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细则管理制度
环卫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工队伍的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环卫工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3. 服务至上,以人为本;4. 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环卫工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环卫工人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2. 制定环卫作业计划,合理安排环卫工人工作;3. 监督环卫工人作业,确保作业质量;4. 负责环卫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6. 负责环卫工作的信息统计和上报;7. 负责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环卫工人的主要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3.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4. 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5. 保守单位秘密,维护单位形象;6. 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招聘与培训1. 环卫工人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2. 新入职的环卫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作业管理1. 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环卫工人的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2. 环卫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3.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环卫工人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考核与奖惩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2. 对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环卫工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设备管理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环卫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环卫工人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环卫工人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工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工人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提高环卫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工人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环卫工作的员工。
环卫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公司管理。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环卫工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和社会公共卫生秩序。
第二章环卫工人行为规范第六条环卫工人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环卫工人应当对工作负责,杜绝偷懒、敷衍塞责的行为,不得违规操作,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第八条环卫工人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中乱丢垃圾,损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卫生。
第九条环卫工人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在公共场所施暴、酗酒或吸烟。
第十条环卫工人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公司设备和物品,不得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第三章环卫工人奖惩制度第十一条环卫工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的,公司将给予奖励,例如提高工资、发放奖金等。
第十二条环卫工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破坏公司利益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扣罚款、调岗或辞退等。
第十三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环卫工人,公司将立即报警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环卫工人安全保障第十四条环卫工人在工作中应当佩戴劳保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的安全。
第十五条环卫工人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应急处理程序,保证工作安全。
第十六条环卫工人应当配合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主动汇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事故。
第五章环卫工人的权利保障第十七条环卫工人有权享受法定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包括工资、医疗、休假等权利。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一、引言保洁人员是负责维护和清洁环境的重要角色。
为了确保保洁工作的高效进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及管理细则,旨在规范保洁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
二、行为准则1. 服装要求:1.1 保洁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并佩戴明显的身份标识。
1.2 工作服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有松散的部件或悬挂物。
1.3 保洁人员应佩戴适当的工作鞋,确保工作安全。
2. 行为规范:2.1 保洁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2.2 保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或恶意对待他人。
2.3 保洁人员应保护公司财产和客户财产,不得盗窃或滥用资源。
2.4 保洁人员应保守客户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卫生要求:3.1 保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如洗手、修剪指甲等。
3.2 保洁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3.3 保洁人员应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清洁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
三、工作流程1. 工作安排:1.1 保洁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进行工作。
1.2 保洁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或早退。
2. 清洁工作:2.1 保洁人员应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地面、墙壁、家具等的清洁工作。
2.2 保洁人员应使用合适的清洁用品和工具,确保清洁效果和安全。
2.3 保洁人员应定期更换清洁用品,保持清洁工作的质量。
3. 废弃物处理:3.1 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将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
3.2 保洁人员应将分类后的废弃物妥善存放,并定期清理和处理。
4. 客户服务:4.1 保洁人员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回答客户的问题和需求。
4.2 保洁人员应及时向客户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四、考核与奖惩1. 考核制度:1.1 保洁人员应接受定期的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1.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
2. 奖惩机制:2.1 对于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第一条为规范保洁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保洁工作质量,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卫生,制定本规章及管理细则。
第二条遵守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做到勤勉、忠诚、勇敢、公正、严肃、细致。
第三条保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身着整洁工作服,佩戴清晰可见的工作牌,并始终保持干净整齐的仪容仪表。
第四条严禁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请提前请假并得到主管人员的同意。
第五条保洁人员应保持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不随意改变工作内容。
第六条保洁人员应用心工作,全力以赴,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完美。
第七条保洁人员应学习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工作工具及设备,如有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上报。
第八条保洁人员应注意工作场所的卫生安全问题,及时清理掉落的物品、杂草、积水等,保持通道的畅通和地面的干净。
第九条保洁人员应时刻保持警觉,发现工作场所的卫生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主管人员,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条保洁人员应保证工作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厕所等设备的卫生干净,定期清扫、消毒、更换卫生用品。
第十二条保洁人员应与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遵循工作分工,互相帮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保洁人员应保护工作场所的公共财产和环境,不得存盗窃、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上报。
第十四条保洁人员应具备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拒绝接受疫苗接种等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保洁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参加学习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工作技能,提升职业水平。
第十六条保洁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及管理细则,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本规章及管理细则由保洁人员知晓并签字确认,有效期内不得随意修改或废止,如需修改或废止应提前通知并征得保洁人员的同意。
以上为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环卫工人规章管理制度范文

环卫工人规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包括市政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清洁等工作。
第三条环卫工人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规章管理制度,听从上级指挥,服从组织安排。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四条环卫工人必须按时出勤,严禁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
第五条环卫工人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懈怠、草率和敷衍塞责。
第六条环卫工人在工作中应注意个人形象,要求穿戴整洁,不得衣冠不整或者携带大型私人物品。
第七条环卫工人应保护环境设施和公物,禁止随意损坏、污损公共环境。
第九条环卫工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在道路交叉口和繁忙路段需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通行秩序。
第三章奖励和惩处第十条对于工作表现优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协助上级工作的环卫工人,可以给予表扬及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管理制度,损害单位形象,影响工作效益的环卫工人,依法予以惩处。
第十二条环卫工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大过、降低职务、停职等惩处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涉嫌犯罪的环卫工人,将及时报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环卫工人,一经查实,将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五条环卫工人必须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在工作过程中,环卫工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止受到垃圾、尘土等危害。
第十七条在清扫、收运垃圾时,环卫工人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第十八条对于工伤事故,环卫工人有权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赔偿,并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第五章进修与培训第十九条为提高环卫工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包括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等内容。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一、引言保洁人员是负责维护和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保洁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本规章及管理细则,旨在规范保洁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行为准则1. 服装要求:- 保洁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明。
- 工作服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有明显的破损或脏污。
- 工作服应根据季节变化进行调整,确保保洁人员的舒适度。
2. 工作时间:- 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或早退。
- 在工作期间,保洁人员应尽职履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休息。
3. 工作态度:- 保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 保洁人员应礼貌待人,与他人保持友好的沟通和合作。
- 保洁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工作技能:- 保洁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清洁技能和操作知识。
- 保洁人员应熟悉使用各种清洁工具和设备,并正确使用。
- 保洁人员应掌握清洁剂的正确使用方法,确保安全和卫生。
5. 安全意识:- 保洁人员应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洁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保管清洁工具和设备,防止意外发生。
- 保洁人员应及时上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三、工作要求1. 日常保洁:- 保洁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完成日常保洁任务,包括清扫、擦拭、收拾等工作。
- 保洁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确保无垃圾和杂物堆积。
2. 特殊保洁:- 保洁人员应根据需要进行特殊保洁工作,如地板打蜡、玻璃清洁等。
- 保洁人员应熟悉特殊保洁工作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工作质量。
3. 垃圾处理:- 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垃圾处理。
- 保洁人员应定期清理垃圾桶,确保垃圾不溢出并保持清洁。
4. 设备维护:- 保洁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清洁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 保洁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5. 环境卫生:- 保洁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良好卫生状况,包括墙壁、地面、天花板等。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

保洁人员规章及管理细则一、引言保洁工作是维护环境卫生和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确保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及管理细则,以规范保洁人员的工作行为和管理要求。
二、工作职责1. 保洁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
2. 定期进行清扫、擦拭、清洗等工作,确保工作区域的卫生状况良好。
3. 负责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确保环境的清洁与卫生。
4. 维护和保养清洁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5. 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需求,如会议布置、活动准备等。
三、工作行为1. 保洁人员应穿戴整洁,佩戴工作证件,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2.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吸烟、喧哗、聚众闲聊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3. 保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4. 严禁私自接受居民的礼物、小费等,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5. 保洁人员应主动发现并及时上报工作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四、工作管理1. 保洁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保洁人员应按规定使用清洁用品和工具,妥善保管和消耗,避免浪费。
3. 定期进行保洁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工作技能和服务质量。
4. 建立健全工作日志和工作记录,记录工作内容和问题,及时反馈和解决。
5. 设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工作安全1. 保洁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清洁工具和设备,确保自身安全。
2. 保洁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3. 工作中如遇到危险情况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保洁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
六、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对于工作不认真、效率低下或违反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将给予相应的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环卫工人管理工作细则

环卫工人管理工作细则一、工作时间管理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应遵循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制度,确保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考虑到环卫工作的特性,工作时间的安排应避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早、中、晚三班制,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节假日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有相应的调整机制,保证环卫工作的连续性。
二、劳动保护管理环卫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反光背心等。
提供合适的工作服,确保工人在进行清扫工作时能够保暖、防湿、防晒。
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对环卫工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管理。
三、工作责任管理环卫工人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清扫街道、收集垃圾、维护公共设施的卫生等。
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每位工人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定期对环卫工人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改进。
四、培训与职业发展定期组织环卫工人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
为环卫工人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其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
设立激励机制,如优秀环卫工人奖、安全生产奖等,激发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环境要求确保环卫工人工作环境的安全,避免可能危害工人健康的因素。
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如休息室、饮水点等,确保工人在工作间隙能够得到适当的休息。
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为环卫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废弃物处理规定环卫工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处理各类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对有害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定期检查废弃物处理情况,确保规定的执行效果。
七、休假与加班制度环卫工人应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加班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偿,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
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加班。
八、安全防护设备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反光背心、安全帽、手电筒等。
定期对安全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环卫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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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管理细则第一部分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及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简介: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的职能部门,是新区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对新区城市建设提供公共事业管理与服务。
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计划,研究制定新区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对新区内的市政、环卫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康巴什新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
主要包括新区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环卫工人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等。
根据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美化新区的市容环境贡献力量,属新区服务性机构。
(二)环卫工人及环卫管理简介1.环卫工人属于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环卫所的聘用工人,是所内的基层组成部分,分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两种。
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新区各条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新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新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保证,也是创建优美、整洁的卫生城市的重要核心力量。
2.环卫工人管理是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一项重要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人员根据所制定的新区环境卫生质量卫生标准和新区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办法对环卫工人出勤到岗、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负责工人的招聘、培训、日常请销假管理、劳动用品及工资等福利待遇的发放等工作。
3.为了体现优秀的管理理念,体现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开,环卫工人管理采用层级管理的办法,即:从管理人员至环卫工人共分为六层,逐层下达任务,逐级管理。
(管理层级详见附表一)。
4.为了加强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及公用事业管理局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部分康巴什新区环卫工人管理细则第一章环卫工人招聘录用、工资待遇一、环卫工人招聘(一)招聘方式多样化: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向周边地区各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到周边各旗区就业局发布招聘公告、内部工人推荐、劳务输出等一些快速有效的方式。
(二)人员招聘要求: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前科;2.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3.合同工要求男工年龄在18到60周岁之间,女工年龄在18到55周岁之间,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超过合同工标准但身体状况良好,能适应环卫保洁工作的工人可酌情按临时工聘用;二、工资待遇1.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不安排食宿;2.合同工从正式招用当年起每续签合同一年增发工龄工资30元/月,组长岗位津贴100元/月,通讯补贴50元;;3.试用期内工人工资待遇同上;6.正式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项保险。
三、劳动安全保障2.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人享受合同工待遇。
我局为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3.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规定,创造必须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提供必要的劳动服装、工具及保护用品等。
4.我局与聘用的临时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临时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及上述各项保险。
四、人员报名及岗前培训(一)人员报名及录用1.我局市容环卫所对所有报名资料进行筛选,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一份。
面试合格者需认真填写《求职申请书》及《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用工登记表》。
2.单独前来应聘的工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各项材料。
符合条件且面试合格的,填写《求职申请书》及《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用工登记表》。
(二)岗前培训工人填写登记表后,环卫招聘负责人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及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新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工人考核制度、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安全作业及交通安全常识等,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登记。
五、劳动用品发放及试用期制度(一)劳动用品发放及回收制度1.报名完毕后,为工人发放劳动用品。
劳动用品主要包括垃圾桶、夹子、环卫马甲、雨衣及棉衣。
2.工人应做到爱护劳动工具,尽量延长工具使用寿命。
垃圾桶、夹子、环卫马甲等工具每年发放一次,冬季棉衣及雨衣每两年发放一次;未到使用期限出现工具损毁或丢失的,我局将不再补发,需自行解决或由我局向厂家代购。
3.做好工具领取登记。
工人更换已到使用期限的工具需将旧工具返还我局,不能提供旧工具者需赔偿折旧后的工具费用。
中途辞职的工人需将所发工具送还我局,否则按工具折旧费用赔偿4.清扫用具(主要指大、小扫帚、方锹)由工人自己准备。
(二)试用期制度1.新报名工人到指定路段开始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起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2.试用期内,工人应遵守我局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环卫清扫保洁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成为新区一名合格的环卫工人做好准备。
3.环卫管理人员为试用期内的环卫工人至少安排两次集中培训,调动老员工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帮助新员工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
4.针对新报名环卫工人流动性大的特点,试用期不足二十天且自行离开的工人,试用期工资我局将不予发放。
篇二:环卫工管理制度环卫工管理制度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区环境,依据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一、工作制度1、保洁员必须按规定的着装上岗,不得脱岗、迟到、早退、换岗、替岗。
2、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3、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7:30以前扫完,冬季8:30以前扫完,下午3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98%以上。
4、道路保洁要求要达到“五不五净”:“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
5、冬季冰雪清除,实行边下边扫,主干道三日内、次干道五日内、巷道七日内所有的积雪清除完毕,达到冰雪清除的标准要求。
6、责任区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
二、督查制度1、督查人员包括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
2、督查范围包括辖区所有道路的保洁、小广告的清除、垃圾的清运、保洁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冬季冰雪清除、卫生费的收取等。
3、街道环卫站专门成立1—3人的环卫督查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不定时对辖区的道路进行督查。
4、督查出的问题,由环卫站负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督查人员。
问题严重的,街道发督查通报,并报送街道书记和主任。
三、考勤制度1、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市容科统一管理。
2、保洁员的考勤由各保洁班长直接负责并如实进行填写,每月由各社区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党政办。
3、保洁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级进行审批,先休息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事假三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事假三天以上的,由街道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4、保洁员每请事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最多只能请十天假。
5、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累计3天,予以辞退;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每月连续请假五天,或累计30天的,视不能胜任保洁工作,将予以辞退;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有特殊原因要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6、对无故不请假、脱岗、影响正常工作的,累计三天,将予以辞退。
7、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扣发50元工资;8、保洁员需要请病假的,需要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方可请病假。
9、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①保洁员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1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②保洁员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③保洁员不在保洁区内或在保洁区内做与保洁无关的工作如串岗、脱岗、扎堆聊天等,被督查一次罚款30元,连续两次罚款100元。
⑷保洁员清扫保洁路段,在检查考核中,当月同一路段连续两次不合格被通报的者,将被处罚50元;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将扣发当月工资20%;情节严重者将扣发当月工资50%,并将予以辞退。
10、保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③连续三次被督查不在保洁责任区内或在保洁责任区内做与保洁无关的工作。
④无故不请假连续脱岗两天以上的。
⑤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三、文明上岗制度1、保洁人员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门市经营者。
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人员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
4、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
保洁人员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辞退。
5、工作期间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不准乱收费。
6、保洁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游行、集会、静座和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保洁员队伍管理,加大我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创建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制定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有市容科统一管理。
二、保洁员每天考勤由各路段组长负责查岗,并如实进行填写,锦社区审核盖章后上报卫生科。
三、保洁员定岗后,不得随意调整、换岗位,对不服从分配者,是同自动放弃上岗机会。
四、保洁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向卫生科写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先休息后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五、保洁员工资按区政府规定统一标准执行,满勤为当月日历天数为准,如有缺勤,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六、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累计3天,予以辞退;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每月连续请假五天,或累计30天的,视不能胜任保洁工作,将予以辞退;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有特殊原因要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七、对无故不请假、脱岗、影响正常工作的,累计三天,篇三:环卫工人管理制度1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要求1、全体保洁员工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