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根据情节不同,给予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企业应当在境内设置服务器并限制数据跨境转移
互联网的无国界性,以及分散网络流量与容灾备份的要求,决定了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布局服务器的技术需求。

但是,限制特定行业在境外设置服务器及敏感网络数据跨境转移,这也是国际互联网监管实践的通行做法。

我国《网络安全法(草案)》明确规定,未进行安全评估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得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转移在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

此外,工信部(原信产部)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服务器等设施应当在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内设置。

在具体行业领域,《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地图管理条例》、《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均明确规定企业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

此外,《征信业管理条例》、《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均明确禁止向境外转移涉及用户个人敏感信息的网络数据。

七、企业必须依法留存用户网络数据
立法者必须在个人利益保护与维持合理企业成本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在用户网络数据留存制度设计上。

一方面,立法者希望企业尽可能久的留存用户信息,以方便网络监管及未来可能的争议解决;另一方面,又担心企业长期留存并滥用用户信息,进而损害个人利益。

一个比较常见的留存期限是不少于60天,例如,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均规定用户网络数据应当至少留存60天。

但也有例外,例如《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不得少于180天,《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不得少于两年。

而相反,立法者限定了一些特定领域的网络数据留存最长期限。

例如,《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征信业管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八、企业收集和使用用户网络数据须经许可
立法者已经接受了这一事实,应当限制企业日益膨胀的数据获取欲望。

而目前最好的限制措施莫过于收集和使用用户网络数据的“披露+许可”原则,即披露收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范围等,并需要经过用户的同意(但并没有明确是消极同意还是积极同意)。

根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均明确规定,企业在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用户网络数据信息的,应当明示并公开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此外,《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明确规定,企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综上,是笔者根据长期互联网法律服务经验,整理的企业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审查(同时也可以用于并购项目中的网络安全法律尽调)的主要关注点,但这些绝非全部。

关于网络数据所有权及其定性,数据清洗与交易规则,等等这些问题,目前在立法与执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争议,还有一些问题在不同的部分法规中还存在较大的冲突,此外,中国互联网立法相对粗糙,且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依据较为分散(本文涉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0余部),这就给企业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审查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但,如同数据网络不可能绝对安全一样,我们的目标不是面面俱到,但求有所作为(至少不能违反哪些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或许,任何人都能理解没有绝对安全的数据网络,但恐怕没有人能接受企业在网络数据安全方面毫无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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