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应注意的5个法律问题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法律风险的防范

但根据 江苏省 地方性 法规及 规章 的规定 , 实践 中还需 注 意以下 问题 : 据江苏 省人 民政 府《 于取 消政府 根 关 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的通知》 苏政发  ̄0 9 3 ) ( 2 0 7号 之规 3
定 “ 20 年 2 2 自 09 月 8日 2 4时起 , 全面停止省 内政府
四是医院收费权 。 该类收费权主要 以公立 医院的
1 销售产生 的债权质押贷款 , 于《 . 属 办法 》 规定 的 第 1 应收账款 , 类 出质 具有法 律效力 , 不存 在效力 风
险。
医疗收入或 医药 费收入收费权进行质 押 ,办法 》 《 未将
其纳入应收账款范围。由于医院具有强烈 的社会公共 福利特征 , 医疗 药品收费既不 能委托也不能转 让 。即 使 医院 的收费权质 押给银 行 ,银 行也无 法 控制 和处 置, 因此存在一定的效力 风险。 五是 门票 收费权 。很 多银行 开办 了旅 游景点 门
2 各 类 收费权 贷款 , 大 多数符 合 《 . 绝 办法 》 的规
定, 且有相关部 门规章支持 , 也不存在效力风险。一是
公路收费权 。 于《 属 办法》 规定的第 4 类应收账款 ,公 《
路法》 收费公路管 理条例 》 和《 明确规定公路 收费权可
以出质转让 ,所 以公路 收费权质押不存在效 力风险 。
实现 , 关键 在 于债务 人 ( 收账 款付 款人 ) 应 的清偿 能
力。 银行在行使质权 时 , 能否绕过出质人 , 直接向债务
人 主张权 利 , 法律并没有 明确规定 。虽然银行在操作
中多要求 债务人签署《 确认 函》 表明其知 晓销售 款出 , 质 事宜 , 保证按时支付款项 。但 《 且 确认 函》 尚不 足以 作 为银行 直接追 索债务人 的依据 , 行行使质权带 给银
企业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及管理分析

企业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及管理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应收账款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收账款是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应收的款项,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客户信用风险、市场变化、经济周期等因素,应收账款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企业需要针对应收账款风险进行防范和管理,以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企业应收账款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管理措施。
一、应收账款风险的分析1. 客户信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是指客户由于经营不善、资金紧张或经营风险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应付款项的风险。
当企业的客户信用状况不佳时,就会导致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增加。
尤其是在经济周期下行时,客户信用风险可能会更加突出。
2. 市场变化风险市场变化风险是指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波动、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当市场变化导致客户需求减少、价格下跌或竞争加剧时,企业的应收账款也会面临风险。
这些因素会导致企业的销售收入减少,从而影响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
3.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周期对企业的应收账款也会产生影响。
在经济周期下行时,客户支付能力下降,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会增加。
而在经济周期上行时,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可能会减少。
二、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以降低客户信用风险。
建立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并对超出信用额度的销售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2. 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率。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催收工作,如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委托专业催收机构等,提高应收账款的收回率。
3. 多元化销售模式企业可以通过多元化的销售模式来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建立与客户长期合作的供应链金融合作关系,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等交易方式,降低账款风险。
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汇报人:2023-11-25•应收账款风险概述•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析•应收账款风险防范措施目•案例分析与启示录01应收账款风险概述应收账款的定义与形成原因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形成原因应收账款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市场份额,企业往往会采取赊销手段来吸引客户。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的类型01020304客户因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支付款项,导致企业面临损失。
大量应收账款占用企业资金,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投资活动。
涉及外币的应收账款可能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损失。
因合同条款不明确、法律纠纷等原因导致企业难以收回款项。
利润受损:若应收账款出现坏账,企业将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导致利润下降。
信用风险传导:应收账款风险可能传导至企业的其他业务领域,如融资、供应链等。
因此,企业需要对应收账款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降低风险、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企业声誉受损:大量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可能损害企业在投资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心中的形象。
资金周转困难:应收账款占用企业大量资金,可能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影响日常经营和投资活动。
应收账款风险对企业的影响02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析坏账风险是指债务人无法或不愿偿还债务,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定义影响来源坏账风险将导致企业资产损失,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坏账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能力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
030201坏账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因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变现而导致的资金短缺风险。
定义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企业的日常运营、偿债能力以及投资机会。
影响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应收账款的账期结构、客户付款习惯以及企业自身的资金管理政策等因素。
来源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波动而导致应收账款价值变动的风险。
企业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重点提示与防范

企业应收账款法律风险防范中的 常见问题
• 问题九 保证人身份问题
• 我国担保法等法律规定对保证人的身份是有限制的。在保 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即使签约的形式无瑕疵,仍 然会出现保证担保无效、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实际未按约 定得到最大限度保障的风险。依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 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上述 单位提供的保证属于无效担保。因此,一旦交易对方提供 的保证人中有上述单位之一的,应当要求交易对方更换保 证人或者提供其它担保方式,以使得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 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企业应收账款法律风险防范中的 常见问题 • 问题八 债权转让的通知问题
•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 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企业 在签订债权受让性质的协议时,必须注意要求债权转让人 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且该通知最好采取书面的形式并保 证债务人通过签收等可以证明的方式收到了通知;另外, 企业也可以采用三方协议的方式直接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 权利义务锁定,以防止债务人以未接到通知为由进行抗辩 导致应收账款回笼受阻。
企业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 重点问题提示与防范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
前言
• 企业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防范,不是法务部门一家的事情, 常常需要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 在信用不完备、法制不完善、市场支持因子缺失的情况下, 企业的经营性风险较大。其中涉及合同风险、票据风险、 不正当竞争的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风险 • 企业经营中的最大风险往往是合同风险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合同风险主要涉及到合同诈骗、合同瑕疵、合同不履行以 及其它合同纠纷等风险
企业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重点提示与防范

02
企业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来源
合同条款不明确
总结词
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可能导致双方对权 利和义务的理解不一致,从而引发法 律纠纷。
详细描述
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条款清晰、具 体,无歧义。对于关键条款,如商品 或服务的交付、付款方式、违约责任 等,应特别注意其明确性。
客户信用管理不善
总结词
对客户信用状况评估不足可能导 致坏账风险增加,进而引发法规调整变化,企业未及时跟进调整。
详细描述
某企业未关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 ,继续沿用旧的合同条款和收款政策,最终
因违反新法规而面临罚款和声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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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动态, 了解应收账款方面的法律规定和
政策变化。
企业应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确保 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企业应积极应对法律风险,采取 相应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04
企业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
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指企业自行承担应收账款的损失风险。
风险自留适用于企业能够承受的损失范围,且风险发生概率较低的情况。
详细描述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 制度,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定期 评估,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收款策 略。
收款政策不当
总结词
过于宽松或过于严格的收款政策都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详细描述
收款政策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调整,既要保证客户满意度,又 要降低坏账风险。
证据不足或丢失
总结词
缺乏必要的证据可能导致企业在法律 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详细描述
某企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货物的交付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导致客户拖欠货款,企业追讨无门。
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

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摘要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除了依靠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广告等增加市场份额之外,赊销也是一种重要的手段.传统的应收账款的管理模式下,很多却因为赊销陷入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本文采用财务风险管理的一些来提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先说明传统应收账款管理的弊端,然后介绍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特点,最后详细说明了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措施.关键词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一、传统应收账款管理的弊端一应收账款日常管理不完善,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销售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尤其是那些大量产品积压的企业.但是销售部门往往只追求销售业绩,不重视销售的回款,有些企业没有严格的赊销审批制度 ,随意给予客户优惠的付款条件,结果造成日后应收账款的回收困难,导致大量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大大增加了营业周期, 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常常发现某个单位很多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几年前的,外国人对这个现象都很吃惊,因为在很多国家,法定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就必须作为坏账.二没有设立专门负责应收账款管理的部门在销售部门负责赊销,从而形成应收账款,货款的追讨往往是财务部门的责任.在一些企业,财务部门只是起着单纯的记录作用,将应收账款的发生额按客户登入明细账,账龄的也是形式上的操作,这种简单的记账式管理根本就解决不了;在另一些企业,由于各自职责所在,产生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的矛盾,不利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三不注重成本,未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应收账款的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收入大于成本,这样赊销才是有利的.赊销可以实现销售收入的增长,但与之相关的成本也要相应增加,这就要求必须完整地与之相关的付现成本和机会成本,具体的成本的在下文的风险评估中有详细的说明.不仅是赊销程度和赊销方式必须符合边际收入大于边际成本的要求,对于逾期应收账款的收回,也必须满足收入大于成本的效益性,即所收回的账款必须大于收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可能的成本.在我国,企业进行赊销时一般不进行各种赊销方案的对比;在采取各种收款方案时也不进行各种收款方案的对比分析,只要能收回货款就行.应收账款的管理基本上还是粗放式的管理,还没有真正确立成本效益原则.我国企业受传统应收账款管理模式的,企业间的“三角债”和相互拖欠货款现象十分严重,坏账损失率很高.据统计,2001年全国企业“三角债”高达万亿元;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因恶意违约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因“三角债”和现款交易而增加的财务费用达2000亿元.,我国企业平均赊销率不足20%,但是坏账损失率却高达5% i.传统的应收账款的管理弊端暴露无遗,它已经不适合的潮流,我们必须有所创新.二、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的风险是应收账款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这个不确定性主要是指损失是否发生以及损失的大小不确定.那么怎么样判断应收账款的损失是否发生呢我们认为,当企业不能及时足额地收回特定应收账款时,损失就产生了.引起债务方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的因素就是风险的来源.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就是识别、评估与控制企业应收账款损失的程序.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目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损失发生前的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目标,前者是避免或减少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后者是努力使损失尽量降低.一应收账款的风险识别如前所述,引起企业不能及时足额地收回应收账款的因素,就是风险的来源.风险识别,是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基础.在进行风险分析时,找出企业应收账款面临的风险因素,并将这些风险与企业销售收款业务流程联系起来,以便发现各种潜在的风险.这里示范性地列出几条:1. 交易双方产生的贸易纠纷;2. 客户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3. 交易对象有意占用企业资金;4. 交易对象蓄意的商业欺诈.对于上面的每一种原因,我们还可以继续追究下去,找出原因的原因.比如说,交易双方产生的贸易纠纷,我们要看是合同中的特定条款约定不明确,或者是产品质量的缺陷导致顾客不满意拒绝付款;而后三种情况则是要检讨信用政策和销售收款的业务流程,在赊销的审批时,是否有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是否对没有资格的客户进行赊销,是否给予客户不适当的信用额度,是否发生越权审批,是否存在销售人员与客户相互勾结,损害企业的利益的情况.风险的识别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尤其是销售部门,我们知道, 客户往往会有意地隐藏一些不愿意透露的信息,有些客户甚至是故意提供虚假的资信状况信息,致使企业所掌握客户的信息不全面、不真实.像拖欠员工工资,频频更换主管,开始销售不动产等等这些信息,对我们非常有用.而销售人员直接与客户交往,最容易了解客户的情况,发现客户的异常行为.如果我们能对销售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提高他们捕捉客户风险信息的能力,就可以帮助企业尽早的发现风险,尤其是碰到被商业欺诈时,如果企业能透过销售人员及时察觉,就可以在诈骗分子得逞之前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损失.二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在损失发生前,我们要评估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而在损失发生后,我们要评估损失的大小.当然,要做到较为准确的评估,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很多损失是比较难以估计的.评估工作离不开客户信息的搜集.一般说来,我们可以阅读客户的财务报告、实地访问或电话联络、以往与客户的交易经验、大众传播媒介或借助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等等.显然,高风险的客户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损失的程度都比较高,最容易产生交易纠纷,偿债能力差并且信誉不佳.所以,有必要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的划分,我们依据是客户的信用状况,什么变量能够用来说明客户的信用状况呢二十世纪初亚历山大沃尔提出沃尔评分法,他选择了流动比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七项财务比率,分别规定各项财务指标在该模型中的比重,综合为100分,然后确定标准比率相比较,评出每项指标的得分,汇总求得总的得分.得分越高,客户的风险等级越低,这样就将客户划分为高、中、低风险等级.这只是一种定量模型,还有其他一些定量分析的模型,以及定性分析的模型,时,企业可以选择特定的模型,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适当的变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注意的是客户的风险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市场瞬息万变,今天的低风险客户可能就成了明天的高风险客户了.因此,要定期地根据客户的最新情况,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再评定.此外,在进行定量分析的时候,往往借助于客户的财务报表,要注意报表本身的局限性,辨别其中可能存在被粉饰的情况.应收账款的损失包括逾期应收账款的资金成本,附加收账费用,坏帐损失,这些直接的损失比较显而易见,另外,还有一些间接的损失,比如,企业赊销时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 但是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 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 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主要表现为: 1.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的销售收入, 并未实际收到现金, 流转税是以销售为依据的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交纳.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城市建设税等, 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2. 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 但并未以现金实现, 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一旦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时,企业的资金就可能周转不灵而不得不向银行借债,借债就要承担利息费用;如果企业搞“三角债”,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话,就无法取得购货的现金折扣,或因为资信的降低而无法获得较优的购货优惠,这样就会增加产品的成本,在价格竞争时处于劣势.如果同一时间发生多起损失,超出了企业对应收账款损失最大的承受能力,企业就可能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三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所谓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所存在的风险因素,积极采取控制措施,以消除风险因素或减少风险因素的危险性,在损失发生前,通过采取措施,降低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在损失发生后,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风险控制措施可以分为5种:避免风险、预防风险、降低损失、转移风险和承担风险.在损失发生前,我们可以避免、预防或转移风险,避免发生损失;在损失发生时和发生后,我们可以采取措施降低损失或承担损失,下面依次介绍.1、避免风险避免风险又称规避风险.经过风险评估后,我们将某客户评估为高风险,那么我们可能就不给其赊销,这样就规避了风险.不过在运用这一措施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当风险很高或者管理风险的成本极高时,规避风险是合适的;2有些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说由于全球性的石油危机导致运输行业经营困难,或者是像我国2003爆发的SARS疫情导致行业的不景气;3不愿意承担风险,就没有销售的机会,不能有风险就规避,现在只接受现金交易的是很鲜见的.全球最大应收账款管理公司邓百氏RMS总裁叶博礼戴维这样说过:“不联系管理的风险只表现为一种危险,联系管理行为认识的风险就是一种价值,是价值的一种重新分配,某个管理者的这种管理水平越强,他所获得的回报就越高.”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收账款虽然有风险,但是我们可以有选择地接受风险,从而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收益.2、预防风险预防风险不同于规避风险,并不强调降低风险至零.预防风险就是要降低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通过风险评估,我们将可以划分特定企业的风险等级,如果能够只和一些低风险的客户交易,那么企业应收账款的综合风险将会大幅度降低,但是如何才能有这种选择的余地呢要知道,现在很多企业能找到客户就不错了,哪里还敢挑选客户啊我想,应该从营销活动中找答案.营销管理大体上有5种观念: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市场营销观念和营销观念 ii.在我国,大部分的企业还停留在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上,如果企业能够采用市场营销观念,把市场的需要放在首位,生产出满足消费者的产品,就能够获得较强的竞争力,从而争取到低风险的客户,另外,产品如果获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客户也能尽快地将产品销售出去,就能够尽快的收回货款.在进行风险识别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风险其实是来源于企业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因此如果加以改善,可以减少很多风险,2002年国家财政部出台了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及财政部建立健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通知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销售和收款行为,企业应该在这些法规的引导下,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比如:1严格赊销审批制度.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预防销售人员有意识的赊销,从中牟取私利,造成企业的损失.在签订销售合同前,信用部门或信用岗位要按照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详细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并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经理审阅合同文本,并由企业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确保合同规范有效,预防出现交易纠纷或者遭受商业欺诈.2定期核对财务部门定期与销售部门核对回款记录,重点监控出现到期而没有对方签字的应收账款,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出现不受保护的债权纠纷.3、降低损失当企业有好的投资机会,此时却由于很多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主要有以下四条途径:1应收账款证券化在我国,因为现行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不健全,实行应收账款的证券化时机还不成熟.不过一些外贸出口企业,有实施出口应收账款跨国证券化,它是指将出口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经过组合包装出售给国外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SPV,由其经过信用增级,从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债券,提前收回应收账款的一种融资方式.2应收账款的抵借应收账款的抵借是将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向银行获得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分为整体抵借和特定抵借.尤其使用于中小型企业,因为中小型企业的信用地位与社会地位使其不但难以进入直接融资市场,间接融资也是困难重重,客观上制约了中小企业在中优势的发挥.应收账款的抵借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加速应收账款的周转率.3 委托专业机构追讨或采取仲裁、法律诉讼的形式当应收账款已经发生较大的损失时,企业应该尽快与债务方商讨,必要时进行债务重组.当债务企业破产时,应积极参与债权的申报以及追讨,切勿错过追逃的最佳时机.对于有能力付款却恶意拖欠的,企业自己追讨一段时间后仍没有实质性的效果,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追讨应收账款,由其代理行使债权人的追讨工作,当然如果还不行,就只好仲裁或法律诉讼来扞卫自身的正当权益了.4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出卖人.” iii这样,只有客户在付清全部货款时,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即使客户破产了,由于该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不会作为破产财产,从而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应收账款的安全.4、转移风险当企业不愿意为某些应收账款承担风险时,就要考虑如何将风险转移掉,机构以其信息资金的优势,可以参与到企业应收账款的处置中来,通过主动承担风险,参与企业所创价值的分配,只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应收账款的无追索权让售就是把应收账款作为商品卖给机构,从而将风险转移掉.而在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大都只接受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我认为,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会出现一批专门从事应收账款经营的公司,商业银行的业务也将不仅仅局限于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2为特定的应收账款上保险,我国的保险业尚未开展这个业务,但是我相信,有风险的地方就会有保险,保险业为应收账款提供保险是迟早的事.3取得第三方担保当某客户被评价为高风险等级时,企业一般只与其进行现金的交易,但是如果有第三方愿意为其提高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话,我们也应该考虑对其采用赊销,一旦发生损失,我们可以对第三方进行追讨.5、承担风险在前面提到的风险评估时,企业往往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有关资料,为每个客户评定风险等级,以此为每一客户设定信用额度,这便是企业愿意对某一客户承担的最大的赊销风险额.在日常业务中,企业可以连续地接受某一客户的订单,只要对该客户的赊销额不超过其信用额度,就可以对其办理赊销业务;一旦超过信用额度,除非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不能再对该客户提供赊销.它虽然不一定能够提高客户付款的及时性,但它可以限制客户不付款引起的损失.企业应随着市场销售情况和客户信用情况等变化,企业可能和愿意承担的赊销风险的变化,定期对客户的信用额度重新加核定,使信用额度保持在企业所能承担的风险范围之内.前面在讲到降低损失时,提到当客户破产时,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到债权的申报追讨,但前提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如果能够讨回的应收账款低于所付出的费用,那么企业应该放弃这个债权.企业可以在进行赊销的时候,把客户未能获得的现金折扣汇集起来,从销售人员的业务提成中划出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一个风险补偿基金,抵消应收账款损失的不利.三、结论与其说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系列的程序,倒不如说它是一种管理的思想,它需要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尤其是最高管理层的重视,自上而下地推行,才能奏效.本文将风险管理的到应收账款的管理上,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到风险控制,力求减少应收账款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应收账款发生损失的程度,克服传统应收账款管理的弊端.需要指出的是,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也必须建立在传统管理方式的基础上,只是加以改进罢了.本文在阐述风险控制时,罗列了各种措施下的具体,有些方法在我国没有实施的条件,某些方法之间有交叉重叠,我们将其划分到某种措施,只表明作者自己主观的看法而已.。
商业保理中应收账款法律风险解析

商业保理中应收账款法律风险解析文|商业保理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的应收账款,由供应商将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
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后,即成为了新的债权人。
如何确保债权的回收,是保理商在受让应收账款时重要的考虑因素。
01应收账款常见风险(一)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应收账款是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第一还款/主要还款,因此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风险性直接取决于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但在实际操作中,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是存在一定困难的。
保理商受理保理业务时,常是通过对买卖双方资质、历史交易记录、交易合同、发票、货运单据、签章、保理回款等信息进行交叉验证分析和调查核实,判断卖方所申请业务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通过查验卖方账户流水、验证增值税发票、与买方电话核实或进行函证等方式确定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增值税发票成为验证应收账款真实性的重要依据,但增值税发票真实性的审核也存在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核实增值税发票真实性的信息平台尚不完善,部分省份还尚未开通增值税发票的查询功能。
其次,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缺乏统一规范,金融机构受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增值税发票原件经核实后,多被退还给了客户,金融机构留存相关复印件。
且在将发票退还企业时,多数金融机构不会在原件上做任何批注,仅个别金融机构会批注“已融资”字样或相关业务编号。
最后,增值税发票通常是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至于应收账款融资时,到底应该以哪一联为准,又缺乏行业规范。
即使通过以上步骤能够应收账款是真实存在的,依然存在卖方与买方恶意串通,制造交易假象的情况,或者实际付款人根本不具备偿还能力。
(二)应收账款重复转让保理的核心是应收账款的转让,应收账款的法律属性是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特性决定了保理业务的风险所在。
【会计实操经验】企业主必读!应收账款法律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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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企业主必读!应收账款法律风险控制
企业应收账款的数据往往能直接反映企业的生产销售规模、企业效益、财务状况等等信息,与企业的发展和存亡息息相关。
而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使处于债务链中的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举步维艰,甚至走向破产倒闭。
所以,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究竟该如何监控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下文将从法律角度在预防应收账款风险、合法手段追收账款、取证等方面为企业主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希望对企业主们有所用裨益。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很多应收账款,甚至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本文将详细分析企业商帐催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给企业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所帮助。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
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
究期原因,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
1、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2、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人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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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应注意的5个法律问题
【导读】
企业应收账款的数据往往能直接反映企业的生产销售规模、企业效益、财务状况等等信息,与企业的发展和存亡息息相关。
而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使处于债务链中的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举步维艰,甚至走向破产倒闭。
所以,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究竟该如何监控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下文将从法律角度在预防应收账款风险、合法手段追收账款、取证等方面为企业主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希望对企业主们有所用裨益。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很多应收账款,甚至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云图供应链金融,深耕供应链金融领域多年,帮助众多中小企业实现供应链融资,其根据实践经验,将详细分析企业商帐催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给企业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所帮助。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
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
究期原因,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
1、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2、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人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3、是催债时要求债务人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4、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5、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6、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
7、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
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现仅就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
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作为债权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是重视审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
2、是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
3、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是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5、是审查债务人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人出具的是票据(债务人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密切关注债务人经营状况
债权人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人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人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
债权人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三、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债权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
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
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人的意志为转移。
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所以,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法律咨询是必要的。
债权人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四、证据的收集和举证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证据收集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五、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因此,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
退一步讲,即使没能实现债权,但
主张自己的权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则可以避免因诉讼时效超过债权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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