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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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一、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

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四、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

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磨砂人造革皮面。

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残疾人证号以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编码,编码格式一律实行20位编码,由18位公民身份证号(如身份证为15位,以户口本人更正的18位身份证为准,如户口本上也无标注,请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其18位身份证号码证明)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510402************ 4 3残疾类别代码视力残疾:1 听力残疾:2 言语残疾:3 肢体残疾:4智力残疾:5 精神残疾:6 多重残疾:7残疾等级代码:一级:1 二级:2 三级:3 四级:4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

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办证工作。

省级残联负责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一、为了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可发给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

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省级残联统一编号,定期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编号格式一律以地、市行政区域为编号单位,共编6位数,号前冠以省地(市)简称。

例如:北京市东城区,编号为"京东字第××××××号"。

地、市残联审核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签字盖章,在持证人相片上加盖钢印。

县级残联认定残疾类别和分级,填发残疾人证,在填发机关栏内签字盖章,确定专人做好补发、收回、造册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残疾人证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

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要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北京、天津、上海市残联负责本市残疾人证统一编号、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审核、批准责任。

四、认定发证的标准是《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对于明显残联,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县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请县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检查,由县残联认定发证。

五、残疾人证的工本费,原则上由残疾人个人承担。

收费标准,由中国残联统一确定。

对特殊困难者予以减免。

六、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统计建档制度。

加强监督,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

七、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是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第一条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科学管理和残疾人精准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第四条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样式见附件1)。

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

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

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

第五条残疾人证号全国统一编码,首次办证采用20位编码格式,以公民身份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由18位公民身份号码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略)残疾等级代码残疾类别代码18位公民身份号码残疾类别代码视力残疾: 1听力残疾: 2言语残疾: 3肢体残疾: 4智力残疾: 5精神残疾: 6多重残疾: 7残疾等级代码一级: 1二级: 2三级: 3四级: 4第六条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

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第七条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残疾证管理办法

残疾证管理办法

残疾证管理办法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残疾证的管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残疾证管理办法。

一、残疾证的申请1、申请资格具有本地区户籍,符合国家残疾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请残疾证。

2、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病历或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

3、申请地点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对于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亲属或所在社区(村)的工作人员代为申请。

二、残疾评定1、评定机构县级残联指定的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专业评定人员进行残疾评定。

2、评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残疾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3、评定费用残疾评定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自理。

对于经济困难的申请人,经县级残联审核后,可给予适当减免。

三、残疾证的审核与发放1、审核程序县级残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予以发放残疾证;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发放方式残疾证由县级残联直接发放给申请人或其监护人。

3、发证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县级残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和发证工作,一般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四、残疾证的使用1、享受优惠政策残疾人凭残疾证可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如康复服务、教育资助、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

2、验证与更新相关部门在提供优惠政策时,应对残疾证进行验证。

残疾证有效期为 10 年,期满后需重新评定换发。

3、遗失补办残疾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及时向县级残联申请补办,补办流程与初次申请相同。

五、残疾证的监督与管理1、信息管理县级残联应建立健全残疾证管理信息系统,对残疾证的申请、评定、审核、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

2、监督检查县级残联应定期对残疾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残疾证管理办法

残疾证管理办法

残疾证管理办法残疾证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而设立的一种身份证明文件。

它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可以帮助残疾人享受到各种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为了管理和监督残疾证的发放和使用,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残疾证管理办法。

下面将介绍残疾证管理办法的主要要点。

1. 残疾证的发放残疾证的发放是残疾证管理的重要环节。

依照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残疾证的发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事务部门负责。

申请残疾证的残疾人需要向当地社会事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残疾程度鉴定证明等。

社会事务部门将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发放残疾证。

2. 残疾证的管理残疾证的管理是确保其有效性和可信度的重要环节。

各地社会事务部门将建立残疾证管理信息系统,对残疾证的发放、更新、注销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还将建立联网查询系统,方便公众随时查询残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残疾证的使用残疾证的使用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和便利服务,如优先购买车票、优先就诊、优先办理各类证件等。

残疾证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出示,以证明持有人的残疾身份和相应的权益。

4. 残疾证的保护残疾证的保护是确保信息安全和防止伪造的重要措施。

社会事务部门将采取加密技术和防伪手段,确保残疾证的安全性。

同时,还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保密意识,保护残疾证持有人的个人信息。

5. 残疾证管理办法的完善为了不断提升残疾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地社会事务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残疾证管理办法。

他们将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残疾证管理工作的进展。

总结:残疾证管理办法是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残疾证而设立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通过明确残疾证的发放、管理、使用和保护规定,可以保障残疾人的权益,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同时,残疾证管理办法的不断完善也将为残疾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08〕10号)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08〕10号)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08〕10号)附件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一、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

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四、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

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磨砂人造革皮面。

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残疾人证号以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编码,编码格式一律实行20位编码,由18位公民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 360121************ 4 3倒数第二位为残疾等级代码),倒数第一位为残疾类别代码。

残疾类别代码视力残疾: 1听力残疾: 2言语残疾: 3肢体残疾: 4智力残疾: 5精神残疾: 6多重残疾: 7残疾等级代码一级: 1二级: 2三级: 3四级: 4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

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档案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办证工作。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27•【文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卫生局,黑龙江省垦区残联、卫生局: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自2008年统一制发以来,各地残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依规做好核发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但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残疾评定不够规范、审核程序不甚严密、办证周期相对较长、信息资源共享不足等问题。

随着党和政府各项惠残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全面实施,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成为各地残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精准落实各项政策、实施服务管理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为积极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社会宣传。

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规范核发管理残疾人证对于精准落实惠残政策、全面提升保障服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做好核发管理各项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管理办法》的新特点、新要求,广泛宣传申办残疾人证的新程序、新规定,提高《管理办法》的社会知晓率,确保尽快付诸实施。

二要严格程序标准,科学规范实施。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具有审批权限下放、办证周期缩减、鉴定责任明确、指导更趋宏观等突出特点,体现了“科学规范、精简高效,优化流程、明晰权责”的要求。

残疾证管理办法

残疾证管理办法

残疾证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残障人士权益的重视,残疾证的管理办法也越来越重要。

残疾证是残障人士的身份证明,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因此,为了确保残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残疾证的管理办法应当得到重视和规范。

二、残疾证的申领条件1.身体上的残障:残障程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人员,如肢体残疾、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

2.心智上的残障:智力残疾或精神障碍程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人员。

三、残疾证的申领流程1.提交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体检证明、病历记录等。

2.申请填写:填写残疾证申请表,并注明残疾类型和程度。

3.现场审核: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工作人员将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的残障情况。

4.领取证件: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残疾证件。

四、残疾证的管理要求1.证件有效期限:残疾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过期需重新办理。

2.信息变更:如残障程度发生变化或个人信息有所更改,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更正或更新。

3.证件遗失:如残疾证遗失,申请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挂失,并进行补办手续。

五、残疾证的使用和权益1.医疗优惠:残疾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药品价格优惠等政策。

2.社会福利:持证人员可以享受社会救助、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等福利待遇。

3.交通便利:残疾证持有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有优先权,可以利用专座等特殊服务。

六、残疾证的管理机构市、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或残疾人事务部门负责残疾证的管理和颁发工作。

他们负责审核申请表、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残障情况,确保残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残疾证管理的挑战与改进措施1.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残疾证管理制度,提供更加便捷的申领流程和服务。

2.信息共享:建立残疾证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避免残疾证重复申领或滥用。

3.加强执法力度:对于假冒伪劣残疾证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八、结语残疾证的管理办法涉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对于残障人士的生活和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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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学习解读
第一部分主要原则
一、目的、依据(第一条)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
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证)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评残标准(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
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
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发放原则(第三条)
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四、残疾人证内容
1、制发单位:中国残联(第四条)
2、残疾人证种类:(第四条)红色----视力残疾人证
绿色----除视力外其他类别的残疾人
3、残疾类别及代码(第四条)
视力残疾:1 听力残疾:2 言语残疾:3
肢体残疾:4 智力残疾:5 精神残疾:6
多重残疾:7 (保障法释义要求:多重残疾应指出其类别。


4、残疾等级及代码(第四条)(第十一条)
一级:1 (填证:壹);二级:2 (填证:贰);三级: 3(填证:叁);四级:4 (填证:肆)。

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第八条)
5、残疾人证号:20位编码(第四条)
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
(18位) +(1位) + (1位)
( 18位二代身份证号码)残疾等级码
6、《残疾人证》信息填写:(第六条第4款)
一律使用计算机打印。

7、遗失补发和换领新证
(1)遗失补发残疾人证编码(第十四条)
※原证作废(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 编码方法:
第一次遗失:原证号码+B
第二次遗失:原证号码+B2
(2)换领后新证编码:(第十五条)
※ 新证号码与原证号码一致。

8、相片要求:(第六条第1款)
二寸免冠(大一寸)
加盖市级残联钢印(第五条第5款,第十条) 9、填发机关:(第六条第4款)
加盖县级残联公章
10、填发人:(第六条第4款)
签名县级残联理事长(系统内部已经设定)
11、批准机关(第五条第5款,第十条)
加盖市级残联公章
五、各级残联责任(第四条)
县级残联:1、受理本辖区内残疾人办证申请;
2、指定、组织医疗机构评残;
3、填、发残疾人证;
4、向市级残联报审;
5、负责本级残疾人档案管理。

市级残联:1、审核县级残联所报送资料;
2、承担批准责任(加盖钢印);
3、负责本级残疾人档案管理;
4、检查监督所属县残联办证工作。

省级残联:检查、监督。

六、资料要求(第五条)
全国统一使用,一式三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第二部分办证程序(第六条)
一、申请:
申请人(原件、申请人页复印件一份)(残疾人寸免冠照片(6张) (3份)
(3份)
二、受理:县级残联核对资料申请表信息录入
三、残疾评定:(第六条第3款)
目测评定: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类别、等级)
(县残联包括理事长在内3人评定、签名)
医疗机构评定:填写评定表,明确残疾评定结果。

四、初审、填发:
县级残联申请表、评定表信息县级残联初审员
初审市残联复审县级残联打印《残疾人证》。

五、审核、批准、备案:审:申请资料、初审程序、残疾评定结果;
批:加盖公章、用钢印;
备案:申请表、评定表各一份。

六、发放、备案:
县级残联发证、备案(申请表、评定表各一份)
七、领取、保存:
残疾人领证,保存(申请表、评定表各一份)
第三部分补充条款
一、办证费用:(第十二条)
不收取工本费。

相片费用、评残费用原则上自理。

(特殊困难残疾人予以减免。


二、残疾人证迁移:(第十十六条)
、评定表。

新县级残联登记《残疾人证》备注栏注明迁移日期,盖公章
县本级备案
市级残联(复印件)备案
三、残疾人证回收(第十七条)
需要统一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申请人上交备案资料问题:
申请人上交《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或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共三份)。

县、市残联在三份表上盖印确认。

申请人同时必须上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页复印件一份。

第二,关于《评定表》的时效问题。

申请人到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并取得评定结果后,鉴定结果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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