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卫工管理制度
环卫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工队伍的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环卫工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3. 服务至上,以人为本;4. 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环卫工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环卫工人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2. 制定环卫作业计划,合理安排环卫工人工作;3. 监督环卫工人作业,确保作业质量;4. 负责环卫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6. 负责环卫工作的信息统计和上报;7. 负责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环卫工人的主要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3.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4. 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5. 保守单位秘密,维护单位形象;6. 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招聘与培训1. 环卫工人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2. 新入职的环卫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作业管理1. 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环卫工人的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2. 环卫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3.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环卫工人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考核与奖惩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2. 对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环卫工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设备管理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环卫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环卫工人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环卫工人规章管理制度

关于环卫工人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4篇)环卫工人规章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镇区环境,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1、管理工作制度:本镇环卫部门现有管理人员6名,环卫工人31名。
根据镇区的道路、街道、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实行“包干包段责任制”。
管-理-员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并对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2、保洁工作制度;环卫工人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镇区的生活垃圾、零散垃圾等,并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
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清扫大街卫生,清理街道的.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清理主要巷路内的杂物、建筑垃圾;清理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草堆)、无纸屑塑料袋、无路障、无建筑垃圾、无乱张贴现象。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环境整洁。
3、垃圾清运制度: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
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4、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5、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二、考勤制度1、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三次,即每天上午4:00至10:00,下午13:00至16:00,晚上17:00至19:00,合计11个小时。
2、环卫工人按照各自分管的卫生区,必须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得留任何死角,确保各自所负责的卫生区内的路面、绿化带及人行道达到所要求的标准。
环卫工管理制度(3篇)

环卫工管理制度(3篇)环卫工管理制度(精选3篇)环卫工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清扫保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领导,遵守镇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责任路段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工作责任。
三、负责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检查、督促环卫工人做好日常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斗、垃圾桶、果皮箱周围的卫生,确保责任路段卫生达到规定的标准。
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管理路段“脏、乱、差”的`,每次处罚10元。
四、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路段出现的各种问题。
对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者,每次处罚5元。
五、管理人员有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严禁捎假或电话请假。
一天以内由镇环卫所批准,二天以上由镇领导批准,无故旷工者按天扣发平均工资。
旷工三天以上者交镇里处理。
六、加强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应及时向镇环卫所或镇里汇报处理。
七、镇里和环卫处对各路段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月对先进路段的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环卫工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垃圾清运人员要严格遵守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二、严格按照派车单进行拉运,不得擅自调换垃圾斗进行拉运。
三、及时清运垃圾,不得推脱或延误清运。
严禁漏拉,每发现一次,扣司机、跟班人各50元并扣除相应的油料。
四、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不得抛洒、泄漏。
一次不加盖篷布,扣司机、跟班人各50元。
五、严禁公车私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爱惜车辆,谨慎驾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环卫工管理制度篇3为了加强环卫工人的管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夯实工作责任,完成清扫保洁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环卫员工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员工队伍建设,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环卫员工,包括保洁员、驾驶员、维修工等。
第三条环卫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城市环境卫生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任职资格与招聘第四条环卫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身体健康,符合环卫作业要求;4.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 热爱环卫事业,愿意从事环卫工作。
第五条环卫员工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报名;3. 组织面试、体检;4. 确定录用名单;5. 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保洁员职责:1. 负责所辖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2. 按时清理垃圾、杂物;3. 保持道路、公共场所的整洁;4. 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第七条驾驶员职责:1. 负责环卫车辆驾驶和日常维护;2. 按时完成垃圾运输任务;3. 保障车辆安全运行;4. 参与应急抢修工作。
第八条维修工职责:1. 负责环卫车辆的维修和保养;2. 及时处理车辆故障;3. 保持维修工具和设备的完好;4. 参与车辆事故处理。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九条环卫员工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3.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商业秘密;4.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5.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6.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对环卫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环卫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质量;3. 工作效率;4. 遵纪守法;5. 团队协作。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环卫工人管理工作细则

环卫工人管理工作细则一、工作时间管理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应遵循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制度,确保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考虑到环卫工作的特性,工作时间的安排应避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早、中、晚三班制,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节假日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有相应的调整机制,保证环卫工作的连续性。
二、劳动保护管理环卫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反光背心等。
提供合适的工作服,确保工人在进行清扫工作时能够保暖、防湿、防晒。
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对环卫工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管理。
三、工作责任管理环卫工人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清扫街道、收集垃圾、维护公共设施的卫生等。
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每位工人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定期对环卫工人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改进。
四、培训与职业发展定期组织环卫工人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
为环卫工人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其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
设立激励机制,如优秀环卫工人奖、安全生产奖等,激发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环境要求确保环卫工人工作环境的安全,避免可能危害工人健康的因素。
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如休息室、饮水点等,确保工人在工作间隙能够得到适当的休息。
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为环卫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废弃物处理规定环卫工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处理各类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对有害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定期检查废弃物处理情况,确保规定的执行效果。
七、休假与加班制度环卫工人应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加班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偿,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
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加班。
八、安全防护设备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反光背心、安全帽、手电筒等。
定期对安全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环卫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篇)为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环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打造环境优美的清凉店,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1 、按照划分的区域打扫、捡拾、清运街道路面,便道的生活、生产垃圾和零散垃圾和杂草等做到“七无三净”,即无漏扫、无漏撮、无花扫、无成片果皮纸屑和塑料袋、无尘沙积泥、无乱倒垃圾、无砖石弃土和建筑物、绿化带干净、垃圾箱干净、街道路面干净。
2 、清理沿线建筑物、电线杆等处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
3 、及时清运沿线垃圾箱内的垃圾,垃圾池清理确保垃圾不外溢。
4 、积极参与镇组织的突击性活动,服从镇的统一安排。
二、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7:00 ――1100下午13:30 ――17:30每天上午8:30 以前、下午14:30 以前将路面依次清扫一遍。
剩余时间沿街巡视,收集打扫负责区域内随时倾倒的垃圾。
三、工资待遇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
每月基础工资600 元,100 元的浮动工资。
四、考勤制度1 、全体环卫工人要接受镇环卫办的统一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否则立即辞退。
2 、环卫工人每天实行两签到制度,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进行签到。
不得迟到、早退。
3 、环卫工人应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假、事假者,要与环卫办申请,并找好代班保洁员。
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 、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应按要求着装,不得酗酒,并增强安全自我防范意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因工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出现意外事件,由自己负责。
5 、环卫工人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扣分,镇环卫办将依情进行处罚。
6 、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超载,如被发现,环卫办按规定罚款30 ―50 元;如车辆丢失,按原价赔偿。
7 、环卫工人应爱惜环卫保洁车,平时注意保养,车辆损坏自己维修。
维修费用半年50 元,超出自付。
8 、环卫工人应自觉遵守工作制度,迟到扣 5 元,早退扣 5 元。
环卫工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环卫工安全作业管理,保障环卫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环卫作业的员工,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岗位。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环卫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入职的环卫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实操演练,检验环卫工的安全技能。
四、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环卫工注意安全。
2. 环卫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反光背心、手套、口罩等。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在道路上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锥,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防止发生绊倒、滑倒等事故。
5. 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五、危险作业管理1. 对于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2. 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 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车辆安全管理1. 定期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2.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 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环卫工安全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环卫工进行安全考核,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对在安全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环卫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确保环卫作业的安全与高效。
环卫工人规章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环卫工人规章管理制度范文一、守时上班规定1. 环卫工人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2. 上班时间应提前十分钟到岗,穿戴整齐,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劳动安全规定1. 环卫工人应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2. 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遵守作业规程,严禁骑车、骑摩托车或进行危险动作。
3. 发现道路及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作业规范1. 环卫工人应按照工作任务,高效完成各项清扫和保洁工作。
2.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积极与居民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3. 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并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
4. 遇有群众投诉或纠纷时,应冷静处理,务必维护公共秩序。
四、设备维护规定1. 使用公共清扫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和有效性。
2. 注意定期清洗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时,应及时向维修人员报告。
五、环境保护规定1. 环卫工人应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 保护绿化景观和公共设施,禁止损坏或污染。
3. 在进行垃圾收集和清洗时,应分类放置垃圾,做到垃圾减量和回收利用。
六、纪律执行规定1. 环卫工人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2. 禁止擅自离岗、旷工、早退等行为,应事先请假并经过批准。
3. 服从指挥,不得违背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工作出色的环卫工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 对于违反规定、工作不力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环卫工人,将严肃处理,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培训教育1. 环卫工人应参加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和知识。
2. 定期组织环卫工人进行集中学习和交流,加强团队合作和意识。
3. 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九、附则1. 环卫工人在工作中应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和环保意识,做到身体力行,带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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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区环境,依据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必须按规定的着装上岗,不得脱岗、迟到、早退、换岗、替岗。
2、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3、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7:30以前扫完,冬季8:30以前扫完,下午3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98%以上。
4、道路保洁要求要达到“五不五净”:“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
5、冬季冰雪清除,实行边下边扫,主干道三日内、次干道五日内、巷道七日内所有的积雪清除完毕,达到冰雪清除的标准要求。
6、责任区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
二、督查制度
1、督查人员包括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
2、督查范围包括辖区所有道路的保洁、小广告的清除、垃圾的清运、保洁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冬季冰雪清除、卫生费的收取等。
3、街道环卫站专门成立1—3人的环卫督查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不定时对辖区的道路进行督查。
4、督查出的问题,由环卫站负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督查人员。
问题严重的,街道发督查通报,并报送街道书记和主任。
三、考勤制度
1、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市容科统一管理。
2、保洁员的考勤由各保洁班长直接负责并如实进行填写,每月由各社区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党政办。
3、保洁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级进行审批,先休息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事假三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事假三天以上的,由街道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4、保洁员每请事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最多只能请十天假。
5、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
累计3天,予以辞退;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每月连续请假五天,或累计30天的,视不能胜任保洁工作,将予以辞退;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有特殊原因要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6、对无故不请假、脱岗、影响正常工作的,累计三天,将予以辞退。
7、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扣发50元工资;
8、保洁员需要请病假的,需要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方可请病假。
9、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①保洁员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1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②保洁员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③保洁员不在保洁区内或在保洁区内做与保洁无关的工作如串岗、脱岗、扎堆聊天等,被督查一次罚款30元,连续两次罚款100元。
⑷保洁员清扫保洁路段,在检查考核中,当月同一路段连续两次不合格被通报的者,将被处罚50元;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将扣发当月工资20%;情节严重者将扣发当月工资50%,并将予以辞退。
10、保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②一个
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③连续三次被督查不在保洁责任区内或在保洁责任区内做与保洁无关的工作。
④无故不请假连续脱岗两天以上的。
⑤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三、文明上岗制度
1、保洁人员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门市经营者。
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人员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
4、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
保洁人员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辞退。
5、工作期间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不准乱收费。
6、保洁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游行、集会、静座和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保洁员队伍管理,加大我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创建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制定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有市容科统一管理。
二、保洁员每天考勤由各路段组长负责查岗,并如实进行填写,锦社区审核盖章后上报卫生科。
三、保洁员定岗后,不得随意调整、换岗位,对不服从分配者,是同自动放弃上岗机会。
四、保洁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向卫生科写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先休息后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五、保洁员工资按区政府规定统一标准执行,满勤为当月日历天数为准,如有缺勤,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六、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累计3天,予以辞退;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每月连续请假五天,或累计30天的,视不能胜任保洁工作,将予以辞退;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有特殊原因要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七、对无故不请假、脱岗、影响正常工作的,累计三天,
将予以辞退。
八、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扣发50元工资;
九、有特殊原因请事假的,书面形式提前向领导批准后休息的,每天扣发50元工资。
十、上班时间禁止串岗、脱岗,扎堆聊天现象。
若发现第一次扣发50元;第二次将扣发100元;依次类推,屡教不改者,将予以辞退.
十一、保洁员清扫保洁路段,在检查考核中,当月同一路段连续两次不合格被通报的者,将被处罚50元;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将扣发当月工资20%;情节严重者将扣发当月工资50%,并将予以辞退。
十二、上班时间坚决不允许喝酒。
如发现一次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思悔改者,将予以辞退。
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7:30以前扫完,冬季8:30以前扫完,下午3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98%以上。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上岗;
2、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必须清除果皮箱内垃圾;
3、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和雨水蓖内;
4、不得焚烧落叶和杂物;
5、清扫保洁作业中不得坐岗,不得擅离作业岗位;
6、清扫保洁作业符合规定标准;
7、清扫保洁作业中严禁将残冰残雪抛洒至道路上,严禁人
为敲打树叶。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1、道路上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各种包装物等裸露垃圾;
2、城市道路上无积存污水、泥沙;
3、下水道进水蓖无泥沙淤塞;
4、行道树圈无垃圾杂物、陈旧落叶;
5、果皮箱清洁无污迹,箱内无积存垃圾,周围地面清洁;
6、清扫保洁作业区域内无各类小广告。
清扫保洁作业达到:“五不”“五净”
“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
“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