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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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项目、标准如下所示: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且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报销。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广东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备注: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2)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级至十级伤残,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八、生活护理费1、标准:一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二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三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四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死亡1、死亡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本人月工资×40%〔配偶〕 30%〔其他亲属〕孤者增加10%伤残1、住院伙食补助费:出差标准的70%2、停工留薪期:≤24个月3、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职工月工资×60%〔一级护理〕、50%〔二级护理〕、40%〔三级护理〕、30%(四级)4、一至四级伤残的:○1退出岗位,办理残疾退休手续。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 25个月〔二级伤残〕23个月〔三级伤残〕 21个月〔四级伤残〕○3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90%〔一级伤残〕 85%〔二级伤残〕80%〔三级伤残〕 75%〔四级伤残〕○4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5职工要求一次性待遇的: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2);B、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0年;C、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一级) 14个月(二级) 13个月(三级)12个月(四级);D、护理费:按上○3标准计发10年。

E、户口从单位迁往原籍的,统筹地区职工月工资×6个月。

5、五至六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8个月〔五级伤残〕 16个月〔六级伤残〕○2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解除劳动关系○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0个月〔五级伤残〕 8个月〔六级伤残〕○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50个月〔五级伤残〕 40个月〔六级伤残〕6、七至十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3个月〔七级伤残〕 11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 7个月〔十级伤残〕○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6个月〔七级伤残〕 4个月〔八级伤残〕2个月〔九级伤残〕 1个月〔十级伤残〕○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5个月〔七级伤残〕15个月〔八级伤钱〕8个月〔九级伤残〕 4个月〔十级伤残〕非法用工赔偿1、死亡: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依据。

下面是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的详细内容:一、工伤赔偿等级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根据工伤程度和赔偿标准划分为10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伤残、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等级。

特别重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者需要长期护理的伤残。

一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丧失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二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明显丧失或者明显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三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四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轻度影响或者轻度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五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的伤残。

六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轻度影响的伤残。

七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或者受轻度影响的伤残。

八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受到轻度影响的伤残。

九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轻度影响的伤残。

二、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等级表规定了各个等级的一次性赔偿金标准。

特别重大伤残赔偿金为2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伤残赔偿金为15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赔偿金为1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赔偿金为13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赔偿金为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伤残赔偿金为11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赔偿金为10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伤残赔偿金为9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赔偿金为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伤残赔偿金为7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是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的参考依据,为工伤员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职工从事劳动岗位时发生的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作遭受事故的,依法享受的一项权益。

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项目1.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因职业病需要治疗时,各级医疗机构应及时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工伤职工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康复费等。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职工被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的一次性补助金。

根据评定结果,广东省将工伤职工的残疾分为十级,等级越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越高。

3.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根据工伤职工被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的每月生活补贴。

根据评定结果,伤残津贴分为十级,等级越高,伤残津贴越高。

4. 护理费工伤职工经医疗鉴定需要长期卧床、半卧床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

5. 确定失劳费确定失劳费是指因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职业病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确定失劳费的发放标准由广东省人社厅确定,根据职工的月工资基准与伤残等级相对应。

二、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龄、月工资基准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一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情况。

一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为月工资基准的60%,支付期限为三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基准的60倍。

2. 二级伤残二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二级的情况。

二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为月工资基准的55%,支付期限为三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基准的55倍。

3. 三级伤残三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三级的情况。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保险待遇简明表

70% 本人工资 60% 50个月 40个月 25个月 本人工资 15个月 8个月 4个月 15个月 14个月 13个月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1个月 6个月
五项条件四项需要护理者 6 生活 护理费 五项条件三项需要护理者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五项条件一至二项需要护 理者
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2、社保缴费工资低于职工实际工资,工伤待遇补差仲裁。(参见第58条) 3、结合劳动争议,考虑加班工资、高温补贴、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差额等诉 求。
5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 五级伤残 动关系,难以安排工 作的 六级伤残 一 次 性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一 次 性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因工死 亡丧葬 补助金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七级伤残 动关系;或七级至十 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 八级伤残 或解除合同的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跨 一级伤残 统筹地区户籍职工, 二级伤残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级伤残 的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 六级伤残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七级伤残 动关系;或七级至十 八级伤残 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 九级伤残 或解除合同的 十级伤残 因工死亡职工 近亲属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 亲属每人每月30%, 工伤保险 之和不应高于因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基金 工死亡职工生前 每人每月增加10% 的工资 20倍 工伤保险 基金 一次性支付
十级伤残
7个月
13
1、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6年7月1日起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5151元,即按3091元/月计算。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人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第二章工伤待遇标准第三条根据工人职工所在工伤保险缴费年限和工伤等级,确定工伤待遇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8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

2. 二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7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

3. 三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6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

4. 四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5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

第三章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第四条根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给予报销。

1. 一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80%给予报销。

2. 二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70%给予报销。

3. 三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60%给予报销。

4. 四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50%给予报销。

第四章护理费标准第五条对于全残工人职工,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东莞工伤赔偿金标准表

东莞工伤赔偿金标准表

东莞工伤赔偿金标准表工伤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应当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东莞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制造业基地,工伤赔偿金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以下是东莞地区工伤赔偿金标准表,供大家参考。

一、工伤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工伤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工伤赔偿金=基本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其中,基本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标准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制定并不断调整。

二、基本赔偿金标准1. 工伤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工伤发生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月数给予一次性赔偿。

2. 工伤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但不满一定比例的,按照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工伤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应比例×工伤发生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月数给予一次性赔偿。

三、残疾赔偿金标准1. 工伤造成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给予一次性赔偿。

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赔偿金=基本赔偿金×伤残等级;二级伤残赔偿金=基本赔偿金×伤残等级;三级伤残赔偿金=基本赔偿金×伤残等级;四级伤残赔偿金=基本赔偿金×伤残等级;五级伤残赔偿金=基本赔偿金×伤残等级。

四、死亡赔偿金标准1. 工伤造成劳动者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赔偿。

赔偿标准为:死亡赔偿金=基本赔偿金×60%。

五、结语以上是东莞地区工伤赔偿金标准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而定,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规定为准。

同时,希望用人单位能够重视劳动者的工作安全,做好预防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制定了针对工伤事故的赔偿金额,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的内容:一、伤残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划分为十级伤残等级,每级相应赔偿金额不同。

具体金额如下:1级伤残:赔偿金额为110~120个月的基本工资;2级伤残:赔偿金额为95~110个月的基本工资;3级伤残:赔偿金额为85~95个月的基本工资;4级伤残:赔偿金额为80~85个月的基本工资;5级伤残:赔偿金额为70~80个月的基本工资;6级伤残:赔偿金额为65~70个月的基本工资;7级伤残:赔偿金额为60~65个月的基本工资;8级伤残:赔偿金额为55~60个月的基本工资;9级伤残:赔偿金额为40~55个月的基本工资;10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5~40个月的基本工资。

二、丧葬补助金额:1.因工死亡,支付亲属丧葬补助金,金额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2.若工人在事故中受伤致死,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金额为10个月的基本工资。

三、医疗费用补偿: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

1.住院治疗费按照医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工伤医疗费用的差额计算;2.手术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3.药费按照用药标准和用量支付。

四、伤亡津贴:1.因工受伤,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伤亡津贴按照月平均工资的80%支付;2.若工人伤残程度达到3级以上,伤亡津贴按照月平均工资的90%支付。

五、误工费:因工受伤在休治期间不能工作,由用人单位支付误工费,支付金额为月平均工资的80%。

六、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事故导致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七、交通费用:伤者由医疗机构转送的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心理咨询费用:工伤导致心理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心理咨询费用。

九、其他费用:依据实际情况支付其他与工伤事故相关的费用。

综上所述,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详细规定了工伤赔偿相关的各项金额。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保障,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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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广东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名词解释】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实务】
一、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2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2条
2.工伤认定管辖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详见社保局官网要求)
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以及工伤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复发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伤康复确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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