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标准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九过失性辞退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九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九过失性辞退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
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
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
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
劳动法解析:第二十五条过失性辞退

第⼆⼗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如何理解本条中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重⼤损害”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劳动部关于<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条⽂的说明》(1994/9/5) 第⼆⼗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为,可根据《企业职⼯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暂⾏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本条中的“重⼤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
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对重⼤损害作统⼀解释。
若由此发⽣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损害进⾏认定。
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1)被⼈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2)被⼈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3)被⼈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2)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由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1995/8/4) 28.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劳动合同的履⾏。
暂时停⽌履⾏劳动合同期间,⽤⼈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由的,暂时停⽌履⾏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标准版)

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标准合同模板)
甲方:XXX公司(XXX个人)
乙方:XXX公司(XXX个人)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市XX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甲方单方解除与乙方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因乙方______的原因,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造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结算的薪资
薪资结算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____元。
由于乙方的过失,甲方无需文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以上享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高职手续。
甲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6篇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以下情况,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过失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多次提醒和教育无效,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保留其职务。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本协议签署之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过失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3)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出具离职证明。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的过失行为,并配合甲方的调查;(2)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3)乙方应当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违约责任1. 若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协议的生效及签署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7篇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7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双方确认,因乙方存在以下过失行为,严重违反了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现需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过失行为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双方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1. 乙方确认其过失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同意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 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3.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财务结算等。
4. 乙方理解并同意,因乙方过失导致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或补偿金。
5. 乙方承诺,在离职后不对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诽谤、攻击或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
6.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商业机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基于劳动关系的所有争议均已得到解决,不再存在其他未解决的劳动争议。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专业版3篇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专业版3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过程中,因过失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原劳动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过失情况概述1. 乙方在任职期间,具体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过失行为描述:乙方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具体表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及依据根据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上述过失行为已严重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双方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2. 乙方应完成的工作交接及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交接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
4. 乙方承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5. 甲方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交接工作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若因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方单方解除与乙方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一、甲方因乙方________的原因,提早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年____月止。
三、结算的薪资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由于乙方的过失,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任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甲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络::乙方〔劳动者〕: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络: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一、由于甲方原因,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
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______〕。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根本养老保险金、根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6篇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6篇篇1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甲方(雇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住所:电话: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住址:因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过失,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特订立以下协议: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因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过失,双方自愿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当自觉履行以下协议:1.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当于解除当日起______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2.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交代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主要问题,并协助甲方移交工作。
3.甲、乙双方对解除本合同均无异议。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该协议书自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协议。
注意:此协议需甲乙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共同签订,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其它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避免耽误劳动合同处理。
篇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一、合同解除原因经双方确认,乙方因______________(具体描述乙方的过失行为,例如工作表现不佳、违反公司规定等),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与甲方发生了不可挽回的矛盾,为维护双方利益,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办法及时间1. 乙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__________ 天内离开甲方工作岗位,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
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后不迟于__________ 天内办理劳动合同手续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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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FS-DY-20698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由于过失性解除不用事先预告,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劳动者的影响极大,因此,法律对过失性解除的规定也十分严格。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⑴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实体上的问题由于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非常多,要求也很高,所以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败诉率非常高。
企业对员工实施过失性解除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我们认为,从实体角度观察,判断的标准,其一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事实依据;其二是有否法律依据,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即为违法。
关于事实依据,即员工存在过错的法律事实。
这里要注意区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
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这是客观事实;而法律事实是指有证据证明的,能被仲裁或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法律事实才是裁判的依据。
但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单位看到客观事实了,但没有证据,到法庭没法证明,这就不是法律事实。
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注意保留劳动者有过失的有效证据,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定要固定员工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
第二看法律依据,这包括三类: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的规章制度,还包括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
比如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需要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对《劳动法》的这一规定进行细化,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构成严重失职,损失达到什麽程度才是重大损失,而且用人单位的规定必须是合理的,这样就解决了法律依据的问题。
可见,做好企业的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制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权利。
在这个权利的行使中,有三个方面的限制。
一是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企业自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第二个问题是,规章制度制订程序合不合法,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个问题是企业的规章制度需要公示,实践中有些企业通过公告栏或企业内部的网络来进行规章制度的公示,这种方式的公示在仲裁诉讼中很难举证。
我们建议用人单位把公示落实到书面上,让员工明确知道公司有相关规定,违反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同时还要注意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后处理结果的告知,公司应以合法的程序去告知。
另外,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什么是重大损失,是否就不能解除呢?也不是,这时仲裁或法院就会直接适用法律法规,根据通常的标准来衡量它是否是重大损失。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会很被动。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预先通知,但必须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通知书面告知劳动者。
关于书面送达的方式,用人单位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应视为无效。
建议鉴于用人单位在对员工实施过失性解除合同时通常存在事实依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准确、操作程序不合法的现实情况,兹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以供参考:1、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在过失性解除中处于重要地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民主程序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公示。
2、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严重违反”、“严重失职”、“重大损失”等表示程度的概念予以合理界定、细化,同时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3、注意及时保留固定劳动者有过失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有效证据。
4、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通知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书面送达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九:过失性辞退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 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
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
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
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
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
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
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
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
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
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
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并签订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