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立法的文献综述
社会治理 文献综述

社会治理文献综述社会治理是指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各方面的努力,协同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社会治理旨在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本文将从社会治理的概念、发展历程、主要理论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述。
社会治理的概念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
当时,社会治理被定义为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政策和行动来解决社会问题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社会治理的概念也逐渐演变和丰富。
现如今,社会治理被认为是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各方的共同责任,通过合作、协商、参与等方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和市民的参与相对较少。
第二阶段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政府开始重视社会组织的作用,并与之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
第三阶段是政府、社会组织和市民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强调政府、社会组织和市民三者之间的合作和共享责任,实现社会治理的共治。
社会治理的理论包括社会合作理论、社会契约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
社会合作理论强调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与协作,通过合作实现社会共同利益。
社会契约理论认为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一种无形的契约关系,通过遵守契约约束来维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社会资本理论强调社会网络和社会信任的重要性,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信和合作可以提高社会的治理效果。
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包括社会参与、社会调节、社会服务等。
社会参与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通过社会组织和市民的参与,可以提高社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社会调节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整社会利益的分配、社会关系的协调等方式,实现社会的平衡和稳定。
社会服务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提高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总结而言,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市民等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文献综述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文献综述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指的是以少年司法为背景,为涉及少年犯罪和少年违法问题的个体和家庭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一种专门工作形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革,少年司法社会工作逐渐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本文将综述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研究现状和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一、研究现状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研究逐渐增多。
从研究途径来看,主要包括文献综述、案例分析、理论探讨等多种方法。
从研究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模式、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等方面。
二、研究内容1. 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研究者通过对少年犯罪案例的分析,探讨了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发展趋势以及预防和控制的策略。
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被认为是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需要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个方面进行合作,共同预防和控制少年犯罪的发生。
2.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模式在实践层面上,研究者对于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模式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重点包括多元化的工作方式、多元化的工作对象、多元化的服务内容等方面。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通过个案管理、家庭辅导、学校指导等多种方式,为少年犯罪者和违法者提供综合性的社会工作服务。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是研究的重点之一。
研究者探讨了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承担的角色和责任。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既要具备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要具备对少年犯罪和违法问题的了解和处理能力。
三、理论与实践成果在理论方面,国内学术界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理论框架和思想观点,如“社会工作家庭理论”,“社区社会工作理论”等。
这些理论框架和观点为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实践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在实践方面,国内各地开展了大量的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实践项目。
这些项目丰富了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模式和方法,为从事这一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国内关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文献综述

国内关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文献综述在我国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层次的复杂性和社会问题的多样性更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近年来,社会工作在政府日渐重视的环境以及相关社会政策的“保驾护航”下发展迅速,在应对和解决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在社会工作红红火火发展的外表下,也隐含着危机和挑战。
例如,专业性体现不明显、服务成效不够凸显、本土化研究没有太多成果等问题,让“现实的残酷”成为社会工作在奔往“美好的愿景”路途中的“后腿”。
社会工作是一门应用型的专业,讲求在“行动”中发展,尽管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相关文章层出不穷,我们仍然不得不去思考经验和理论的关系,以及社会工作者是否在行动中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批判?专业的研究是否又反过来促进社会工作的实践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在社会工作实践领域的探索中,行动研究的方法论也逐渐进入学者们的视野。
那么,什么是行动研究?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情况?在社会工作中推展行动研究有何意义?笔者希望通过梳理目前国内关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相关文献找出答案。
一、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行动研究行动研究的定义行动研究提出以来,许多学者尝试为“行动研究”定义。
郑金洲针对行动研究的不同定义,将行动研究的定义大致归纳为三种:1、行动研究即行动者用科学的方法对自己的行动所进行的研究。
这种定义强调行动研究的“科学性”。
2、行动研究即行动者为解决自己实践中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
这种定义更关注行动研究对教育实践的“改进”功能。
3、行动研究即行动者对自己的实践进行批判性思考,以“理论的批判”、“意识的启蒙”来引起和改进行动。
这种定义突出了行动研究的“批判性”。
总体而言,在行动研究的定义中,行动者和研究者等共同参与研究实践活动,行动者对自己的实践进行反思、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实践工作更好地开展、强调在自然的实务情境下开展研究工作、研究结果难以普遍应用等相关核心要素是众学者所认可的。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文献综述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文献综述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是指在少年司法系统中开展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工作。
其目标是通过介入和干预,促使涉及未成年人的司法程序变得更加人性化和有效,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犯罪再次发生,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其中包括多个层面和多个角色的参与。
本文献综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起源和发展、理论基础、实践模型、评估研究和优化策略。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起源和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美国。
当时,社会改革家开始关注和介入被认为是"社会问题"的未成年人犯罪。
这种关注促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立法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国家级和地方级的少年司法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三个方面:发展心理学、社会学和犯罪学。
发展心理学为了解未成年人产生犯罪行为的心理原因提供了理论支持;社会学从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的角度解释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根源;犯罪学则关注犯罪行为本身的特征和原因。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可以帮助社会工作者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模型主要包括:案件管理模型、个案工作模型和社区工作模型。
案件管理模型强调对个案进行精确的评估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个案工作模型强调对个案进行个性化的干预和辅导;社区工作模型强调社区的参与和支持,以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这些模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应用。
第四,评估研究可以帮助评估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效果和影响。
研究表明,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可以显著降低未成年人的再犯率,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质量。
评估研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资源不足、缺乏专业人员和制度性问题等。
优化策略是指通过改进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政策和实践来提高其效果和效率。
这些策略包括加强跨部门和跨机构的合作与协作、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和监督、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系统等。
社会治理 文献综述

社会治理文献综述
社会治理是指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参与,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综述:
一、社会治理的理论框架
1. 新公共管理理论:该理论强调政府应该以市场为导向,采用企业管理的方法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 社会资本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合作和互助关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
3. 社会创新理论:该理论主张通过创新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包括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文化创新等方面。
二、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1. 社区治理模式:该模式强调社区居民的自治和参与,通过建立社区委员会、志愿者组织等方式来实现社区治理。
2.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该模式是指政府将一部分公共服务交给社会组织或企业来提供,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 数字化治理模式:该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来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包括智慧城市建设、电子政务等方面。
三、社会治理的问题与挑战
1. 社会治理的责任分配问题:如何合理分配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和角色?
2. 社会治理的协调机制问题:如何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来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3. 社会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如何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研究文献综述

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研究文献综述近年来,社会工作学和社会工作者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道德挑战。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加速,社会出现了许多新的挑战,复杂的道德艰难题以及多样的视角构成了当今社会工作伦理思想的特殊背景。
当今,我国正处于发展步伐加快的历史关头,社会工作者们正面临各种新的道德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回应这些挑战,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社会工作领域必须进行深入、系统、完整的伦理研究。
本文对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旨在探讨我国社会工作学以及社会工作者面临的道德挑战和机遇。
首先,文章介绍了社会工作伦理的定义及其与社会工作学的关系,指出社会工作伦理是社会工作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和研究中均极具重要性。
其次,文章综述了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研究的基本状况,指出伦理研究在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规范社会工作行为及探究社会工作政策和实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文章根据实践和理论的界限,将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研究分为实践伦理研究和理论伦理研究两项。
关于实践伦理研究,文章概括了该领域近年来做出的贡献,指出实践伦理研究主要集中在职业准则、职业角色及操守、帮助关系及保密等方面。
关于理论伦理研究,文章概括了社会工作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框架,指出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职业道德、全球化及文化多元性、社会公正与正义等方面的探索。
最后,文章指出,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更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社会工作必须更全面地研究伦理问题。
必须增强对社会工作伦理基本理论的研究和探究,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伦理原则及其实践应用步骤的指导。
此外,也必须实施实践伦理研究,充分调动社会工作者的道德觉悟和良知,即社会工作伦理的阐释原则,以更好地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伦理研究是社会工作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和研究中均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有许多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文献综述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文献综述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帮助青少年犯罪者为主要对象的社会工作方式。
在许多国家,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许多国家开始实施少年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以帮助青少年犯罪者改过自新。
本文将对少年司法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
根据文献,青少年犯罪率在各个国家普遍存在,其中一些国家的犯罪率甚至呈现上升趋势。
面对这一情况,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干预手段。
该领域的研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研究者关注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和实施。
这方面的文献主要围绕社会工作者在青少年司法系统中的角色和职责展开。
研究发现,社会工作者在少年司法系统中扮演着监护人和支持者的角色,帮助青少年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
一些研究还探讨了社会工作者和其他司法系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沟通,认为这是有效实施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关键要素。
研究者关注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效果评估。
这方面的文献主要通过定量和定性方法来评估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效果。
研究发现,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可以显著减少青少年犯罪率,促进青少年犯罪者的社会融入和心理健康。
一些研究还发现,通过提供教育和就业培训等支持服务,可以帮助青少年犯罪者增强自我价值感和未来发展能力。
研究者关注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挑战和改进。
这方面的文献主要探讨了少年司法社会工作面临的种种挑战,例如资源不足、法律制度的限制和社会偏见等。
研究表明,要改进少年司法社会工作,需要加强政府和社会支持,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培训机会,减少青少年犯罪者面临的歧视和社会排斥。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是一种有效的干预手段,可以帮助青少年犯罪者改过自新。
相关文献主要关注实践和实施、效果评估以及挑战和改进等方面。
尽管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但适当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可以帮助改进少年司法社会工作。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具体实践和策略,以提高干预效果。
国内关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文献综述

国内关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文献综述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引言•文献综述•文献来源与分析•研究发现与讨论•研究的限制与未来方向01引言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行动研究逐渐成为重要的研究方法,为推动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供了支撑。
研究背景与意义本文旨在梳理和总结近年来国内关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相关文献,以期深入理解其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研究问题包括:行动研究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有哪些优势和不足?行动研究如何促进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行动研究在实践中遇到了哪些挑战和机遇?研究目的与问题本文采用文献综述法,搜集和阅读近年来国内关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文献资料,对其进行梳理和总结。
通过分析相关文献,探讨行动研究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以及其促进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作用和路径。
研究方法与路径VS02文献综述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发展历程初步探索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开始在中国出现,主要借鉴了西方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发展壮大阶段21世纪初至今,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在中国得到不断发展和壮大,成为社会工作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
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主要领域主要关注社区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行动研究的方式为社区提供解决方案。
社区发展针对弱势群体面临的问题,如贫困、失业、疾病等,社会工作行动研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通过行动研究的方式,社会组织得以发展壮大,提高组织效能和影响力。
社会组织发展针对现有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社会工作行动研究提供服务模式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支持。
社会服务改进社会工作行动研究注重实践,强调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以实践为导向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关注个体的需求和处境,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
以人为本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倡导多元化观点和方法,以适应不同情境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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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立法的文献综述摘要: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一项专业性和职业性的工作,我国的社会工作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推动和保障,但目前由于社会工作事业缺乏立法支持,致使社会工作不能全面系统地展开。
本文拟从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背景出发,结合境外社会工作的发展模式,在理顺社会工作立法的基本理路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行本土化实践,实现社会工作的本土化立法。
关键词: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立法 ; 社会建设一、社会工作立法的概念对于社会工作立法的解读实质上就是要解决怎样把社会工作纳入到法律之中来的问题。
要想正确解读社会工作立法,就必须要理顺社会立法、社会法和社会工作立法三者之间间的差别和联系。
(1)社会立法的概念在英美法中,社会立法是对具有显著社会意义事项立法的统称,例如涉及教育、住房、租金、保健、福利、抚恤养老企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
最早的社会立法当数《济贫法》,但最重要的社会立法应该是在19世纪,如当时有《工厂法》、《学徒健康法》和《劳工赔偿法》等。
[1]在我国,劳动法制、社会保障法制等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具有普遍社会意义、并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律.通常被称为“社会立法”,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弱势阶层的生存及增进社会整体的福利。
(2)社会法就社会法而言,在外延上,最广义的社会法即国家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有公法和与私法相融合特点的第三法域。
狭义的社会法指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中义的社会位居于上述两者之间’。
其调整领域主要包括教育权利保障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弱势群体保护关系以及其他应有社会法调整地关系。
[2](3) 社会工作立法目前对于社会工作立法的概念并不明晰,而我们平时谈及的“社会工作立法”更多地足指与社会上作有关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更进一步说,社会工作立法则可看成是国家关于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改善和管理社会生活、开展社会福利等方面社会工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
[3]二、社会工作立法的背景文献研究“社会工作是社会安全阀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4],”其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有着不同。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社会工作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广义的社会工作,包括社会指导、社会政策的制定,社会教育、社会服务、社会预防、社会建设和社会促进等。
狭义的社会工作,主要指社会保障事业,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与安置和社会福利等。
”在社会工作的立法背景的研究上,有的学者从当前社会环境视角出发, 认为社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的根本职能是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和谐以人为主体,就必须以人的本质作为出发点,即以“社会关系”作为出发点。
所以,以人为主体的和谐,其本质是人的关系的协调。
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协调,同时还有最为重要的关系,即人与自身关系的协调,即人对自己的认识、理解和接纳等问题,[5]从理论视角论证了社会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有的学者认为,当前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主要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经验。
在其看来,西方社会工作的百年发展历程,很大程度上与社会工作的立法相关,从英国的《济贫法》开始,就已经了发展社会工作事业的立法工作。
法是由一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的特点决定了物质条件一旦成熟,就需要制定、颁布和实施与之相适应法律规范,以确保由该物质条件决定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化。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是由中国特殊的历史环境决定的。
纵观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而言,在很大的程度上,我们遵循的是教育优先的原则,在引入社会工作的初级阶段,我们强调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 到2010 年为止, 我国有200 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 58所高校获得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授予权, 形成了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却忽略了社会工作人员的就业问题,导致大部分社工工作专业的毕业生面临毕业即失业,无业可就的尴尬局面。
社会工作毕业生人才资源的流失极为严重。
当前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本土化逐渐提上日程,国家层面的社会关注更多的聚焦在立法工作上。
有的学者则从当前社会工作立法的必然性和可能性双重层面来考虑社会工作立法的重要性。
作者从社会变迁、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以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人才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社会工作立法的必要性,认为当前社会工作队伍的建设需要立法的保驾护航,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立法的功能上,尤其是保障与救济,缓和与协调的社会功能层面阐述社会工作立法法可以从法律的高度来保证公民基本的生存发展权的真正实施。
在社会工作立法的可能性探究上,有些作者从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和成就入手,认为社会工作的发展具备了立法的有利条件。
三、社会工作立法的现状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和统一的社会工作法,但关于社会工作立法的时间却是比较长的。
我国从1951 年起,就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社会工作立法,内容涉及劳动保险、公费医疗、伤亡褒恤、干部老弱病残安置、离休退休退职、烈士褒扬、军人抚恤优待、复员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救济救灾、游民收容遣送、婚姻、城市社会福利管理、社会基层管理、社团登记与管理等,截止目前,名称中带有“社会工作”字样的法律法规文件有50 多件,全文中出现“社会工作”字样的法律法规文件多达1100 多件。
我国现行宪法中就有关于社会工作的内容,例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都是社会工作法律法规的重要渊源。
同时,国家还制定了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在社会保险方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2010 年)》、《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社会救济方面,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社会优抚与安置方面,制定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 年)》、《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社会事业方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社会教化方面,制定了《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特别是2004 年6 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把社会作作为一种职业纳入了国家标准体系中,2006 年7 月,民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职业的正式诞生,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
必须说明的是,在这数量比较庞大的法律法规文件中,专门为社会工作制定的文件不但数量不多,几个专门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都属于行政规章层次,还未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地位,明显缺乏权威性,法律效力也比较低,已经落后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
我国现代社会工作法律资源缺失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这种缺失不仅体现在有关社会工作者职业法规、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维权法规和社会工作中介组织活动法规方面,同样也体现在社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缺失。
四、社会工作立法模式的探究社会工作的立法是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而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的关键在于社会工作法治秩序的建立。
有的学者认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混合法系许多国家地区的实践已经证明,社会工作立法对明晰社会工作者的公众形象、规范从业社会工作者的行为、提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维护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立法可以大致归纳为集中、分散和附属三种模式。
在三种模式的探究上,根据中国的实际而言,大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应将采用集中立法模式,制定—部《社会工作法》作为该领域立法的标志性目标。
部分学者认为在社会工作立法的建立过程中,必须要关注伦理建设和法治秩序的协调。
价值是社会工作的灵魂,社会工作以利他主义为指导,强调受助者的助人自助自助,自助助人。
就整个中国社会而言,礼俗社会或许在很大程度上胜于法治。
但法确实不可逾越的整个社会的保障框架,在社会工作的立法过程中,国家法和社会伦理不免会发生碰撞,特别是早期的社会工作的发展,无论是社会公工作的主体还是受助体,对法的关注都较为稀少,因此在社会工作法制的构建中,如何协调社会伦理和法治秩序的构建是研究者们所要关注的。
另一方面,在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立法过程中,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可以发现,社会工作的立法涉及主体应该广泛包括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的受助对象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相关立法。
不少学者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集中在了对于社会工作主体,特别是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认证上,应该尽快制定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层面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法规、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维权法律法规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业务法律法规,特别是以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殊群体维权法律法规、社会组织、社会管理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
五、结语在社会工作立法方面,我国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落后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
对社会工作特有的行为无针对性的规制在制定法律时没有充分考虑社会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现有的有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权利保障的片面性等明显缺点。
另外,社会工作人员中的绝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导致服务的专业性不够强而当前我们提出构建社会工作立法有其不可抗逆性,这不仅仅是专业本身的发展需要,而且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为社会会工作发展的后续国家,我们在理论和实务模式上都立足汲取西方发达经验,这促使我们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也是如此,如何在借鉴西方发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后发优势,立足本土并凸显特色是对未来社会工作相关人员的一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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